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P2P平台怎样预防资金池风险
选择业务真实、透明度高、资金流向清晰地平台,确保投资资金投入了相应的标的,资金流到了借款方手中。
资金池
第一,真正的资金池:资金汇集并且资金错配,也就是钱汇到平台的一个账户里,然后可能会涉及到新项目募集来的钱用来还老项目的到期还款的。
缺点是:一个项目出问题了,容易引发其它项目的问题,平台可以带着钱跑路
第二,资金池的擦边:资金汇集但专款专用,也就是钱汇到平台的一个账户里,但是钱是专款专用的,哪个项目募来的钱就打给相应的借款人,哪个项目的还款就还给相应的投资人,不穿插使用。
缺点是:平台可以带着钱跑路
但是,目前很多平台,虽然号称托管,其实连存管都不是,明明是资金池的也敢说自己是托管,就因为用了第三方支付的支付系统而已
怎么判别?
通过充值、交易等信息,或者银行反馈的短信,是没有办法看出钱是否汇集在平台账户的。
判别方法
第一,去找这个平台借款,看看募集成功后打钱的账户是哪个,看看要还款到什么地方,如果是托管,是需要自己从第三方账户提现的,还款也是需要自己充值到自己的第三方托管账户的
第二,投标的时候,看看钱是什么时候划走的。一般托管是这样的,确定投资了以后,先冻结,等到满标了再一起把钱划走,统一直接划到借款人的托管账户。所以,如果一投资没满标钱就被划走了,那就很可能是资金池或者资金池擦边了。
第三,理财计划,一般是资金池模式来做的,因为涉及多个借款人的这种打包项目,托管是很难完成的。
Ⅱ p2p十大监管原则及四条红线个人见解跟心得哪位大神能写出来
网贷平台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效解决了平台随意挪用投资人资金的问题,也提高了平台的跑路成本,这在客观上降低了平台跑路的概率,但是在第三方托管的模式下,如何防止平台通过造假来解冻托管资金的问题,仍然需要业界和监管部门共同探讨。
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求:
P2P网贷平台发展 四条红线不能碰:
一、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不得搞资金池;
四、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P2P十大监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以上就是,互联网政策监管对网贷平台的规范和要求,网贷政策的监管是对投资人的一种保障,更是对P2P平台的严格规范和约束,作为投资人也要及时关注网贷监管相关的资讯,才能做到投资放心,对网贷平台的好坏心里有数。
Ⅲ 风行电视买了一年多,昨天突然死机了怎么办
应该过了保修期了,可能,也只能去修一修了,没有什么好办法。去修修吧,不然的话,会影响到你的娱乐生活,看电视剧更看手机是完全两个概念,十九再说完全不同。谁说你还是去修一修吧。
Ⅳ p2p良性清盘国家为什么不扶持,这样可以得到民心,然后资金流入银行,国家照样能把钱赚回来。
这个问题问出来就知道你是小白,你的问题分为两块回答你:
1.p2p良性清盘国家为版什么不权扶持?
