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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操控股票

发布时间:2021-11-01 16:20:48

『壹』 什么是操纵股市怎么操纵

首先它拥有的股票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幕后拥有。
其次也有规定操纵价格是不行的
经修正后的我国新刑法第18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下,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①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③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针对单位实施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刑法该条第二款还专门规定:"单位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这一规定,笔者认为,所谓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是指违反证券、期货管理法规,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情节严重的行为。

庄家操纵股市,属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但多年来,在中国股市中,庄家操纵股市有多种情形:一是在一些年份,在支持国企上市的政策导向下,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券商、基金公司努力维持股市的高价位,使国企股能够有一个较高的发行价;二是一些机构(包括证券类、工商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了在股市运作中获得收益,或独立坐庄或联手坐庄,操纵若干只股票;三是一些个人为了获得股市操作的高收益,假借机构名义,运用机构资金,进行坐庄操作,如若得手,大部分收益归个人,如若失手,损失由机构承担;四是一些个人通过“提供”机构坐庄信息,既获取巨额“信息费”收益,又为庄家联络了一批跟庄者。

股市虽说也是一种市场行为,股价的高低反映了供求关系,当供大于求时股价就下跌,反之就上升。但是它又有着极强的人为色彩,这是因为股市上存在着不同的客户,而每个客户又同时进行买卖两种行为,所以这个上的供求关系中常常有着很大的虚假因素。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要把股民进行区分:

散户:资金少,小量买卖股票的普通投资者。

大户:手中有较大量资金,对股市大量投资,大批买卖股票的投资者。

机构:从事股票交易的法人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之类。

庄家:指有强大实力,能通过大量买卖某种股票而影响其价格的大户。

主力:指有极强实力,能通过大量买卖股票而影响整个股市的股价的特大户。但实际上主力往往是若干庄家的联合行动,由其合力造成对市场的影响。

我们也可以简单地把股市上的各种力量理解为两方,一方是企图操纵股市波动的庄家或主力,常常由某些机构组成;另一方则是跟风的普通股民。庄家或者主力买卖股票时的方法和我们普通股民完全不同,因为同是搏取差价,而他们手持的是成千万、上亿的资金,如果他们买入某种股票时一次投入的资金太多,就会使股价上升太快,而原来愿意以较低价格卖出的人也会要按抬高的价格来卖出,这样就无法达到他们买入较低价格股票的目的了。所以他们在一开始买入时,总是在买进股票的同时又以更低和价格卖出一些股票,使股价无法上升。等他们已经买进足够多的股票,或者说手里握有足够多的筹码时,就开始拉抬股价。他们投入资金使股价节节上升,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愿意来购买这种股票。为了使这种股价上升得更“合理”,一开始时他们就要选择那些有潜力有题材的股票,这时更要煽风点火,火上加油。直到这种股票和价格上升到某个高度,市场的交投也充分活跃时,他们在卖出自己的股票,我们称之为“派发”。在这个时候,为了保持股价不下落,同时造成市场活跃的假象,他们在卖出股票的同时又买入部分这种股票,我们称之为“对倒”。因为买卖双方都是同一家,所以他们并没有什么损失,但是吸引来大量的跟风者。这时我们会看到买卖该种股票的人非常踊跃,但股价却不升反降。等庄家出货出的差不多了,就把手中的筹码一股脑抛出,这时我们就会看到股价一个劲地往下跌,止也止有住。这种情况我们管它叫“跳水”,指由于庄家抛售出而使股价一路下跌。

这就是庄家操纵股价的三部曲:

1、压低价格,暗中吃进;

2、煽风造势,哄抬股价;

3、高价抛售,获取差价。

了解庄家操纵股的手法,是理解整个股市价格波动的关键所在。只有认识了这一,我们才不会盲目跟风,随时在波澜起伏的股市保持清醒的头脑。

“炒股”这个词实在是非常生动贴切地描述了股票买卖是的这种现象。正是在众多庄家带领下,将股价“炒”得越来越高,不断升温。而我们要想在这个市场越热,头脑越要保持冷静清醒,不被各种假象所迷惑。

『贰』 操纵股票很容易啊

理论上是可以买完的,但实际操作中是不可能的:1、即便是已经全流通的股票,控股股东一般也是不会轻易放弃控股权的,除非5元/股的股价已经严重偏离了公司实际价值,这样也就决定了你不可能将一家公司的股票买完;2、部分散户手中的筹码你也永远无法买到,这也决定了你不可能将一家公司的股票买完。市场上持有一家公司股票的散户成千上万,由于每个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解读不一样,在任何价格区域都会有坚定的持有者。他们中要么因被套不愿意卖出;要么看好其未来长期持有;要么获利未达到预定的目标而继续等待。
一般来说,即便是过去的强庄股,庄家对流通筹码的控制度也不会超过60%。
若按所述1亿的盘子,5元的股价,只需5亿的资金就可以买完。一旦1亿的盘子一股不差收入囊中,往后的股价就是你说了算了,100元/股也成,1000元、10000元一股也不是不可以。

