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票外汇 > 人民银行外汇分笔汇出

人民银行外汇分笔汇出

发布时间:2021-03-09 12:25:07

A. 请问中国银行的网上银行可以进行外汇的转账吗对方收到后会是外汇还是直接被换成了人民币

如办理个人境内外汇汇款业务,您可通过中行“个人网上银行-转账汇款/手机银版行-转账”功能办理本人中行内权关联账户之间的外币转账。如转账到本人的非关联账户或近亲属账户,请携带相关证件通过中行网点办理。
个人客户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之间转账汇款,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个人客户本人与其近亲属外汇储蓄账户之间的转账汇款,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近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行内外币划转,活期存款产品所有币种都支持,到账的币种是外币。
跨行外币划转支持币种:港币(HKD)、英镑(GBP)、加元(CAD)、美元(USD)、欧元(EUR)、日元(JPY)、瑞士法郎(CHF)、澳元(AUD);如接收行没有特殊要求,按照外币入账,具体您可咨询接收银行。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致电中国银行客服热线95566咨询。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B. 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结算是用黄金结算吗

外汇结算方式
一、汇款
汇款的种类

汇款可以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

(1)信汇 信汇是汇出银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将信汇委托寄汇入银行,授权汇入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2)电汇 电汇是汇出银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拍发电报或电传给汇入银行,授权汇入 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3)票汇 票汇是汇出银行应汇款人的申请, 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为解 付银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收款人持汇票到解付银行取得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二、托收
在托收结算方式中,一般有四个当事人:

(1)委托人,指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收取款项的客户,通常为 出口商或劳务供应商。

(2)托收银行,指接受委托入委托,转托国外银行代为收取款项的银行,一般为出口商或劳务供应商所在地的银行。

(3)代收银行,指接受委托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银行,通常是进口商或劳务接受商所在地的银行。

(4)付款人,指向代收银行支付款项的客户,一般为进口商或劳务接受商。托收的种类 托收是外汇结算,特别是国际贸易结算中采用得较多的一种结算方式。
三、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的内容主要包括:

(1)开证银行的名称,包括其全称以及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号码等,以 便联系。

(2)信用证的种类。如“不可撤销信用证”或“可撤销信用证”,“即期 信用证”或“远期信用证”等。

(3)信用证金额和货币,信用证金额是开证银行付款责任的最高限额,一 般应用大小写记载。

(4)信用证的号码和日期。信用证上的日期为开证银行出具信用证的日期。(5)开证申请人,包括其全称和详细地址。

(6)受益人,包括其全称和地址。

(7)汇票和单据。如规定受益人凭汇票收款,则应规定应开立什么汇票, 如即期汇票还是远期汇票, 汇票的金额和付款银行等。

(9)对运输的要求,包括装运期限、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以及是否 可分批装运和中途转运等。

(10)信用证的有效期(指银行承担付款的期限,如出口商交单时间超过该 期限, 银行有权解除自己的付款责任) 和到期地点 (是在什么国家和地区到期) 。

(11)保证条款,指开证银行对受益人和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条款。

(12)其他特殊条件,由开证银行根据每一笔业务的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规 定。

