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医疗产业信托,或者说医疗产业信托的简介
就是信托产品投向医疗产业
㈡ 信托业务包括哪些
信托业务包括寄售商店、贸易货栈、商业企业附设的信托服务部受托代购、代销、代运或组织买卖双方成交等业务。信托业可以经营的业务项目依《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法可分为如下: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7、代保管业务。
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0、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益信托:
1、救济贫困。
2、救助灾民。
3、扶助残疾人。
4、发展教育、科技、体育、文化、艺术事业。
5、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6、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7、发展其他有利于社会的公共事业。
㈢ 对医患之间信托关系的正确理解是
1.主动-被动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医患双方不是双向作用,而是医师对患者单向发生作用。医师处于主动地位,患者处于被动地位并以服从为前提。这种模式适用于昏迷、休克、精神病患者发作期、严重智力低下者以及婴幼儿等一些难以表达主观意志的患者。这种模式类似于父母与婴儿的关系,医生的责任是“为患者做什么”。这虽有益于充分发挥医生的主动性,但对于具有自主能力的患者来说则不利于发挥其能动性,而且由于缺乏对患者感受、主诉等信息的了解,可能会影响诊治效果,甚至导致误诊误治。
2.指导-合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患者作为有意识、有思想的人,具有一定的主动性,能够主动述说病情,反映诊治情况,配合检查和治疗。但对医生的诊治措施既提不出异议,也提不出反对意见,医者仍具有权威性,仍居于主导地位。这种模式适用于大多数患者。它类似于父母与少年的关系,医生的责任是“告诉患者做什么”。与主动-被动型模式相比,这种模式有助于发挥患者的积极性,提高诊治效果,也是较普遍采用的一种模式。
3.共同参与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医患双方有近似同等的权利,共同参与医疗方案的决定与实施。这种模式适用于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背景或长期的慢性病患者,它类似于成人与成人之间的关系,医生的责任是“帮助患者自疗”。从理论上说,这种模式是最理想的,不但可以提高诊治水平,而且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但是,并不是所有患者都具有参与的能力或意愿,即使具有自主能力的患者也往往因缺乏必要的医学知识而难以真正实施。
医师的道德权利医师的道德权利,就是在医疗活动中,医师在道德上享有的正当权力和利益。一般来说,法律权利都是道德权利,而道德权利不一定都是法律权利,也可能是法律权利的理想。法律权利具有强制性,并且有些法律权利可能并不符合特定的道德规范;道德权利不具有强制性或仅具有弱强制性,可作为法律权利辩护的基础,有时可以以此批判法律权利。
㈣ 简要说明个人信托业务的特点与基本内容
个人信托类业务主要包括四种,即财产处理信托业务、财产监护信托业务、人寿保险信托业务和特定赠与信托业务。
1、财产处理信托业务
财产处理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接受个人的委托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的一种信托业务。按其设立方式可分为合同信托和遗嘱信托两种。
a.契约信托
契约信托是委托者与受托者订立契约(合同)并在委托者生前期中发生效力而成立的信托,是生前信托。这种信托多为那些工作繁忙或长期身居海外以及老年人而设立。申请这种信托的目的在于:增值财产、保存财产、管理财产和处理财产等。
b.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是根据个人遗嘱而设立并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效力的信托业务,是身后信托。遗嘱信托一般又分为遗嘱执行信托和遗产管理信托。
2、财产监护信托业务
财产监护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为无行为能力者的财产担任监护人或管理人的信托业务。这里指的无行为能力者主要是未成年人或禁治产人,故这种业务又称为未成年人或禁治产人财产监护信托。财产监护信托与财产处理信托有明显区别,前者重在护养人而不在物,如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禁治产者的疗养、康复等,当然既然要护养人,管理其财产也是当然;后者重在理财而不在人。
3、人寿保险(也称保险金)信托业务
指是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生前的保险信托契约或遗嘱形式委托信托机构代领保险金并交给受益者,或对保险金进行管理、运用,再定期支付给受益者的信托。人寿保险信托包括有:个人保险信托和事业保险信托、无财源人寿保险信托和有财源人寿保险信托。
4、特定赠与信托业务
该信托以资助重度身心残废者生活上的稳定为目的以特别残废者为受益者,由个人将金钱和有价证券等委托给信托银行,作长期、安全的管理和运用,并根据受益者生活和医疗上的需要,定期以现金支付给受益者。
㈤ 医患关系是一种信托关系,主要有如下哪些特征
㈥ 选择金融行业好还是医疗健康行业好
一、跨专业报考金融学的优势:
虽然现在金融人才需求旺盛,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进入这个行业的门槛正在水涨船高。金融招聘会上,学历的要求仍然很高,比较好的金融机构,几乎都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名校毕业,甚至要海归。
除了学历要求之外,银行也需要越来越多的复合型人才。目前的情况是银行中有一半人,甚至更多是非金融、经济、财务专业的人员。他们本科专业各异,有计算机、通信、法律甚至机械和物理。现在备考和在读的金融研究生也有很多是跨专业的,导师们非常欢迎这些跨专业学生。有些金融分析机构指明要有工科背景的毕业生,他们要的就是工科那种严谨理性的思维和分析。
二、就业前景分析:
从近几年就业情况来看,金融学专业毕业生通常有这些流向:
1、商业性质的银行,其中包括中国工商、建设、农业银行等四大行和招商等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2、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如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保险等;
3、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5、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6、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7、国家公务员系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
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
9、一些政策性银行,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
