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人民银行大区行外汇管理局好还是省统计局好
外汇管理局好,有发展空间,很好的前景!
㈡ 外汇的发展前景
中国的外汇抄还是很有发展前景的袭
2016年“十三五”规划纲要在“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篇章里还提到,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提高可兑换、可自由使用程度,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推进人民币资本走出去。逐步建立外汇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改进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
㈢ 建行收到美金,但是要被退回,怎么办
1、美元收汇用途是不能胡乱申报的,因为牵扯到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贸易项下和非贸易项下的收汇在政策上差别很大,而且管制很厉害,要搞明白这笔美金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汇款,再就是汇入的是个人的账户还是公司账户。
2、国内的私人账户接收外汇是有限制的,用户一年只能接收5万美金,当一笔外汇大于5万美金,那么私人账户就没办法接收了,我们国家是外汇管制很严,每笔金额超过3000美元是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3000美元以下的虽然不用进行信息申报,但也要进入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系统进行联网核查额度。
3、一次性结汇、取现金额在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经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审核真实性后,凭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4、建行收到美金,但是要被退回的原因是什么可能也不清楚,正常来说仅仅是申报的用途不对的话也是没有理由退回去的,该入账还是要入账的,极有可能是汇款信息有误,比如收款人名称、账号有错误。
5、银行说要退回去,那就说明确实没有入账,或者是入账后冲销了。
(3)外汇统计联网扩展阅读:
银行卡账户收到美金注意事项:
1、单币卡不能收美金,收到的美金银行直接结汇以人民币存入银行卡,如果是双币卡,则可以入账户,但又分直接入账和确认后入账两种,汇款是个人对个人可以直接落账,公司对个人则不行,需要一些证明材料,银行方面确认后入银行卡账户。
2、美金存入账户后,可以结汇,兑换成人民币,也可以直接以美元(汇)存在银行卡中,如果取现,美元则由美元现汇变为美元现钞。
3、如果想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可以选择有外汇业务的银行网点柜台办理,这属于结汇业务,银行工作人员会帮助的。
4、如果不想去银行网点,只有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可以在家办理结售汇业务。
5、如果有经常性美元入账,要选择较大的银行,外汇业务当首选中国银行的网点办理,每年每人的结汇额是5万美元,也就是只有5万美元可以兑换人民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建设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外币储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外汇汇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设银行外汇汇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入账汇款业务
㈣ 建设银行个人帐户可以接收500万美元外汇汇款入帐吗如何操作
不可以。
国内的私人账户接收外汇是有限制的,用户一年只能接收5万美金,当一笔外汇大于5万美金,那么私人账户就没办法接收了,我们国家是外汇管制很严,每笔金额超过3000美元是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3000美元以下的虽然不用进行信息申报,但也要进入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系统进行联网核查额度。
接收国外汇入汇款最好的方法是开立银行外汇账户,持卡人可以用人民币开立本外币活期一本通或本外币定期一本通账户,此种账户可接受人民币也可接受外币(可接受的开户银行受理的所有外汇币种)。
(4)外汇统计联网扩展阅读:
国际汇款与到账注意事项:
1、银行电汇:银行汇款柜台要收取不到2%的手续费及不到1%的钞汇转换差价费用,国外中间行收取15美元左右的手续费。
2、每个银行营业部对每人每天的累计汇出境外汇款不得超过50000美元,但数量大可以借用别人的份额,单笔50000美元以下的现汇或10000美元以下的现钞,不需要出示证明,只需个人身份证。
3、现钞汇款一次性汇出限额是等值1万美元,超过等值1万美元需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
4、如果是购汇汇款的话,还要注意外管局规定居民个人每年购汇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万美元,否则也要去外管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设银行个人网上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外汇汇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入账汇款业务
㈤ 中国现在的外汇政策急求~
国家对外汇没有放开也没有禁止的,看各地地方对政策的理解程度,有的宽松有的严格的
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业务与服务
组织原则: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外汇市场的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为外汇市场调控部门,交易中心负责外汇市场组织运行。
会员构成: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经营结售汇业务的外汇指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可成为外汇市场会员。
交易方式:外汇市场采用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组织交易。会员通过现场或远程交易终端自主报价,交易系统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会员可选择DDN、F.R或拨号上网等方式实现远程联网。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6:30。
交易品种: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日元和欧元的即期交易。
