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资租赁的所得税怎么扣除
恩,就和正常购入固定资产所得税抵扣一样
因为融资租赁形成的固定资产,视同企业自有固定资产管理,按期计提折旧,然后折旧额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分期扣除就行了
Ⅱ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如何提折旧,税法允许怎么扣除
按照你的租赁期在租赁期间均匀计提,税法允许扣除的。跟你企业自有的固定资产一样
Ⅲ 融资租赁有哪些税收政策
有关融资租赁涉及的一些税收政策,下面就是相关的资料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一、增值税
1. 征税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2. 税目及税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3. 销售额的确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融资租赁涉及的税收政策融资租赁涉及的税收政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第1条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提供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 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
最近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指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融资租赁涉及的税收政策文章融资租赁涉及的税收政策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1756197.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1. 税收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2. 新企业准则规定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十一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同时第十五条、十六条还规定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融资租赁涉及的税收政策投资创业。承租人应当采取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 会计成本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从税法有关融资租赁计税基础的规定可以看出,条例并未规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这与会计准则的规定是有差异的。条例采用相对简化的处理方式,按合同规定的租赁付款额或者公允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会计准则中确认的未实现融资费用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然后分期计提折旧。由此可见,税法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会计上该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存在差异的,需进行纳税调整。在会计上未计入资产成本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因其实际已经包含在计税基础中,按规定应当以折旧的方式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里分期扣除,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甲公司2009年11月从乙公司融资租入一生产车间,合同约定该生产车间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最低租赁付款额合计为1500万元,最低付款额现值为1200万元,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
按照新会计准则,由于最低付款额现值为1200万元小于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因此该固定资产会计成本为1200万元,同时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300万元,(1500-1200),并按照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计入“财务费用”。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该生产车间的计税基础为1500万元,折旧年限为20年。那么2009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5万元,即当期按会计规定列支的未确认融资费用2.5万元(300÷120×1)减去当期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1.25万元(300÷240×1)的差额融资租赁涉及的税收政策融资租赁涉及的税收政策。
4. 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指出,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文件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上例中由于会计上确认该生产车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1200万元,即房产原值为1200万元融资租赁涉及的税收政策文章融资租赁涉及的税收政策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1756197.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假设甲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计征房产税的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那么甲公司融资租入生产车间的房产余值为840万元[1200×(1-30%)]。
四、印花税
根据《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30号)第四条的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根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五、契税
对于融资租赁期间的房产需要缴纳契税吗?《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而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实质上出租人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由于在融资租赁期间房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出租方,还没有发生转移变动,因此,融资租赁期间的房产不交契税、
融资租赁涉及的税收政策投资创业。但是如果在融资租赁期过后,租赁双方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则承租方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融资租赁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征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反映,目前我国负责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审批的单位有两家,即内资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但是,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4月26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76号)第一条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中的‘融资租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与目前我国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审批管理体制不相适应。对此,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对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也按融资租赁征收营业税。 特此通知。
希望可以帮到您 谢谢
Ⅳ 税法对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如果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符合加速折旧情形,也可以加速折旧。
Ⅳ 在租赁决策中,为什么融资租赁现金流是租金减折旧抵税
租赁决策考虑的现金流出量谁多谁少。即租赁相比自购,哪个方案的净现金流出量内越少,哪个方案就最优,容相当于少花钱办同样的事。
由于融资租赁固定资 产,与该资 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均转移至承租方,视同承租方的固定资 产,在会计处理上,承租方可以对该资 产计提折旧。而折旧是非付现成本,却可以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从而少交企业所得税,因此折旧可以抵税。对承租方来说,折旧抵税对于该租赁来说是一项现金流入,而每期支付的租金是一项现金流出。
用租金减折旧抵税即现金流出减现金流入=净现金流出 方便用于方案的比较。
Ⅵ 新企业所得税法融资租赁如何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6)融资租赁折旧税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Ⅶ 融资租赁的设备折旧是哪方提啊,融资租赁的设备缴税是哪方交啊
1、如果是“经营租赁”,则可以扣除租金,但不得计提设备折旧。
2、如果是“融资租赁”,租金不得直接扣除,但可以扣除其中的利息,并可以计提设备折旧。
设备变卖时,如果售价大于其账面价值,要并入其他所得一并交纳企业所得税。
Ⅷ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对所得税的影响
融资租赁年折旧:10 000/3=3 300
税法年折旧:13 000*(1-5%)/5=2 470
固定资产余值差异:13 000*5%-100=550为永久性差异
年限——————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第一年————13 000-2 470=10 530——————10 000-3 300=6 700
第二年————10 530-2 470=8 060——————6 700-3 300=3 400
第三年————8 060-2 470=5 590——————3 400-3 300=100
第四年————5 590-2 470=3 120——————100
第五年————3 120-2 470=650————————100
故第一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 530-6 700-550=3 280
第二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 060-3 400-550=4 110
第三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 590-100-550=4 940
第四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3 120-100-550=2 470
第五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650-100-550=0
以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
第一年:3 280*25%=82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820
贷:所得税费用 820
第二年:4 110*25%=1 027.50
1 027.5-820=207.5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7.50
贷:所得税费用 207.50
第三年:4 940*25%=1 235
1 235-1 027.50=207.5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7.50
贷:所得税费用 207.50
第四年:2 470*25%=617.5
617.5-1 235=617.5
借:所得税费用 617.5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17.50
第五年:转回剩余617.50元
借:所得税费用 617.5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17.50
Ⅸ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能否计提折旧
需要。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由于在租赁期里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资产所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因此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且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因此,融资租赁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一般纳税人撤销后,其进项税额不予以退回。当月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开始不计提。
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恰恰相反:
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折旧方法
平均年限法
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也可是月数)。
例:甲企业有一厂房,原值为300000元,预计可使用1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为5000元,厂房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要求计算该厂房的年折旧额。
年折旧额:(300000-5000)/10=29500元。
工作量法
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时先计算出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再根据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乘以预计使用的工作总量计算出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例:乙企业有一辆专门用于运货的卡车,原值为30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300000公里,(假设报废时无净残值),当月行驶30000公里,要求计算卡车的月折旧额。
解: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30000/300000=0.1(元/公里)
月折旧额=30000×0.1=3000元。
如今最常用的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就是这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