国家只能在政策上扶持,不会派人,忙不过来,举例子(2018年6月至今浙江地区暴雷平台200多家)
2.这样可以得到民心,然后资金流入银行,国家照样能把钱赚回来
国家银行根本就不缺钱,缺的是人找他贷款,这些P2P都是贷款给他们的,实际上国家根本不喜欢,因为跟国家单位抢资源了。
总之,国家赚钱最主要的两个依仗是两大类:
1.国家的垄断企业:电力,通信,石油等等
2.税收
其他的行业主要维稳为主,随你怎么搞,稳定就行,如果民生哀悼,就出面管理管理,制定些规则之类的
Ⅳ 公安局调查金融案取证需要汇集嫌疑人资金吗
公安机关在调查经济犯罪的时候,应该依法扣押所有涉案资金。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另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二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执行查封、扣押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示本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书。
查封、扣押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对于无法确定持有人或者持有人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二百二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写明财物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对于无法确定持有人的财物、文件或者持有人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清单中注明。
依法扣押文物、金银、珠宝、名贵字画等贵重财物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并及时鉴定、估价。
第二百二十六条 对作为犯罪证据但不便提取的财物、文件,经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可以交财物、文件持有人保管或者封存,并且开具登记保存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财物、文件持有人,另一份连同照片或者录像资料附卷备查。财物、文件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变卖、毁损。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立即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
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第二百二十九条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孳息权属明确无争议,并且涉嫌犯罪事实已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查找不到被害人,或者通知被害人后,无人领取的,应当将有关财产及其孳息随案移送。
第二百三十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
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
对违禁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于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在诉讼终结后处理。
Ⅵ p2p平台上了银行存管还暴雷,还能集资诈骗。那上不上存管都一样,反而迷惑用户把钱放进去
银行资金存管是指银行对合作平台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的资金存管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依照出借人与借款人向平台发出的指令,对两者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平台作为纯粹的信息中介参与到交易之中,全程不触碰资金,所有资金流动均在银行体系内进行,从而真正做到了平台与用户资金完全隔离,有效杜绝了平台支配和挪用用户资金的风险。
银行资金存管的好处
1.资金安全隔离 投资更放心
用户在存管银行有专门的独立存管子帐户,有效实现平台资金和用户资金隔离由存管银行对资金进行管理与监督,平台无法触碰用户资金。
2.用户授权操作 资金交易真实透明
用户需要单独设立交易密码保障账户安全,账户信息由存管银行管理,银行划拨用户资金必须通过用户的授权操作指令,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及用户发出的交易指令,对交易流程进行管理并记录用户资金流水,交易真实可查,真实透明更安心。
3.监管硬标准 合规更安心
银行存管上线后,挪用资金、设立资金池、卷款跑路等危害用户资金安全的行为将受到强力监管,合规更安心。
银行存管对P2P行业而言是必须引起重视的,银行存管不仅仅是关乎平台是否达到合规的参考条件,同时也是关乎平台用户的资金安全。银行存管能够引导P2P行业走向良性的发展,让P2P行业发展更加规范,对于平台、投资者、银行都是多赢的局面。
Ⅶ P2P理财和基金有哪些区别
基金和理财有什么区别?
1、 投资标的范围不同
从广义上来说,基金属于其专中一种理财方式,属投资市场中的投资工具:基金、股票、期货等都属于理财范畴。
2、收益与风险不同
理财的投资方向很广,风险由产品本身性质来决定,从低风险的类固收产品到中高风险的股票期权期货等,风险与收益成正比。
3、计价方式不同
基金净值是一天计算一次,净值每天更新一次,而理财产品根据投资方式不同计价方式也有差异。如:一般的银行理财:具有预期预期收益率,根据预期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水平上下浮动,产品一般具有封闭期,到期付息或定期付息;股票期货期权等价格是开盘期间实时波动的。
4、流动性不同
基金在开放日灵活申购、赎回,不会因为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多少净值发生变化;理财产品有的可以随时买卖赚取差价,如股票外汇等;有的则需要在满足期限里买卖,一般不可以赎回。
Ⅷ 非法汇集他人资金的具体表现
1,不具有金融从业资格
2,向大量人员吸收存款
3,定期给予利息
Ⅸ 某投资资金说利息12%这个靠谱吗
年利12%,这算什么!一点也不高。
一、靠谱吗?
这可不一定,不敢判断!因为我毫无依据!关键是你说的某投资资金,这是个什么东东?它是什么性质的公司,有什么背景?我一无所知。另外,它把资金汇集起来,准备做什么的?是转手放高利贷吗?
二、你有制约手段吗?
钱出去了,万一对方违约,你有什么反制手段吗?如果没有,那就是100%的风险!如果你能完全控制对方,那就是0%的风险。
三、建议的投资方向
现在各地政府都缺钱,年利10%的地方多了去了!一般各地政府都有个城建投资公司(属于政府的白手套)把钱投到那里更靠谱些,因为其背景是政府。另外再找个在城建或财政部门(往往跟城投公司是串连的)内部工作的朋友,注意资金的安全情况,随时可以先一步出来。
如果你对某投资公司不了解,那凭什么判断呢?
提醒一下:高回报高风险;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人不贪心,可避祸消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