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子贷款,借款人死亡,继承房贷,二次抵押的小额度贷款需要还吗
房贷是以房产作为抵押物的,无论银行贷款还是其他金融公司二次贷款,借款人去世,继承人依然要按贷款合同还款,否则,二贷公司有权拿抵押物即房产偿还贷款。
② 房子抵押贷款人死了,债务由谁来还
需要找借款人的配偶作为第一偿还人,不打算还银行就会想办法起诉或者拍卖房产。
③ 人去世后,留下来的房贷和银行贷款怎么处理
一、房屋按揭贷款人死亡,银行有权要求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版借款人的权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按《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如果该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其配偶有义务还款。
三、若继承人无力还款,或不愿意还款,贷款担保人要依法承担还款责任。由担保人来承担偿还银行贷款责任,若担保人无法偿还将承担民事责任。银行起诉的话,会更愿意起诉担保人,担保人若无法偿还,银行可申请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担保人的子女没有义务替其还款。银行的借贷及保证合同有效,另外也要分清担保责任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
④ 人死了欠贷款怎么办
首先,银行违反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四十二条第七条,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借款人的爷爷去世二十多年才来追款,银行负有失职的责任,需要承担一定后果。
其次,需要了解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有无贷款抵押。如果亲属第三方具有知情权,则亲人去世后由亲属或第三方偿还;贷款时有注明贷款抵押的,银行有权收回抵押物品。
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应采取措施进行清收,或者协议责任。
第四十二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一)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的;
(二)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四)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贷款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授意借款人虚构情节获得贷款的;
(七)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八)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⑤ 人死了还要还房贷吗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不同
人死了还要还房贷吗?我想这个问题是很多人都想问的,无论购房者是因什么去世的,房贷还是存在的。很多人可能都觉得人都死了,那当然房贷也会随着人的死亡而终结,可是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
事实上,还真的不是这样的!因为人死后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其贷款债务也一样由继续人继承。不过,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一、有继承人的,房屋抵押贷款债务由继承人继承,并继续还贷
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意思就是说,如果房屋抵押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也同时要继承其贷款债务。然后,遗产要结算其生前债务,如果遗产不够还,继承人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为死者继续偿还贷款债务。
不过,像按揭房屋抵押贷款这种长期的债务动辄几十、几百万的,死者死后遗产可能根本不够抵偿,而其继承人也不愿意或无能力为他代偿的话,银行可能会请求法院将死者遗留的抵押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补偿自己的损失。若拍卖抵偿后有剩余部分,继承人也可以继承这些财产。
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遗产,其房屋抵押贷款不需要代还
同样是我国《继承法》中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留下的遗产,那死者留下的贷款债务也会被一并放弃,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不过,如果按揭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有办下来产权证的,房产由开发商处置,同时开发商也因为担保责任的关系需要为死者偿还这些银行贷款。
如果已经办好产权证的,银行则会将死者按揭抵押中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不足部分银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再继承。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房子没了,比如因为地震倒塌了,房贷还是需要还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你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你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
原因如下:
你是通过向银行借钱的方式将房款全额支付给开发商,所以你和开发商已经没有关系了,剩下的只有你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了,而你的房子只是作为保证的抵押物,所以你不能以房子倒了为由不向银行还房贷。
小编得出的结论是:人死后房贷还要不要继续偿还,得取决死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是否愿意继承其遗产。选择继承,房贷就还由继承人或受赠人继续偿还下去;选择不继承房贷债务即可终止,但房子也随着失去。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11-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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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一个人死后欠的债务是不是要把他名下的房子抵押并还款
法律规定。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法定或是他指定的),在办理完毕继承手续后,承担有限责任!就是说继承人是承担有限的债务,而不是无限的!比如,死者生前钱款100万,而他的遗产所有价值只有80万,那么他的继承人在办理完毕继承手续后,需要偿还80万的债务!
⑦ 人死后他生前的无抵押贷款还吗
我国有着尊师重道,诚实守信的美誉,这样的事情是该还的,因为这样才会得到版别人的信任,权如果不还,那么失去的不仅仅是金钱,而是更重要的名誉 ,如果有儿女,应当去还,这是对一个离去老人最大的慰藉,也是自己道德的体现。
⑧ 在申请人过世后多久,继承人要还清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在申请人过世半年之内,房子的继承人应该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账面金额还清。专申属请人的继承人也可以保留房子,前提是用现金还清贷款,或者是用卖掉房子的钱还清贷款。如果在半年内,房子没有卖出去,继承人需要向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公司申请延长还款期限。
⑨ 人已过世 生前的房贷是否还要继续还呢
人已过世,生前的房贷是否还要继续还呢?我想这个问题是很多人都想问的,无论购房者是因什么去世的,房贷还是存在的。很多人可能都觉得人都死了,那当然房贷也会随着人的死亡而终结,可是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事实上,还真的不是这样的!因为人死后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其贷款债务也一样由继续人继承。不过,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一、有继承人的,房屋抵押贷款债务由继承人继承,并继续还贷
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意思就是说,如果房屋抵押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也同时要继承其贷款债务。
然后,遗产要结算其生前债务,如果遗产不够还,继承人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为死者继续偿还贷款债务。
不过,像按揭房屋抵押贷款这种长期的债务动辄几十、几百万的,死者死后遗产可能根本不够抵偿,而其继承人也不愿意或无能力为他代偿的话,银行可能会请求法院将死者遗留的抵押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补偿自己的损失。若拍卖抵偿后有剩余部分,继承人也可以继承这些财产。
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遗产,其房屋抵押贷款不需要代还
同样是我国《继承法》中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留下的遗产,那死者留下的贷款债务也会被一并放弃,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不过,如果按揭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有办下来产权证的,房产由开发商处置,同时开发商也因为担保责任的关系需要为死者偿还这些银行贷款。
如果已经办好产权证的,银行则会将死者按揭抵押中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不足部分银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再继承。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房子没了,比如因为地震倒塌了,房贷还是需要还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就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
原因就是通过向银行借钱的方式将房款全额支付给开发商,所以和开发商已经没有关系了,剩下的只有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了,而房子只是作为保证的抵押物,所以不能以房子倒了为由不向银行还房贷。
小编得出的结论是:人死后房贷还要不要继续偿还,得取决死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是否愿意继承其遗产。选择继承,房贷就还由继承人或受赠人继续偿还下去;选择不继承房贷债务即可终止,但房子也随着失去。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12-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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