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购房新政策2020
1、认房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居民家庭名下在京已拥有1套住房及在京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2、16家银行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16家银行的北京分行一致决定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5倍。
3、非京籍购房连续缴个税60个月:对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加以明确,非京籍居民家庭在北京购房,需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北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1)北京新增个人购房贷款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在北京买房子,交通是否便利是非常重要的。建议在熟悉的区域买房子。有些位置的交通看起来四通八达,可是却是拥堵的厉害。
选房还的看周围的学校,小孩子一般都会在周边读小学,初中,高中,这样方便接送和照顾,如果太远了对于孩子的教育就不那么放心,毕竟在用户身边有什么消息,很快就知道。
买房子的时候要看户型,户型的合理安排可以让使用的空间看起来很大,而朝向是为了见光,要光线好的屋子。
㈡ 北京个人买房贷款额度最高多少
很难,我有个老弟在北京买了个二手房(据说不知道几手了),二环和三版环之间的,大概权280万左右,贷款30年,首付多少我不知道,但他有公积金还有社会保障他们两口子月薪在两万左右,他现在每个月要还8000多的贷款。我不知道你要买新房还是旧房,如果旧房的话,银行在给你贷款前除了看你的偿还能力外,还要评估房子的现价值及未来价值,一般两个证的(土地、产权),银行会直接贷款,一个证的还得通过中介公司(额外费用,不少)。如果是新房的话,你这个条件更难,在东北一线城市买个城边六千多一平的房子,打工资流水都要求每个月3500以上,更何况是京城。如果你有公积金的话,每年还款能省不少钱。北京是一个适合生活的城市,当然前提得有房,好运!
㈢ 北京买房新政策,我这算第三套吗,可以贷款吗
各银行不同,从第二套认定就可以看出来。
目前各家银行在审核二内套贷款的具体要求容方面各有不同。
建设银行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是从贷款业务来看的,购买者家庭或个人已经贷有一套房,并且贷款尚未还清,则购买者所要求的贷款业务将被视为第二套房贷款。若购买者本身有一套房屋,但没有任何银行欠款记录,其购买的第二套房则仍将按第一套房办理房贷。
交通银行第二套房贷住房贷款人以“户”为单位认定。以“户”为单位,就是说夫妻双方无论谁拥有住房,另一方购买住房时都将视为第二套住房。
工行和农行对于第二套房界定都是:个人名义下贷款的第二套住房,已结清贷款的不计算在内;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房;夫妻双方已结清房贷的,再贷款购房仍算作第二套住房。
㈣ 北京购房贷款有几种
北京市目前个人买抄房的贷款方式主要有: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叫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是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用房改资金委托银行向公积金的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政策性贷款。目前北京市有三家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即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中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国管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银行商业贷款
银行商业贷款,是商业银行用商业信贷资金向购房人发放的购房贷款。目前北京市有很多家银行开办了个人购房贷款业务。
组合贷款
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有最高贷款额度的,所以对于超过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贷款需求,可以再配一些商业贷款,两种贷款同时发放,分别计息,称为组合贷款。
㈤ 北京最新的房贷政策是什么
首套房首付30%以上,利率可能会有所下浮,但是现在钱荒未必有折扣;二套房:名下有房首付70%以上,名下无房有贷款首付60%以上,利率上浮10%。第三套以上不贷款。
㈥ 北京地区我的情况如何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条件:
1)无房户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住房未达标户;
2)上一年家庭收入在6万元以下。(家庭收入按夫妻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
3)除在校就读的本科以下(含本科)学生以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城镇居民具备购买资格;
4)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的危旧房改造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5)来京创业工作的留学人员凭北京市人事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自1998年底推出以来,各个项目销售火爆,甚至出现“井喷”、“断顿儿”现象,但买房人中不少是已经有了房的投资型买家。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对中低收入者的“微利房”,投资型买家显然不应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目标客户。为了保证中低收入者能买到理想的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序的通知(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购房家庭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也可以从北京建设网(http//www.bjjs.gov.cn)下载。
二、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三、下列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办理程序如下: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四、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
五、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六、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
七、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八、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九、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或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
十、本通知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
十一、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须按本通知核定购房人资格。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㈦ 北京现在购房的贷款政策是什么
目前北京贷款执行的是认房认贷的政策,房指在北京是否有房,贷指全国范围内内是否有过容贷款记录,如果在北京名下没房,在全国范围内也没有贷款记录,那就是属于首套房,普通住宅首付35%,非普住宅首付40%。如果在北京名下有房或者在全国范围内有过贷款记录,那就是属于二套,普通住宅首付60%,非普住宅首付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