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及如何选择
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成本法核算。
3.对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适用于权益法。
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2.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方法
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比例超过20%,或虽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比例小于20%,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比例虽然超过20%但不具有重大影响,以及被投资单位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方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如投资方在国外,外汇受所在国管制,其外汇汇出受到限制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一般地,投资核算的方法不能随意变更,有特殊情况时,应中止权益法,改用成本法核算。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对外投资,不涉及流转税问题,但其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并入企业应税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收益一般属于税后收益,税法规定:①如果投资方企业所适用的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不退还分回的投资收益在被投资企业已纳的所得税。②如果投资方企业所适用的税率等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分回的投资收益不予补税。③如果投资方企业所适用的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分回的投资收益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因此,当被投资单位处于低所得税地区时,对投资方的所得税有影响,需要选择不同的投资方案,利用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案例: A公司2004年1月1日购入M公司股份30000股,占M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15%.2004年1月1日M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000000元, 2004年度净收益为400000元(未予分配)。2005年1月5日,A公司计划再对外投资350000元,其方案如下:
方案一,A公司从M公司另一股东B公司处购入其拥有的M公司10%有表决权股份,同时支付相关税费3000元。
方案二,购入H公司10%的有表决权股份,同时支付相关税费3000元。
已知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且没有其他投资项目。M公司和H公司所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假设1:2005年两个公司预测的净收益均为450000元,预计在2006年4月份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均为300000元。M、H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无其他变动情况。
假设2:A公司预计在2006年5月转让在2005年购买的M公司或H公司拥有的10%股权,预计转让价为400000元。
假设3:2004年1月1日取得长期投资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因M公司2004年度实现的净收益,在2005年中未宣告发放股利,所以A公司当年未实现投资收益,无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为简化核算程序,本案例未考虑折现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因素。
方案一:A公司从M公司另一股东B公司处购入其拥有的M公司10%有表决权股份,则其持有的M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达到25%,应改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当A公司购入B公司所拥有的M公司10%股份时,其“长期股权投资-M公司股票投资”为353000元(350000+3000),“银行存款” 减少353000元;到2005年12月31日,应按2005年M公司的净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M公司股票投资(损益调整)”为 112500元(450000×25%),增加“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11250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3823.53元〔112500÷(1 -15%)×(33%-15%)〕;2006年4月,A公司应分得股利75000元(300000×25%),需减少“长期股权投资-M公司股票投资(损益调整)”75000元,在A公司收到股利时“银行存款”增加75000元;2006年5月转让从M公司购买的10%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368000元(353000+450000×10%-300000×10%),转让股权的收益32000元(400000-368000),同时,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776.47元〔32000÷(1-15%)×(33%-15%)〕。这样2005年~2006年合计应交所得税30600元 (23823.53+6776.47),取得投资收益144500元(112500+32000),二年该投资项目税后净收益为113900元(144500-30600),现金净流入量为91400元。
答:现金净流入量为91400元。
3. 长期股权投资有哪些核算方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二、计算方式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
(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以支付的现金、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举例:A公司购买B公司股票,每股购买价格为5.1元,购买了100万股,又支付了3万元的税费。
初始投资成本=5.1*1000000+30000=513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5130000
贷:银行存款5130000
如果购买价格5.1元中含有B企业已经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0.1元股利的处理
举例:A企业在07年2月15日购买B企业的股票,B企业已在1月15日宣告分派股利,每股0.1元,以2月28日股东名册为准。
0.1元股利是B企业06年赚取的收益,所以B企业将这部分股利加入到A企业的购买价格里。0.1元的股利A企业不能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应作为应收股利处理。
初始投资成本=(5.1-0.1)*1000000+30000=503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5030000
借:应收股利100000
贷:银行存款5130000
对于购买价格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利,应作为应收股利处理,不能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应收股利100000
(三)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两种不同情况的处理)
举例:A企业向B企业投资,07年2月15日购买B企业股票,B企业07年2月28日宣告分派股利,因为B企业发放的是06年的股
利,2月15日A企业在购买股票时未支付这部分款项,所以应该冲减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举例:06年1月1日,A对B投资。06年12月31日B企业宣告净利润10万元(A企业不做账务处理),07年1月15日宣告分派6
万元的股利,07年宣告分派的股利是06年赚取的收益,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注意两个例子的不同:投资赚取的应计入投资收益,不是投资赚取的应冲减投资成本。(一定要注意)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
举例:06年1月1日投资,被投资企业06年赚取10万元,07年分了6万元,07年12月31日进行处置,以11万元卖出,原来投资
为10万元。
借:银行存款11
贷:长期股权投资10
投资收益1投资赚取的应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07年2月15日投资了10万元,07年2月28日分派6万元股利,股权比例为10%,将得到0.6万元的股利。07年12月31日以11万元卖出。分得的0、6万元的股利不是因投资而赚取的,所以应冲减投资成本,即投资的账面价值=10-0.6=9.4万元,投资收益=11-9.4=1.6万元
借:银行存款11
贷:长期股权投资9.4不是投资赚取的应冲减投资成本。
贷:投资收益1.6
如果投资还计提了减值准备,应将减值准备予以转出
借:银行存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如果是投资损失,应借记“投资收益”)
处置时,要将处置收入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比较,账面价值是指账面余额减去减值准备、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要考虑“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要增加长期股权投资,两者的差额计入
“营业外收入”。
举例:A向B企业投资,B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100万元,A占有表决权股份的30%。
(1)A如果投资了3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30
贷:银行存款30
(2)A如果投资了35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35
贷:银行存款35(大于所占的份额,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3)A如果投资了25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25
贷:银行存款25
借:长期股权投资5
贷:营业外收入5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
注意:新准则规定接受捐赠记入“营业外收入”
(二)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受资企业的净利润变动,投资企业的投资也随之调整(注意)
举例:A向B投资,年末B企业获利10万元,A占30%股份,做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
贷:投资收益3
如果年末B企业为亏损,应做相反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如果下一年B企业分派股利6万元,因A占30%,所以分得1.8万元股利
借:应收股利1.8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8
(三)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比如:受资企业资本公积变动了,投资企业的投资也变动。B企业资本公积增加20万元,A企业做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损益变动6(20*3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
