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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纠纷案例

发布时间:2021-07-10 12:09:57

理财的理财事件

重仓茅台基金经理“裸奔”
创业板的牛市,成就了2013年超80%的股票型私募基金取得飘红的业绩,可是否极泰基金却以超50%的跌幅成为2013年的亏损王。
据否极泰披露的半年报显示,其核心持仓的只有贵州茅台一只股票。被誉为A股价投资典范的贵州茅台,自去2013年上半年起便被机构投资者集体抛弃,全年股价跌幅达到37%。
钱景财富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师表示,真正让其亏损严重的是,该基金是以高位融资买入的方式重仓贵州茅台,成本非常高,随着贵州茅台股价下跌,否极泰的净值会以更大幅度下跌,净值仅有0.46元。媒体曾报道该基金经理董宝珍2013年9月与人打赌,若茅台市值跌破1500亿元将裸奔30分钟,2013年中秋节他也践行了这个承诺。
白发股民展“遗书”
2013年12月19日上午,昌九生化的十多名投资者代表与赣州市国资委、赣州工投、昌九集团、昌九生化方面召开交流会,希望昌九生化股票能长期停牌,直至重组方案出台。小股东们因未被允许进入会场,在会场外口号不断,一度引发肢体冲突。据南京的陈女士介绍,此次来赣州的170多位昌九生化投资者,持有昌九生化股票约3000万股,以跌停一天计算,所持昌九生化股票市值缩水就超过4000万元。一位满头白发、濒临绝望的昌九生化股东在现场向与会记者展示了其写的“遗书”:“赣州做局让我们昌九股民倾家荡产!我愿以死唤醒中国证券市场的公平正义!”
“中国大妈”每克浮亏60元
2013年4月15日和16日,黄金出现断崖式跳水,成为年度跌幅最大的两天。市场有消息称中国内地投资人狂购实物黄金300吨,约占全球黄金年产量的10%。作为普通投资者的代表,“中国大妈”一词登上黄金舞台,并使抢金潮从国内向国际蔓延,其抄底黄金的成本价每克大约为307.01元,此后金价持续下行,截至2013年12月31日,菜百投资金条回购价格为243.6元/克,每克至少浮亏60元。
高位入市三天亏6万
网友“我是技术专家”慨叹:“希望朋友们远离比特币,别想着一夜暴富!”据他介绍,其投资10万元亏损了6万多。当时他在6500元的高位买了20个比特币,没想到遇上暴跌,仅仅两三天价格狂跌到3000多元一枚。“没别的选择,只有清仓了。太惊心动魄了,不敢玩了,”他说,“辛辛苦苦赚的钱烟消云散,不怪任何人,只怪自己太贪心。”
分级债基月亏38.96%
2013年4月至5月份,海通证券[0.09% 资金研报]资管成立了多只分级债基,均为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不过,截至12月2日,这些产品的亏损幅度均在40%至60%之间。亏损幅度最大的海通年年升风险级的净值仅0.365元,海通年年鑫风险级、海通半年升风险级、海通半年鑫风险级、海通季季升风险级、海通月月升风险级、海通季季鑫风险级的净值均在0.47~0.58元之间。而海通月月赢风险级和海通月月鑫风险级的净值分别为0.6元和0.75元。从这些分级债基风险级净值走势来看,2013年11月以来的亏损幅度最大。数据显示,这些风险级产品一个月的亏损幅度均在30%左右。其中,海通年年升风险级一个月的亏损幅度高达38.96%。
20万元炒白银只剩8毛8
年过古稀的李先生2012年经由天津全唐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业务员刘先生推荐而对贵金属投资动心。在得知需上网操作后,不懂电脑的他打算作罢。“但当年小刘打保票说他帮我弄,当时行情也好能赚钱。”当年9月28日,李先生签完《客户协议书》便拿出20万元积蓄投资白银。
李先生几个月后因用钱要求退资,但直到2013年8月仍未能拿到钱,此时他才发现账户余额成了8毛8分钱,“20万元几乎全赔了,小刘跟我承认是他做亏了。”随即李先生向全唐提出赔偿要求。
全唐方面表示,刘先生代客操盘确系违规,公司已和其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李先生的索赔请求,全唐的答复内容是:“客户损失主要因为没有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公司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没有过错,所以不承担赔偿;其次,如果李先生要通过诉讼向刘先生追讨损失,公司愿提供交易明细等证据。”
200多万元投资折损近半
浙江湖州投资者王先生2013年10月开始投资网贷,其投资的网贷平台有四家相继宣布经营难以为继,他投入的200多万元难以追回,而其中有100多万元是向身边朋友借来的。王先生正在做最后的尝试,跟受损投资者一起,一方面找平台协商回款,一方面找警方介入调查。平安银行理财师对外界表示,从曝光的一系列案例来看,一些P2P平台不过是将此前的民间借贷换个P2P马甲搬到了网上而已。民间借贷市场曾经出现的问题,在P2P上同样会出现。投资者要想从已经关门的P2P平台上拿回自己的全部本金,恐怕机会不大。
信托产品抵押物被法院拍卖
2013年5月3日,“中信—舒斯贝尔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的抵押物——青岛舒斯贝尔地产、青岛乾正置业项下土地使用权在山东省法院司法拍卖厅进行第三次拍卖。原因很简单,中信信托认为,舒斯贝尔对信托资金进行挪用,多处违规。于是在中信信托申请下,山东省高级法院对信托计划中的上述两个地块进行查封,并作为中信信托产品抵押物进行首次拍卖。这一事件再次警醒信托的风险。

