⑴ 竞投是什么意思
【词语】 竞投
【全拼】: 【jìnɡ tóu 】
【释义】: 以竞争的方式投标或参与拍卖:无底价~。
⑵ 什么叫基金竞投
⑶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1、诉讼追偿
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
2、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3、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4、多样化出售
(1)公开拍卖
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押资产中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2)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3)招标转让
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置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置方式适用于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4)竞价转让
竞价转让是指通过一定渠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根据竞买人意向报价确定底价,在交付一定数量保证金后,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向转让人提交出价标书和银行汇票,由转让人当众拆封,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的处置方式。该处置方式适用于处置资产市场需求差,竞买人很少,拍卖效果不佳或依法不能拍卖,又不适合招标转让的各类资产,包括债权、股权、抵债实物资产的转让出售。
(5)打包处置
打包处置是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按照特定的标准(如地域、行业、集团等),将一定数量的债权、股权和实物等资产进行组合,形成具有某一特性的资产包,再将该资产包通过债务重组、转让、招标、拍卖、置换等手段进行处置的方式。它适用于难度大、处置周期长的资产。打包处置分为两大类:一是债务重组类打包处置。二是公开市场类打包处置。
(6)分包
分包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拥有的部分资产,以签订分包合同的形式委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经营或代为追偿债务的一种行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的数额巨大,不良贷款客户又分散在全国各地,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限的人力难以对所有不良资产进行及时地处置。为了减少处置成本,加快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借助社会的力量,采取分包手段来实施对不良资产快速有效的处置。
5、资产置换
资产置换是指两个市场主体之间为了各自的经营需要,在通过合法的评估程序对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签订置换协议,从而实现双方无形或有形资产的互换或以债权换取实物资产及股权的行为。目前资产置换大都发生在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非上市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置换,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并通过上市公司所具有的连续融资的渠道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6、租赁
租赁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者通过采取契约的形式所出租的财产按照一定的条件、期限交给承租者占有、支配和使用承租者向出租者交纳租金。租赁终止时,承租者将财产完整地返还给出租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最终目的是收回现金,但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经常会收回一些非现金资产,其中包括机器设备等生产要素,也会出现取得企业所有权的情况。
7、破产清偿
破产清偿是指债务人依法破产,将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变卖后按照偿付顺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得到的偿付。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不能适应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造成资不抵债,不能偿付到期的债务,企业继续经营无望,对这样的企业进行破产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然而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说,采取破产清偿的办法是不得已的办法。
⑷ 东莞村财能在手机竞投吗
这个要看是否有官网了,我这有个交流群,理财方面的可以进来学习
⑸ 基金管理公司倒闭了,客户的理财怎么赔付
很难得到赔付的,只能是在公司现有资产的基础上,按客户投资的比例赔付。
⑹ 宏福竞投是什么
宏福竞投应该基金投资理财的产品。
⑺ 怎样获取哪些在建项目和预建设项目,在哪些机构上能看到
在建项目和预建项目统称为拟在建项目,拟在建项目是在各地发改委、设计院、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审批、报批、备案、立项等阶段的项目,时间上可提前三个月或半年以上,及时获取拟在建项目信息越多、越早,赢得中标的机会就会越大。对于拟在建项目信息的获取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
1、政府机关部门
拟在建项目前期都是需要进行审批的,通常需要制定的政府机关完成,比如发改委就是其中一种。因此拟在建项目的获取可以先通过政府机关网站进行查询。国家发改委、各地区发改委,涉及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住建部、水利厅等)
对于拟在建项目信息的获取,除了以上三种方式,有时候人际关系也很重要,只要能接触到和项目有关联的人,就能够及时获取到项目信息,这一点对于投标人来说至关重要
⑻ 梦幻西游如何购买社区房子
很多玩家都有自己可爱的小窝,种花植树、喂养动物。在享受小家温馨氛围的同时,你是否也暗自遗憾不能感受和朋友比邻而居的喜悦?现在梦幻西游推出了“社区系统”,不仅可以满足你这个小小的心愿,更引入了帮派经营的模式,开创更人性化的游戏交互。
原“玩家之家”继续保留。社区开放后,玩家可以购买社区内的土地。每个玩家只能居住一套房屋,可以同时拥有三套房屋、三块土地。房屋和土地并非绑定关系,选择搬出房屋时,土地则闲置。可以在长安“建房吏”处选择搬入社区。
一、社区开放
社区建设:
社区开放后所有玩家均可通过社区车夫进入社区,在社区总管处领取建设任务(每个ID每天最多可完成100个),每完成1个任务,社区总开发度提高1点,开发度越高开放拍卖的土地也就越多。建设任务10环为1轮,环数越高则奖励也相应提高,另外在每完成一个建设任务时还会给予玩家一定的建设积分奖励,任务限时40分钟,下线不消失。
社区巡逻官 回家
对应场景 社区车夫坐标 对应场景 社区总管坐标
长安城 477,134 长安社区 339,169
傲来国 78,105 傲来社区 289, 127