C. 外汇期权的基本分类

(1)按期权持有者的交易目的,分为:买入期权,也称为看涨期权;卖出期权,也称为看跌期权。
(2)按产生期权合约的原生金融产品,分为:现汇期权,即以外汇现货为期权合约的基础资产;外汇期货期权,即以货币期货合约为期权合约的基础资产。
(3)按期权持有者可行使交割权利的时间,分为:欧式期权,指期权的持有者只能在期权到期日当天纽约时间上午9时30分前,决定执行或不执行期权合约;美式期权,指期权持有者可以在期权到期日以前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纽约时间上午9时30分前,选择执行或不执行期权合约。因此美式期权较欧式期权的灵活性较大,因而费用价格也高一些。
个人外汇期权业务实际是对一种权利的买卖,权利的买方有权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权利的卖方买进或卖出约定数额的某种货币;同时权利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了从汇率变动中保值获利的灵活工具和机会。具体分为“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两种。 “卖出期权”则是客户在存入一笔定期存款的同时根据自己的判断向银行卖出一个外汇期权,客户除收入定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外还可得到一笔期权费。期权到期时,如果汇率变动对银行不利,则银行不行使期权,客户有可能获得高于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如果汇率变动对银行有利,则银行行使期权,将客户的定期存款本金按协定汇率折成相对应的挂钩货币。
对于外汇期权来说,执行价格就是外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汇率。 汇率避险又添新工具。日前,国家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办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出人民币对外汇看跌和看涨两类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业务,这是国内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业务取得的新进展。
外汇期权产品进一步丰富
2011年4月1日,国内便正式推出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业务,规定客户只能从银行买入期权,不得卖出期权。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的避险保值需求,《通知》推出的期权组合业务,通过对期权的买卖组合,赋予了客户在买入基础上卖出期权的权利,有利于降低客户单纯卖出期权的风险。
在人民币汇率弹性日益彰显的大背景下,市场人士普遍认为,该工具的推出不仅能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产品线,增加企业对避险工具的需求,而且也有助于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改革。
从宏观角度看,当前国际市场动荡,汇率波动频繁且幅度加大,国内进出口企业存在巨大的外汇风险。对于银行来说,在代理客户进行操作的同时,自身也存在相应的风险管理需求,如其在海外以欧元、美元形式存在的金融资产。光大分析师专栏所长叶燕武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外汇期权组合产品有其客观的市场需要。
外汇期货市场也应并行发展
在国内外汇期权不断推进的同时,外汇期货却仍未起步。银行间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比较成熟,银行担任做市商也符合期权的规则。但从市场长远发展来看,场内外汇期货市场和场外外汇期权市场应并行发展。从国外市场来看,场外市场交易主体是一些规模和头寸比较大的机构。而场内市场价格波动连续,适合各类投资者和参与者,能为更多机构提供避险场所。而且,在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场内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和结算制度能有效消除信用风险,为外汇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从国际市场来看,自1972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的国际货币市场推出第一张外汇期货合约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外汇期货交易多年保持着旺盛的发展势头。世界外汇期货交易品种主要有美元、欧元、英镑、日元、加元等。
而国内期货市场还没有利率期货和外汇期货。利率作为一国信贷状况的基本反映,对汇率波动起着决定性作用。在股指期货成功推出和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国内下一步需要大力发展国债期货期权。业内专家表示,人民币不仅要成为结算手段,还要成为储备手段,人民币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也一定需要外汇期货。
从汇率形成机制上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通过结售汇制结合银行间市场定价,有利于中国人民银行监控人民币汇率。但是,其作为银行间市场,不能为一般进出口企业提供汇率避险工具。此外,它还承担着确定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职能,也不宜引入一般企业进入市场交易。
在保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作为银行间市场的同时,建设外汇期货市场,一方面可以将一般企业的套保与投机需求与银行间调剂外汇差额的需求分离开来,另一方面可以保证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政策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有关业内专家建议,外汇期货市场的建设,宏观上要有利于对外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推动人民币成为亚洲中心货币,微观上要为国内外贸企业提供规避汇率风险的工具。

D. 人民币的汇率问题!

“汇买“是外汇买进,外汇的买进卖出是以银行的角度来说的,如你要卖外汇,那应该看汇买的价格,即银行买进你手里的外汇。
买进价和卖出价是有差别的,买价总是低于卖价的,所以中间价就是买价与卖价的平均价格。
外汇又可以分为现汇和现钞,现钞顾名思义就是实实在在的钞票了,而现汇则不是。现钞的买入价是总低于现汇买入价的,因为现钞处理起来要比现汇麻烦。
基准价是人民银行公布的一种中间价,其他商业银行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范围制定自己的买入、卖出价

