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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保税区外汇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4-26 13:05:09

Ⅰ 什么是保税区能严格的解释一下么在保税区注册公司具体有什么样的限制

中国保税区介绍
::珠海保税区::辨公地址:中国广东珠海洪湾珠海保税区于1996年11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面积3平方公里。
::宁波保税区::辨公地址:宁波市北仑保税大厦宁波保税区于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2.3平方公里,具有进出口加 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特殊经济区域之一。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辨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外高桥保税区华京路2号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是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海口保税区::辨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 海口市保税区(高新区)创业园南楼201室海口保税区于1992年10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93年4月13日开关运行,面积193公顷。
::天津港保税区::作为中国开放度最高的经济区域,天津港保税区于1991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宁波保税区::辨公地址:宁波保税区保税大厦宁波保税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2.3平方米,具有国际贸易、出口加工、仓储物流、商品展示等功能
::大连保税区::大连保税区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大窑湾国际深水港之间。是1992年5月13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监管下的特定区域。
::深圳保税区::辨公地址:福田保税区管理大楼福田保税区1991年5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3年2月18日隔离围网设施通过海关总署验收。面积为1.35平方公里
::福州保税区::福州保税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
::青岛保税区::青岛保税区于1992年11月19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广州保税区::广州保税区位于广州东部,广州市黄埔区东缘、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保税区的西北以横窖河为界,东临东江,南与开发区接壤。
::张家港保税区::辨公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是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的内河型保税区。
::厦门象屿保税区::辨公地址:厦门疏港路银盛大厦9楼厦门象屿保税区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海峡两岸交流热点城市――厦门市区的港区范围。
::汕头保税区::辨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汕头保税区管委大楼汕头保税区1993年1月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