长寿村 43,32 长寿社区 162, 188
社区管理权限竞投:
社区开放后,所有等级≥3级的帮派可以在社区总管处参加竞投,每个帮派只能参与一个社区的管理或竞投。竞投的最低价为200万两,最高不可超过帮派资金的80%。
社区管理权限的竞投时间为7天,第7天晚20:00截止,届时将会挑选竞投价格最高的4个帮派共同负责管理社区。如果社区管理名额有空缺,则第二天0:00继续开放,如此循环至空缺补满为止。
土地竞投及使用:
每天20:00~24:00期间,系统根据社区开发度随机抽取一定的土地开放竞投。所有参与的玩家需要预扣一定的建设积分,竞投时玩家必须携带现金,确定价格后系统扣除金钱,继续竞投则只需缴纳余额部分。竞投时间为60分钟,截止时出价最高的玩家获得土地使用权。
f 社区总管 社区车夫 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竞投结束后,未竞投成功的玩家可找NPC取回金钱和建设积分,保留时间为24小时。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玩家可在7天内选择搬入居住或出售,如果超出7天则开始计算土地滞留费用(土地闲置天数为累计,滞留费用上限为50万两)
社区内每块土地会有固定的永久特效,如提升喂养孩子、休息、训练召唤兽效果等。当社区文明度低于500时特效会暂时消失(大于500后则恢复)。
土地装扮:
每块土地分4个部分:1个房屋区、2个装扮区、1条小路。
房屋区会根据社区类型和房屋等级来摆放对应的造型,不可对其进行操作。
每个装扮区内可各放置1个装
⑼ 不良资产行业传统的处置方式有哪些
资产处置的范围按资产形态可划分为: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和实物类资产;资产处置方式按资产变现分为终极处置和阶段性处置。终极处置主要包括破产清算、拍卖、招标、协议转让、折扣变现等方式;
阶段性处置主要包括债转股、债务重组、诉讼及诉讼保全、以资抵债、资产置换、企业重组、实物资产再投资完善、实物资产出租、资产重组、实物资产投资等方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的通知。
不良金融资产、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是指:
(一)不良金融资产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中形成、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如不良债权、股权和实物类资产等。
(二)不良金融资产处置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金融资产开展的资产处置前期调查、资产处置方式选择、资产定价、资产处置方案制定、审核审批和执行等各项活动。与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相关的资产剥离(转让)、收购和管理等活动也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金融资产剥离(转让)、收购、管理和处置的相关人员。
⑽ 认可责任,回复确认遗失若有备案情况需回复说明句话什么意思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流程
为确保国有产权交易的规范有序,岫岩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产权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流程。本流程主要包括申请登记、挂牌公告(公示)、组织交易、签约成交、资金结算、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等六项内容。
一、申请登记
交易申请,审查申请材料,办理挂牌审批和登记手续。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一)交易申请
出让方或购买方可以直接申请出让或购买产权,并填写《产权出让(购买)申请书》,也可以委托中心会员单位代理向中心提出申请。出让方或购买方委托中心会员代理申请的,应与中心会员签订《产权出让(购买)委托代理合同》。
(二)审查申请材料
收到产权交易申请后,中心承办部室负责对交易双方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报中心领导审批。交易双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1.出让方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出让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产权权属证明(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明、股权托管登记证明、出资证明);
(3)出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电脑查询单、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
(4)产权转让方案及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和批准情况(含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出让文件,涉及职工权益的应出具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书面文件);
(5)出让标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
(6)出让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文件;
(7)对受让方条件的基本要求(受让企业所处行业及其类型、资质、财务状况、商业信誉、经营情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职工安置、付款方式等);
(8)债权金融机构出具的债权处理意见书(仅在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出让方不再拥有控股权地位时提供);
(9)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10)出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摘要;
(11)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2.购买方应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购买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为自然人的,仅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2)近期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购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支付能力证明;
(3)如购买专卖、专营等产权,需提交取得相应的资格和条件的证明文件;
(4)购买方基本情况摘要;
(5)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登记
出让方出让产权的申请经中心审核通过后,中心与出让方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书》或《委托代理合同》。然后由中心承办部室办理产权交易的登记手续,中心再向出让方出具《出让申请受理回执》。