汇价形成:外汇市场每场交易产生开盘价、收盘价和加权平均价,人民币兑美元的加权平均价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作为第二日人民币兑美元的基准汇价,银行据此公布人民币兑美元挂牌价。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银行同业之间的外汇交易市场,实行会员管理,参与者包括外汇指定银行、具有交易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交易中心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委托,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提供统一、高效的电子交易系统,该系统提供集中竞价与双边询价两种交易模式,支持人民币对九个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的即期,人民币对七个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的远期、掉期,人民币对五个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的货币掉期和期权交易,以及九组外币对(欧元/美元、澳元/美元、英镑/美元、美元/日元、美元/加元、美元/瑞士法郎、美元/港元、欧元/日元、美元/新加坡元)的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同时还包括交易分析、数据直通处理和即时通讯工具等辅助功能。
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交易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15分发布人民币对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汇率中间价。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并将全部做市商报价作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计算样本,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将剩余做市商报价加权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权重由交易中心根据报价方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及报价情况等指标综合确定。人民币对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汇率中间价由交易中心分别根据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与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对美元汇率套算确定。人民币对日元、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应币种的做市商询价,将做市商报价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日元、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汇率中间价。
三、银行间本币市场
银行间本币市场由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组成。通过信用拆借、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交易,金融机构可以利用银行间市场管理资金头寸、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进行投资理财。在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的证券种类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国际开发机构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本币市场成员涵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企业年金等各类金融机构。
交易中心负责为银行间本币市场提供高效、便捷的电子交易平台。由交易中心研发的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具有高效、安全、开放、易用等特点,适用多种本币交易产品和交易工具,适合多层次机构投资者,包含成员端前台系统、成员端中后台系统、数据接口系统、清算系统和场务管理系统等多个子系统。同时,交易中心还通过互联网站为金融机构提供拆借票据报价服务。
四、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
2007年初以来,交易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计算、发布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Shibor是根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的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每个交易日,交易中心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并于北京时间上午11:30对外发布。 清算原则:外汇市场实行集中、双向、差额、一级的清算原则,由交易中心在清算日集中为会员办理人民币、外汇资金收付净额的清算交割。
清算速度:外汇市场本、外币资金清算速度为T+1,交易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办理资金交割。
清算方式:人民币资金清算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外汇资金清算通过境外清算系统办理。
清算备份:在北京备份中心建立实时清算备份系统。
交易中心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币、外币/外币即期竞价交易提供直接清算服务。为人民币外汇即期询价交易提供净额清算业务。该业务以多边净额清算为基础,并通过清算限额和保证金等风险管理措施,严格防范风险,保证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交易中心为本币市场成员提供间接清算服务。本币交易系统具有清算跟踪提示功能,系统自动提示会员在清算交割日收、付资金和债券情况。交易中心还通过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保证金管理账户,为债券远期交易、买断式回购、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的市场参与者提供保证金集中管理服务。 交易中心坚持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建设安全、高效、可控的电子服务平台。经过多年努力,交易中心采用自主开发与项目外包相结合的方式,已经建设完成外汇交易系统、本币交易系统、Shibor系统、统计系统、清算系统、风控系统、中国货币网等30余个电子系统。除交易终端和信息终端外,交易中心还提供报价、交易、实时行情发布、交易事后数据核对等接口,方便银行内部前中后台的直通处理。
交易中心在上海、北京双中心异地备份体系结构的基础上,发展为“两地三中心”的容灾系统,以上海张江为总中心,在北京建立异地灾备中心、在上海外滩建立同城灾备中心。为支持业务发展,保障信息系统满足市场需要,交易中心于2002年建立了数字认证中心,全面实施了网络系统的扩容改造,在重庆、大连、广州、青岛、汕头、深圳、天津和厦门八地设立网络中继站,所有成员会员除了可以通过上海总中心和北京备份中心接入交易中心网络外,还可以通过以上八地接入。经过网络扩容和本外币交易、信息、风险管理、监控等系统改造升级,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有效性和可扩展性明显提高,为加速实现全国统一联网和交易主体增加、交易量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交易中心在成立的十多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奠定了中国银行间市场的基础,交易中心正积极加快金融产品、工具创新,研究推出人民币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等产品,推动外币衍生品市场快速发展,加强各业务领域的系统平台建设,倾力打造全新外汇交易系统,自主开发新一代本币交易风控系统,加强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快速反应的“一站式”服务体系等,努力提升交易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
