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市场的市场结构
股票市场一般分为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两部分。两个市场既有区别专又有联系。 又称属二级市场或流通市场,包括:①证券交易所市场,是专门经营股票、债券交易的有组织的市场,根据规定只有交易所的会员、经纪人、证券商才有资格进入交易大厅从事交易。进入交易的股票必须是在证券交易所登记并获准上市的股票。②场外交易市场,又称证券商柜台市场或店头市场。主要交易对象是未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店头市场股票行市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决定。店头市场都有固定的场所,一般只做即期交易,不做期货交易。
⑵ 股票发行方式有哪些
你好,股票发行的方式: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1)包销发行是内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容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⑶ 我国股票市场结构
中国。证券市场结构:层次结构、品种结构、 交易场所结构、多层次资本市场
层次结构:
通常指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按这种顺序结构划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证券所形成的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市场。
品种结构:
依据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的结构关系。这种结构关系的构成主要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等。
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和买卖交易的场所。股票市场的发行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市场的对象是股票,股票市场的价格除了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有关外,还受到如政治,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
债券市场是债券发行和买卖交易的场所。债券的发行人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一般都有期限,债券到期时,债务人必须按时归还本金并支付约定的利息。债券是债权凭证,债券持有者与债券发行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市场交易的对象是债券。债券因有固定的票面利率和期限。
基金市场是基金份额发行和流通的市场。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开放式基金则通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和赎回实现流通转让。
衍生品交易市场是各类衍生产品发行和交易的市场,随着金融创新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深化,衍生品市场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交易场所结构:
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证券市场可分为有行市场和无形市场。通常人们把有行市场称为“场内交易”,是指有固定场所的交易市场,是有组织,制度化了的市场。通常人们把无形市场称为“场外市场”,是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和电子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交易技术和交易组织形式的演进,已有越来越多的证券交易不在有行的场内市场交易,而是通过经纪人或交易商的电传,电报,电话,网络等洽谈成交。很多传统意义上的场外市场由于报价商和电子撮合系统的出现而具有了集中交易的特征,而交易所也开始逐步推出兼容场外交易的交易组织形式。
多层次资本市场:
除一,二级市场区分外,证券市场的层次性还体现为区域分布,覆盖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根据所服务和覆盖上市公司的类型,可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等类型.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可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和高新企业板)等.
⑷ 股票发行总量和发行结构通过什么结构调整
可以通过增发股票来调整总股本
⑸ 股票发行和股票上市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股票的发行包括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股票的设立发行:指为使公司成立以募集到法定资本数额为目的的股份发行。是指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发行股份,也是公司第一次发行股份。
股票上市是指己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经过承销商辅导一段时间,报经交易所实地审查通过,其股票即可挂牌上市。股票上市,是连接股票发行和股票交易的“桥梁”。在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后即获得上市资格。
股票市场可以分为一级市场(发行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市场),我们在证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属于二级市场。实务上看发行新股和新股上市的区别在于,有没有进入流通。
发行可以是发行流通股也可以是非流通,发行了不见得就是进入流通领域(二级市场);上市是股票进入流通领域(二级市场),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可以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再换一个角度说,发行是在股票一级市场,是指拿钱认购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主体是买方和上市公司之间;上市是股票的二级市场,访到交易所来交易,交易主体是买方和卖方之间,不涉及上市公司。股票首发(首次发行)只能申购(买入),股票上市则可以自由买卖。
已经公开发行的股票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上市交易;而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说,上市公司概念真包含于股份有限公司概念里。
两者都可以发行股票。股票分记名和不记名股票,发行方式有公开和非公开发行,排列组合一下,可以有很多种。
现在所谓的“炒股”,炒的是属于公开发行的记名股票,也只有这种股票可以上市挂牌交易,其他只能依法转让而不能上市买卖。所以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可以发行很多种股票,区别在于上市公司永远比股份有限公司多了一种:可以上市买卖的股票。
⑹ 股票发行环节有哪些
股份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按下述程序办理:
第一、申请程序。
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订,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第二、审批程序。
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
第三、复审程序。
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后,申请人应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证券委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简称,它是全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的管理。证监会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简称,它是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股票的发行除了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之外,还必须由这两个证券主管机构审批。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在向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发行申请时,还必须报送下列主要文件:
申请报告;发起人会议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登记证明;
公司章程;
招股说明书;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需要国家提供资金或者其它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立项的批准文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经2名以上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就有关事项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经2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签字、签章的资产评估报告;经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验资报告;
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文件;
股票发行的承销方案和承销协议;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管理部门要求报送的其它文件。
第四、股票发行人(即股份有限公司)与证券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
有关法规规定,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包销是指承包销售股票的方式。即证券经营机构作为承销人,在股票发行前就将发行人的股票全部包下销售。股票发行结束后,未售出去的股票,要由承销人全部认购下来。 代销是股票承销人只代理发行人销售的股票。股票发行结束后,未发售出去的股票可全部退还给股票发行人。
股票发行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应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承销方式;
(3)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4) 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5)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6)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7)违约责任;
(8)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有关法规还规定,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和其他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全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发出要约,邀请或者要约,已经发出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五、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及发行股票的通知,进行股票发售工作。
招股说明书对股票的发行有重要作用,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公司名称、住所;
发起人、发行人简介;
筹资目的;
公司现有股本总额,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总额、每股的面值、售价、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值和发行结束后每股预期净资产值,发行费用和佣金;
初次发行的发起人认购情况、股权结构与验资证明;承销机构的名称,承销方式和承销量;
发行的对象、时间、地点及股票认购和股款缴纳的方式;
所筹资金的运用计划及收益、风险预测;公司近期发展规划和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的公司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文件;
重要的合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名单及简介;近3年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立、盖章的审计报告;
增资发行前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资金的运用情况;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它事项。
招股说明书一般要在股票发售之前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证券报刊上。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会严重误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通知也要在报刊上公开发表,通知中要列明发行股票的数量、价格、发行时间及发行的办法。
⑺ 股票发行方式有哪几种
你好,股票发行的方式: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1)包销发行是由代理股票内发行的证券商一容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⑻ 股票发行有哪几种方式
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股票发行方式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1.包销发行方式。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 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