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信托产品一般都有: 存续有效的自然人投资者不超过 50 人
2003年信托法有明确规定。建议你自己查阅一下
你这个问题问的不够准确。
应该是存续有效的小额自然人投资不超过50人。
2. 信托存续期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开始办理信托业务之日起到解除信托业务之日前的这一段时间就是信托存续期
3.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在信托存续期间,没有净值 这句话中的“净值”是什么意思
净值。。。简单的说,如果这个产品投资的是股票或者混合类,那么现在持有的资专产(经过一定的估值)除以属份额,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等一些费用就是净值了。
比如说当时这个产品(基金,信托产品),发行了1亿份,初始资金1亿,那么初始净值就是1元。如果这个产品买的股票啊,债券啊,在某一天的估值是1.1亿元,那么那日的净值就是1.1元了。很容易理解。
至于为什么信托这么说么,因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是到期了给你算回报的,比如1年到期了,给了7%的回报(这天,如果你一定要算净值,就应该是1.07元了),但是在中间的日子,是不计算净值,也就是不计算回报率的。
4. 在信托关系存续期间,信托财产所有权属于是
从英美法系的信托原理来看,在信托关系存续期间,信托财产所有权是属于受托人的,这个很内明确。容但根据我国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对信托财产权在信托存续期间的归属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如,从对信托的定义中是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但后面的信托关系又是按照信托财产是“转移”到了受托人,否则就不会有信托财产需要登记、信托财产的法律独立性等概念,虽然如此,但在实践中,我们还是认为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财产所有权是属于受托人(即信托公司)的。
5. 基金或者信托中的投资期限,例如3+1或者3+2具体是什么意思
3+1是指项目可能延长一年,3+2是指项目可能延长两年。
若是封闭式基金,发行时在协议中,都要约定基金期限。到期后结算,基金持有者拿回自己的收益。基金本身可以转化为开放式基金。
若是开放式基金,就因为是开放的,所以在发行时的协议中,没有基金期限的规定。没有衰败到基金“清仓”的条件规定,它就一直运营下去。
(5)信托存续规模扩展阅读:
基金投资的期限与额度:
一般而言,能承受较高风险的投资者可采用较积极的投资组合,投资组合中可以选择较高的比例投资风险偏高的资产,如股票、股票型基金等。
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人在投资组合中应以风险较低、风格稳健的资产为主,如定期存款、债券、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等。
由此看来,基金投资应占资产(收入)的多少百分比才合适,需要视投资组合中其他资产配置的状况而定。
举例来说,如果您投资的资产中已经有相当多的股票,那么可以考虑将部分投资转换到股票型基金上,这样可以降低投资单一股票的风险,同时还可享受股票投资的收益增长。
另外再搭配定期存款、债券或是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若是资产配置已经相当保守,定期存款、债券占了大多数,那么可以通过增加偏股型基金的方式来提高收益率。
6.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在信托存续期间,没有净值 是什么意思
信托不是基金,没有净值的说法,信托和银行的定期存款倒是很相似,存上钱等着拿利息,中间本金怎么运用的其实我们并不知道,你想想银行存款有净值的概念吗?像开放式基金,有申购赎回,基金净值也会发生变化
7. 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一定要有固定期限吗可以是长期存续的吗我国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谢谢!
当然可以长期存续的,你可以了解一下信托的起源,本来信托就是长期存续的,只内是到了我国,现在容发行的固定期限信托产品才有时间限制,是集合类信托,如果想长期存续,就和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协议,把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自己不选择,这就是信托的初衷
8. 集合信托计划存续期限 可否设成6个月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集合类信托的存续期最少是1年,没可能设定成6个月。
但是从实际操作中,很多项目会设定成1年期的项目,但是会附增一条:可提前至6个月结束,这种情况倒是比较多见
9. 银监会规定集合信托存续期一定要满一年吗
没有这个规定,集合类信托存续期可以少于一年比如半年期信托,或者在实务中,有的信托约定是1年期可以提前半年赎回
10. 离婚前与别人合伙买信托,用自己的名字,在信托存续期内离婚,买信托的钱还分割么
财产独立权,指的是信托财产独立,
信托财产受益人为共同,因此信托到期后,受益人的收益是要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