㈦ 新企业在外汇管理局平台上怎样申请外汇额度
新办企业需要先拿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到外管局开通网上服务平台的密码,并通过该服务平台进行预收货款的结汇额度申请。对于一定金额(各地标准可能不 同)之下是直接可以给予批准结汇的,超过这个金额需要携带相关单据到外管局现场进行审批的。
所需资料及外管局服务平台网站见如下:
2008年7月14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分别开始运行。系统运行后,由于两系统尚未实现联网及系统赋予部分企业的预收货款可 收汇额度初始值较小或为零,致使这些企业7月14日后收到的预收货款无法及时到银行办理结汇或划转。
针对此类问题,现就两系统联网前涉及的企业预收货款登 记确认以及有关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确认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的企业,总局将及时向各分局下发企业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清单,并将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中国电子口岸。各分局可凭此清单通知相关企业到银行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手续。
二、对于新办理外贸业务的企业(注:2008年5月30日前无出口收汇记录的企业),如在7月14日后发生了预收货款,企业可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后,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参照附件);
(二)已签订(未来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
(三)其他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收到企业书面申请时,应首先在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中查验该企业的基本信息(若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中无该企业的基本信息,应要 求企业按有关规定在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开户,并填报基本信息)。其次,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及时审核其贸易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和划转手续。
三、对已开办外贸业务的企业(注:2008年5月30日前已有出口收汇记录的企业),其在外汇局核定比例内收取的预收货款,可在办理提款登记后直接到银行 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手续。对需超出核定比例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的,应向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参照附件,另请在备注栏详细说明原因);
(二)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结汇(含预收货款收结汇)等情况证明材料;
(三)已签订(未来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
(四)其他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应在及时审核其贸易真实性的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或划转手续。
四、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实现联网后,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将以《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形式核定的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或划转情况,及时录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特批预收货款额度栏。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严格按照短期外债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加强对辖内外贸企业运行状况的调研和分析,掌握企业预收货款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对企业贸易信贷实行科学的管理。在完善贸易信贷统计监测管理的同时,为企业正常的贸易融资和银行正常的业务经营提供便利的服务。
㈧ 建设银行个人帐户可以接收500万美元外汇汇款入帐吗
可以入账,汇款业务的主要当事人有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其业务流程回是:由汇款人向汇出答行提交“汇出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按申请书的指示,使用某种方式(如SWIlVr、电传、汇票)通知汇入行,汇入行解付汇款给收款人。
电汇汇款和票汇汇款具体流程有所不同。电汇汇款流程是:汇款人填写汇出汇款申请书,交款付费给汇出行;汇出行通过加押电传或SWIFT方式,将款项汇到汇入行;汇入行解付汇款给收款人。
票汇汇款流程是:汇款人填写“汇出汇款申请书”,交款付费给汇出行;银行开立银行汇票交汇款人;汇款人将银行汇票交收款人;收款人将银行汇票提交给解付银行(汇入行)汇入行解付汇款给收款人。
对于票汇项下的外汇汇款业务,银行还须注意签发银行汇票的合规性。如果银行出具不符合规定的银行票据,会带来业务风险,还可能受到监管部门的查处,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外汇汇款业务的合规性问题还涉及账务管理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等方面。因此,对于办理外汇汇款业务的银行,必须对合规性问题引起重视,防止发生违规行为。
㈨ 外汇管理知识你知道多少
想要炒外汇赚钱就必须掌握更多的外汇管理知识,下面总结了一些常见的外汇管理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遵循了哪些主要原则?
答:一是坚持改革开放的方向,吸收近年来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并为下一步改革预留政策空间。二是围绕宏观调控的重点,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规范管理。三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取消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机构与个人之间的差别待遇,按交易性质进行监管。四是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内容、方式等规定,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2、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管理机关进行监督检查的程序是什么?
