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企业如何进行融资
初创企业应该如何融资呢?有哪些融资渠道呢?
⑵ 我想了解中国银行对公项目融资办理条件
客户申办条件
1、项目已在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立项;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引进国外技术、设备、专利等已经政府经贸部门批准;
4、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稳定的来源,并可以签订原料供货合同或意向书;
5、项目公司能够向贷款人提供完工担保、基建成本超支安排,同意将保险权益转让 贷款人,同意将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项目融资抵押给贷款人,同意将项目的收益质押给贷款人,项目股东同意将各自的股权质押给贷款人;
6、项目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尽可能有"照付不议"产品购销合同;
7、项目产品经预测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较强;
8、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用地已经落实。项目建设以及生产所需的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已经落实。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⑶ 我们是投资企业,如果是公对公借款,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望详细说明,谢谢!
公对公借款不属于投资风险,而是借款风险,主要有:
1)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出借人必须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如果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
同时书面协议要尽量全面,将能够预见到的事项全部约定,以免纠纷无依据。
3)支付利息要约定,利率高低要有度。在订立借款合同时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如果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比如,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500万元,利息15万元,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就直接将利息扣除,仅向借款人支付485万元借款,如果发生纠纷诉之法律,借款人只需按实际得到的485万元向贷款人返还本金及支付485万元计算的利息。
4)注意催要,及时起诉。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要,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如果超过法律时效(2年)借款人没有催要的证据,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风险防范的方法有:
1)风险分散。借款不要一次到位,可以分期支付,这样,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终止。
2)风险回避。放款前期要做好调研和论证,不能因为小利而放松标准。
3)风险转移。用质押、抵押或担保方式,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或其他货币资金。
4)风险自留。使用这种方式保护主体或主要经营者,如,用分公司或子公司放款,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舍车马保将帅”。
会计处理主要是根据借款时间和收回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⑷ 什么是对公贷款
对公贷款又称银行对公业务。
银行对公业务包括企业电子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信贷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委托性住房金融、资金清算、中间业务、资产推介、基金托管等等,通俗点说就是“对单位的业务”。
银行内部最基本的部门就是储蓄、会计和信贷。会计可以说是信贷的后台和服务部门,信贷是单位的存款和贷款业务,有点像一般公司的销售部门,而这些单位与银行发生的所有业务往来则都是通过会计部门实现的。 具体来说,对公业务是以企业法人、单位等客户为主体,围绕公存账户开展各类支票、汇兑、贷款等业务。
(4)公对公融资扩展阅读:
银行对公业务风险有以下五点:
1、我国商业银行对银行贷款风险的认识不充分。他们过分看重规模,而对资产质量认识不充分。
2、贷款比重过高。贷款占银行资产的75%左右,而国外一般不超过50%。
3、贷款集中度过高。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的贷款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项目、大企业,或者是上市公司、垄断企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80%左右集中在国有企业,但其创造的产值只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30%,企业转轨建制过程中的“母体裂变”、“金蝉脱壳”、破产倒闭等逃债行为,增大了银行信用风险。
4、不良贷款居高不下。我国商业银行大量的不良贷款,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经营与发展。尽管近年来,国家给予了核销、剥离和债转股等一系列政策,不良贷款也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不良贷款前清后增的现象仍比较普遍。
5、贷款的“三查”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风险责任机制不健全,权、责、利不对称,盲目下达贷款指标、抵押贷款不规范、银行难以执行抵押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银行对公业务
⑸ 我想了解中国银行对公项目融资风险提示
客户风险
汇率风险、较高的利息和费用负担。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⑹ 对公融资的都用那些形式放款
抵押和信用融资的情况比较多见。
⑺ 我想了解中国银行对公项目融资利率
按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政策、中行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和贷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⑻ 中国银行对公项目融资办理条件
客户申办条件
1、项目已在抄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立项;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引进国外技术、设备、专利等已经政府经贸部门批准;
4、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稳定的来源,并可以签订原料供货合同或意向书;
5、项目公司能够向贷款人提供完工担保、基建成本超支安排,同意将保险权益转让 贷款人,同意将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项目融资抵押给贷款人,同意将项目的收益质押给贷款人,项目股东同意将各自的股权质押给贷款人;
6、项目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尽可能有"照付不议"产品购销合同;
7、项目产品经预测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较强;
8、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用地已经落实。项目建设以及生产所需的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已经落实。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