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解决企业的融资担保难题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都受到融资担保难题,它们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问题。所以这也造就了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几年内翻倍很多的局面。那么如何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难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政府来说,要想更好的解决中小企业的发展难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那么政府就要采取措施,来解决融资担保难题,还企业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让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日,为了解决企业的这些难题,阜新市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组织领导,多措并举促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题。今年以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面对这样一个问题,阜新市各融资担保公司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服务产品,开拓业务范围,努力为工业企业做好融资担保服务,实现担保量阜新市第一、无代偿损失的目标。同时,对于如何来更好的为企业服务?解决其融资担保难题?阜新市委市政府强调,要进一步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合理地帮助企业制定融资方案,尽最大可能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便利,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强、信用度高、市场前景好的中小微企业,制定灵活的担保措施,允许更多的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作为担保条件,获得担保资金支持;要认真分析形势,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严控风险,稳健经营,不断做强做大。
Ⅱ 企业家客群融资担保方式
依照担保法规定,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形式,融资担保专除留置不适属用外,余四种形式均适用。
约定担保是以合同的方式设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约定担保,除法律对其成立要件和内容另有规定外,完全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在我国现行担保法制下,抵押、质押、保证、所有权保留等均属于约定担保方式。
(2)专访融资担保扩展阅读:
法定担保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如优先权、法定抵押权等担保方式;
二是当事人可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如留置权这种担保方式。
在实践中运用较多的反担保形式是保证、抵押权,然后是质权。至于实际采用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债务人和原担保人之间的约定。
Ⅲ 什么叫融资担保
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回自然人)提供答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说得简单点就是别人要去借钱,你向债主保证这个别人有能力还,如果这个别人后来还不上了,就由你来还```所以做融资担保的时候请谨慎,要确定好对方的公司经营状况和可预期的发展前景.希望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Ⅳ 融资担保机构面对目前经济形势,如何更好发展
融资性担保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准入门槛不高,监管机制不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没有得到有效健全;基础管理不到位,反担保有着较大法律风险;运行规范化程度不高,市场化程度不强
就目前经济形势来说,融资担保机构应: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监管力度。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剧的情况下,融资性担保机构想要快速发展,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监管力度,制定各种监管标准,如法人治理、财务核算、市场准入等方面,才能真正保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从而杜绝抽逃资本金、破产等现象发生。在实践过程中,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从业人员、财务内控制度、注册资金等进行严格审核,明确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法律地位,并促进我国担保政策与操作流程的规范化发展,才能在完善自律组织、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等基础上,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市场化、多元化和现代化发展。
(二)扩大担保机构规模,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循序渐进的扩大担保机构的发展规模,需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充分吸纳民间和社会的各种资本,才能真正提升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整体实力,从而在严格按照政府相关制度和政策执行的基础上,全面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与此同时,税收政策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的合理运用,不但有利于整合各种关联性担保机构,还能降低担保机构的运营成本,最终在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吸引力的情况下,促进各地区经济更快发展。
(三)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在实践过程中,担保机构需要积极准备风险担保基金和呆账准备金,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才能真正为被担保人、企业等提供可靠服务。与此同时,在政府不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的情况下,注重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的构建,是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更加完善的基础,对于增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有着极大作用。另外,注重专业担保人才的培养和吸收,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与银行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是融资性担保机构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促进我国金融行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在金融市场快速变化的情况下,融资性担保机构必须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才能在完善相关法律机制、管理制度和考核条例等基础上,促进我国担保行业更长远发展。
Ⅳ 融资担保是什么意思
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
信用担保机构通过介入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这些资金出借方与主要为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方之间。
作为第三方保证人为债务方向债权方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债务方履行合同或其他类资金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在其业务性质上,融资担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双重属性,属于一种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务。
它通过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为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方双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以此促进双方交易的完成。
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过程中,信用担保机构要完成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对资金需求方的信用评估;
另一方面是向资金供给方提供自身资信证明,取得其对自身信用保证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认可。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范围: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1、诉讼保全担保;
2、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3、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4、以自有资;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Ⅵ 涂涛的主要业绩
涂涛先生作为中国融资担保领域的资深管理人员,从事融资担保行业十余年来,取得了优秀的业绩,对担保项目调查、评审及风险控制等担保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均有着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受理、评审过几十个行业、数百家企业,业务范围涉及融资担保、经济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担保等各类担保业务,成功案例累计担保额超过30亿元,目前主要专注于全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的推广。
在担保培训领域,涂涛先生也有许多研究和培训心得,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企业培训师资格证书。曾于2008年7月接受国家发改委下属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专委会邀请,为“2008全国担保典当机构业务经验交流与法律实务操作、风险控制研讨班”学员讲解《担保业务规范管理与案例评析》课程并与学员进行业务操作经验交流,受到了广大学员及主办方的积极认可。2010年九月,涂涛先生在广州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担保创新论坛上提出“担保+PE”的模式,得到了与会专家的肯定。(《中国担保》2010.3期作为此次会议的会刊专访涂涛先生并介绍了“担保+PE”模式。) 2011年4月,为“2011年度担保公司监管机构领导干部研讨会之担保机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与审慎经营、合规风险管理监管创新与发展高级研修班”主讲《担保机构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课程。2011年6月,接受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邀请,为第九期全国《担保经理》高级研修班主讲《担保战略管理——担保经营九模式》课程。
Ⅶ 如何解释“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 ”
举个例子,
别人贷款,你不能做担保人,
说白了你不能从事任何有关融资的担保人,
Ⅷ 金融担保和融资担保的区别
两者虽然均为担来保公司,但自在设立及经营等各个环节均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设立审批程序不同。
一般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据《公司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即可成立,适用的是公司法对于普通公司的成立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履行严格的前置审批制度,设立原则为核准主义。
2、经营的范围不同。
一般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仅可以开展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以及与融资咨询有关的担保业务,允许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以上经营范围以外,还包括贷款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
3、任职人员限制有所不同。
一般性担保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即可。但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要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理制度,并对其管理人员等均有相应的要求。
4、监管程度不同。
一般性担保公司没有严格的监管要求,但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有着严格的监管程序,处处可见监管,监管涉及设立、变更、经营等各个环节
Ⅸ 什么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它是怎样运作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运作方面,我们主要看经营业务范围: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