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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严管

发布时间:2021-07-02 05:02:37

㈠ 互联网严管政策怎么应对

严管之下,活下来最重要

2018年,互联网金融合规备案正在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集体的期末考试。4月3日,监管部门再次印发《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即29号文)。29号文指出,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以发行销售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

对于互联网金融产业来说,拿到整改通知书(俗称平台备案)是很多企业梦寐以求的一步,如果企业能够真正实现备案,按照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完成不合规资产的清零,让业务重新回归到合规网贷,那么正常备案的企业往往并不会让业务受到影响。

阳光下的互联网金融到底该向何处去?不管如何,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积极顺应监管,提升自身技术和风控能力,只有成为阳光下的金融机构,才是一条康庄大道。

㈡ P2P投资都有什么风险 网贷理财的风险解析

首先是道德风险:最大的也就是跑路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有的平台都会跑路。不过现如今,90%的平台退市都是走正常渠道退市的,包括停业整顿和转型
然后就是 没有实际债权人,平台的披露信息不是好的。
第三,实际债权人为大额贷款,也就是把P2P平台当作社会融资的工具,国家监管也是想让P2P平台变成普惠金融,而不是融资工具
第四,平台的运营风险,也就是比如债权关系不明确带来的一些后果,还有就是知名度还有负面影响问题
第五,就是平台本身的利润问题,平台一开始做的时候,基本上都是自有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一般平台还没达到获得利润的时候,国家的严管政策就已经下来。还有就是平台的存管问题,一直为P2P的毒瘤,没有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托管的平台,就会存在资金池的问题
这是我的浅见

㈢ 如何选择一个好的投资理财网站

现在正值监管严管时代,所以真的很难挑选一个好的网站,谁也不能保证哪个就是一定好的,再大的平台出事也是有可能的,所以最近悠着点,不要盲目的选择平台投资。我之前一直在核新产融平台投资,喜欢他们的短期标,30天,还可以,你也可以试试去。

㈣ 国家严管互联网金融平 台,还可以相信吗

这 几 年 理 财 行 业 负 面 新 闻 很 多 , 一 直 很 担 心 , 国 家 当 然 要 严 格 管 理 起 来 了 , 如 果 要 投 资 , 一 定 要 谨 慎 , 爱 投 金 融 做 的 很 好 , 中 国 小 额 信 贷 联 盟 P 2 P 委 员 会 创 始 会 员 , 口 碑 一 直 不 错 , 你 可 以 去 考 虑 下 。

㈤ 保监会严管香港保险,还有必要去香港买保险吗

严管与否不影响香港的法治地位。
其只管资金外流速度,并不管保险公司的保单合同

㈥ 49800民间互助理财是国家政策

民间互助理财不受法律保护,到时崩盘哭都不知找谁哭。
庞氏骗局往往伴随着一个特征:那就是要不断发展下线,向身边的朋友或亲戚下手。就像传销一样,劝说别人加入下线投资,而真正赚大钱的是金字塔尖的人。
世上没有高收益还能承受小风险的事,千万别被骗!

㈦ 打击非法集资动真格,银行是怎么严管P2P类企业账

年初以来,全国非法集资案件发案数量呈爆发趋势,全省各市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今年是全国、省、市三级制定《2011-2015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纲要》的最后一年,在我市正式启动以“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风险自担”为主题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之际,就我市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方面做了哪些有益探索以及面临的形势,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连民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请您介绍一下我市这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王连民:近年来,我市处非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了维护地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上,以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和“三无”创建工作为载体,从源头遏制,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非法集资案件的底线。以强化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整顿为突破口,协助外省市做好涉众案件善后处置,有效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以抓机构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为切入点,实现了处非工作的城乡全覆盖和工作重心的下移。截至目前,辖内没有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处非工作态势平稳。连续两年,在全省处非综治考评中排名第二。

记者:非法集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请您从专业角度解释一下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征和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王连民: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主要呈现4个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记者: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老百姓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王连民:常见手段主要有以下4种,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防范非法集资,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记者:当前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面临的形势如何?

王连民: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加,非法集资活动出现抬头之势,大案要案频发,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从单一行业、单一领域向多行业多领域渗透,由部分地区向全国蔓延,由国内向国外发展趋势,非法集资形势持续复杂和严峻。

一方面,因市场流动性收紧,国内一些企业经营运行发生困难,原有资金链断裂,部分非法集资案件可能持续暴露。另一方面,民间资金较为充足,有强烈的投资冲动,在各地投融资热潮中,发生非法集资的潜在风险加剧。一些重点行业如私募股权投资、担保行业已经发生了问题。例如:浙江温州民间借贷、河南郑州担保行业、鄂尔多斯房地产以及天津私募股权基金等涉非问题,严重影响到当地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稳定,其风险不仅是区域性的,甚至有蔓延的可能。二是涉及行业众多,涉及种植、养殖、林业、房地产、水电、矿业、商贸、物流、化工、制造、金融、旅游、药品、食品、教育、医疗卫生等许多行业。三是集资主体大多数有合法的身份,具有行为组织化、手段智能化、方式网络化的态势,集资形式翻新极具欺骗性。四是中介机构参与非法集资案件增多,成为非法集资活动的重要推手。大案、要案的发案行业主要集中在私募股权投资、房地产业、担保等融资性中介等。五是因民间借贷引发的非法集资案件增多。

最近一个时期,非法集资活动更是花样百出,一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这个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四是以“养老”的旗号,这个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体投入资金。五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六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记者:非法集资案件对社会影响巨大,导致人们上当的原因主要有哪些?王连民:一是强烈的趋利心理。参与者普遍存在浮躁的暴富心态,幻想快速赚钱“一夜暴富”,这种心态正好迎合了犯罪分子鼓吹的“高额回报”、“钱生钱利滚利”宣传,与下海经商和投资股票比,显然获利高,加上初期投资已经获得回报,欲望膨胀,警惕性放松,头脑发热,防范意识降低,甘冒钱财落空的危险而加入到集资大军。二是疯狂的盲从心理。一些集资参与者并不富裕,只是看到别人获利了,或受到鼓动,盲目跟从,甚至借钱参与,将未来寄托于虚无缥缈的致富承诺。三是侥幸的投机心理。参与集资者通常不主动报案,更有甚者,还为犯罪嫌疑人鸣不平,要求公安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让其继续经营公司,幻想其能早日返还集资款。有的已经经历过一次上当受骗,明知道是诈骗,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期望自己不是那“最后一棒”。

㈧ 现在很多理财平台都涉及到非法融资,量子金融合法吗

当然合法了。现在国家对这一块加强了严管啊。不合法的,还有非法集资的都过不了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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