答: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证件的,被监督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3、标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作为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答:可以。
4、银行在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
答:(1) 对于通过外汇储蓄账户发生的结售汇业务,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2)对于未通过外汇储蓄账户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单笔在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
5、对于境外个人姓名太长,无法完全录入姓名栏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银行可在“姓名”栏录入姓名简称,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录入全名。
6、境外个人购汇是否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答:境外个人购汇目前暂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管理,银行为其办理业务不需将相关交易信息录入系统。但外汇局今年将把境外个人购汇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届时应通过系统办理境外个人购汇。
7、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都有哪些凭证要求?
答: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操作规程〉的通知》汇综发[2006]32号办理。
8、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指外币现钞、信用卡、旅行支票结汇后未用完的人民币。
9、境内个人与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如何理解?
答: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仅限于本人账户之间、个人与直系亲属账户之间的划转;如划转账户属于同一主体类别的,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要求办理;如划转账户分属于境内个人、境外个人,还需符合《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账户内资金汇出规定。
10、个人办理与其直系亲属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划转时,如两人分别在不同城市,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是否可以为复印件?
答:可以。
11、外汇账户间资金跨行划转,汇入行如何识别汇出行账户交易性质?
答:为确认账户交易性质,跨行账户资金划转,汇出行应标注账户交易性质(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或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12、外汇局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有效期多长?
答:外汇局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废。
13、个人所购外汇是否都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
答:境内个人年度总额内外所购外汇、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均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
14、境外个人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境内个人移居出境后离休金、离职金、退休金、退职金、抚恤金的购汇可在哪些银行办理?
答:具备个人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15、境外个人旅游购物项下外汇收支应通过哪种账户办理?
答:旅游购物贸易是海关监管下的一种货物贸易方式。境外个人办理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外汇收支应通过本人的外汇储蓄账户办理。
16、个人在同一银行柜台提取A账户资金,并转存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B账户,账户资金没有离开柜台的,单次转存资金超过等值1万美元是否需到外汇局报备?
答:该种情况下,单次转存资金超过等值1万美元不需到外汇局事前报备。
17、个人委托外贸公司出口,是否必须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收汇及结汇?
答:个人委托外贸公司出口时,可以由外贸公司代为收汇,也可以本人收汇。本人收汇、结汇的,应通过其开立的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
18、《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个体工商户的范围是什么?
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严格依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19、境外个人凭2007年2月1日之前的兑换水单是否可以办理人民币兑回业务?
答:对于原兑换日在2007年2月1日前的兑换水单,在其办理兑换时,距原兑换日在24个月内的,可以作为兑回的有效凭证。
20、个人旅游购物出口收入是否可进本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答:个人旅游购物出口收入可进入本人的外汇储蓄账户,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21、待核查账户中的外汇能否用于质押人民币贷款?
答:待核查账户中的外汇不能用于质押人民币贷款。
22、边境小额贸易以人民币结算的,是否需要核查?如何进行联网核查?
答: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以人民币结算的,在银行为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前进行联网核查。
23、企业的现钞收入是否需要接受联网核查?如何核查?
答:企业的现钞收入需要接受联网核查,但不必进待核查账户。企业办理出口对应的现钞收入结汇或存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时应填写《出口收汇说明》,银行应登录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后方可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24、企业进口付汇项下的退汇款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进口付汇项下的退汇款,企业应向银行提供进口合同、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正本,经银行审核无误后,该笔外汇不必进入企业的待核查账户。
2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号)是否还继续执行?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正式实施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号)停止执行。
26、企业在2008年7月14日前的收汇是否需要接受核查?
答:企业已在2008年7月14日前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出口收汇不在联网核查范围。
27、软件出口项下收汇是否需要核查?
答:采取海关通关方式的软件出口,按货物贸易申报,其收结汇纳入联网核查范围;采取网上传输方式的软件出口,按服务贸易申报,其收结汇不纳入联网核查范围。
28、银行如何为企业开立待核查账户?
答:企业的待核查账户可由银行直接以企业名义开立,无须企业申请,也无须外汇局审核。
企业未在外汇局办理过基本信息备案的,在开立待核查账户前,需首先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备案;已在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银行可直接为其开立待核查账户。
29、待核查账户中的资金可否直接对外支付?
答:待核查账户支出要严格按照外汇局关于其支出范围的规定办理,不得用于对外支付或还贷。待核查账户中的资金必须先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方可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还贷等支出。
30、待核查账户余额如何计息?利息如何结汇或划转?
