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理财融资 > 融资和借条

融资和借条

发布时间:2021-01-02 00:27:48

①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定义上的区别:

(1)借条指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存在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

(2)欠条指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2、证据效力上的区别:

(1)借条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议和借贷关系的实际发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能轻易否定借条的证明力。

(2)欠条则因其形成原因的多样性,其本身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形成的真实原因。

3、诉讼时效上的区别:

(1)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我国合同法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民法总则》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没有约定给付期限的欠条,因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1)融资和借条扩展阅读:

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它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

例如:欠条:王力从赵平处赊买手机一部,欠人民币三千元整,二零一三年六月底归还。——王力 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

借条:今借到赵平人民币三千元整,二零一三年六月底归还。——王力 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

借条须写明今借到某某多少钱,避免产生歧义。今借某某三千元可以解析为借到某某三千元或借予某某三千元,从而出现纠纷。

② 请问借款协议与借条如何区别

一、借条与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版致后,双权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二、 借条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条,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三、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间使用借条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条,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债权人持有借条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 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即使“持有”的时间已经在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意图凭该“持有”合同去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事实,也是站不住脚的。

③ 在借条上写“借”和“借到”有区别吗

借”和“借到”,在借条中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脱离实务,孤立地从字义上去谈论这两个字眼的区别,没有什么意义。

结束语

借条,作为个人借贷之间书面凭证,咬文嚼字严谨表达是必要的。如果不切实务的玩文字游戏,去争论借与借到的区别毫无意义,人为的制造紧张气氛吸引眼球是不可取的。当然,这个本人观点,大家有认为有本质区别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共同进步!

④ 本金与利息合并成一张新的借条,与老借条是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借贷双方对前期利息计入本金达成合意,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如果是有偿合同,利息及利率的标准应按照以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前提。双方约定“利息转入本金计付”所形成的借贷关系与一般正当的民间借贷关系并无差异。如果对方能按约归还借款本息,出借人完全能够将该借款本息重新投资获取正当利益。
二、借贷双方对前期利息计入本金,若违反法律规定即为有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三、借贷双方对前期利息计入本金,也并非一概予以支持。前述司法解释确立了合理利率原则及适当保护复利原则。法律对于利息的支持仅限于合理利率的利息,对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法律不予保护的。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民间借贷纠纷中“前期利息计入本金”并非一概无效。其成立条件为:1、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双方对前期利息计入本金达成一致;2、应以年利率24%为界限,即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否则,超出年利率24%以上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阅读全文

与融资和借条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社保基金怎么进了盐湖股份 浏览:567
560002基金发行价 浏览:241
贵金属深加工流程 浏览:395
债券价格表 浏览:309
炒外汇图片 浏览:222
德州线下贷款 浏览:725
后市融资 浏览:735
一块钱人民币等于多少比索 浏览:362
欧元汇率人民币最高多少 浏览:487
呼和浩特股票配资 浏览:333
银行黑名单怎么贷款买车 浏览:764
中小型融资担保企业法务怎么样 浏览:790
人民币的汇率牌价在哪查询 浏览:848
价格调整计算公式 浏览:930
美原油今天开盘价格 浏览:364
今天人民币对缅甸汇率多少人民币 浏览:222
指数基金对比混合基金 浏览:116
科创板募集基金 浏览:20
天下金理财 浏览:936
为什么内部融资增加的是经营负债 浏览: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