㈡ 委托理财案件有哪些纠纷类型,案由及法律适

您好,法院在立案时以“委托理财纠纷”暂定案由,在具体审理委托理财案件过程中,进一步区分不同权利义务约定,以界定其法律关系并确定案由。具体而言:
1.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开设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委托受托人从事投资管理的;或者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或实际上借用他人名义从事投资管理的,应认定双方成立委托理财合同,并以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确定案由。
2.委托监管合同案件。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接受委托理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或资产委托人的委托,承诺对委托资产的交易账户进行监督管理的,应认定成立委托监管合同关系,并以委托监管合同纠纷确定案由。
在委托理财合同案件和委托监管合同案件中,在法律适用方面宜遵循如下思路:首先,应主要以《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商事基本法律作为法律适用依据。其次,从《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金融法律、法规中寻找有关证券、期货等交易规则,作为处理案件之依据。再次,从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制订的相关金融行政规章中援引有关营业资质、禁止性交易行为等规定作为判案的参照依据。目前这类参照依据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1] 265号《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3]107号《关于证券公司从事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03 年中国证监会第17号《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等。最后,对于具体案件中出现的新型疑难法律问题,应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综合运用委托理财案件审理原则、民商法基本原则、原理和法律解释学的方法予以分析和处理。
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将资产交由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受托人无论盈亏均保证委托人获得固定本息回报,超额投资收益均归受托人所有的(即约定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的情形,应认定双方成立借款合同关系,以借款合同纠纷确定案由,并适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4.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提供专业理财服务,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应认定双方成立以委托理财合同为表现形式的合伙关系,以合伙协议纠纷确定案由,并适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
5.信托合同纠纷案件。在委托理财合同实践中,若合同约定委托人将其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并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委托资产与委托人资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资产相互分离,以使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获得收益,且受托人具备法定资质的信托投资机构等《信托法》所规定的信托行为构成要件的,应认定成立信托合同关系,以信托合同纠纷确定案由,并适用《信托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㈢ 光大银行理财有出事案例吗