保税区的发展方向
连莲 弘洋顾问服务有限公司
从1990年5月国务院批准建立第一个保税区到现在,中国已建有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福田、沙头角和盐田港、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宁波、青岛、汕头、珠海等15个保税区,主管部门是海关总署。保税区最初的功能定位是仓储、转口和加工,实际上是以物流为主。十多年来,全国15个保税区的保税仓储、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功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具备了一定规模的国际物流基础。 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时,承诺3年内将逐步放开工业品贸易权,5年内将分阶段取消各类商品的市场配额和其它数量限制,这些承诺很可能使原先在保税区投资贸易公司的外商,依据整体投资环境的优劣重新选择投资区域,导致保税区内贸易公司数量减少。此外,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日益加重,中国也将按照WTO市场准入原则,最大限度地对其他成员开放服务业。这一切都将使保税区面临新挑战,保税区所享有的优惠政策会逐渐弱化,保税区要想在竞争中求生存,必须向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区转型。 制约保税区发展的因素 一、区域性质。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不具备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所拥有的海关治外法权。而享有海关治外法权是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的最基本特征。 二、海关监管。海关对保税区没有真正按“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来实施管理,而是把保税区当作一个大保税仓,以管理保税仓的办法来管理保税区;海关没有对保税区进行区域管理,而是直接管理区内的每个企业。 三、贸易管理。中国对保税区的贸易限制很多,商务部把保税区企业视作境外企业,保税区贸易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无法开展国际贸易。国家税务总局也规定,国内的货物经保税区出口,须实际离境,才能给予退税。货物从国内到保税区,视同出口,但不给予退税。 四、外汇管理。在国外自由贸易区,外汇可以自由兑换,资金出入与转移自由、资金经营自由。而中国保税区内企业在购汇和结汇上,比保税区外企业限制要多。 五、保税区的功能。从目前的发展来看,保税区进口贸易功能相对较强,吸引外资和发展出口制造业的功能类似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而且,多数保税区发展进口分拨物流并无明显优势。由于区外有大量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保税区虽有进口延迟纳税的政策,但优势并不明显。运营状况较好的保税区主要依靠出口加工业和进口仓储分拨,而口岸贸易、转口贸易、出口仓储和物流加工等产业没有得到发展,没有形成区港联动、相互促进的局面。中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关税水平下调,进口保税分拨的政策优势还将逐步减弱。 六、物流服务业的可扩展性。国家在设立保税区时并未建立统一的评价指针,具体运作与考核均由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政府在考核时侧重于吸引外资、增加就业与税收、以及GDP增长等直接效益指针,并将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和发展工业项目上。现有的大多数保税区都发展成了加工制造型的特殊经济区域,有些保税区内几乎已经没有发展物流服务业的用地,物流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受到制约。 七、发展转口贸易及相关物流业务的政策与管理体制尚未建立。在保税区的实际发展中偏离当初的功能设计,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区域之间已经出现功能交叉、重叠。保税区与港口分离,口岸功能受到限制。保税区内企业从事贸易和贸易支持服务活动的自由度很低,“境内关外”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原则没有得到落实。 保税区的改革目标是向自由贸易区转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保税区转型的目标模式研究课题组”发表的调研报告认为,为适应中国进出口贸易和港口集装箱运输规模急剧扩大的新形势,有条件的保税区应当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充分发挥物流功能,促进中国国际枢纽港的建设。 保税区转型设计的方案是:一部分保税区转型为出口加工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多数保税区将继续发展区内出口加工业,并入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向临港出口加工区转型。另一部分保税区将转型为自由贸易区。选择几个保税区作为试点,实行区港一体,在区内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以口岸国际物流业为核心功能,发展贸易、海运、仓储、商品展示、金融等业务,为进出口贸易和国际转口贸易提供优质便利、低成本的物流服务,促进中国沿海几个集装箱大港发展成为国际枢纽港,逐步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 2003年12月14日,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明确表示,保税区转型的目标是建立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区,第一个试点已经确定为上海,而且试点工作马上开始。 除上海外,国家还将选择1-2个保税区进行试点,争取在2006年年底之前完成试点任务,之后进行其它保税区的转型。 根据海关总署的试点方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第一步将是把目前分离的上海港和外高桥保税区连接在一起,实现港区联动。保税区的范围将扩展至整个港口,并拥有保税码头。预期保税区的转型基本会通过区港一体化发展进程来实现,更具体的转型方式则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除上海外,国家将再选1-2个保税区进行试点,而深圳由于自身优势,目前是最有力的竞争对手之一。