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一下,融资租赁的利息可不可以抵扣(开了增值税发票)。
如果只是利息开具增票的话,是不能抵扣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也就是说,取得资质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属于差额征税范围。但要注意,若该租赁企业无融资租赁资质,不得按差额计算。 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上述租赁公司虽然符合税法规定的差额纳税情形,但未按规定取得合规票据进行抵扣,不能享受差额纳税待遇。
实务中要注意,有的融资租赁企业购进设备时取得普通发票,不能作进项抵扣,税负增加,便在收取租金时本金部分向承租方开具普通发票,隐瞒该部分收入不计税;利息部分开具增值税发票,仅就利息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这违反了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和相关发票管理办法。
具体处理办法和相应的资料应咨询当地税务局。
2. 融资租赁利息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
可以的,金融业营改增之后,金融业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拿银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做进项抵扣。而融资租赁公司给承租人开具的销项发票没有变化,这就降低了融资租赁公司自身所缴纳的增值税。
通常情况下,出租人消耗在租赁物上的价值构成租金。主要包括三部分:
1、租赁物的成本。它包含租赁物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调试安装费等。
2、利息。出租人为购买租赁物向银行贷款而支付的利息,该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的复利计算。
3、手续费用和利润。其中手续费用是指出租方在经营租赁过程中所开支的费用,包括业务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因手续费用通常较小,一般均不记利息。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因此,出租人最低租赁收款额=各期租金之和+承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租赁物的成本+利息+营业费用)+承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出租人出租机械设备时: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递延收益”。
3. 融资租赁利息是否可以抵扣
看具体情况,如果没有坏的影响是可以抵扣的
记帐记对就可以
别忘采纳!
4. 新企业所得税法融资租赁如何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4)融资租赁利息抵扣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5. 融资租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袭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在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下,作为设备实际使用人的承租方,由于设备是以其名义购买,能够取得购买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设备的实际使用人向融资租赁公司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也不确认出售环节的应纳税所得额。
6. 融资性售后回租,在支付利息及手续费时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复和营业税制的处理
(一)出售方(承租方)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根据现行增值税
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
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受让人(出租方)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
完全转移。改变了过去从形式看待售后回租的行为,将资产的出售和租回视为同
一项交易,因此,税务处理上不再分解为出售和租赁两笔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和
营业税征收范围。但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是相对于出售方(承租方)而言的,
对受让人(出租方)仍应按相关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
7. 融资租赁租金发票如何抵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内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容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在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下,作为设备实际使用人的承租方,由于设备是以其名义购买,能够取得购买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设备的实际使用人向融资租赁公司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也不确认出售环节的应纳税所得额。
8.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利息税前扣除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也就是说租赁费按照该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扣除,不能一次性扣除。
9. 融资租赁具体哪些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
融资租赁中属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直接支付给融资性售后回租方的与该笔售后回租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等,不得抵扣。其他融资租赁支出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对金融服务下贷款服务的描述,包含融资性售后回租。
另根据同号文中《附件2: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抵扣。”
(9)融资租赁利息抵扣扩展阅读:
一、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单位双方通过直接协议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
直接融资的形式有: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定金和赊销商品,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借贷等。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二、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
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