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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货币资金间接法

发布时间:2021-07-12 19:40:26

A. 怎么用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

间接法就是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倒推出来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最后一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流量表最后一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 收到的税费返还=(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
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汇兑损益。

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五、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表最后一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B. [转载]什么是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在现

有问有答: 什么是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在现金流量表里怎么体现?(一) 这个问题是编制现金流量表之前必须要明确的,不然现金流量表就玩不下去了!我打算分两个层次来回答这个问题,(一)什么是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概念,(二)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在现金流量表里应该怎么体现?本文先讨论第一个概念问题,下文再讨论第二个操作性问题。 先看下,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对涉及现金的概念是怎么说的: (一)现金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现金主要包括: 1.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与“库存现金”科目的核算内容一致。 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金融机构、可以随时用于支取的存款,与“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基本一致,但不包括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例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应作为现金;提前通知金融机构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则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 3.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存放在金融机构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内容一致。 (二)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 个月内到期。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3 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等。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例如,企业为保证支付能力,手持必要的现金,为了不使现金闲置,可以购买短期债券,在需要现金时,随时可以变现。现金等价物的定义本身,包含了判断一项投资是否属于现金等价物的四个条件,即,①期限短;②流动性强;③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④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其中,期限短、流动性强,强调了变现能力,而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则强调了支付能力的大小。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范围的确定和变更 不同企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可能不同。企业应当根据经营特点等具体情况,确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可能不同,例如,某商业银行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可随时支取的备付金、存放同业款项、拆放同业款项、同业间买入返售证券、短期国债投资等。根据现金流量表准则及其指南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发生变更,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用准则应用指南-2010的思想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归集为以下三点: (一)资产负债表期末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里未必都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原因是有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存在,主要形式为:保证金、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如定期存款)、在法律上被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置了担保权利的货币资金。 如果有汇票保证金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受限制的款项在其他货币资金里核算的,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咨询意见(三)(以下简称咨询意见(三))中提及的“对于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从“现金”中扣除,建议按以下原则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后3个月内可以用于支付的,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从“现金”中扣除。反之,在资产负债表日后3个月内不可以用于支付的,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从“现金”中扣除”的观点,那么我们可以总结:如果保证金的期限在资产负债表日3个月内解除,可以认为是现金,超过3个月的,则不能在现金流量表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体现。关键点就在于这个是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后3个月的概念。这一关键点提法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有争议,主要原因在: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涉及专业问题的研究,对注册会计师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而设立的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它本身不具备法规、规章等效率,仅仅是在准则及应用指南没有明确的地方做的一个专家型建议,不具备强制性,那么我可以不按你意见这个操作,因此操作的手法就五花八门了,也就导致了认识的不一样。 2、争议的地方主要在于:保证金是具有专项用途的,比如票据保证金是要用于到期汇票结算的,不是说你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就算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三个月内到期解除,这个保证金仍然不是广义的上“不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不能用于其他非特定项目,那么就不应该成为现金流量表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现金的概念”,因此只要是资产负债表日受限制的货币资金都不能算在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里。 会律哥本人支持咨询意见(三)的说法,理由是: 1、虽然准则、应用指南没有明确说明3个月的概念,但不代表准则的制定和应用指南编写的时候,没有考虑这个因素,只是把这个空间留给了会计人员,给予了会计人员的自由判断权。 2、咨询意见(三)它虽然只是一个指导性专家型建议,这个咨询意见本身已经突破了只要资产负债表日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就一定不能算在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里这个理念。我个人认为,主要是从变现能力来考虑的,比如,一家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日货币资金110万,其中包括10万元的保证金。如果企业100的万不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用完了,没有其他现金流入的情况下,试想企业这10万的保证金它会不会考虑用?他肯定会考虑,因为不管保证金基于的什么是目的,只要这个钱是它自己的,它肯定会选择最适合于企业的使用方式。这个毫无疑问,他肯定会变现。那就是什么时候变的问题,你说1个月,他说4个月,那么我说,4个月零一天行不行?!咨询意见(三)的意见实际上是做了一个指导,3个月。 3、编制现金流量表不是给企业自己看的,是给广大的报表使用者看的,报表使用者对公司的了解主要途径就是财务报告,作为一个报表编制者,或者作为对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出具审计意见的注册会计师来说,最起码要保证的是会计的信息质量(有用性),如果不考虑期后的变现能力,反而会让报表使用者对评价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分析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产生误导,因此避免这种误导性,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变现能力是必须的。 (二)如果期末货币资金中有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如定期存款),也不能体现在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里,不应作为现金。什么叫“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什么叫“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提前通知金融企业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则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反之应该剔除”。这里又给了会计人员留了一个空间,比如企业的真实意图就是要将100万定存1年,为了报表好看和其他融资需求,同银行签一个双方都不会执行的可以随时支取的协议,这个算不算?怎么把握?需要专业判断! (三)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仅仅只包括货币资金里的部分科目的现金,还包括等价物的的概念,认为: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例如: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通常实务中,把类似4个月到期的国债投资等不认为是现金等价物,即还是采用的3个月的概念。 至于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在现金流量表的列示问题,在“什么是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在现金流量表里怎么体现?(二)”中讨论…… 温馨提示:如需分享会律资料请点击“抽屉备忘录”