2003年初,深圳把三个保税区合并,并谨慎提出:要把保税区转型为国际自由贸易区。青岛保税区是继上海、深圳之后,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积极的实践者。同时,天津和大连保税区也明确提出了要打造东北亚的自由贸易区,并制定出各自的转型方案。此外,厦门、珠海、汕头等地都已经开始推动当地港口与保税区的一体化,为建成自由港区创造条件,保税区正迎来一个争建自由贸易区的热潮。功能转型所需政策配套 中国保税区发展出现功能错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发展自由贸易港区的政策和管理体制尚未建立。为了支持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中国不仅要调整现有的保税区政策,还要制定一些新的支持性政策。 一、出口退税政策。目前,国内非保税区的货物进入保税区时不予退税,必须当货物离境时才能获得出口退税。在出口加工区和其它保税仓库都已实施了进区(库)即退税的情况下,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却不能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使得保税区失去了出口货物保税仓储场所的吸引力。政策调整方向是国内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应该享受退税的货物,凭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增值税发票等单据即可办理出口退税手段,不必等到货物离境时办理。 二、贸易权。 1、进出口经营活动权。由于商务部将保税区内企业视同境外企业,保税区内企业一般没有外贸经营权。保税区内企业,特别是外资贸易公司,要开展进出口业务,必须通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进行,增加了区内企业的经营成本,使商业交易复杂化。应赋予保税区内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放开区内加工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允许外资贸易公司在从事转口贸易的同时有条件地开展国内进出口贸易。现在已经可以看到政策调整的趋势,从2003年开始,商务部开始对上海、深圳等4个保税区内的企业试点开放进出口经营权。 2、服务贸易。虽然国务院1995年已明确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可作试点,但是相应审批权限均在国务院各部委,未明确下放审批权限,也没有配套政策和管理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相比之下,中国加入WTO后,保税区外的服务贸易开放步伐在加快。国家应当在保税区放开服务贸易的审批权限,营建商品展示中心,吸引国际跨国公司和综合商社进驻保税区,推动区内国际租赁、国际航运、国际法律服务、国际商品展示等服务贸易的开展。三、金融外汇管理政策。2002年10月开始施行的《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为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创造了条件,但进口付汇方面的一些规定仍比较严格,这虽然有助于减少偷逃汇现象,但给区内企业增加许多不便之处,有些甚至限制了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主要表现为:对购汇条件限制严格,基本上不允许购汇支付,以人民币注册成立的企业购汇支付额度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的人民币投资部分;支付手续严格,如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货物销售给区外企业,由区外企业向境外支付外汇时,必须持区外企业进口报关单,但事实上许多区外企业会将货物先存放在保税区以享受延迟纳税的好处,而不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这时区内企业就不能向境外支付。 政策调整的方向应该是:经常项目下的支付应该完全放开,区内经常项目下货币可自由兑换。在外汇监管方式上,外汇管理局应该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监管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在为企业办理结售汇的同时,监管企业的外汇业务活动。以促进生产与流通,进出口贸易与转口贸易的结合。四、物流行业准入政策。物流行业是个新兴的综合性行业,涉及货运代理、集装箱运输、铁路货运、公路货运、航空运输、仓储等行业。目前,这些行业领域由不同的政府部门主管,各部门有不同的行业准入标准,特别是对于外商投资大多有一定的限制措施。因此,若想开展综合性的物流服务,企业必须向不同主管部门申领开业许可证,手续相当繁复。 如果缺乏大型物流企业,将会限制中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区的功能转型和发展。所以,政策调整的方向可包括:对于在保税区或自由贸易港区设立物流企业,审批上应该实行鼓励性政策,简化审批手续。并允许外商投资提早进入保税区或自由贸易港区的物流服务业。五、通关、检验手续和运输监管政策。中国的保税区虽然都是临港而建,但大多与港区分离,在管理上两者也分属不同部门,货物进出港口和保税区要经过二次海关通关。对于拼箱运输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区内企业开展物流运输服务。因为物流企业根据客户要求和成本核算,会将存放在不同保税区(或同一保税区不同仓库内)的货物、在不同时间运抵保税区的货物、不同供货商的货物、以及进口仓库与出口仓库货物进行拼箱运输操作。现行的海关规定中,虽然没有明文禁止上述业务操作,但由于海关监管时要求多种单据必须核对一致,使得拼箱运输事实上难以进行,阻碍了货物便捷畅通的流动。 政策调整的方向应包括:连通保税区和港区,实行区港统一监管,避免二次通关的重复手续。当因为区内企业的简单加工和运输作业而使货物的形态、数量、税号等性质发生改变时,海关在监管中可以有针对性地核对备案记录,不要求必须一致,只要基本对应即可。在仓储展示方面,允许除禁止及限制流通货物以外的商品均可进入保税区仓储、展示,有关税、费给予减免优惠,以区别于口岸和非保税区。将保税区明确定性为“境内关外”,逐步向“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不干预”监管模式过渡,向自由贸易区转型。保税区的发展模式要求它必须在通关、物流、外汇金融等方面采取更加灵活和开放的措施。现在,通关不畅、优势削弱已经成为保税区面临的共同难题。只有转型为自由贸易区或者是单纯的经济开发区,才能保证这一特殊经济区域的不断发展。

