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没立法以前怎么样
没有关系 自然人股东不会产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② 中国股票和期货,开始和立法时间
中国的股票开始1990年12月19日
中国的期货开始1990年10月12日
中国的期货目前没有立法
③ 中国的股票和期货,分别开始于哪一年,立法于哪一年
股票:复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制式开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这两所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市场的形成。1998年7月1日,《中国证券法》开始实施。
期货:1990年10月12日,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作为我国第一个商品期货市场开业。2007年4月15日正式实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但是《期货法》立法仍在进行中。
④ 股票未立法之前纳税吗
目前对股票转让,征收印花税,而免征个人所得税。
⑤ 股票什么时候立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1998年12月29日公布,2004年作了修正,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并重新公布
⑥ 股票在没立法之前需要交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40号)“经内国务容院同意,决定今明两年(即1994、1995年)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经报国务院同意,1996年对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之规定,自1994年起,个人买卖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个人转让股权,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20%交纳个人所得税。没有差额产生,不需交税。
⑦ 股票是哪一年引进中国,哪一年《股票》立法
19世纪60年代,清朝就有洋行大量发行股票,等到1872年轮船招商局建立,大量发行国内的股回票。民国答股票交易基本没有停止。
新中国1990年在上海,1991年在深圳引入股权制度,股票立法1999年的证券法。
⑧ 股票1992年8月10日-“810”事件 是什么时间能更详细吗怎样立管理条例后又这样立法的拜托各位大神
1992年8月10日,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日子。当时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的激励下,中国证券市场的合法地位正式确立,沪深股票市场走出了一轮气势磅礴的牛市行情,其中深圳股市涨幅超过2倍,股票供不应求。为平抑股价,增加供给,8月7日,深圳市宣布当年发行5亿股公众股,发售500万张抽签表,中签率为10%,每张抽签表可以购1000股。但是当时市场极度热烈,对股票的需求量极其巨大,5亿股股票无疑是杯水车薪。于是出现了百万人争购抽签表的局面,并且引发了内部人营私舞弊暗中套购认购表的行为。结果多数人因为没有买到中签表而到市政府示威,从而引发了震惊全国的“8·10事件”。该事件的爆发使得管理层极度震惊,引发了对社会稳定的担忧,并触发了公众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存废问题的忧虑,导致沪深股市深幅狂泻,上海市场三天之内暴跌400余点。 回首“810”惊心动魄 看中国股市疯狂岁月2008年10月06日 15:29凤凰网专稿 刘芳:如今我还时不时能听到有人抱怨中国股市被人操控。但以今天中国股市的盘子操控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我也经常听人说中国股市就像坐过山车,但如果你觉得10%涨停板跌停板的情况像过山车?那一天暴涨105%算怎样?90年代初的中国股市曾经造就过一夜暴富的神话,也曾经让多少人从梦中惊醒看到残酷的现实。1992年8月,一种叫做股票认购证的玩意吸引了上百万人的注意。很多做着发财梦的人们在深圳四处向亲戚朋友借身份证,争着购买这种新潮玩意。当抽签表全部售完的时候,人们发现网点前炒卖认购表的情况相当普遍,100元一张的表被炒到300到500,紧接着银行又发公告称将表格回收期延长到8月11日。很多人开始质疑,愤怒,深圳的秩序也开始在不知不觉中混乱起来。1992年的8月10号,810事件,惊心动魄,也为中国股市的发展带来了重大改变。 解说:8月10晚,很多没有买到新股抽签表的股民,愤怒地聚集到深圳市政府门口,要求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当事人李春瑜:“810”大家为什么会闹事,因为你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我们去闹事,假如我是最早去排队的,我是排了三天三夜,我愿意承受这三天三夜的疲劳,或者说时间啊,精力耗在里面,我愿意去承担,我就能享受,我就是能最快的领到抽签表的那个人,我就有机率去领到抽签表,可是我不是啊,我去排了三天三个晚上,但是最后一天我挤不过人家,原来本来有一百张抽签表,我是九十个人,第九十个人,我是可以领得到的,因为你腐败,因为你暗箱操作,你当天只拿出五十张抽签表出来,我就没有这个机会,本来这个机会是我的,因为你的监管不测,监管不当,你的管理的不好,你的腐败的问题,使我没有了这个机会,那我就不愿意干了,我有抽签表我抽到了股票,股票跌了是我的风险,我承担,赚了是我的收益,我享受,但是之前的因为你的发行制度不透明,你不公开你不公正,你不公平,我不行,我肯定就不干了,我会不干,群众也都是这样想的嘛,就会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为买不到认购证,然后又排了这么长的队,千里迢迢的,然后这里边又发现了隐私舞弊的,这些人肯定会不满。 解说:事态很快恶化,少数人开始使用暴力,砸汽车,砸摩托,攻击执勤警察。危机下,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将第二年新股发行额度提前调用,连夜加印50万张新股认购抽签表兑换券,一张兑换券换10张抽签表。并且公开表态,决不姑息舞弊行为,如有发现立即追究领导责任。 当事人刘勘:那么当天晚上深圳市决定,政府增发500万的认购券,使这个市场暂时平息,但是到了11号的晚上,当时的市长叫郑良玉,这样发表电视讲话,这些参加认购证的人要识大体,顾大局,要珍惜这种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局面,但是市场上有好利的,截流认购证的,有关的单位,个人一定要彻查 刘芳:8月10号晚上11点,深圳市长助理亲自出面,宣布了深圳市政府的5项通告,包括增发认购表等等。但聚集的人群仍然不肯散去,直到最终发生冲突。虽然后来810风波中的舞弊行为被查的水落石出,查出十多万内部截流私买抽签表的情况,但事件却严重影响了中国的股市。深圳股指从8月10日的310高点4天内就跌到285点;上海股指更是在8月10号后的2天内跌了19%,而且沪深股市从此元气大伤。很多从来没有经历过股市起伏的人们错讹不已。我记得今年早前中国总理温说过,股市有风险这个事情,人们从道理上都明白,只是情感上接受不了。这种情况是在中国股市发展了18年后的今天,90年代初的那个时代,没有几个人在入市前就懂得股市有风险。 