C. 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等于现金流量表中的什么请大虾指教

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等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等价物,其增减变动额与现金流量表中的增减额相等;

这两张报表是各自独立又有紧密联系的报表,各自有平衡关系,大概你的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期初与期末的差额与表中间的现金与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不平衡这是常有的事,可在银行存款帐中仔细查找调节平衡。

由于现金等价物流动性强、易于转换的特定,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的保证金一项不属于现金等价物,因此该项货币资金不在现金流量表中体现,这将导致现金流量表中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不一致。

(3)受限货币资金间接法扩展阅读

一般审计报告附注都会披露货币资金的构成,同时会告知受限资金的情况。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也要求在附注中披露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及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应金额,以及企业持有但不能由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子公司使用的大额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金额。

后者一般为零,如果使用受限,则本身就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定义,更不用说列入“其中”;但也存有特殊情况:符合现金等价物的定义,但在母子公司之间使用受到限制,如境外子公司存款在境外使用是符合现金等价物的定义,但汇入境内是受到限制的。

现金流量表中,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的支付与取得,均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表中表示,科目为“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D. 货币资金包含受限制银行存款吗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你说的么意思?

E. 审计时,检查受限货币资金时,怎么理解受限

需要披露的是截止1231,还需要限制多长时间,这个数据才是对报表使用者有用的

F. 发行债权要披露合并报表中的受限货币资金吗

发行企业债券要披露真是的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包括合并报表中的受限货币资金,以便于投资人准确把握风险,决定投资与否,也便于根据企业的风险状况,由投资人确定债券的市盈率。一旦出现不真实的披露信息,将会面临着巨额的处罚。

G. 如何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注意事项

一、现金流量表最后一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流量表最后一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 收到的税费返还=(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
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汇兑损益。

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五、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表最后一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H. 会计科目 什么是限制性货币资金

限制性货币资金就是暂时不能用的资金,比如银行存款属于非限制性货币资金,放在银行的开票保证金就属于限制性货币资金,并不是一个会计科目,只是对货币资金的一个分类而已

I. 受限货币资金主要指的是什么

受限货币资金主要指的是保证金、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如定期存款)、在法律上被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置了担保权利的货币资金。

受限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各种保证金存款,在要求银行开具承兑汇票或其他票据时所支付的保证金,在票据到期之前还是存在于保证金帐户,可以在银行你的保证金账户中查到,期末也要在报表中体现,但是使用受到限制(所以叫受限资金),在开具的票据到期后自动用该部分保证金支付对价。

(9)受限货币资金间接法扩展阅读: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于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从“现金”中扣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注重保证金存款的使用是否受限的实质,若使用受限,则应从期末现金中扣除。

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定义:

1、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2、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

由以上可知,若信用证保证金在资产负债表日后3个月内可以用于支付的,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应从“现金”中扣除;反之,在资产负债表日后3个月内不可以用于支付的,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则应从“现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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