Ⅱ 中国有几个保税区

全国共批准设立15个保税区

1、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面积:5.5平方公里公司(开放度全国最高)

2、天津港保税区 面积:5平方公里(中国北方最大保税区)

3、大连保税区 面积:1.25平方公里

4、深圳沙头角保税区 面积:0.2平方公里

5、深圳福田保税区 面积:1.35平方公里

6、深圳盐田港保税区 面积:0.85平方公里

7、广州保税区 面积:1.4平方公里

8、张家港保税区 起步面积:2平方公里(惟一内河港保税区)

9、海口保税区 面积:1.93平方公里

10、青岛保税区 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

11、宁波保税区 面积:2.3平方公里

12、福州保税区 面积:1.8平方公里

13、厦门屿保税区 起步面积:0.6平方公里

14、汕头保税区 面积:2.3平方公里

15、珠海保税区 面积:3平方公里

(2)大连保税区外汇管理局扩展阅读: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尽管与保税区一词之差,却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来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部门也对保税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

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

Ⅲ 大连泡崖八区去大连外管局怎么坐车

公交线路:908路 → 大连火车站-开发区,全程约26.8公里

1、从泡崖八区步行约1.3公里,到达泡崖小区站

2、乘坐908路,经过6站, 到达大连北站南广场站

3、步行约10米,到达大连北站

4、乘坐大连火车站-开发区,经过8站, 到达管委会站

5、步行约290米,到达大连国家外汇管理局


公交线路:612路 → 快轨3号线金石滩线,全程约28.2公里

1、从泡崖八区步行约2.0公里,到达友谊桥站

2、乘坐612路,经过5站, 到达金家街快轨站

3、步行约140米,到达金家街站

4、乘坐快轨3号线金石滩线,经过5站, 到达开发区站(也可乘坐快轨3号线保税区线、快轨3号线九里线)

5、步行约1.6公里,到达大连国家外汇管理局

Ⅳ 2017年外汇管理有什么新规定

最新的个人购汇说明书中,明确给出了境内个人在办理个人购汇业务时的六项禁止行为,分别是: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4)大连保税区外汇管理局扩展阅读:

主要类型:

1、各国外汇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严格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都实行管制,实行这种外汇管制的国家通常经济比较落后,外汇资金短缺,市场机制不发达,因而试图通过集中分配和使用外汇以维持稳定的汇价、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民族经济的发展。

2、第二种是部分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原则上不加限制,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进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麦、挪威、法国、意大利等约20个国家。

3、第三种是完全自由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均不进行限制,外汇可自由兑换、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国境,实行金融自由化。这类国家有美国、英国、瑞士、荷兰、新加坡和外汇储备较多的石油输出国(如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

4、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部分型外汇管制,对经常项目实行可兑换;对资本项目实行一定的管制;对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实行监管;禁止外币境内计价结算流通;保税区实行有区别的外汇管理等。这种外汇管理体系基本适应中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也符合国际惯例。

Ⅳ "保税区"与"自由贸易区"的区别

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区须经国务院批准。保税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区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

一、保税区的特殊政策

(一)关税政策

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2.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

3.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

4.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予以保税。

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货物或者物品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应当贪污纳税。
转口货物和在保税区内储存的货物按照保税货物管理。

(二)手续从简

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的货物,由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备案。对上述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二、 对保税区进出货物的监管

(一)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1.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海关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规定实施监管。

2.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供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物品,使用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货物或者物品的清单,经海关查验后放行。
前款货物或者物品,已经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

3.保税区的货物需从非保税区口岸进出口或者保税区内的货物运往另一保税区的,应当事先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批准后,按照海关转关运输及有关规定输。

(二)对区内货物的监管

1.保税区内的货物可以在区内企业之间转让、转移;双方当事人应当就转让、转移事项向海关备案。

2.保税区内的转口货物可以在区内仓库或者区内其他场所进行分级、挑选、刷巾标志、改换包装形式等简单加工。

3.区内企业在保税区内举办境外商品和非保税区商品的展示活动,展示的商品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三)对区内加工贸易货物的管理

1.区内加工企业应当向海关办理所需料、件进出保税区备案手续。

2.区内加工企业生产属于补动配额管理的出口产品,应当事先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区内加工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境外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
区内加工企业将区内加工的制成品、副次品或者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非保税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贪污纳税。

4.区内加工企业全部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

用含有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境外运入料、件征税;对所含境外运入料、件的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实的,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

5.区内加工企业委托非保税区企业或者接受非保税区企业委托进行加工业务,应当事先经海关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区内拥有生产场所,并已经正式开展加工业务;

(2)委托非保税区企业的加工业务,主要工序应当在区内进行;

(3)委托非保税区企业加工业务的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向海关申请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在非保税区加工完毕的产品应当运回保税区;需要从非保税区直接出口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4)接受非保税区企业委托加工的,由区内加工企业向海关办理委托加工料、件的备案手续,委托加工的料、件及产品应当与区内企业的料、件及产品分别建立帐册并分别使用。加工完毕的产品应当运回非保税区企业,并由区内加工企业向海关销案。

6.海关对区内加工企业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委托非保税区企业进行加工业务的,由非保税区企业向当地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四)对进出保税区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监管

1.运输工具和人员进出保税区,应当经由海关指定的专用通道,并接受海关检查。

2.进出保税区的运输工具的负责人,应当持保税区主管机关批准的证件连同运输工具的名称、数量、牌照号码及驾驶员姓名等清单,向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未经海关批准,从保税区到非保税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得运输、携带保税区内的免税货物、物品、保税货物以及用保税料、件生产的产品。(署监[1997]594)

