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教育用地可以抵押吗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教育用地可以抵押。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据此,你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的标的物。
❷ 中小学教育用地能否作为银行贷款抵押
现在的法律规定教育用财产是不可以用于抵押的.除非现在教育结构已经撤消.变成非教育用地.否则就是抵押了也是无效的
❸ 教育用地可以抵押吗
招行接受产品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要求已办妥产权证明,可以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具体教育用地能否申请贷款,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咨询。
❹ 什么是融资用地
一、土地融资,是金融行业中的经营模式之一,其实质是将土地作为信用抵押,以获取资金维持经营的一种模式,其已经成为国际通用的金融模式。
二、融资用地不等于卖地。
土地融资起源于1998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赋予了我国地方政府出让土地的权力,使地方政府可将土地出让以获得土地出让金、土地税费等收入,并将其作为地方财源的政策支持。
在地方财政收入远远满足不了城市化快速发展需求、土地管理新政策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土地融资则顺运而生。
(4)教育用地融资扩展阅读
内部融资方式包括:
(1)企业自有资金:包括企业设立时各出资方投入的资金,经营一段时间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主要由接受捐赠、资本汇率折算差额、股本溢价等形成)等资本由企业自有支配、长期持有。
自有资金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和保证,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本比例有严格要求。开发商一般不太愿意动用过多的企业的自有资金,只有当项目的赢利性可观、确定性较大时,才有可能适度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
(2)预收账款:是指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预先收取购房者的定金,以及委托开发单位开发建设项目,按双方合同规定预收委托单位的开发建设资金。对开发商而言,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前筹集到必需的开发资金。其中预购房款主要指购房者的个人按揭贷款,是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地产融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投融资规划
❺ 我有一块土地,有土地证,使用用途是教育用地,想向银行做抵押贷款,可以吗
不可以的土地使用权限是限制的。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
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1)借款人以新购住房或未设定抵押的自有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申请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首付款发票;在《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中提出办理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申请。
(2)将在建设银行的原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的,客户需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申请表》,并向贷款行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偿债能力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抵押房产共有人同意办理最高额抵押的声明;原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
(3)将原他行住房抵押贷款转为最高额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申请表》,并向贷款行提供:借款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借款人偿债能力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抵押房产共有人同意办理最高额抵押的声明;原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原住房抵押贷款近一年的还款记录情况。
❻ 国有教育用地是否可以参股经营
1、教育用地主要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校园活动场地等。
2、教育用地是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干校、党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业余进修院(校)、工读学校等用地。
3、教育用地属国有划拨土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经依法标准,土地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依法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要开发利用这类土地,必须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❼ 教育用地五十年大产权是真的吗
是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下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❽ 教育划拨用地,可以作为担保到银行融资吗
只能是 国有出让性质 的土地才可以申请银行贷款。
❾ 教育用地能否转让
可以买卖,高校用地为教育用地,属国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依法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划拨土地的高校不得私自转让。
对于一些高校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空余土地或低效利用土地,要开发利用这类土地,必须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教育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的仅为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具体是
1、学校教学、办公、实验、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
2、高等、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实习及训练基地。
3、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学、办公、园内活动场地。
4、特殊教育学校(盲校、聋哑学校、弱智学校)康复、技能训练设施。
其它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应以出让方式供地,由具备相关办学和教育经营许可的企业法人以招拍挂方式竞得,自然属教育出让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