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新三板股票拍卖,散户有没有影响
公司现在买我的股票,如果拍卖的话,散户也是有影响的,因为他会投入大量的资金,所以有影响。
② 拍卖股权利好还是利空
股权拍卖是利好还是利空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转让给其他机构或是投资人的话就是利好。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就是利空好。、如果是转让给另外一家机构或者投资人的话就是利好,可以继续持用。说明股权结构有变更了,但是会提升业绩,是利好。
公司有计划的转让股权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股权益,那么可能构成利好。
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利空,还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是对什么人转让。
定向转让,引入大资本,那就是利好。
拓展资料
一、公司资产由拍卖机构召开拍卖会进行交易的主要流程是:
(1)选定拍卖机构。出让方同意中心以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中心可以指定具有合法拍卖资格和信誉良好的拍卖机构作为拍卖人。
(2)出让方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中心选定拍卖机构后,书面通知出让方到选定的拍卖机构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拍卖机构(拍卖人)负责接收和核实产权出让的有关材料,并与出让方签订拍卖委托合同。
(3)组织拍卖会交易。转让方经拍卖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拍卖人将该拍卖资料交中心1份留存。
(4)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拍卖成交确认后,交易双方应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到中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二、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
按照《民法典》、《公司法》的规定,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点: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性和人合性的特点,故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认为,股权继承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可以在章程中明确约定股权不得继承。同时必须对相应股权继承人的财产性权利予以保护,支付给继承人合理的价款。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只具有资合性的特点,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3、公务员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禁止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因此,公务员不得继承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继承人如果是公务员,其依法可以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所拥有的股权相对应的财产权益,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未成年人可以继承股权;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的继承人资格没有规定限制性条件的情形下,无完全行为能力人或者未成年人可以继承人的身份继承股权,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
5、多个继承人时,应等额继承股权;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股权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6、确定继承人是否具有继承权;
—一般的顺序是遗嘱和遗赠优先,然后才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又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
7、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流程召开股东会,记载于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继承程序才完成。
③ 股票拍卖一般价格走势
以拍卖成交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乘以拍卖股票的总股数,通常会受到压制,但是也不排除妖股一直向上的!
④ 某只股票被拍卖究意是好还是坏收到晚间消息,说东方能源有几千万股被拍卖,担心影响升跌问题。
东方能源(000958)周一晚间公告称,公司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版有的3100万股公司股票权被法院裁定拍卖。
东方能源表示,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因执行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与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1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6.41%。
合同纠纷印发的拍卖,惹上官司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显然不是很好,还是规避吧。
⑤ 法院拍卖的股票怎么过户
买受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到股票登记机关申请过户。
具体手续以股票登记机关的规定为准。
⑥ 公司股票被拍卖以后,股票会不会大涨呢
这个股票被拍卖,一般都是说明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好,多数是负面影响的。
⑦ 股票竞价是啥意思
集合竞价是指在抄规定时间袭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是,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者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和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晨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⑧ 股票被司法拍卖为什么庄家还压盘股票不上上涨
股票被司法拍卖和股票上涨没有什么关系。买的人多了自然会上涨,卖的人多了自然会下跌。股票被拍卖股票并不代表会有更多的人买入,股价不上涨是正常的。
⑨ 企业拍卖股份意味着什么
执行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权是执行工作中的一大难点,本案标的巨大,牵涉面广,涉及在实践中如何理解和准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案外人是否能提出执行其他财产的申请
本案中,被执行人在丰华公司享有3100万股国有法人,依法应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丰华公司作为案外人提出申请,请求停止拍卖本公司股份,转而拍卖其提供的红狮公司的股权,以替汉骐公司偿债。对该申请如何允许?这是本案中面对的一个特殊问题。
执行中,有一种意见认为,《规定》第三条规定“被保全人和被执行人应当是股权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同时第八条又明确规定,“如果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在限期内提供了方便执行的其他财产,应当首先执行其他财产”,丰华股份公司非本案被执行股权的持有人或所有权人,故法院不应准许其暂停拍卖丰华国有法人股的申请,转而执行其提供的红狮股权。但《规定》的立法目的,应是在于尽量减少因法院执行拍卖国有法人股而可能导致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经营和股价等所造成的影响,因此,法院在执行国有法人股时应慎重,只要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就尽量不要执行国有法人股。本案中,丰华公司主动向法院提供红狮股权供拍卖,有其自身的利益考虑,但该行为并不损害冠生园公司债权的实现。从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角度考虑,法院在此情况下停止拍卖国有法人股转而先执行红狮股权,符合司法解释的精神,因此应准许丰华股份公司的缓拍申请。
二、如何审查对被拍卖股权的评估报告
1.对评估报告应进行形式审查还是实体审查
《规定》第九条规定“拍卖股权之前,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同时第十条规定“应当要求资产评估机构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说明其应当对所作出的评估报告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但对于法院是否应审查评估报告,以及如何审查,《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有人认为,股权评估是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只是执行中程序上的一个环节,评估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基于当事人或法院的委托对执行标的进行评估,并非案件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规定》已要求评估公司对评估报告不实承担责任,故执行法院只需对评估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对实体问题不应作审查。
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在无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执行法院通常只需对评估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即可。但如果有人针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就应具体对待,如异议针对的是评估中的实体问题,则法院应对评估报告进行实体审查。评估工作由法院委托实施,评估报告的质量与执行程序的公正运行和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故法院对评估报告的实体问题应有审查的义务,只是该审查程序应在一定条件下启动。
2.如何界定“股权价值”
对评估报告的实体审查实际上就是审查其对被拍卖的股权价值的估价是否准确,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股权价值”。评估机构立信公司认为,股权价值应为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国有法人股变现价格,采用每股净资产调整法进行评估。法院认为,《规定》第九条所指的“股权价值”并非国有法人股的市场变现价格,因为这一价格受到股权交易市场行情的影响,围绕股权价值而上下波动,缺乏相对稳定性,不能准确反映国有法人股的价值,“股权价值”应指评估时该国有法人股所代表的上市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