三、 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的限制

(一)除国家指定的汽车进口口岸的保税区(天津、大连、上海、广州、福田)外,其他保税区均不允许运进转口方式的进口汽车。对保税区内企业自用的汽车,也应由指定的口岸办理进口手续。

(二)进出口第三商品,如受被子动配额许可证管理的纺织品,可生产化学武器的化学品、化学武器关键前体、化学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学品,一律凭主管部门的许可证验放。区内企业进口激光光盘生产设备,凭进口许可证验放。

(三)区内设立以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行加工、拆解等业务的企业时,包括国家限制过境的废物,要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允许区内企业以转口货物为名,将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存放于区内仓储)
给你举深圳福田保税区的例子:
优惠政策、业务政策等。
【税 收】

1、 从境外运入保税区和从保税区运往境外以及在区内流转的货物,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 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 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所需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4、 企业采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在销往国内市场时,按其进口料件的价值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在保税区内加工增值部分不计征进口税。
5、 加工企业生产出口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免征出口关税和出口增值税。
6、 企业进口自用的建筑材料、油料、管理设备及其零部件、办公用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7、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外资生产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二免三减半"征收的优惠。对符合国家有关鼓励政策的,可减按10%计征。
8、 企业从事保税性质加工,免征加工环节增值税。
9、 保税货物在区内企业之间可以自由流转,开展保税货物交易业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0、 对保税区内的仓储货物,转口货物不收取海关监管费。
【业务运作】

1、 对保税区内企业进出境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由企业每半年向海关办理总体备案手续,待海关审核批准后,企业自行打印备案清单进出口即可。
2、 加工企业开展保税区加工业务,可以采用区内自行加工、委托区内企业加工、委托区外企业加工、接受区外企业委托加工等形式。企业进口用于加工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不收保证金,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3、 经海关批准,保税区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可以从非保税区口岸或另一保税区进出境。
4 允许企业从事大宗保税生产资料的交易业务;允许企业和境外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在保税区内开展商品展示、展销活动。
5、 境内境外的投资者都可以在区内成立贸易公司,从事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风贸易、兴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的贸易及各类中介业务。
6、 企业可以经营进口货物、转口货物、过境货物、出口货物、转关货物、展览货物以及经海关批准的其它货物的保税仓储业务。
7、 允许企业在保税仓库内对保税货物进行分装、包装、分级、刷贴标签等商业性加工。
8、 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从事出口加工、保税仓储、国际贸易以及为开展上述功能服务的相关业务。

【金融、外汇及其它优惠政策】

1、 企业的外汇收入实行自愿结汇,可以存入区内金融机构,也可以卖给区内的外汇指定银行。
2、 区内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均可以按规定开立外汇帐户。
3、 货物从境外运入保税区和从保税区运到境外,区内企业都不输外汇核销手续;货物从区外进入保税区的,由保税区外的企业办理外汇核销手续;保税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代理出口的,由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出口外汇核销手续,持代理协议将外汇原币划转区内企业。
4、 保税区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理,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统一的管理政策。
5、 境外投资者依法获得的投资利润和其它合法收入以及境外员工的合法收入,可依法汇往境外。

再给你讲讲自由贸易区的定义:

自由贸易区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一国在其本土内划定的置于海关辖区之外、以贸易为主要内容的特殊区域;二是指由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
第一种即国内自由贸易区,外国货物一般可以贸易免征关税,并且允许在区内自由储存、取样、分级、装卸、加工、重新包装、贴标签等。外国货物若要进入东道国海关管辖区域,则必须按规定办理进口手续,交纳关税。外国商人必须严格遵守东道国的法律。从历史看,这种自由贸易区与自由港有密切联系,一些自由贸易区就是由自由港发展而成的,如德国的汉堡、不来梅。
第二种即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区,是指一种跨国界的多国经济区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一种形式,旨在通过免除区域内成员国关税及非关税限制,消除成员国间经贸差别待遇,扩大该区域成员国互相贸易和投资。但是每个成员国对其他非成员国保留了原有的独立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属于这类自由贸易区。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贸易自由化为先导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世界贸易组织的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的建立,有力的推进了世界贸易的自由化。伴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的浪潮,区域性的多边贸易自由化迅速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自由贸易区为目标的区域性协定不断涌现。目前,全球已有240个自由贸易协定,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中形成了135个自由贸易区。

