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对于融资租赁公司,一带一路带来了什么新的机遇
现在针对一带一路的大行业背景下,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的非常多,现在的高铁行业这些高端制造业都在接轨,具体的:::::具体投资标的方面,国金证券(行情11.45 -1.29%,买入)建议重点关注三类公司,一是海外营收占比高的对外工程承包类企业,其中北方国际订单和现金流俱佳,海外营收占比超
90%, 中工国际的美元敞口最大,水务业务有望超预期;二是高铁、路桥、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类施工建筑企业,其中中国电建是水利电建龙头企业、 葛洲坝是央企 PPP的“ 领头羊”、 中国交建是“一带一路”的龙头企业;三是诸如PPP 扩展顺利、2017
年订单潜力巨大的中国中冶(行情4.91 -0.41%,买入),以及持续受益“一带一路”的煤化工龙头企业中国化学(行情6.65 -0.45%,买入)等其他领域的“一带一路”受益龙头股。
『贰』 河北中煤旭阳煤化工集团怎么样啊 收到通知要我去当会计 想了解下
如果是刚毕业的,工资待遇不会太高,基本工资也就是在1240元左右,但实际收入要高于这个数字的,工资是有系数的,另外还有安全奖,全勤奖,餐补等。本科还会有学历工资的。这是收入方面的,另外在会计学习方面,他涉及生产,关联交易,投资融资,上市审计等多方面的财务内容,在这里可以学到很到东西的,这里的财务人员有很多都是有注会,注税,注评资格的,对个人能力的提升很有帮助的。高水平人员的工资也是很高的,月薪上万在这里很平常的,只要有能力就行。如果你水平高,可以和人力资源部谈工资的。
『叁』 曹妃甸投融资的战略重点和目标
功能定位:以建设国家科学发展示范区为统揽,逐步把唐山曹妃甸建成我国国际回性能源、原材料主要集答疏大港,世界级重化工业基地,国家商业性能源储备和调配中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唐山曹妃甸工业区作为国家首批发展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之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建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资源综合利用管理控制体系、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体系为重点,加快集聚钢铁、石化、电力和装备制造等循环经济示范产业群,形成完整的废旧物资和废弃物回收利用系统,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各项资源、环境指标达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标准,成为引领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区。
『肆』 化工部下属设计院有哪些
由于化工部撤销,原化工部下属九大设计院陆续从化工部分离出去,各设计院擅长的领域和工艺也各有侧重。
1、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化工部第一设计院)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化工部第一设计院,始建于一九五三年,是化工系统最早的国家级设计单位。可承接所有21个行业的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业务,包括:化工、石油化工等各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可向用户提供符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规、满足用户要求以及安全和环境准则的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服务。
2、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化工部第二设计院)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原化学工业第二设计院)专业设置齐全,主要有化工工艺、化工设备、机运、管道、安装、自动控制、电气、通讯、土建、热能工程、给排水、暖通、总图、消防、概算、技术经济、环境保护等专业,可为社会各行业提供优质服务。
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化工部第三设计院)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原系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板块的旗下公司。公司各拥有化工、石油化工、医药、市政、建筑等十多项甲级设计资质以及工程总承包甲级资质,具有对外工程总承包权和进出口经营权。
4、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化工部第四设计院)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化学工业部第四设计院,现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化学工业领域重点骨干科技型企业。公司拥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多项甲级资质,并享有对外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经营权,是首批获得全国AAA级信用企业资格的工程公司。
作为化学工业诸多领域的领跑者,中国五环在煤化工、碳一化工、化肥、磷化工和新型合成材料等工程科技领域始终占据行业发展战略制高点,处于市场主导和技术领先地位,建设了一大批具有重大产业示范意义的高端项目,树立了国内知名的一流品牌。
5、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原化工部第五设计院)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是2003年10月29日经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批准,由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简称兰州设计院)和中国石化集团第三建设公司(简称三建公司)重组设立的。
公司以技术为先导,设计为基础,工程项目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体,集科研开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装置施工和检维修服务于一体,拥有专利、专有技术,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在能源、环保、石油化工和热能工程等领域提供咨询、设计、工程总承包、制造及专业施工总承包工程服务和管理服务的全能型工程公司。
6、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化工部第六设计院)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下属的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创立于1965年,前身是化工部第六设计院。华陆一直专注服务于石油和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材料能源、基础设施等业务领域。通过整合全球资源,先后完成了包括40多项总承包在内的1200余项大中型建设项目,设计产品200多种,新工艺、新技术开发100多项,拥有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80多项,先后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300余项。
7、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化工部第七设计院)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简称SNEI)是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属企业。是以设计为先导,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开发为核心,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专业施工为主体、面向国内外市场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的综合性、一体化的国际工程公司。
南京工程公司专业门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设置有工艺系统、管道工程、环境工程、设备机械、电气自控、热能工程、粉体工程等25个设计专业,基本包括了所有的工科门类。专业领域涉及现代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煤电一体化、碳一化工及延伸产品、石油化工、环境工程、清洁能源、硫磷和催化剂等无机化工、工业民用建筑等。
8、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化工部第八设计院)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座落在我国西南文化名城──成都,前身为化工部第八设计院。公司始建于五十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奋斗,现已成为以设计为主体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国际型工程公司。
