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编造贷款用途骗取贷款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
根据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与银行信贷相关的政策制度,均对银行贷款用途申报作了明确规定。规定指出: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在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借款合同中也对银行贷款用途做出了明确的约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有部分借款客户通过银行审核取得贷款后,却严重违背合同之约定,转移贷款资金用途,将贷款挪作他用,给银行信贷资金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甚至给银行造成严重的损失。所以编造贷款用途已经构成了贷款诈骗罪。
『贰』 改变贷款用途是啥罪
诈骗
比如你以皮鞋厂生产需要为名,贷款1000w买原料,实际拿到钱后去炒股,那么就是诈骗
『叁』 银行个人贷款可以转移到他人身上吗
我给他钱的这个过程以及签订协议的这个过程通过什么方法能有法律效力,是通过请律师,还是去公证处,还是中介代理?”:
1、在房产按规定不能买卖的时间里,这协议只是你们之间有效。
2、建议请律师见证或是公证(不过公证有可能不予办理,因为这房是否允许买卖不太清楚,如果给完全的产权证的安置房、而不是经适房,就不应限定5年内不得买卖。如果是经适房,5年内的买卖协议可能无效)。
3、中介代理,也只是证明你们之间的协议内容,中介只是起一个证人作用,还不如找律师见证呢。
1、商业贷款转移到你名下:属于债务转移,这需要债权人也就是贷款的银行同意才行,而贷款银行同意的条件是,你和你亲戚申请、银行考察后确认你有还款的能力。
2、“商业贷款能不能转为他人名下,既他办贷款然后转到我名下由我还贷”:一般情况下,房贷的银行很少有愿意费这个事的。
3、“如果可以整个过程有没有什么法律的公正过程,因为这属于私下交易,房子到手后必须是我亲戚的名字,不能是我的名字 ”:如果你指的单纯是贷款转移到你名下的问题,不用什么公证,只要你和你亲戚向银行申请转移到你名下、由你还贷、银行考察后确认你有还款能力同意转移给你的就行了。
4、另外:这事情还不仅是贷款转移到你名下的问题,还有房子产权什么时候能过户给你的问题:
(1)最初购房肯定要以你亲戚名义办理房产证,而银行放的房贷,一般都要以此房做为抵押来贷款的,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之前,银行是不会同意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的,即使你自愿为亲戚偿还贷款;
(2)房产一天不能过户到你名下,这房在法律上就一天不是你的,哪天你亲戚反悔,这房的产权归属就会成为纠纷。
5、建议:
(1)由你给你亲戚30万元现金、贷款还是用你亲戚的名义贷,只是约定由你帮他还,也就是说:你的还贷钱以你亲戚名义交给银行,但你自己要注意保留好每次还贷的相关证据、同时和你亲戚写好协议。
(2)在协议中明确你亲戚将此房卖给你、首付由你承担、还房贷的钱全部由你提供,在能办理过户时过户给你(如果安置房没有限定过户期限、银行将来也能同意在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过户,你应尽快办理过户,越早越好)。并将此协议公证,同时保留好你交首付、还贷款的证据。
(3)其实,有人和开发商协商好,在签合同阶段就以你的名义签、将来房产证也可以直接办你的名字,只要有一定的利益,开发商可以操作的,你们可以找开发商试试。
『肆』 转移银行贷款算不算违法
银行贷款一般都指定用途,如果将贷款用于其他则是违法。至于转移账户,要看他是不是此目的了
『伍』 借款合同,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还是转移使用权的合同
比如说:你借了别人的书,是不是还要归还,在这个概念上你只有了这本书的使用权。即使是借的货币也是一个道理,借的钱虽然可能用去投资或者别的让你产生更多的利益收入,但是借的这笔款项最终还是要归还的,不属于你自己拥有的。所以借款合同是转移使用权的合同。
『陆』 银行贷款不能直接转账
这个肯定对你有影响,通过转帐到别人并且拿去还贷,这样你的贷款用途肯定是变味转移用途了,与你的合同上的用途不符合,可以追究你的违约责任,而且你的贷款资金也产生了风险
『柒』 冒用他人名义借钱,虚构借款用途将资金转移到国外购买产属于诈骗吗
这当然属于诈骗,是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的。不管是冒用他人名义,还是虚构借款用途,这都是不合事实的欺骗行为,是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是犯罪;至于将资金转移到国外花费,是属于转移赃款,也属犯罪行为。
『捌』 贷款用途作假负什么法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骗银行贷款是属于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版,编造引权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主观要件上,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玖』 转移贷款用途数额较大是什么性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拾』 借款人贷款后马上转移钱款算诈骗吗,钱款贷款是说是经营用途,但是钱一借出来就全款打到一个公司去了,
客户拿到款项后不论资金的用途是什么,都需要按照合同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