E. 银发2016年132号外汇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银发[2016]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为把握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的跨境融资水平,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前期区域性、地方性试点的基础上,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本通知适用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以下称企业)和金融机构。本通知适用的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本通知适用的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热度、国际收支状况和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对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进行调整,并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见附件)跨境融资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和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进行管理,并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全口径跨境融资统计监测。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下同),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Σ本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Σ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汇率风险折算因子。
期限风险转换因子:还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长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还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5。
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表内融资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设定为1,表外融资(或有负债)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暂定为1。
汇率风险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中的本外币跨境融资包括企业和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支机构)以本币和外币形式从非居民融入的资金,涵盖表内融资和表外融资。以下业务类型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一)人民币被动负债:企业和金融机构因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产生的人民币被动负债;境外主体存放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
(二)贸易信贷、人民币贸易融资:企业涉及真实跨境贸易产生的贸易信贷(包括应付和预收)和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取的人民币贸易融资;金融机构因办理基于真实跨境贸易结算产生的各类人民币贸易融资。
(三)集团内部资金往来:企业主办的经备案的集团内跨境资金(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等依法合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集中管理业务项下产生的对外负债。
(四)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金融机构因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产生的对外负债。
(五)自用熊猫债: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以放款形式用于境内子公司的。
(六)转让与减免: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转增资本或已获得债务减免等情况下,相应金额不计入。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的业务类型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允许企业和金融机构某些特定跨境融资业务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五、纳入本外币跨境融资的各类型融资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外币贸易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币贸易融资按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统一按1计算。
(二)表外融资(或有负债):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内保外贷、因向客户提供基于真实跨境交易和资产负债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服务需要的衍生产品而形成的对外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因自身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需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而产生的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在报送数据时需同时报送本机构或有负债的名义本金及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
(三)其他:其余各类跨境融资均按实际情况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各类型融资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六、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计算: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资本或净资产:企业按净资产计,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按一级资本计,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资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计,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跨境融资杠杆率: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1,银行类金融机构为0.8。
宏观审慎调节参数:1。
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外币跨境融资以提款日的汇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计入: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含区域挂牌)交易的外币,适用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区域交易参考价;未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货币,适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参考汇率。
九、中国人民银行建立跨境融资宏观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在跨境融资宏观风险指标触及预警值时,采取逆周期调控措施,以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
逆周期调控措施可以采用单一措施或组合措施的方式进行,也可针对单一、多个或全部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总量调控措施包括调整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结构调控措施包括调整各类风险转换因子。根据宏观审慎评估(MPA)的结果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控,必要时还可根据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需要,采取征收风险准备金等其他逆周期调控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企业和金融机构因风险转换因子、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调整到上限内之前,不得办理包括跨境融资展期在内的新的跨境融资业务。
十、企业跨境融资业务: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具体细节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发布细则明确。
(一)企业应当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但不晚于提款前三个工作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为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的结算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企业的融资信息、账户信息、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结算银行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二)企业办理跨境融资签约备案后以及金融机构自行办理跨境融资信息报送后,可以根据提款、还款安排为借款主体办理相关的资金结算,并将相关结算信息按规定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系统,完成跨境融资信息的更新。
企业应每年及时更新跨境融资以及权益相关的信息(包括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和自身净资产等)。如经审计的净资产,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三)开展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往来,企业可采用一般本外币账户办理,也可采用自由贸易账户办理。
(四)企业融入外汇资金如有实际需要,可结汇使用。企业融入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国家和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
十一、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实行统一管理,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法人为单位集中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送相关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进行管理。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外币跨境融资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一)金融机构首次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以及本机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数据,计算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和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并将计算的详细过程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应在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处于上限以内的情况下进行。如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低于上限额,则金融机构可自行与境外机构签订融资合同。
(二)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等管理制度开立本外币账户,办理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收付。
(三)金融机构应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执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资本金额、跨境融资合同信息,并在提款后按规定报送本外币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后报送本外币跨境支出信息。如经审计的资本,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金融机构应在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本机构本外币跨境融资发生情况、余额变动等统计信息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可用于补充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并符合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方向。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金融机构融入外汇资金可结汇使用。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对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情况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金融机构和企业应配合。
发现未及时报送和变更跨境融资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查实后对涉及的金融机构或企业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发现超上限开展跨境融资的,或融入资金使用与国家、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不符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责令其立即纠正,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借款主体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对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还可视情况向其征收定向风险准备金。
对于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责令整改;对于多次发生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暂停其跨境融资结算业务。
十三、对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企业改为事前签约备案,金融机构改为事后备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资未到期余额纳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实行的本外币境外融资等区域性跨境融资创新试点设置1年过渡期,1年过渡期后统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可在现行跨境融资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选一种模式适用,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更改。如确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过渡期限长短和过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

1
国家开发银行
2
进出口银行
3
农业发展银行
4
中国工商银行
5
中国农业银行
6
中国银行
7
中国建设银行
8
交通银行
9
中信银行
10
中国光大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中国民生银行
13
招商银行
14
兴业银行
15
广发银行
16
平安银行
17
浦发银行
18
恒丰银行
19
浙商银行
20
渤海银行
2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2
北京银行
23
上海银行
24
江苏银行
25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6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7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F. 中国银行外币汇款有什么规定或者限制