目前是全国首批试行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先后承担过国内纯碱、氯碱、合成氨、尿素、炭黑、甲醇、聚苯乙烯、丁苯胶乳等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并向巴基斯坦、印尼、乌兹别克斯坦、苏丹、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出口成套设备以及承担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管理和试车指导。
9、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吉林(原化工部第九设计院)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前身为化工部第九设计院。始建于五八年,经过五十多年的奋斗,逐步从单一的工程设计向工程总承包模式过度,现已成为以设计为主体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大型工程公司。该院以雄厚的技术力量和精良的装备,为我国的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医药、电力、建筑、市政、环境等领域的基本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于1956年5月成立。1970年6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和化学工业部合并,成立燃料化学工业部。1975年2月,撤销燃料化学工业部,成立石油化学工业部。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撤销石油化学工业部,恢复化学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在1988年、1993年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均予以保留。在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化学工业部与中石油、中石化承担的政府职能合并,组建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主管石油、化工行业的行政机构。
2、历任部长
彭涛(1959年5月—1962年7月)、梁膺庸(代部长)、高扬(1962年7月—1970年6月)、兰文兆(军管会主任)、孙敬文(1978年3月—1982年3月)、秦仲达(1982年3月—1989年7月)、顾秀莲(1989年7月—1998年)
『伍』 北京煤化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北京煤化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立足煤化工领域,专注煤化工产业、服务煤化工行业,致力于打造煤化工领域专属的服务平台。煤化客为煤化工企业提供提供科技政策咨询辅导、高端人才引进、国家级科技成果评价、国家级行业专家技术咨询及论证、技术难题攻关、项目申报整体策划、投融资合作、成果转化、产学研对接、产业集群技术平台等各方面的优质服务。煤化客,与煤化工一路同行。2016年12月14日,为更好促进煤化工行业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服务政策,推进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中科合创科技成果转化煤化工工作站落户北京煤化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强
成立时间:2016-10-19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10502221928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8号3层1单元304
『陆』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潞安新疆公司)位于天山南麓的三道岭矿区,西距乌鲁木齐市520公里,东距哈密市74公里,312国道由矿区北侧通过,兰新铁路在柳树泉与矿区铁路专用线接轨。矿区总面积900平方公里,人口近40000人,是一个远离中心城市、多民族的独立工矿区。2007年9月26日,山西潞安集团与哈煤集团强强联合,重组成立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125893万元,其中:潞安集团占51%,自治区国有资本占33.55%,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占8.9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6.54%。截止2007年底,企业资产总额28亿元,在职员工9600余人。潞安新疆公司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哈密矿务局,是国家“一五计划”项目配套建设的能源基地,重点保证甘肃河西走廊工农业生产和国防建设的煤炭能源供应,是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唯一出疆煤生产基地。2001年1月8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哈密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自治区直属的六个大型企业、自治区30强企业、全国煤炭行业百强企业。经过近50年的发展,哈密煤业集团已经成为一个以煤炭生产销售为主,集棉纺、电力、建材、化工、金属冶炼、农林养殖等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现有生产矿井三座,生产能力475万吨,所产煤炭主要为不粘结煤种,是低硫、低磷、低灰、高发热量的优质动力用煤和气化用煤,也可作为煤化工的原料,素有“绿色煤炭”的美誉。潞安新疆公司现有全资子(分)公司十个、控股子公司四个、费用单位九个、筹建处四个、托管单位两个。十个全资公司是:露采矿、一矿、二矿、热电公司、新疆潞安能化有限公司、力德物流有限公司、运销公司、西来顺宾馆、金山宾馆、农业公司;四个控股子公司是:昌吉煤机制造有限公司、建材有限公司、昌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新合工贸有限公司;九个费用单位是:医院、职工培训中心、社保处、勘察设计院、教育处、汽车运输处、物业管理处、视讯处、供应处;四个筹建处是:砂墩子煤矿筹建处、沙西煤矿筹建处、煤电化筹处(吉木萨尔)、伊犁煤电化筹建处;托管单位为:技工学校、协力棉纺有限公司。潞安新疆公司成立后,组织专家编制了2008—2020年发展规划,概括为“3、4、5、6”:3:一是指三个发展阶段:①起步阶段;②大发展阶段;③做大做强阶段;二是指三条主产业链:①煤—电—硅产业链;②煤—电—油产业链;③煤—油—化产业链。4:一是指四个工业园区:①哈密煤电硅工业园区;②准东煤油化工业园区;③伊犁煤电油工业园区;④昌吉煤机制造工业园区;二是指“十二五”期末煤炭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200MW,延续至2020年。5:一是指“十二五”多晶硅产量达到5000吨/年;二是指“十一五”期末职工人均工资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三是”十二五”期末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6:一是指“十二五”期末煤基合成油产量达到600万吨/年,延续至2020年;二是指“十二五”期末煤炭产量达到6000万吨(“十一五”期末达到1000万吨,“十三五”期末达到2亿吨);三是指六大产业:煤、电、油、机、化、硅。潞安新疆公司正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念,在“集约高效,层次管理,稳定和谐,战略发展”思想指导下,采取“博采众长,规划定位,吸引人才,多方融资,国际战略,○型管理,产业链条,循环经济”等诸多措施,在两省、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进一步加快在新疆的煤炭综合开发,向“规模效益,富余文明,绿色新型,跨越发展”的目标迈进,为新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换做贡献,为建设绿色新型、富裕文明的国际化新潞安做贡献。
法定代表人:崔树江
成立时间:2001-01-17
注册资本:233078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65000003000037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三道岭人民路1号
『柒』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的政策全文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对经济发展、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眼于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将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煤炭行业扭亏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倒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用法治化和市场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承担化解过剩产能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责制定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中央给予资金奖补和政策支持。