解说:1992年10月底,也就是“810事件”发生两个月后,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成立,这是中国内地最高证券管理权利机关,负责证券市场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记者:“810事件”对今后深圳证券市场的发展有什么影响 当事人李春瑜:我觉得它的经验是什么就是,证券市场一定要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基石,你要向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投资环境,你如果失去这个基石的话,群众就会有意见,投资人就会用脚投票,他就不参与这个市场了,甚至会有更过激的行为,我们觉得这个事情发生后呢,假如是一个管理层有失误的话,我觉得在那个年代是可以理解,也是可以去原谅的,不能原谅的是你有这个经验教训,你没有去弥补这个缺陷,你这个腐败问题发过一次可以原谅,如果发生二次三次,我觉得这个是没办法去原谅的,没有经验可以去累积,可以去学习,我们可以看到,“810事件”之后呢,我们看到我们现在的股票发行制度,是不断的在完善之中,我们后来没有再有这样的事件,这个就很难得,这个也是一个很积极的事情,假如没有那次去刺激监管层去重视这个事情,也许以后还会有相关的一些,比如说制度的缺陷啊,比如说腐败的问题啊,也许会有,我想很多制度的完善都靠一些事件去推动它的。 所以讲“810”这种事件,它是有一个双面性的。我觉得这个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中国的生产力发展到了一个阶段的必然的产物。这种对中国市场的崛起,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我就能感觉到,任何一个国家,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间,都会出现一次资产的裂变。只有一次不会有第二次,资本裂变的信号,也就是说大家对于股份制的改造、发展,一种新的生产了发展方式形成了。这在中国来讲,从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计划经济执行了几十年的时候,这种来讲,变革是革命性的。因为中国的崛起,就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崛起,任何一个大国的发展,都少不了资本市场。 刘芳:18年并不是多长的时间,中国的资本市场依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中国是一个变化很快的国家,特别是自从1978年后的30年,中国的很多城市都日新月异,每个人都在拼命的忙,经济快速发展,股市不断的改革,我想如果我们不停下脚步,回顾一下过去的足迹,我想我们很容易在疯狂的运转中迷失了方向。对于中国股市来说“810”可能是痛苦的记忆,但假如没有“810”,中国的股市可能还会多走那些曲折?18年后的今天,回首过去那个刚刚诞生的股票市场,那个时候人们的天真,疯狂,简直是恍如隔世。这意味着,18年后,我们也会笑着回忆今天的中国资本市场。
⑨ 股票财务造假什么处罚
投资者期待的对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严厉处罚并没有到来。继南纺股份5年财务造假3.4亿元仅被罚款50万元之后,新中基也于7月8日晚间发布被处罚公告,因在2006年至2011年间累计虚增净利润达2.2亿元被处以40万元罚款。
严厉处罚再一次爽约,强制退市则更是无从谈起。由近百件涵盖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所构建的资本市场诚信司法秩序,正面临信任危机。
“法律规定如此,类似处罚尽管看似重罪轻处,可已经是顶格处罚了”,或许,管理层在强大的社会舆论面前也有苦难言,总不能突破既有法律规定吧?可有权制定、执行和适用法律规则的管理者,不仅要对遵循适用于其操作的规则负责,还要对法律的实际执行做到连贯一致,并且与法律的“法益”相符合,达到或接近立法目的。对于A股市场的监管者来说,如何在既有法律体系存在先天立法不足、罚责不力的情况下,让其执法行为最大限度接近立法本意——以执法震慑违法,是其对每一则违法案例结案前应该重点考虑的。
以严重财务造假等重大证券违法为例,现行《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确对其罚责规定比较粗疏,且规定的违法成本轻微,这也是迄今为止几个案子引起巨大社会争议的原因。但这并不代表管理层就不能在既有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灵活执法,以便最大限度震慑选择性违法行为。
比如,对于上述财务造假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由证监会在处罚时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由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导致暂停上市的风险”决定相关违法公司暂停上市,进而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严惩违法、预防违法和维护法律严肃性的执法目的。
当然,基于法律的正义实现终极诉求,管理层挽回公众对法律或其执法的信任的着力点,除了“灵活执法”外,还必须放在“紧急立法”上。根据现有《证券法》修法计划,《证券法》修订涉及事项众多,短时间内难以出台,既然《证券法》的修订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相关动摇市场根本的违法行为又屡禁不止,招惹众怒,那就不能坐等《证券法》的修订而对既有严重违法行为姑息养奸,而应积极寻求相关有权部门修法或释法。
具体来说,可以寻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证监会正在进行的退市制度改革,专门针对投资者反映强烈而又动摇资本市场根本的严重财务造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行为,出台加大处罚力度的“暂行规定”或“立法解释”,规定严重财务造假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予以强制退市。对严重证券违法负有主要责任或专业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为其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从业人员,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一概终身市场禁入、追究刑事责任,最短刑期三年以上,并规定在《证券法》修订完成前执行。
⑩ 中国股票和期货,开始和立法的时间
股票: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这两所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市场的形成。1998年7月1日,《中国证券法》开始实施。
期货:1990年10月12日,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作为我国第一个商品期货市场开业。2007年4月15日正式实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但是《期货法》立法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