境内个人、境外个人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目前为每年每人等值5万美元),个人年度总额内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占用额度的个人结汇业务;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客户还可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不占用额度的个人结汇业务 。

需要注意:

1、个人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结汇,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授权书、规定的证明材料。

2、年度总额不得跨公历年度使用,对于上一年度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额度不得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3、个别小币种兑换、在线预约等产品与服务仅在部分分行办理,具体请以各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提供信息为准。

(6)人民银行外汇分笔汇出扩展阅读:

跨境汇款的方式

1、现金

对一次可携带的外币金额,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超过限额的,则必须办理《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并在出境时主动向海关出示。

《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可在银行办理,每份《许可证》收取约10元人民币手续费。携带现金可立即用于支付,成本低,但这种方式既不方便也不安全,现钞一旦丢失或被盗,无法得到补偿。因此,出国留学时除携带必要的少量现金外,大额外币最好通过汇款等其他方式。

2、电汇

电汇的币种多、安全、速度快、汇通全球,可直接汇达收款人账户,但是费用相对较高,比较适合已知晓收款人名称、账号及收款银行信息,并对汇款到账时间和安全性有较高要求的客户。

电汇的费用分两部分,一部分与电汇金额有关,即1‰的手续费,另一部分与汇款的金额无关,而与笔数有关,即每汇一笔就要收取一次电讯费。

不同的银行收费标准差距较大,客户在选择汇款银行时可做好比较。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汇款存在中间行扣费,且无法预知汇款过程中的扣费金额,可能导致汇出的留学学费或保证金不能足额到账,影响办理签证或进行注册。

因此,需要尽可能多汇一些。由于汇款手续费一般都有最高限额,所以每次汇的金额越多越划算,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一次多汇一些,不要分的次数太多,否则需要多支付不少手续费用。

3、外币汇票

对于初次赴境外的,没有境外账户并且所携带外币资金数额较大的,可以使用外币汇票。银行已开办的外币储蓄币种都可签发个人外币汇票,外币汇票携带及支付方便、安全、手续费低廉,可挂失和退票。

但这一方式有个明显的缺点,就是资金到账速度较慢,因为汇票在境外取款时需办理托收、且托收到账时间均需遵守境外受理行规定。因此,时间充裕的人可以选择这种方式。

4、旅行支票

在欧美国家,旅行支票像现金一样被广泛使用,可用于购物、用餐及交保费等等。旅行支票兼有现金和汇票的特点,使用起来灵活方便。

旅行支票也有一些缺点:如果不在免费兑换点兑换,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在国内银行购买的时候,要交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为票面金额的1%,且上不封顶。另外,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国家或地区可能不接受旅行支票直接消费,因此在选择使用时要先咨询清楚。

5、信用卡

国内各大银行都推出了国际信用卡,或兼具人民币和特定的外币账户,或者是专门的单外币账户,都可以在国外使用,有的银行还专门推出了留学生信用卡,基本上能够提供主要留学国家和地区的丰富币种选择。

因此,如需携带较多外币资金,可以考虑将其中一部分外币存入信用卡。不过信用卡的申请一般都需要一段时间,应提前申请。

G. 如何换外汇

若已持招行储蓄卡,通过招行办理境内个人购汇,单笔或当年累计等值小于等于专2万美元,可属尝试通过手机银行办理,登录手机银行,选择“首页→全部→跨境金融→外汇购汇→购汇委托”,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外币,建议前往柜台确认是否能办理,购汇没有手续费。

温馨提示:

1.有效开户证件为身份证(不包括临时身份证)方可通过手机银行办理。

2.每人每年结售汇额度为等值5万(含)美元。

若兑换的外币要支取出来,建议购汇时选择现钞,另外您在购汇之前先需要和网点确认是否支持该币种取款;若兑换的外币要转账,建议购汇时选择现汇。

H. 人民银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要做哪些工作

外汇管理一般主要由外汇管理局履职。

由于经常项目不像资本项目监管的那么严格回,不需要笔笔审批,答现在多数是通过银行、海关、外管局的网络联网监测管理。

比如出口的商品,其海关的数据和银行外汇收入应该是能够匹配的,这样才能在外管局进行核销,如果你在银行的收汇是贸易项下的,但海关没有记录,外管局就会要求你说明,如果有问题,可能会罚款,严重的会取消外贸经营资格。

