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复函在官网能搜到吗
你直接到国家发改委网站去下载,或者到各个省的发改委网站找,都是免费的。
B. 市教育局给市发改委发了请示,发改委该发什么文种回复啊是函么
不是上下级哇
C. 法改委下了函,如果相关部门不执行,这些部门要承担什么责任
发改委下了韩,如果相关部门不执行,这些部门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不执行发改委,一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制裁措施等等强制执行
D. “发改价格[2003]82号”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82号
2008-4-24
国家质检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申请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关收费标准的函》(国质检科函[2002]295号)收悉。随着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内容和技术服务成本的增加,现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以下简称“代码证书”)收费标准难以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时,大多数地方新增了组织机构代码IC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统一,有些地方收费标准明显偏高,增加了企事业单位的负担。为进一步规范代码证书收费行为,保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现就调整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的代码证书收费,包括证书工本费、技术服务费和IC卡工本费。
(一)证书工本费,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即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
(二)调整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由每家35元调整为每家90元。
(三)统一IC卡工本费标准,收费标准为每卡40元。
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IC卡,应本着自愿原则,不得强行发放、强制收费。
二、取消部分省收取的入网费、年度信息服务费、数字技术应用服务费、信息网络技术服务费和变更手续费等代码证书方面的收费,其他类似的收费项目也一并取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清理代码证书收费,取消本通知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纠正将代码证书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行为。
三、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财政部规定使用票据。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应严格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执行,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03年5月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代码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287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7]2500号)有关代码证书收费标准的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代码证书收费与本通知不符的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三年四月九日
E. 发改办价格745号关于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F. 国家发改委关于征求对《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意见的函
您好,意见函不少的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近期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工作方案》,现就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
二、取消政府定价后的监督管理措施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我们将加盟宣传和舆论引导,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按照“统筹考虑、稳步推进”的要求,拟从四个方面加强监管,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药品市场合理形成价格。
三、政策影响评估分析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不会上涨,但不排除改革初期,在社会零售药店销售的部分药品价格会有所上涨。总体来看,由于有医保支付标准的引导,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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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国家发改委关于征求对《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这阮秀士随着洞丁同到尹氏坟上,阮绘一见土堆,哭晕于地,军士救醒。掘开坟土专,拭净棺盖,轻轻用铁属锹撬开。阮绘近前看时,尹氏身尸不烂,面色如生。阮绘抱住尸首大恸,将手抚摸其额,微温不冷。阮绘大讶,与众军士商议道:“亡妻尚微有暖气,何也?”众军士道:“想是土中气旺,故这般暖。
H. 柳州市公交局与市物价局关于同意交通客运站集团票价函
各市物价局:
全面,及时了解我省规定的药品的市场价格,无序的上升,以抑制药品的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药品价格,以保持全省药品市场整体价格水平相对稳定,六部委“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监管,以减少社会医疗费用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 219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的监管整顿正确的药品销售和医疗服务的错误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纠正国办发[2006]第5号)和我局的意见价格“(鲁价格发[2005] 49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建立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登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立由市场调节价格的药品登记系统。受市场的药品销售在省内,省物价局价格登记,以价格登记证书颁发的注册办事处的药品价格,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价格登记证后,在药物的销售,省。
二,加强监督受规管药物的市场价格。药物稳定的市场价格,受市场价格的药品注册监管,年度的销售价格,以提高价格的次数超过两次或一次提价超过50%的物种,而不是重新注册如果必要的话,按照法律规定的行政手段调节企业的价格行为。
企业受市场的药品注册程序,需要填写在山东省,受市场价格的药品申请表,并进行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批准文数,药品说明书,近期药品检验证书,GMP证书副本(生产企业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省物价局审核和归档。
受市场价格的药品注册信息对山东省价格信息发布,“山东省医药价格信息网”,“药品注册信息的形式,药品的市场价格受市场价格发布,为企业协商定价的基本依据。
5,参与投标成功的临时零售价格,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施药品市场监管。
六,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执行,2007年12月31日前证实药物政策的市场价格监管,我代表局山东省物价局药品价格发行的创纪录的办公室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