保税区其实是自由贸易区的一种。

Ⅵ 保税区的原则问题

中国保税区介绍
::珠海保税区::辨公地址:中国广东珠海洪湾珠海保税区于1996年11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面积3平方公里。
::宁波保税区::辨公地址:宁波市北仑保税大厦宁波保税区于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2.3平方公里,具有进出口加 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特殊经济区域之一。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辨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外高桥保税区华京路2号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是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海口保税区::辨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 海口市保税区(高新区)创业园南楼201室海口保税区于1992年10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93年4月13日开关运行,面积193公顷。
::天津港保税区::作为中国开放度最高的经济区域,天津港保税区于1991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宁波保税区::辨公地址:宁波保税区保税大厦宁波保税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2.3平方米,具有国际贸易、出口加工、仓储物流、商品展示等功能
::大连保税区::大连保税区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大窑湾国际深水港之间。是1992年5月13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监管下的特定区域。
::深圳保税区::辨公地址:福田保税区管理大楼福田保税区1991年5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3年2月18日隔离围网设施通过海关总署验收。面积为1.35平方公里
::福州保税区::福州保税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
::青岛保税区::青岛保税区于1992年11月19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广州保税区::广州保税区位于广州东部,广州市黄埔区东缘、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保税区的西北以横窖河为界,东临东江,南与开发区接壤。
::张家港保税区::辨公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是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的内河型保税区。
::厦门象屿保税区::辨公地址:厦门疏港路银盛大厦9楼厦门象屿保税区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海峡两岸交流热点城市――厦门市区的港区范围。
::汕头保税区::辨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汕头保税区管委大楼汕头保税区1993年1月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