经常项目下一般分为贸易项下河非贸易项下两种,现在非贸易项下的管理比贸易项下的严格,各种非贸易的收汇和付汇都要提供证明资料,并有一定的限制,如果超过了,就需要到外管局审批。

I. 银行如何区分某一笔外汇汇款汇入是用于资本项目还是普通汇款

现在人民币还没有实现可自由兑换,不属于国际流通货币,境外一般没有什么人民币帐户,无法向境内汇人民币(香港除外),从境内也不能够向境外汇人民币.
从美国往境内汇款美元,如果是汇往个人帐户,以用途列明为准,如果用途为经常项目,可以直接进入个人外汇帐户(不论金额大小),但若进入人民币帐户,金额在5万元以下(一人一年),凭身份证件办理结汇入帐,金额大于5万美元,凭身份证件和合法来源证明材料办理.
从美国往境内汇美元,如果是汇往公司帐户,用途作为参考,如果是货款,必须提供报关单或核销联,经过外汇管理局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可以入帐;如果是服务贸易项下,提供相关协议\合同,经银行审核后入帐.
如果是资本项目,必须经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凭核准件办理.
汇入汇款

是指代理行接受其客户委托,将款项汇入,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收款人的业务。对收妥汇款的解付坚持"随到随解"的原则,电汇最迟不超过二个工作日完成,信汇最迟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完成。

1、注意事项

●出口收汇款项的结汇需要办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依据“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办理”。

●在汇款未解付的情况下,如款项在户名和账号出现问题须加修改时,应持书面联系函通知银行更正。

2、办理步骤

●客户将汇款路径提供给境外汇款人参照办理;详情请致电0731-84305571。
●电汇和信汇: 收到汇入头寸,经审核无误后,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当天解付入账,收款人(客户)可在次日收到回单;
●待款项收妥后,有外币账户的原币划入;没有的,按当日牌价结汇入客户帐。

J. 外汇汇款与跨境汇出汇款的区别

外汇汇款是指银行应汇款人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汇款人的资金,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业务.
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外汇汇款可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其中信汇方式在实际业务中较少使用;按资金流向又可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
汇款业务的主要当事人有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其业务流程是:由汇款人向汇出行提交“汇出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按申请书的指示,使用某种方式(如SWIlVr、电传、汇票)通知汇入行,汇入行解付汇款给收款人。电汇汇款和票汇汇款具体流程有所不同。电汇汇款流程是:汇款人填写汇出汇款申请书,交款付费给汇出行;汇出行通过加押电传或SWIFT方式,将款项汇到汇入行;汇入行解付汇款给收款人。票汇汇款流程是:汇款人填写“汇出汇款申请书”,交款付费给汇出行;银行开立银行汇票交汇款人;汇款人将银行汇票交收款人;收款人将银行汇票提交给解付银行(汇入行)汇入行解付汇款给收款人。

跨境汇出汇款的方式包括电汇汇出、票汇汇出、“速汇金”汇出等,您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恰当的汇出方式。