购买方购买产权的申请经中心审核通过后,购买方于挂牌公告期满2个工作日前缴纳购买保证金。购买保证金一般按照出让产权挂牌底价10%的标准支付,购买保证金可抵交交易佣金、登记挂牌手续费、交易(拍卖、招投标、竞投)保证金、咨询服务费、违约金和交易价款等款项。确定受让方后,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购买方无息退还购买保证金。购买方支付购买保证金并与中心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书》或《委托代理合同》后,由中心承办部室办理产权交易的登记手续,向购买方出具《购买申请受理回执》。
属于多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购买产权的,应推选一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代表参与交易,并事先签订协议。
二、挂牌公告(公示)
确定挂牌公告(公示)内容、期限、方式,办理挂牌、延长挂牌、撤消和停止挂牌及终止挂牌业务,收取挂牌成本费。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一)挂牌公告(公示)
对经政府或国有资本出资人批准进入中心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国有产权,中心采取挂牌公告的方式发布信息;对经政府或国有资本出资人批准采取定向协议方式出让国有产权的,中心采取挂牌公示方式发布信息。
挂牌公告(公示)产权转让信息时,出让方应明确承诺,评估基准日到权证变更日期间,出让方负责监督出让标的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出让标的企业除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外,不得有随意借款,放弃债权,提前清偿债务,对外提供担保,隐匿、私分、无偿转让或低价转让本企业财产行为。
1.挂牌公告(公示)的产权转让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2)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
(3)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4)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5)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6)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7)其它需披露的事项。
2.挂牌公告(公示)的内容由中心会同出让方商定,并由中心在公开发布前抄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未明确表示异议的,中心可同时在报刊、中心网站和交易场所进行相同内容的信息发布。
3.挂牌公告(公示)的信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报刊上以中心名义发布,同时在中心网站和交易场所发布。中心挂牌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4.中心自挂牌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挂牌公告(公示)结果书面通知出让方。
(二)撤销或停止挂牌
产权转让信息一经挂牌公告(公示),在挂牌期限内未经中心同意,不得提出撤销或停止挂牌,不得改变挂牌价格。因特殊原因坚持撤销或停止挂牌的,应充分说明理由,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后停止挂牌。停止挂牌正式批准后,中心应于当天撤销其挂牌,出让方同时应在原发布媒体上刊登撤销挂牌公告,公告日为起算日。
(三)延长或终止挂牌
挂牌期满,对挂牌标的无人提出受让的,中心可根据申请人请求延长挂牌期限或终止挂牌。延长挂牌时间、终止挂牌,由中心承办部室提出意见,报中心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挂牌公告信息查询
国有产权项目挂牌公告期间,购买方可以通过交易场所、中心网站和报刊查询项目信息。如需进一步了解标的企业情况,应持资格证明到中心办理查询登记后,查询出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摘要。购买方有购买意向并提交购买的书面材料后,可以详细查询该产权交易项目出让方案、资产评估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在确定国有产权项目交易方式前,出让方仅可以通过中心了解意向购买方的数量,在确定交易方式后,才可以查询购买方基本情况摘要。中心为交易双方保守商业秘密。
三、组织交易
确定交易方式;分别采取协议转让、竞投、拍卖、招标等方式组织交易。主要业务流程是:
(一)选择、确定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心根据有关规则和购买申请的实际情况,将挂牌公告结果书面通知出让方,并将公告结果和拟采取的具体交易方式抄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未明确表示异议的,中心将按确定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中心确定交易方式的原则是:
1.只有一家购买方提出购买申请,或按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的,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组织交易。
2.有两家及两家以上购买方提出购买申请,应采取竞投或拍卖方式组织交易。
3.对不适于组织竞投或拍卖的,经出让方申请,中心批准,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
产权交易的具体方式由中心根据出让方意见指定,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交易
中心组织交易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
1.协议转让方式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产权的,中心提供场地,召集出让方和购买方见面洽谈,指导交易双方就交易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竞投方式
在竞投监审委员会的监督下,由中心组织召开竞投会,采取公开、集中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主要业务程序如下:
(1)出让方出具竞投委托书。出让方同意采取竞投方式出让产权的,应向中心出具竞投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委托费用等内容。
(2)接受竞投申请,认定申请购买人资格。中心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购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竞投会的购买方。
(3)向参加竞投会的购买方发出通知。中心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参加竞投的购买方。通知注明有关竞投事项。
(4)签订竞投协议。购买方在规定期限内到中心办理竞投手续,交纳竞投保证金,与中心签订竞投协议。
(5)组织竞投监审委员会。竞投监审委员会为临时机构,成员有5人组成,其中中心代表1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代表1人,政府监察部门代表1人,出让方代表1人,有关投资、经济等方面的专家1人。其主要职能是:确定竞投底价;对竞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竞投成交结果进行确认。
(6)召开竞投会。竞投会按口头竞价或电子竞价模式组织。