很多银行都有过

㈣ 如何处理委托理财纠纷案件

委托资产的损失范围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并应以下列方式计算委托资产的实际损失:委托资产损失=(委托人实际交付的委托资产+证券或期货的当日市值)-(委托资产的控制权实际转移至委托人的委托资产+证券或期货的当日市值)。在委托理财合同有效的场合,当事人对委托资产损失的计算另有约定的,若该约定不违反公平原则,应从其约定。 (1)合同有效之场合。委托理财合同有效之场合,大体包括受托人是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法人以及自然人两种情形。现行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关于“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中国证监会2001年《通知》关于“委托人必须承担委托投资的投资损失”之规定,可以作为认定双方民事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参考。在委托理财合同期满、双方终止或者协议解除合同时,若委托资产处于亏损状态,原则上受托人应在扣除依约取得的合理报酬后,将余额部分(包括货币资金和其他金融性资产)全部返还给委托人。若受托人对损失存在过错,则应酌情减少其报酬。对于委托资金之损失,应根据当事人是否有过错、过错大小、过错与损失的因果关系等确定其各自责任。依委托代理制度一般法理,委托理财投资损失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但受托人在受托管理资产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侵权行为或者未尽谨慎注意义务等而存在过错,且与受托资产实际损失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的,受托人应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合同无效之场合。因委托理财交易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交易对方并不特定,故委托理财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与普通合同无效之处理方式不同,不宜机械地套用合同法所规定的恢复原状等处理方式,不能因委托理财合同无效而否定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及结果。在委托理财合同因委托人或受托人无资质、订有保底条款、以及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而无效等场合,受托人应将委托资产本金返还于委托人,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3)有效与无效之比较。至此,关于委托理财本金处理方面自然会生发出一个疑问:对委托人资产的保护,合同有效反而不如合同无效?这种处理结果通常只是一种表象,而实质上的权利配置和责任分担是公平的,而且有利于从司法角度推进委托理财市场行为的规范化。首先,就法律预期而言,在委托理财合同有效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皆是遵循资本市场一般规律和规范的行为规则从事委托理财活动,并相互持有一个合理的法律预期,该双方基于法律规定和意思自治所出的法律安排及本金和收益请求权,在签订有效的委托理财合同时,即是已被考虑在内的可预期的权利,而且是确定的并依法受到保护的;若受托人理财技巧高超,则委托人将获得更大的收益。而无效的委托理财合同的法律预期是不确定的,因合同无效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非是一种期待利益。其次,就实际偿付能力而言,无资质的一般的咨询公司乃至事业单位等非金融机构法人的资力不如有资质的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那么可靠,而是处于给付能力或缺不安且极其有限的状态,即便人民法院判令保护委托人的本金和利息,其执行结果也取决于受托人的清偿能力,实践中也常常因为受托人人去楼空或几近破产而执行无果。因此,从最终获得实际收益的角度看,依照有效的规则所从事委托理财活动对委托人最为有利。再次,就过错和责任分配而言,在合同无效场合,让受托人承担较大的过错和责任也许不甚公平,但应当看到,委托理财合同无效的原因通常在于受托人无资质和保底条款的存在。无委托理财资质的法人是严禁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受托人无疑应承担较大的过错和责任。同样,若没有保底条款的引诱,委托人通常是不会将委托资金交给受托人理财的,所以使受托人承担较大的民事责任既在情理之中,也是防止订立保底条款的重要措施。最后,就规范导向而言,通过在无效合同中使受托人承担较重的责任,可使无资质的受托人对委托理财活动望而却步,可使有资质的受托人尽量避免订立保底条款,亦可使委托人慎之又慎地权衡订立无效委托理财合同以及未来的实际结果。一言以蔽之,通过这种规则配置,可以使委托理财活动更加规范化。 关于委托理财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处理因委托理财合同而获得之收益问题,有观点认为,委托人因无效合同所获得之利益,应充抵受托人或者监管人的赔偿金额;充抵后剩余之收益部分,人民法院应将其与受托人因无效合同所获得之收益一并予以收缴。鉴于收缴之规定乃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物,有失公平,亦容易因利益驱动而导致权力滥用,所以,笔者倾向于认为:在合同无效的场合,因委托理财所得之收益应先冲抵受托人或监管人应当返还或赔偿的资金数额,再扣除受托人从事理财业务所需支付之必要管理费等费用后,余额归委托人所有。此外,即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按照保底收益条款约定的分配比例各自获取了部分收益,双方所获取的收益亦应计算在委托理财收益总额之中。

㈤ 农行理财出现过血本无归的案例吗

这种案例是没有的。因为理财本身是对你的财产进行一个规划,让他获得更高回报的收益,如果出现理财最失败的情况下,那么也就是没有任何的利息,也不会出现血本无归的情况。

㈥ 理财案例

资产来:5.8+6+1.3+1.4+6=20.5w
负债:0.3*12+0.1*12+0.15*12=6.6w
净资产 20.5-6.6=13.9w

你没有列自每月开支消费暂时以2000计算,重大疾病险估计年交费2000 大概一年的还要扣点剩下大概11.3w 你们应该有孩子 教育支出没算.

1.你们的保险不够全面重大疾病额度比较小.另外需要购买一个分红型寿险做补充 保险额度一般比例是保险费用是你们收入的10% 保额是10倍,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保险公司

2.银行存款6/11.3 比例太高 你家庭财产收入比较稳定.预留3-6个月的支出就好.别的可以做一些短期投资,既能保证流动性.收益又比银行利率高,可以抵御通胀.

3.子女教育规划,由于你们提供这些数据,不能提供意见,但是这些越早做越好.

4.投资计划.风险小的话可以做基金定投.承受风险大的话可以做股票,期货. 这个需要具体沟通才能确定,一般建议定投购买ETF LOF基金,预期年收益能达10%

5.有住房公积金可以适当考虑再买一套房.其实这1些是你的目标.你提出要买什么样的,再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才能决定.而不是由理财师帮你做需求.

㈦ 经典理财案例有哪些

(招商银行)招商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根据自身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资金流动性等综合考虑,您可以进入招行主页,点击“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产品”-“搜索”,分类您需要的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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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惠金所理财纠纷案 惠金所真的吗 是集资吗

e wolf’s back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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