跨境汇出汇款,以工行为例。
方式之一:电汇汇出
☆ 业务简述
若您需要向境外机构或个人支付外币资金,并知道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即可选择电汇汇款。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国际swift清算组织成员,利用先进的外汇汇款及资金清算系统、强大的境内外服务网络和代理行资源,为您提供多币种的、快捷的跨境汇出汇款服务。
☆ 特色优势
1. 多币种、多地区:我行可为您提供9个币种的、以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作为收款行的跨境汇款服务。
2. 快捷、实惠:利用先进的清算系统和庞大的境外代理行资源,我行跨境汇款业务助您的资金快速汇至境外收款人,同时费用低廉、实惠。
3. 安全、方便:我行可为您提供跨境汇出汇款及其查询、退汇、挂失等多项服务,保障您的资金安全。
4. 若您的汇款是汇往香港等有我行境外分支机构的国家和地区,您还可以通过办理“速汇款”业务,实现汇款资金的快速达到。“速汇款”业务是基于我行外汇资金清算系统和通过提供给代理行网络支持,实现对全球客户的快速汇款服务,您的跨境汇款速度可接近实时完成。
☆ 服务渠道
1. 您可通过我行指定网点的柜台办理所有跨境汇出汇款及其查询、退汇、挂失等业务。
2. 您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跨境汇出汇款和查询业务。(该项服务按地区开通,欲了解您所在地区详细情况,请发送短信至95588或拨打当地95588客户服务热线咨询。)
☆ 操作指南
1. 办理时,您需在我行指定网点用英文大写字母清晰、完整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日期、汇款币种、金额、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收款银行国别及城市、收款人姓名及地址、收款人账号、汇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1)外汇储蓄账户内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下有交易额的真实凭证办理;
(2)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常项目下有交易额的真实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
(3)办理跨境汇出汇款超过一定金额时需提供的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凭证是指:
A. 因自费出国学习而需超额办理境外汇款的,需提供:
1)本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2)已办妥前往国家和地区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
3)国(境)外学校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在读证明;
4)国(境)外学校出具的费用通知单;
B. 因境外就医而需超额办理境外汇款的,需提供:
1)本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2)已办妥前往国家和地区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
3)所在地的地区(市)级医院证明附医生意见;
4)境外医院的接收证明及收费通知;
C. 因境内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需超额汇款的,需提供:
1)本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2)国际学术组织证明文件(含费用说明);
D. 因境内个人从境外邮购少量药品、医疗器具等特殊用汇而需办理超额汇款的,需提供:
1)本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2)所在地的地区(市)级医院证明(附医生处方);
E. 因境内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重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情况的用汇而需办理超额汇款的,需提供:
1)本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2)境外公证机构的有效证明,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
3.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下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办理
(1)外汇储蓄账户内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
4. 办理汇款的查询、修改、止付
(1)如您的汇出款项长时间没有到账,可以到原汇款网点查询,并须提供汇出款凭证客户回执联。
(2)如您在外汇款项汇出后、且到账前,需要修改汇款信息或办理止付,需提供汇款凭证的客户回执联到原网点办理。如果汇出汇款已经解付,我行将不能为您办理该项业务。
5. 网上银行办理方式
(1)使用网上银行跨境汇款,您首先要注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并到营业网点开通网上银行对外转账权限。
(2)网上银行跨境汇款步骤如下:

