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到账
生源地助学贷款11月份左右到账,国家助学贷款大约10月中旬就会收到贷款金额。
生源地助学贷款
目前来说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资金划付到学生账户上的时间,但是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来看,应该是11月份左右到账,不过这笔款项的到账时间并不影响贷款学生入学,只需要在报名的时候向学校说明情况即可。
国家助学贷款
如果是本学年申请的助学贷款,那么贷款在经过学校以及贷款银行审核之后,会和借款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大约20个工作日放款,时间大约在11月中旬左右。
如果是每学年都申请了助学贷款,贷款银行会逐年将贷款金额转入到贷款学生的支付宝账号中,第二年不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审核也简单了许多,主要集中在贷款学生的在校表现以及考试成绩上面,所以大约10月中旬就会收到贷款金额。
(1)学校贷款什么时候发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助学贷款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每年九月份开学之后,即可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贷款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证,身份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资料。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然后进入“贷款申请”模块,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
3、填写完申请表之后,前往村委会或者乡镇民政部门盖章。
4、提交申请表,确认贷款金额,原则上来说每人每年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5、学校审核贷款学生资料,确认无误后盖章由放款银行进行终审。
6、审核成功后,发放贷款。
② 助学贷款发放时间,有知道的吗
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实行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借款学生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可以在学习期间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也可以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具体方式由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协商确定。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欠交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不计复利。
提前还款申请时间:每年1-10月
提前还款注意事项:
1.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
2.借款学生必须于每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新增申请或向当地县资助中心老师提出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相应的还款账户,贷款行于每月20日进行扣款;
3.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在提前还款扣款日从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并通过短信、邮件反馈借款学生,学生可登陆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
助学贷款还款问题 按政策助学贷款可以在从贷款起始时间算起十年内还清,在毕业后开始按季度还利息,在毕业后两年内任意时间开始自主选择还本金。但由于银行系统或其它一些问题,经常发生毕业后就开始必须换本息和,而且没有相关部门协助处理。一般都是不经贷款人同意直接从贷款人银行卡里直接扣取本息和,并不是按还款确认书的相关规定进行扣除本金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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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这个是跟学校挂钩的吧,不知道你这个是不是在学校里面办的,不在的话,可能就比较麻烦
④ 国家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中国银行
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署完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借款学生首个回学年的答贷款全额划入高校指定的账户;借款学生第二个学年及以后学年的贷款,在经办银行收到高校机构提供的当年发放借款学生名单后1个月内,经办银行应将当年贷款全额划入高校指定的账户。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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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一般是寒假和暑假的时候。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内民共和国国籍容;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⑥ 什么时候助学贷款才发放为什么我的合同上是写到开学后才发放
助学抄贷款发放时间
国家助学贷款袭施行一次签定合同、学费贷款分年发放、基本生活费贷款每年发放12个月,可采取按年一次发放或按月发放的办法。学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基本生活费贷款由经办银行直接划入借款学生在中国工商银行储蓄所开立的活期账户。
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定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分次还款的顺序应为先借款项先还,逐一排序。还款方式为按季分期还本付息。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应当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应由借款学生个人承担的贷款利息50部分实行“利随本清”,归还贷款本金的同时,支付同期贷款利息。借款学生经与经办银行协商后可以提前偿还贷款本息,一次性和分期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