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说湖南贵金属交易所是非法经营,可是投资不非法呀,目前投资者资金还在交易所,怎么办才能取出资金呢
这个你放心,国家整顿只会整顿那些非法获利的人,像开盘的人,还有少量居间商。客户的资金国家肯定会保障的,暂时只是冻结,因为维财还没有结案,创新也是刚冻结资金,所以客户只能等待了。
『贰』 合法合规的贵金属交易所应具备哪些资质
1.是否具有正规性 比如是什么级别的审批 在工商局是否有备案
2.是否有库存的贵金属提供交割
3.是否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4.是否可以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
『叁』 非黄金交易所会员交易黄金违法吗
国内就上海的TD和天通金是会员单位
其他都是在做外盘
没什么非法合法
只要平台是正规的, 资金安全就没啥问题
『肆』 汇丰贵金属交易是非法的么,国内已批的合法的贵金属做市商是不是只有天津交易所
不是的 只是一个的国家批准的 一个的地方批准的 但是想做贵金属投资最好还是选择好的平台
『伍』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是否合法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内﹝2006﹞容20号)的政策精神,经天津市政府同意,市金融办批准,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起设立的公司制交易所。
天津市贵金属交易所平台资金由第三方银行存管
投资者投资账户的资金由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或华夏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由银行负责资金安全和清算,他人无法动用投资者账户资金,充分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存取款自由、方便。天津市贵金属交易所交易数据由第三方托管
由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发起设立的天津鼎信交易数据托管中心,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抓取托管会员与客户的每日结算数据并自动生成账单,加密后发送至托管中心客户专用账户,投资者可以从专用邮箱或账户中查询交易信息。一旦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纠纷,可调取相关信息并出具证明,作为仲裁的证据,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贵金属交易所设立专门的合规稽核部
『陆』 没有资质的平台做贵金属交易是违法的吗
可以以下八因素辨别是否正规平台。
一、是否是正规交易所会员
非回法贵金属公答司是打着非法交易所会员的旗号鼓吹宣传,没有正当的会员资质;而正规贵金属公司隶属于国家正规交易所会员,有正规资质,并且受交易所的规范和监督。
二、是否夸大收益
非法贵金属公司总是在宣传时夸大收益,刻意隐瞒风险;而正规贵金属有正规的杠杆比率、保证金制度及手续费。
三、出入金是否真正自由
非法贵金属公司入金容易出金难;而正规贵金属公司出入金无限制,随时自由操作。
四、是否自主交易
非法贵金属公司是代客操作,非法理财;而正规贵金属公司投资者是100%客户自主交易,严禁代客操作理财。
『柒』 广东贵金属交易所为什么会被停止交易
广东贵金属交易所被停止交易有涉及违规等相关问题,要求整改中版
证监会2017年1月9日牵头召权开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将部分交易所业务直接表述为涉嫌非法期货、聚众赌博等,此次监管力度之大远超前两次部际联席会议牵头的清理整顿,因而被业内人士认为是监管层近年来的“最严整顿”
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是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对象之一,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要限期整改。2017年6月30日未能整改规范将关闭。目前,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行动正在有序开展中。
有些会员单位打着交易所会员单位的旗号,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说开个私盘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样的公司对投资者的危害极其大。一是它肯定是不安全的,同时,这类单位可以私下做很多手脚,这样就增加了投资者的资金风险。
源:
『捌』 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的主犯非法获利被判14年
豪车、房产、事业有成,80后楚维曾是朋友们羡慕的“少帅”。2010年2月,楚维与妻子赵丹,在没有经过国家批准的情况下,建立了“维财金”黄金电子交易网络平台,接收客户交易保证金共计约23.57亿元。这样的违法行为,使得昔日的“少帅”与其他9人,都因非法经营罪被起诉。
10月25日,这起震惊全国的“维财金”案在长沙开福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维财公司)总经理楚维非法获利3.7亿元,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1200万元。
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楚维被判14年
在今年5月该案的开庭审理中,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楚维表示没有异议。辩护人提出,楚维对湖南维财公司的经营行为性质认识错误,在主观上没有非法经营的故意,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法院没有采纳这一辩护意见。
法院认为,楚维在成立湖南维财公司之前就接触过期货类业务工作,应该对一系列程序有明确认知,且湖南维财公司也完全超出了核准的经营范围。因此,可以认定楚维是故意非法经营,且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期货业务,非法获利3.7亿元,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情节认定方面,公诉机关认定10名被告人都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该都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则认为,刑法对非法经营罪中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类犯罪认定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以非法经营额和非法获利额为基础,综合考虑主观恶性、社会影响、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认定。楚维、赵丹、邹龙飞、周志义、黄波都应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但对许争艳等5人,则应该认定为“情节严重”。法院认定楚维为主犯,赵丹、邹龙飞等其他几人都是从犯。
因此,法院最终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楚维有期徒刑14年,罚金1200万元;赵丹有期徒刑6年,罚金800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5年不等。解冻“维财金”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交易账户中交易客户个人账户内资金,分别还给各交易客户。冻结扣押在案的款物分别没收,上缴国库或依法处理。
听到判决结果,受害者称“很失望”
从外地赶来的部分受害者,在法院附近的宾馆讨论着,大家对这一判决结果都表示“很不满”。
“代表110名受害人,我对这样的判决表示很遗憾。”部分受害人的代理律师、北京市英政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振勇认为,这一判决结果没有起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郝振勇认为,楚维等人的行为应该构成诈骗罪,但现在是以非法经营罪判决的,属于重罪轻判,而且根据赵丹的违法行为,应该定为主犯,现在也只定了从犯。
“最让受害人不能接受的是,法院判决对受害人损失的退赔不到位。”郝振勇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中提到“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而楚维等人账户上的钱都是受害人的财物,应该返还。
受害人表示,下一步会通过法律途径,希望能获得退赔。
律师观点参与者难处可理解,但钱难追回
对于此案,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曙认为,湖南维财公司没有获得批准许可就从事这种交易,其行为就是非法经营。因为楚维等人的目的不是直接占有交易人的钱,而是通过交易人的钱不断地在平台上交易而赚取佣金,因此,他们的行为不能定为诈骗罪。这些钱既然是非法经营所得,属于违法所得,因此法院才会判决上缴国库。受害者的难处也可以理解,但因为参与者的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因此这些钱很难受到法律保护,难以追回。
法院提醒投资时务必看清经营者资质
开福区法院提醒市民,许多“地下炒金”公司以境外黄金公司在境内的代理商名义大肆发展客户,并以较高的回报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而参与地下炒金活动是非法的,在非法期货交易中,个人的资金和交易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市民在进行证券期货投资时,务必确认经营者的经营资质,通过合法途径,走正规程序,买卖正规交易所的上市品种,才能让违法经营者无机可乘 。
『玖』 涉嫌黄金期货非法经营,金额的确认问题
需要的!
你这个要是能撇清都撇清!
『拾』 关于黄金期货非法经营的案子
看情况而定吧 现在黄金期货 国内就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合法的
就像黄金现货就上海黄金交易所合法的一样的。
但是非法的平台还是非常多的。就比如 嘉祺的建行金和工行金 明显是非法的。但是不一样还是在经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