6. “速汇款”业务办理方式
您办理“速汇款”业务时,应向我行经办机构提交“业务委托书”,填写汇款币种及金额、收款人名称等信息(如为指定收款账号的“速汇款”业务,还需填写收款人开户行、账号等要素),并在附加信息栏填写联系电话,在业务类型其他栏注明“速汇款”字样。没有指定收款人账号的“速汇款”业务,您必须在系统中自设款项支取密码,并自行告知收款人;指定收款人账号的速汇款,汇款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设置款项支取密码。
☆ 温馨提示
1. 服务时间为每个工作日9:00-17:00,我行实时发送付款信息。
2. 付款人姓名、收款人姓名、备注等文字信息,请以英文字母形式输入,不支持汉字输入。
3. 如果您所要汇出的外币资金为“外币现钞账户”资金,您需要支付钞变汇手续费,即:系统将自动按当日“现钞与现汇价差”折算成人民币,从您的付费账户中收缴。您的汇款卡号和付费卡号可以是同一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的账户。
☆ 常见问题
1. 跨境电汇汇出汇款与票汇汇出汇款的区别是什么?(票汇服务简介参见“方式二:票汇汇出汇款”)
答:电汇是由银行通过外汇汇款及资金清算系统直接将款项汇至指定收款人账户,通常速度较快,但汇款人需要额外支付电讯费;票汇是由银行提供汇款人外币汇票,由汇款人邮寄给收款人或者直接携带出境后办理托收,通常费用相对低廉;且只要票据在有效期之内,票据款项可随持票人意愿随时进行支付或托收。但票据款项解付时间受邮寄、携带、托收等时间的影响而不易确定,通常款项解付时间比汇款解付时间长。
2. 电汇汇款到账速度与什么有关?通常何时到账?
答:汇款的到账速度与汇款币种、收款银行及清算银行工作日及时差、以及收款人信息是否准确等诸多因素相关。具体为:跨境汇出汇款一般都需通过货币发行国的清算系统进行,如美元汇款通过美国的清算系统,日元汇款通过日本的清算系统等等。由于跨境汇款涉及到境外清算系统、境外银行及国内汇款银行等多方工作日和工作时间的限制及时差的影响,所以不同币种、不同时间的汇款“从银行汇出到最终收款人收到款项的时间”并不绝对固定,如果一笔汇款的收款人所在国家与汇款款项币种发行国不一致时,即该笔汇款涉及多个国家,则汇款速度更会有较大的差异。此外,如果收款人信息(账号、户名、开户行)不准确,也会影响款项到账速度。
通常,在汇款行、收款行、清算行均为正常工作日,收款人信息正确,汇款的收款人所在国家与汇款款项币种发行国一致时,我行电汇汇出汇款款项当日或次日(均指工作日)到账。“速汇款”业务跨境资金接近实时到账。
3. 电汇汇款一周后对方仍没有收到款项应怎么办?
答:汇出款项未能及时到账,有可能是由于汇款日为收款银行非工作日、或收款银行或收款人账号等信息不准确导致。具体原因,您可持《境外汇款申请书》客户回执联到原汇款网点办理查询手续,但查询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4. 为什么收款人收到的款项比我实际汇出的金额小?
答:如果收款行与我行互开往来账户,款项一般可全额汇达对方行。但是,在收款行与我行无账户关系的情况下,款项必须通过另一家或几家银行作转汇行将汇款款项转至收款行。每家转汇行在做转汇业务时,都会从汇款额中扣收一笔转汇费。因此,收款人所收电汇款金额就有可能少于原汇出金额。
方式之二:票汇汇出
☆ 业务简述
如果您需要向境外个人或者机构支付外币款项,可在我行开立外币汇票,之后将票据携带出境提款或支付给境外个人及机构,或者将票据直接寄往境外个人或者机构,作为款项的支付。所谓“外币汇票”是银行根据您要求签发的,以外汇标明面额的,由客户持有、携带,并到境外办理外汇支付或取款的银行票据。
☆ 特色优势
1. 多币种、多地区:我行可为您提供多达9个币种的外币票据,该票据在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的银行均可通过票据托收的方式解付款项。
2. 价格低廉:票据的开立和托收兑付的费用低廉实惠。
3. 安全方便:您在我行开立外币汇票后,我们还可为您提供相关票据的退票、挂失、止付等服务,保障您的资金安全。
☆ 服务渠道
我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前请咨询当地95588客户服务热线。
☆ 操作指南
1. 办理外汇汇票时,您需在我行指定网点用英文大写字母清晰、完整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日期、汇款币种、金额、收款人名称及所在国家和城市、汇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要素。办理完票汇手续,我们将汇票交给您,您可邮寄或自行携带出境。
2.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1)外汇储蓄账户内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下有交易额的真实凭证办理;
(2)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常项目下有交易额的真实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
3.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下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办理:
(1)外汇储蓄账户内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
4. 境外使用汇票兑付
您在境外使用我行开出的外币汇票时,将汇票交至境外任意银行办理委托收款即可。外币汇票在境外解付时一般需要收取极少的托收费用,该费用因国家和银行的不同而不同。
5. 汇票的退票、挂失和止付
(1)如您所开出的票据未能如期使用,需要办理退票,您需提供退票申请书、汇票正本、原《境外汇款申请书》回执在原受理网点办理;我行接受您的退票申请后,将为您办理票汇款项的追索,待款项从境外退回后,我们将电话通知您取款,或直接存入您退票申请时在受理网点预留的工行账户内。