答:待核查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利息结汇或划转按照现行相关管理规定办理,不需核查。
31、银行如何管理进入待核查账户的不同币种的资金?
答:待核查账户应分币种设置子账户管理。银行可否应企业要求将收到的外汇统一兑换成某一外汇币种(非人民币)存放在账户中,根据现行规定办理,《办法》对此没有特殊规定或限制。
32、用于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的企业操作员IC卡和读卡器是否同样适用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
答:用于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的企业操作员IC卡和读卡器同样适用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使用前应先经企业法人IC卡在中国电子口岸进行授权。企业的操作员IC卡已经有出口收汇权限的不需重新授权。
33、银行向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服务,在2008年7月14日前已放款,但企业出口货款在7月14日之后从境外收回的,这部分款项是否需要核查?
答:银行向企业提供打包放款形式贸易融资的,企业出口货款从境外收回时需要接受核查;银行向企业提供出口押汇、福费廷、保理等形式贸易融资,在2008年7月14日前已放款,但企业出口货款在7月14日之后从境外收回的,这部分出口收汇(包括余款)不必进入待核查账户,不需接受核查。
34、银行进行联网核查时,误操作多核注的出口可收汇额如何处理?
答:银行可用负值冲减误操作多核注的数据,具体操作参见《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银行版)》。
35、《出口收汇说明》上的企业公章可否用企业预留银行的印鉴代替?
答:可以。
36、待核查账户资金可否用于理财业务?
答:不可以。
37、一笔贸易收汇中的银行扣费部分是否纳入联网核查范围?
答:一笔贸易收汇中的小额银行费用,在进入待核查账户前已被银行扣除的,该部分银行费用不纳入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范围。
38、什么是货物贸易项下外债?
答:货物贸易项下外债包括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出口预收货款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进口延期付款指进口货物货到付款项下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或实际付汇日期晚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付汇。
39、企业是否应该到所在地外汇局逐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哪些书面资料?
答:企业办理预收货款登记可以不到外汇局,而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登记环节无需向外汇局提供书面资料。
40、企业非贸易项下预收款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
答:本次要求登记的预收货款仅指货物贸易项下,不包括非贸易项下的预收货款。
41、7月14日之前签约的预收货款合同,在7月14日后收到预收货款,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其中,登记日期该写什么时间?
答:应该办理预收货款登记。登记日期为企业实际登记的日期。
42、企业在7月14日前收到的预收货款是否需要进行登记?
答:不需要。
43、预收货款合同计划收回的预收货款金额与实际收回的预收货款金额不一致,在提款登记时,应登记合同预定的预收货款金额还是实际收到的预收货款金额?
答:应登记实际收到的预收货款金额。
44、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是否影响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外债的登记?
答: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是单独的外债管理、统计,与外商投资企业其他类型的外债之间不存在互相影响的问题。
45、由于企业收到出口报关单的日期较晚,一般要超过30天,因此要求15个工作日内就注销登记的预收货款,难度较大,该怎么办?
答:用于办理预收货款注销的报关单指电子关单。电子关单由海关在结关后第二个工作日传送给电子口岸,即可用于办理预收货款注销手续。
46、贸易外债登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在境内注册的企业,其从事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或转口贸易、保税货物贸易等其他特殊方式贸易时发生的预收货款或延期付款,无论企业注册地是否在特殊经济区域,无论货物是否进出关,无论出口收入是否纳入联网核查,均要办理贸易项下外债登记。
47、从网上服务平台进行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时,实际签订的出口合同编号多于系统要求输入的14位编号,该怎么办?
答:企业可以摘取出口合同编号中的一部分输入,摘取输入的合同编号易于企业识别即可。
48、企业收到的预收货款被银行扣除了手续费,则提款登记时是以未扣除手续费的预收货款,还是以扣除手续费后的预收货款作为提款登记金额?
答:以未扣除手续费的预收货款金额作为提款登记金额。
49、出口合同约定以人民币计价,而实际结算货币为美元,企业进行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时,该选择哪种货币?
答:选择美元。
50、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
答: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保税或非保税货物出口项下预收货款,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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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个人购汇每日限额
凭身份证件每年可以购汇等值美元5万美元内.可以一天购5万美元,也可以分次购,一年内不超过5万美元;如果超过了5万美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如学费,提供入学通知书\收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