『叁』 个人多少资金以上频繁买卖股票属于恶意操纵股市

个人频繁买卖没关系的,多少资金也没关系。只要没有大幅影响股价算不上恶意操纵的。

证券和期货监管法律下“恶意操纵股市”的认定

股市的主要监管法律是《证券法》(2014年修正)及配套规定,而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监管法规是《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下称“《条例》”)及配套规定。

《证券法》适用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立法依据并未包含《证券法》,因此,一般认为两者分属不同的部门法。

作为“恶意做空”的“市场操纵”行为与“恶意做空”股市最具有关联性的规定,是《证券法》第七十七条和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并且,由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是通过在期货市场的操作实施的,该行为也可能操纵了期货市场,从而构成《条例》第四十条和第七十七条的“[期货]市场操纵行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015年7月2日表态,证监会根据证券和期货市场监察异动报告,“决定组织稽查执法力量对涉嫌市场操纵,特别是跨市场操纵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专项核查”,也表明监管层针对的“恶意做空”行为主要是市场操纵行为。

如果恶意做空者还“唱空”,即在操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过程中,编造和散布关于股市或关于个股、股指等证券或衍生产品的虚假信息,这种活动不仅构成市场操纵行为的一部分,还可能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受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和《条例》第四十条和第六十八条的规制。对此本文不进行专门分析和讨论。

《证券法》和《条例》规定的“市场操纵”行为

《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列举了“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七十七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条例》第七十一条具体规定的操纵期货交易市场行为包括下列行为: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合约,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蓄意串通,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四)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现货的;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从行文来看,《条例》对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与《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基本类似。但是,《条例》不能直接适用于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仅能适用于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但相关市场主体是否旨在通过操纵期货市场来操纵证券市场则在所不问。

拓展资料:

证券法,是指有关调整证券的发行、买卖和其他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清理等各方面活动进行规范,提供法律保证和限制的行为规范,它以证券交易法为主,同时包括公司法、破产法等法规中有关证券的相关条款。

《证券法》是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的法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

证券法 网络

『肆』 股票是被什么操控的

1.板块效应。板块效应就是具有相同地域、行业、题材的股票走势上相接近,并互相影响。板块联动对于庄家炒作具有非常大的益处。一个板块,只要有一个领涨股,其它股票只需轻拉,或不需拉高,就能上涨。同时,由于该板块成为市场的明显热点,短线资金会大量涌入,出货要方便得多。但板块联动也不是永远的,一方面有的股票属于多个板块,另一方面吃货阶段和出货之后,庄家不再进行照顾,自然也就没有联动了。所以用庄家分析方法,不能买入板块正在处于联动状态的股票,尤其是市场公认的热点时。

2.股价。在美国股市,股价对于股票的走势没有任何意义。而在中国近2年3元以下的股票几乎没有。这是一个怪现象,也是投机市场的一个表现。为了降低股价,各公司纷纷送股。这里要谈的是,当一只股票价格较低时,即便没有业绩、题材,庄家做起来地气也很足,而当一只股票价格过高时,尤其是在20元以上,庄家轻易不会建仓,而且一旦横盘,出货的面就很大。

3.业绩。在96年以前,股市是不谈业绩的,所以买入低市盈率的股票是很容易获利的。97年曾经一度消灭了20倍市盈率的股票,之后大家是注意业绩了,可是却进入了一个怪圈:业绩好的一路阴跌,业绩坏的,尤其是st,竟然一路上涨。其实主要原因是业绩影响散户的持股心态。市盈率低的,业绩成长好的,股价本来就高,散户还不愿意卖,庄家自然不愿意做,也就是主力在大盘起动时拉一把。而业绩不好的,尤其时亏损的,散户有一种恐惧感,即便跳水也要割肉,所以庄家能够吃到便宜的股票,自然会向上做,这就是st上涨的原因。

4.消息。目前市场的定势是,利好出货,利空吃货,当然以后不完全这样,但大家还是按这个操作比较把握。

5.技术。主要是指标。许多庄家就是喜欢和技术对着做,双头嘛,涨,头肩底嘛,跌。指标就是让它钝化。所以庄家分析方法虽然也看走势,看量价,但与传统的技术分析完全不同。在分析庄家时最好不要看技术,否则容易上当。

6.政策。政策对于庄家炒作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庄家的信心和操作策略。97年实行异动停牌制,多数庄家都不敢乱动。还有就是停板、t+1制度等。中国股市的政策多变,一定要加以关注。

7.大盘走势。与大盘走势的关系,和板块联动有些相似。大盘上涨时,拉高、出货容易,吃货就很困难,而大盘下跌时,拉高就非常费劲,而且接盘少,相反吃货却很容易。所以庄家炒股票也要顺势,尤其时资金量不足时。逆市庄家一般实力较强,但多数也有阴谋。近来跳水的很多,大家都已经看到了。