化解产能与转型升级相结合。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切实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探索保留产能与退出产能适度挂钩。通过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
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重点产煤省份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率先突破,为整体推进探索有益经验。以做好职工安置为重点,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做好转岗分流工作,落实好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资产债务。
(三)工作目标。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在建煤矿项目应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在建煤矿项目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公告。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确定的13类落后小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要尽快依法关闭退出。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要在1至3年内淘汰。
(六)有序退出过剩产能。
1.属于以下情况的,通过给予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引导相关煤矿有序退出。
——安全方面: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极其复杂、具有强冲击地压等灾害隐患严重,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的煤矿。
——质量和环保方面:产品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煤矿。开采范围与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相关环境敏感区重叠的煤矿。
——技术和资源规模方面:非机械化开采的煤矿;晋、蒙、陕、宁等4个地区产能小于60万吨/年,冀、辽、吉、黑、苏、皖、鲁、豫、甘、青、新等11个地区产能小于30万吨/年,其他地区产能小于9万吨/年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限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煤矿。
——其他方面: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的煤矿;资源枯竭、资源赋存条件差的煤矿;不承担社会责任、长期欠缴税款和社会保障费用的煤矿;其他自愿退出的煤矿。
2.对有序退出范围内属于满足林区、边远山区居民生活用煤需要或承担特殊供应任务的煤矿,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时保留。保留的煤矿原则上要实现机械化开采。
3.探索实行煤炭行业“存去挂钩”。除工艺先进、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率高、安全保障能力强、环境保护水平高、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低的先进产能外,对其他保留产能探索实行“存去挂钩”,通过重新确定产能、实行减量生产等多种手段压减部分现有产能。
(七)推进企业改革重组。稳妥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培育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能耗、工艺等办矿标准和生产水平。利用3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
(八)促进行业调整转型。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引导大型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参股。火电企业参股的煤炭企业产能超过该火电企业电煤实际消耗量的一定比例时,在发电量计划上给予该火电企业奖励。加快研究制定商品煤系列标准和煤炭清洁利用标准。鼓励发展煤炭洗选加工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按照《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鼓励利用废弃的煤矿工业广场及其周边地区,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合理确定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块,建立煤层气、煤炭协调开发机制,处理好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地区资源开发利用问题,对一定期限内规划建井开采的区域,按照煤层气开发服务于煤炭开发的原则,采取合作或调整煤层气矿业权范围等方式,优先保证煤炭开发需要,并有效利用煤层气资源。开展低浓度瓦斯采集、提纯和利用技术攻关,提高煤矿瓦斯利用率。
(九)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责令停产整顿。严厉打击证照不全、数据资料造假等违法生产行为,对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有效运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安全费用未按要求提取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依法依规停产整顿。
(十)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全面实行煤炭产能公告和依法依规生产承诺制度,督促煤矿严格按公告产能组织生产,对超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引导企业实行减量化生产,从2016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对于生产特定煤种、与下游企业机械化连续供应以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工作日制度,但应制定具体方案,并向当地市级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及指定的征信机构备案,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
(十一)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对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全的煤矿,一律责令停工停产,对拒不停工停产、擅自组织建设生产的,依法实施关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煤炭生产要素采集、登记、公告与核查制度,落实井下生产布局和技术装备管理规定,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一律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限期退出。有关部门要联合惩戒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
(十二)严格限制劣质煤使用。完善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停止核准高硫高灰煤项目,依法依规引导已核准的项目暂缓建设、正在建设的项目压缩规模、已投产的项目限制产量。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加大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销售使用劣质散煤情况的检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限制劣质煤进口。 (十三)加强奖补支持。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统筹对地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引导地方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使用专项奖补资金要结合地方任务完成进度、困难程度、安置职工情况等因素,对地方实行梯级奖补,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符合要求企业的职工安置。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四)做好职工安置。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企业主体作用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细化措施方案,落实保障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安置计划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