①口头竞价模式竞投会。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公布竞价规则。竞投会由中心组织并主持,竞投主持人由中心委派,会议开始主持人公布竞投规则。
第二、确定竞投底价。在竞投监审委员会的现场监督下,竞投主持人根据购买方最低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报价无效)当场确定并公布竞投底价。
第三、集中竞价。竞投底价确定后进入集中竞价阶段,购买方可以自主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购买方有更高报价时,原报价失效。购买方最高报价经竞投主持人3次确认后即为成交。
第四、确认成交。成交价格和受让方确定后,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确认书自竞投会会议纪要签署之日起生效。
②电子竞价模式竞投会。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竞价准备。竞价人用抽签的形式抽取席位号和密码,并对号入座,输入席位号及密码,登陆竞价系统;主持人现场宣布竞价注意事项,工作人员确认所有竞价人准备就绪,竞价系统运行正常。
第二、电子竞价。准备就绪后,主持人宣布竞价开始,启动竞价服务器控制程序,时间倒计时开始,竞价正式进行;竞价人应在规定的倒计时时间段内输入竞价价格(低于挂牌底价的竞价价格无效),可反复竞价,倒计时终止,系统显示最高应价并自动撮合成交,大屏显示席位号及成交价。
第三、确认成交。成交价格和受让方确定后,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成交结果,主持人宣布电子竞价结束。成交确认书自竞投会会议纪要签署之日起生效。
(7)退还竞投保证金。竞投会结束后,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竞投未成功的购买方无息退还竞投保证金,竞投成功的购买方保证金可抵交竞投佣金和产权交易价款。
(8)签署竞投会会议纪要。竞投会结束后,竞投监审委员会成员和竞投主持人应在中心竞投会会议纪要上签字。竞投会会议纪要由中心存档备查。
竞投监审委员会委员若对竞投结果有异议或拒绝在竞投会会议纪要上签字,应自竞投会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分别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签字认可。书面异议被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驳回的,竞投会会议纪要自驳回之日起生效;书面异议被认可的,中心按照要求另行组织交易。
3.拍卖方式
中心主要负责选定拍卖机构,由拍卖机构召开拍卖会进行交易。主要业务程序是:
(1)选定拍卖机构。出让方同意中心以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中心可以指定具有合法拍卖资格和信誉良好的拍卖机构作为拍卖人。
(2)出让方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中心选定拍卖机构后,书面通知出让方到选定的拍卖机构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拍卖机构(拍卖人)负责接收和核实产权出让的有关材料,并与出让方签订拍卖委托合同。
(3)组织拍卖会交易。受指定的拍卖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召开拍卖会。转让标的经拍卖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拍卖人将该拍卖资料交中心1份留存。
(4)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拍卖成交确认后,交易双方应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到中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招标方式
中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招标或委托专门的招标机构组织招标,中心组织招标主要采取两阶段招标的方式进行。中心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阶段为第一阶段招标公开招标;中心对登记的购买人组织的招标为第二阶段招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程序(略);邀请招标的主要业务程序如下:
(1)组织招标。①签订招标代理协议。出让方作为招标人,应与中心或中心会员签订《招标代理协议》,中心或中心会员为代理招标人。协议应约定代理招标佣金,佣金可从交易价款中扣除。②编制招标文件。中心或中心会员根据出让方要求和产权转让项目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载明包括投标须知、开标、评标、定标等事项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设有标底的,标底价格应不低于原挂牌公告价格。③发售招标文件。中心或中心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参加投标的购买方发售招标文件,并解答释疑。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④编制评标文件。评标文件载明评标的具体事项。
(2)接受投标。①接受投标文件。中心或中心会员负责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具备投标资格的购买方递交投标文件。②缴纳投标保证金。
(3)开标。①发出开标邀请。中心或中心会员以书面形式邀请投标的所有购买方参加开标,并请评标委员会成员现场指导和监督。②组织开标。中心在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现场监督下,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标仪式。
(4)组织评标。由中心或中心会员组织成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产权购买方)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按照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中心或中心会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购买方候选人。
(5)公布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中心或中心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购买方,公布中标结果。中心或中心会员向中标购买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6)退还投标保证金。中心或中心会员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购买方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购买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支付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抵交交易价款。
(7)订立产权交易合同。出让方和中标方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中心订立产权交易合同。
(三)特殊交易处理
在挂牌公告期限内或组织交易的过程中,当公开征集的购买方所申报的购买价格均低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的底价时,中心应暂停交易,并向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报告,待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同意后,继续组织交易。