『伍』 简述操纵股票价格及内幕交易的危害

内幕交易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内幕交易虽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与正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内幕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因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性:
(一)违反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侵犯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内幕交易则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内幕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使其有更多的获利或减少损失的机会,从而增加了广大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内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广大的投资人。
(二)内幕交易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持股的公司,必须定期向广大投资者及时公布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建立一种全面公开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才能取得公众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买卖,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失公正,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发展。
(三)内幕交易扰乱了证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秩序。内幕人员往往利用内幕信息,人为地造成股价波动,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内幕信息与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交易内幕交易又称内情者交易,指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主要股东、证券市场内部人员或市场管理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经济损失为目的,利用其地位、职务等便利,获取发行人未公开的、可以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有价证券交易,或泄露该信息的行为。

『陆』 恶意操控股价的定义是什么那些庄家机构是怎么操作股票的又不违法

操纵股价是指,某些股票投资者为了获得巨额盈利,通过控制其他投资者具有参考意义的股票投资信息,控制未来股票价格走势的行为。操纵股价不一定是机构,也可能是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大股东、隐形股东、个人等,只要集中资金优势、内部信息优势、管理优势等,其他投资不具备的特殊条件,达到使股票价格可持续的改变,为自己获得不正当的巨额利润的行为均属于操纵股价。
操纵手段
1、上市公司,倾力配合
欲话说:苍蝇不盯没缝的鸡蛋。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相关的上市公司紧密配合,没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员的别有用心,操纵市场者在二级市场上将寸步难行,一事无成。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配合得天衣无缝,要利润包装利润,要洗盘时制造利空,要出局时炮制题材,就是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不容乐观也不遗余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还拿出发行新股、配股或从银行借贷的资金交给庄家们委托理财,而庄家们炒做的股票正是该家上市公司,于是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便结成了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为庄家鞍前马后,乐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2、内幕交易,黑箱操作
所谓的内幕交易就是内幕知情人士利用内幕消息在二级市场上赚取非法利润的行为。而操纵市场者操纵股价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内幕交易和黑箱操作来实现的。我们撇开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销的新股和配股不说,仅仅以发生控制权,第一大股东移位的重组类公司为例来揭开操纵市场者利用内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纵股价,操纵市场的冰山一角。
一般来说,重组类公司的内幕人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二是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三是财务顾问;四是所谓的二级市场炒做方,即所谓的庄家。
3、多开帐户,逃避监管
为了隐蔽操作,逃避监管,庄家们通过在多家营业部利用多个个人帐户分散筹码,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例如被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信达信托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亿元资金,利用101个个人股东帐户及2个法人股帐户,通过其下属的北京、成都、长沙、郑州、南京、太原等营业部,大量买入"陕国投A" 股票。持仓量从4月8日的81万股,占总本的0.5%,到最高时的8月24日的4,389万股,占总股本的25%。但是,信达信托对上述事实未向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柒』 股票到底是谁在操控股民赚的钱又是从哪来的

1、股票市场的起起落落的背后都是有资金在背后进行推动,股市肯定有机构操控的,不然股市也不存在主力、庄家之类的词了。股票市场就是一个资金博弈的地方,所以这里面多多少少都是会有大资金的主力会对股价进行一定的操控,但是操控归操控,还没有达到完全可以控盘到为所欲为的程度,作为股民来说的话,根本不用太过于担心。
因为主力仅仅只是在股市里面是一个稍微有实力的部队而已,这种部队在股市里面有许多只,所以主力之间也有合作与竞争的关系,但是更多的时候主力之间都是以合作的状态出现,来对市场进行控制,只有主力之间合作了,才能对一只股票进行高度控制。 但是反过来如果散户要是团结在一起的话,这股力量要比这些正规部队实力还要雄厚,只要散户可以团结一心,那么这些机构都会成为散户们的韭菜。
股票的涨跌是由于资金运动的结果,有了某些动因以后,才有人买进或者卖出,引起供求关系的变化,从而导致股价的涨跌。在股市上,有些机构大户干脆就利用自己雄厚的资金实力来拉抬或打压股价,这就是股市的操纵。其主要作法是通过大批量的买进或抛出,引起某支股票资金供应量的变化,导致股价的急剧涨跌。 在股市上,只要股民拥有的资金或股票的数量达到一定的比例,就能令股价的走势随心所欲,从而控制住股价以从中渔利。
2、股民炒股赚的钱并不是谁出的。一个持续上涨的股票,几乎所有的投资者都赚钱。而一个亏损的股票,几乎所有的投资者都亏钱。股票并不是说是谁赚了钱就要有人亏钱。股票本质上是一种商品,当供不应求的时候,价格就上涨;供大于求时,价格就下跌。而且股票背后是上市公司,好的上市公司通过经营也是可以创造价值的。

『捌』 股票真的有庄家操控吗

股票投资时确实来存在庄家操自控的现象,但也不能把所有的股票波动都归结于庄家的操控。
一部分有资金又有头脑的人想通过控制某支股票而获取收益,这样的人就可以称为庄家。成为庄家的好处就是可以对股票的走势做大概率预测(毕竟手中的资金较大),但成为庄家的风险也比较大(还是因为资金大)。
所以如果不是消息极准人士,建议还走从股票交易价格众数区域寻找判断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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