老师此处出现口误,正确如上分录。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举例:A企业以40万元将此股权卖出,其他条件见上面叙述。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35+3-1.8+6=42.2万元
借:银行存款40
借:投资收益2.2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5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损益变动6
如果是以50万元卖出,就有投资收益=50-42.2=7.8万元
借:银行存款5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5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损益变动6
贷:投资收益7.8
需要注意的是,还应同时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期末应该进行减值测试,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应该计提减值准备。
注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防止肆意调节利润)【07年新变动的考点,需要特别注意。】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 长期股权投资,哪两种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内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过投容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5.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哪些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成本法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经济业务,或对被投资单位税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为实际收到或确定将收到的利润或股利。
权益法认为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投资企业对此均应在活动发生时或年终进行会计结算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则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从财务的角度不难推导出,非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一般应为投资额与市场利率的乘积,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无实质联系;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最后则为所享净投资额(所有者权益)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的乘积,体现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的整体一致性。
6.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哪几种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 成本法核专算的范围属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7.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使用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 在我国,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主要有:① 在证券市场上以货币资金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以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② 以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投资于其他单位,从而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公司制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
8. 长期股权投资两种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只要是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企业持股以后的利润时的股利时才可以确认为投资收益,如果是持股以前的利润的股利是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 成本法下关于现金股利或利润核算的错误处理一、成本法下关于现金股利或利润的会计核算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通常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一般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成本法下,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成本法下现金股利的核算例:甲企业于2005年1月1日以100万元的价格购入乙企业60%的股份,同时支付相关税费3万元,款项均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和次年初宣告发放上年的现金股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2005年2月乙企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20万元属于乙企业2005年以前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根据上表资料,可得出甲企业投资的有关情况:
根据上表资料,对甲企业每年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2005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3
贷:银行存款 103
(2)2005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12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4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0万元,符合第一种情况,所以,借记“应收股利”12万元,贷记“投资收益”0万元,借贷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其会计分录应为:
借:应收股利12
贷:长期股权投资12
(3)2006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36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5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18万元,符合第一种情况,所以,借记“应收股利”24万元,贷记“投资收益”18万元,借贷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24
贷:投资收益 18
长期股权投资6
(4)2007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58.8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6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48万元,符合第一种情况,应借记“应收股利”22.8万元,贷记“投资收益”30万元,借贷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22.8
长期股权投资7.2
贷:投资收益 30
(5)2008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70.8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7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72万元,符合第二种情况,应借记“应收股利”12万元,此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从购入以后已经冲减(12+6-7.2)10.8万元,因此应当全额将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冲回,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借方,按两者之和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12
长期股权投资10.8
贷:投资收益 22.8
(6)2009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100.8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8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108万元,符合第二种情况,应借记“应收股利”30万元,此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从购入以后冲减的金额为0,所以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金额为0,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30
贷:投资收益 30
9. 长期股权投资的转换方式有哪些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因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其核算需要由一种方法转换为另外的方法。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别形成该转换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追加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首先,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其次,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进行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追加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至追加投资交易日之间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2、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下,首先应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处置投资导致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及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
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后,未来期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及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
(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应当按照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原则处理。除此之外,因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