四、签约成交
中心提供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组织指导交易双方签约,收取交易佣金。主要业务程序为:
(一)提供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产权交易合同文本应包括如下事项:
1.出让、受让双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
2.出让标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
3.出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以及盈亏处理情况;4.出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5.产权交易的税费负担;
6.产权交割方式和期限;
7.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
8.违反合同责任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9.签约日期;
10.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指导并组织签约
中心指导出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填写具体合同内容。待双方对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后,中心组织双方正式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中心审核并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正式生效。
(三)收取交易佣金
凡由中心或中心会员代理的交易项目,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向代理方支付交易佣金。
五、资金结算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由中心通过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或外币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帐户,统一办理交易价款结算,收取登记挂牌手续费,划转交易价款。主要业务程序为:
(一)受让方应通过自己在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在规定期限内按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交易价款汇(存)入中心的交易资金结算专用账户。由中心指定的拍卖、招标机构组织交易的产权交易项目,拍卖机构在出具成交确认书、招标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将买受方、中标方缴存的剩余保证金汇(存)到中心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二)中心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方划转的购买资金来源进行核实,经确认无误后入账,中心承办部室向出让方发出《交易价款入账通知》。
(三)出让方、受让方向中心缴纳登记挂牌手续费,出让方的登记挂牌手续费,可从交易价款中扣除。
(四)有关权证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交易双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中心,中心根据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令或受让方的通知将交易价款划转到政府财政专户或出让方指定帐户。
六、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审查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条件,办理审批手续,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保管业务档案。主要工作流程有:
(一)审查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条件
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1.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了规范的《产权交易合同》;
2.受让方的购买资金已经汇(存)入中心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受让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在受让方将全部交易价款汇(存)入中心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后进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中心在受让方将首期付款全部汇(存)入中心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余款确定付款期限,并办理担保手续后进行;
3.交易双方应缴纳的登记挂牌手续费等交易费用已经全部缴清;
4.国有产权交易涉及上市的,应提交国家国资委的批准文件;涉及外资收购的,应提交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具备政府部门规定及出让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权交易凭证的审批手续由中心承办部室负责办理。
(二)办理审批手续
承办部室填写《产权交易项目审批表》,经中心相关部室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审批完毕,中心在产权交易凭证上加盖公章和负责人印鉴后分别向交易双方出具。
产权交易凭证一式12份,交易方应凭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和产权交易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别到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劳动保障、银行、税务、公安等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四)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产权交易结束后,中心应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产权交易所涉及的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凭证等相关结果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五)保管业务档案
中心严格保管产权交易项目档案,由中心承办部室分工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七、附则
(一)本流程由产权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流程施行后,原有流程与本流程不一致的,以本流程为准.
满意,请采纳,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