(2)如您的票据不慎丢失,需办理挂失,您需提供挂失申请书及原《境外汇款申请书》回执到原受理网点办理;若《境外汇款申请书》回执与汇票均已丢失,您需凭汇票汇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受理网点办理。我行接受您的挂失申请后,将为您办理票汇款项的追索,待款项从境外退回后,我们将电话通知您取款,或直接存入您退票申请时在受理网点预留的工行账户内。我行接受您的退票或挂失申请后,将通过境外代理银行为您办理票汇款项的追索。由于退票、挂失所产生的国外银行费用、以及非美元票据退款为美元所形成的汇兑损益将由您承担,并在票款中扣收。
☆ 常见问题
1. 票据是否有有效期?
答:我行出具的外汇汇票正常情况下有效期为半年,但各个国家票据法有所差异,因此如您是将汇票携带出境后进行支付或托收,您在到达境外目的地后应持票据到当地银行咨询当地票据期限是否有特殊规定,并在符合当地票据有效期的要求下在有效期内委托境外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或支付当地机构或个人。
2. 票据在境外办理委托收款后款项实际收回所需时间为多长?
答:在境外银行办理委托收款、到最终款项收回解付的所需时间取决于所在国银行间的清算时间,一般3-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我行出具的美元汇票在美国本土次日即可实现款项的收回解付。
方式之三:“速汇金”汇出
☆ 业务简述
速汇金业务是我行与世界著名汇款服务公司--Money Gram公司共同合作,代理该公司为个人客户提供的一种无需收款人提供银行账号,即可实现快捷简单、安全可靠的国际汇款服务。如果您需要尽快将外币资金支付境外个人、但不知该收款人开户信息,或您本人近期将前往境外、但在境外没有开立账户,或您近期所前往的境外目的地不唯一,又不便携带大量外币现金时,我行可为您提供速汇金汇出汇款服务,帮助您实现境外外币资金的结算和使用。
☆ 特色优势
1. 解付机构广泛:Money Gram公司已在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总数超过200,000个代理网点。我行作为该公司的代理机构之一,将逐步开立和增扩该项业务的代理网点。
2. 汇款速度快:借助我行外币资金清算系统及国际速汇金公司的全球网络和电子技术,速汇金汇款在10分钟左右即可到达对方手中。对于急需用款的客户而言,速汇金是极佳的汇款方式。
3. 收费确定:速汇金的费用仅在汇出时按汇款金额相应档次收取,汇出后无中间行扣费,收款人将全额收到汇款人汇出的款项,从而确保汇出款的足额解付。
4. 手续简单:
对于汇款人:无需选择复杂的汇款路径,无需知道收款人开户的银行及其账号,只需提供收款人姓名等简单信息,在款项汇出后立即将该笔汇款的业务参考号告诉收款人即可。
对于收款人:无需拥有银行账户,无需事先确定具体取款网点,凭其身份证件、汇款业务参考号即可在任意一家速汇金代理网点办理解付手续。
5. 安全可靠:收款人在取款时凭有效身份证件、业务参考号办理解付。解付核对多重信息,为您的汇款资金安全提供保障。此外,与汇款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的储存和处理全部电子化,通过速汇金系统进行传输控制,系统安全性高。
☆ 服务渠道
速汇金汇款可在我行指定网点办理,办理前请咨询当地95588客户服务热线。
☆ 操作指南
1. 办理速汇金汇出汇款时,您需持外币现金或我行存款凭证、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回乡证等)到我行指定网点办理。
2. 办理时需填写速汇金的汇款表格,主要内容包括:汇款人姓名、住所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职业、汇款金额大小写、取款人姓名、国家和城市等。
3. 按速汇金收费标准交纳汇款费用,如持外币现钞或从外币现钞账户汇款,还需交纳钞变汇手续费。
☆ 温馨提示
1. 速汇金汇出汇款单笔限额为10000美元(不含),每人每日累计汇出汇款不得超过20000美元(不含)。
2. 速汇金汇款的收款人必须为个人,不可为机构。
3. 中国地区速汇金汇出汇款币种暂只是美元。
4. 由于速汇金汇出汇款属于“跨境汇出汇款”的一种,因此,该业务的办理除需要符合速汇金系统和业务处理要求外,依然需要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有关的政策管理规定。
5. 请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汇款方式,速汇金汇款与我行普通电汇汇款。

☆ 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中国工商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工商银行。

阅读全文

与人民银行外汇分笔汇出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国内外汇如何开户 浏览:332
台币50元和人民币多少钱 浏览:696
连接价值投资未来 浏览:973
同一个基金公司左手倒右手 浏览:375
城投etf买入价格 浏览:305
10000元工资怎么理财 浏览:29
90年代中国外汇管制 浏览:405
理财公司旅游骗局揭秘 浏览:152
外汇延期付款申请 浏览:901
外汇副图有什么用 浏览:28
理财进阶 浏览:466
山西焦化对外投资 浏览:829
基金519995今日净 浏览:8
基金广发行业领先成长 浏览:989
软银赛富基金规模 浏览:655
准毕业生贷款app 浏览:318
恒丰银行贵金属账号销户 浏览:929
火焰山股票 浏览:819
贷款迟迟不放款怎么办 浏览:373
工商银行贵金属账户是怎样的 浏览: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