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等;
11、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出版传播机构等。
三、报考建议:
1、职业导向:
从上面的就业流向可以看出,职业方向和报考专业有很大的联系。因此如何你准备从事银行、基金类工作,报金融管理、金融工程方向比较好;如果你想到保险公司工作当然要选择保险方向。
2、学校导向:
首先,报考时尽量选择名校。现在金融行业都有名校情结,企业在选择学生时,比较看重学生就读的院校,一般情况下会选择比较知名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的学生,因为这些学校已经在企业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口碑。
其次从人际关系方面考虑你所报考的院校。最好是选择传统上具有优良的金融学教育积淀的学校,比如一些著名财经类专业院校,如上财、中财,或是金融经济类传统较好的综合类大学,比如复旦、南开。这样的院校通常在金融经济界有一定的校友资源,对于未来就业好处颇多。
第三,学校的地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你所要报考的院校,应该在你未来准备发展的地区或附近。因为学校在该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这样在你毕业之后会方便你到该地区择业。比如考上海的学校就把目标定在上海、长三角经济区发展。2020年,上海将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从伦敦、纽约、东京等国际金融中心的情况看,其金融人才都在30万人以上,而目前上海市的金融从业人员在10万人左右,上海与其他金融中心相比,人才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尤其是高级金融人才更是短缺。
3、专业导向:
既然你准备在这个行业发展,那么选择什么专业方向更符合你的发展目标呢?从当前的金融学科专业分布来看,比较有发展前景的专业方向有: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金融管理、金融工程、金融市场、保险精算、证券投资等。
目前基金市场最为活跃,而熟练的基金经理人只有3000人左右,人才缺口过万;目前中级基金经理人的年收入已经达到40万元。而担任高级职位的经理人年薪已经突破百万元,可见金融行业是一座未开采的金矿。
㈦ 目前的信托产品一般年收益为多少
信托产品是指由信托公司发行的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安全性高、内稳定收入回报的金容融产品。其年化收益率多在8%-12%之间。
信托产品收益率是年化收益率,年化收益率是把当前收益率换算成年收益率来计算的,是一种理论收益率,并不是真正的已取得的收益率。
㈧ 信托业务的简介
信托业务是以信用委托为基础的一种经济行为,带有一定的经济目的。即掌握资金(或财产)的部门(或个人),委托信托机构代其运用或管理,信托机构遵从其议定的条件与范围,对其资金或财产进行运用管理并按时归还。由于信托业务是代人管理或处理资财,因此,信托机构一要有信誉,二要有足够的资金。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
国际上的金融信托业务,主要是经营处理一般商业银行存、放、汇以外的金融业务,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市场情况日趋复杂,客户向银行提出委托代为运用资金、财产,或投资于证券、股票、房地产的信托业务,与日俱增。国内的信托业务是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如利得财富。 1、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划分:任意信托、法定信托;
2、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划分: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金钱债权信托;
3、以信托目的为标准划分: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
4、以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划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
5、从委托人的角度对信托进行划分:个人信托(生前信托、身后信托)、法人信托;
6、以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划分: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
7、以受益人的角度对信托的划分:自益信托、他益信托、私益信托、公益信托;
8、以信托涉及的地理区域为标准划分:国际信托、国内信托;
9、以业务范围为标准划分:广义信托、狭义信托; 信托业可以经营的业务项目依《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法可分为如下: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权、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益信托:
(一)救济贫困;
(二)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体育、文化、艺术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有利于社会的公共事业。 信托公司业务门槛提高
银监会下发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信托公司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三份征求意见稿,向国内55家信托网征求意见。
此次意见征询中,新老办法的主要变化为,大规模调整了信托公司的基本业务,
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回归其主营业务。并大幅提高资金信托份额利得财富资金要求,由原来的5万元上调到100万元。
这就要求信托公司停止经营债券、贷款业务等银行类业务,而从事如
企业年金、资产证券化之类的本营业务。新办法设立了三年过渡期,其中过渡期内份额资金要求为20万元。
信托业部分业务将受限
对于新办法,业界还是存在争议的。因为如果按照新的规定,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将被缩小,而在允许进入的领域又存在着很多其他的门槛。
一位信托公司经理告诉记者,这次调整对信托行业的影响是很大的。“监管层为了控制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更透明化,所以做了很多调整。
但是对于信托公司来讲,会给业务的开展带来难度。”
中国信托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分析:“此前监管部门的思路,是让信托公司走混业经营之路,目前监管层鼓励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年金信托等创新业务,同时信托公司的债券和贷款业务将受限制,长远来看有利于信托公司回归受托理财的主业。”业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