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自由信托~~
信托按信托关系发生基础可分为自由信托和法定信托。
自由信托是指信托三方关系人依照信托法规,按自己的意愿自由协商而设立的信托。
而法定信托是指由司法机关依其权力指派确定信托关系人而建立的信托。
B. 信托可以分为哪几类
信托分类繁多,以信托标的物为标准,信托可分为: 1.资金信托:信托标的物呈货币资版金形态。权其中,又可以按照资金的具体用途再分为信托贷款融资类信托(上国投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信托产品)、证券基金投资类信托(上国投的机构理财资金信托产品)以及股权投资类信托等。 2.动产信托:信托标的物形态为动产实物,如工业设备、车辆、船只等。 3.不动产信托:凡是以土地、房产等地上定着物为标的物而设定的信托,称为不动产信托。。 4.财产权信托:是以财产权为信托标的物的信托。按照财产权的类别不同,又可以划分为股权信托、表决权信托等。 5.知识产权信托:专利权信托、著作权信托等。
C. 信托主要分为哪些类信托
你好,信托主要分类:
贷款投资信托:向特定企业提供贷款
股权投资信托:以股权方回式投资,通过向公答司增资,持有公司部分或者全部股权。
权益投资信托:信托公司获得特定权益(一般为股权或债权)以及相关从属权力,受托人通过持有该表的权益并按照相关约定获得清偿后,实现信托计划财产的增值。
组合投资信托:投资于某单一或者多个项目的集合资金信托。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股权投资、权益投资等等。
其他:融资租信托、信贷资产受让等等。
D. 信托业务的分类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信托产品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容,我所知道的,信托产品分版类可以如下:权
①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划分:任意信托、法定信托;
②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划分: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金钱债权信托;
③以信托目的为标准划分: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和处理信托;
④以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划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
⑤从委托人的角度对信托进行划分:个人信托(生前信托、身后信托)、法人信托;
⑥以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划分: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
⑦以受益人的角度对性拖的划分:自益信托、他益信托、私益信托、公益信托;
⑧以信托涉及的地理区域为标准划分:国际信托、国内信托;
⑨以业务范围为标准划分:广义信托、狭义信托。
E. 信托业务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1、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划分,任意信托、法定信托;
2、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版准划分,金权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金钱债权信托;
3、以信托目的为标准划分,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
4、以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划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
5、从委托人的角度对信托进行划分,个人信托(生前信托、身后信托)、法人信托;
6、以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划分,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
7、以受益人的角度对信托的划分,自益信托、他益信托、私益信托、公益信托;
8、以信托涉及的地理区域为标准划分,国际信托、国内信托;
9、以业务范围为标准划分,广义信托、狭义信托;
F. 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的区别
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信托业务基本可以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一版)任意信托
根据当事权人之间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托称为任意信托,任意信托又称为自由信托或明示信托,主要指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自由自愿形成信托关系,而且这种自由自愿意思在信托契约中明确地表示出来,大部分信托业务都属于任意信托。
(二)法定信托
法定信托是与任意信托相对应的一种信托形式。也即信托的当事人之间原本并没有成立信托的意思,司法机关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当事人无论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从司法机关的判定。设立法定信托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当事人财产被不法使用。比如,某人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但他并未对遗产的处置留下任何遗言,这时只能通过法庭来判定遗产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对遗产的分配进行裁决。法庭为此要做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比如进行法庭调查等等。在法庭调查期间,遗产不能无人照管,这时,司法机关就可委托一个受托人在此期间管理遗产,妥善保护遗产。
G. 信托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一)任意信托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托回称为任意信托,任意信托又称为自答由信托或明示信托,主要指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自由自愿形成信托关系,而且这种自由自愿意思在信托契约中明确地表示出来,大部分信托业务都属于任意信托。
(二)法定信托
法定信托是与任意信托相对应的一种信托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
H. 信托业务包括哪些
信托业务包括寄售商店、贸易货栈、商业企业附设的信托服务部受托代购、代销、代运或组织买卖双方成交等业务。信托业可以经营的业务项目依《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法可分为如下: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7、代保管业务。
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0、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益信托:
1、救济贫困。
2、救助灾民。
3、扶助残疾人。
4、发展教育、科技、体育、文化、艺术事业。
5、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6、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7、发展其他有利于社会的公共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