1.挖掘企业内部潜力。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对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岗补贴。支持创业平台建设和职工自主创业,积极培育适应煤矿职工特点的创业创新载体,将返乡创业试点范围扩大到矿区,通过加大专项建设基金投入等方式,提升创业服务孵化能力,培育接续产业集群,引导职工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2.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经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为其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得领取基本养老金。
3.依法依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企业确需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在岗期间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等工作。企业主体消亡时,依法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可以由职工自愿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由单位一次性预留为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由政府指定的机构代发基本生活费、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4.做好再就业帮扶。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方式,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要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予以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
1.金融机构对经营遇到困难但经过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骨干煤炭企业,要加强金融服务,保持合理融资力度,不搞“一刀切”。支持企业通过发债替代高成本融资,降低资金成本。
2.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落实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的财税政策,完善金融机构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力度的财税支持政策。研究完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策,支持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支持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3.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鼓励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创新产品和投资方式,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拓展并购资金来源。完善并购资金退出渠道,加快发展相关产权的二级交易市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严厉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地方政府建立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金融机构做好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十六)盘活土地资源。支持退出煤矿用好存量土地,促进矿区更新改造和土地再开发利用。煤炭产能退出后的划拨用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用于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对用地手续完备的腾让土地,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十七)鼓励技术改造。鼓励和支持煤矿企业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重点创新煤炭地质保障与高效建井关键技术,煤炭无人和无害化、无煤柱自成巷开采技术,推广保水充填开采、智能开采和特殊煤层开采等绿色智慧矿山关键技术,提升大型煤炭开采先进装备制造水平。
(十八)其他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尽快移交“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解决政策性破产遗留问题。支持煤炭企业按规定缓缴采矿权价款。支持煤炭企业以采矿权抵押贷款,增加周转资金。改进国有煤炭企业业绩考核机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调整完善煤炭出口政策,鼓励优势企业扩大对外出口。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建立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制定实施细则,督促任务落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负总责,要成立领导小组,任务重的市、县和重点企业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国务院国资委牵头组织实施中央企业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要根据本意见研究提出产能退出总规模、分企业退出规模及时间表,据此制订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把各地区化解过剩产能目标落实情况列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各地区要将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年度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建立举报制度。强化考核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和企业要予以问责。国务院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二十一)做好行业自律。行业协会要引导煤炭企业依法经营、理性竞争,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企业依法依规生产承诺书,引入相关中介、评级、征信机构参与标准确认、公示监督等工作。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标准和结果向社会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国务院
2016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捌』 山西天润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山西天润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是2006-08-07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北王乡平里村西部。
山西天润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410007922074393,企业法人张瑞,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西天润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以自有资金投资:煤矿业、煤化工业、房地产业、交通业、旅游业;接受委托从事企业管理。(不含受托投资,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吸收资金、非法集资、贷款、投融资中介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天润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4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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