保税区的发展方向
连莲 弘洋顾问服务有限公司
从1990年5月国务院批准建立第一个保税区到现在,中国已建有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福田、沙头角和盐田港、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宁波、青岛、汕头、珠海等15个保税区,主管部门是海关总署。保税区最初的功能定位是仓储、转口和加工,实际上是以物流为主。十多年来,全国15个保税区的保税仓储、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功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具备了一定规模的国际物流基础。 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时,承诺3年内将逐步放开工业品贸易权,5年内将分阶段取消各类商品的市场配额和其它数量限制,这些承诺很可能使原先在保税区投资贸易公司的外商,依据整体投资环境的优劣重新选择投资区域,导致保税区内贸易公司数量减少。此外,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日益加重,中国也将按照WTO市场准入原则,最大限度地对其他成员开放服务业。这一切都将使保税区面临新挑战,保税区所享有的优惠政策会逐渐弱化,保税区要想在竞争中求生存,必须向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区转型。 制约保税区发展的因素 一、区域性质。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不具备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所拥有的海关治外法权。而享有海关治外法权是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的最基本特征。 二、海关监管。海关对保税区没有真正按“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来实施管理,而是把保税区当作一个大保税仓,以管理保税仓的办法来管理保税区;海关没有对保税区进行区域管理,而是直接管理区内的每个企业。 三、贸易管理。中国对保税区的贸易限制很多,商务部把保税区企业视作境外企业,保税区贸易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无法开展国际贸易。国家税务总局也规定,国内的货物经保税区出口,须实际离境,才能给予退税。货物从国内到保税区,视同出口,但不给予退税。 四、外汇管理。在国外自由贸易区,外汇可以自由兑换,资金出入与转移自由、资金经营自由。而中国保税区内企业在购汇和结汇上,比保税区外企业限制要多。 五、保税区的功能。从目前的发展来看,保税区进口贸易功能相对较强,吸引外资和发展出口制造业的功能类似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而且,多数保税区发展进口分拨物流并无明显优势。由于区外有大量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保税区虽有进口延迟纳税的政策,但优势并不明显。运营状况较好的保税区主要依靠出口加工业和进口仓储分拨,而口岸贸易、转口贸易、出口仓储和物流加工等产业没有得到发展,没有形成区港联动、相互促进的局面。中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关税水平下调,进口保税分拨的政策优势还将逐步减弱。 六、物流服务业的可扩展性。国家在设立保税区时并未建立统一的评价指针,具体运作与考核均由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政府在考核时侧重于吸引外资、增加就业与税收、以及GDP增长等直接效益指针,并将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和发展工业项目上。现有的大多数保税区都发展成了加工制造型的特殊经济区域,有些保税区内几乎已经没有发展物流服务业的用地,物流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受到制约。 七、发展转口贸易及相关物流业务的政策与管理体制尚未建立。在保税区的实际发展中偏离当初的功能设计,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区域之间已经出现功能交叉、重叠。保税区与港口分离,口岸功能受到限制。保税区内企业从事贸易和贸易支持服务活动的自由度很低,“境内关外”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原则没有得到落实。 保税区的改革目标是向自由贸易区转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保税区转型的目标模式研究课题组”发表的调研报告认为,为适应中国进出口贸易和港口集装箱运输规模急剧扩大的新形势,有条件的保税区应当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充分发挥物流功能,促进中国国际枢纽港的建设。 保税区转型设计的方案是:一部分保税区转型为出口加工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多数保税区将继续发展区内出口加工业,并入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向临港出口加工区转型。另一部分保税区将转型为自由贸易区。选择几个保税区作为试点,实行区港一体,在区内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以口岸国际物流业为核心功能,发展贸易、海运、仓储、商品展示、金融等业务,为进出口贸易和国际转口贸易提供优质便利、低成本的物流服务,促进中国沿海几个集装箱大港发展成为国际枢纽港,逐步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 2003年12月14日,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明确表示,保税区转型的目标是建立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区,第一个试点已经确定为上海,而且试点工作马上开始。 除上海外,国家还将选择1-2个保税区进行试点,争取在2006年年底之前完成试点任务,之后进行其它保税区的转型。 根据海关总署的试点方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第一步将是把目前分离的上海港和外高桥保税区连接在一起,实现港区联动。保税区的范围将扩展至整个港口,并拥有保税码头。预期保税区的转型基本会通过区港一体化发展进程来实现,更具体的转型方式则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除上海外,国家将再选1-2个保税区进行试点,而深圳由于自身优势,目前是最有力的竞争对手之一。2003年初,深圳把三个保税区合并,并谨慎提出:要把保税区转型为国际自由贸易区。青岛保税区是继上海、深圳之后,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积极的实践者。同时,天津和大连保税区也明确提出了要打造东北亚的自由贸易区,并制定出各自的转型方案。此外,厦门、珠海、汕头等地都已经开始推动当地港口与保税区的一体化,为建成自由港区创造条件,保税区正迎来一个争建自由贸易区的热潮。功能转型所需政策配套 中国保税区发展出现功能错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发展自由贸易港区的政策和管理体制尚未建立。为了支持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中国不仅要调整现有的保税区政策,还要制定一些新的支持性政策。 一、出口退税政策。目前,国内非保税区的货物进入保税区时不予退税,必须当货物离境时才能获得出口退税。在出口加工区和其它保税仓库都已实施了进区(库)即退税的情况下,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却不能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使得保税区失去了出口货物保税仓储场所的吸引力。政策调整方向是国内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应该享受退税的货物,凭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增值税发票等单据即可办理出口退税手段,不必等到货物离境时办理。 二、贸易权。 1、进出口经营活动权。由于商务部将保税区内企业视同境外企业,保税区内企业一般没有外贸经营权。保税区内企业,特别是外资贸易公司,要开展进出口业务,必须通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进行,增加了区内企业的经营成本,使商业交易复杂化。应赋予保税区内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放开区内加工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允许外资贸易公司在从事转口贸易的同时有条件地开展国内进出口贸易。现在已经可以看到政策调整的趋势,从2003年开始,商务部开始对上海、深圳等4个保税区内的企业试点开放进出口经营权。 2、服务贸易。虽然国务院1995年已明确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可作试点,但是相应审批权限均在国务院各部委,未明确下放审批权限,也没有配套政策和管理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相比之下,中国加入WTO后,保税区外的服务贸易开放步伐在加快。国家应当在保税区放开服务贸易的审批权限,营建商品展示中心,吸引国际跨国公司和综合商社进驻保税区,推动区内国际租赁、国际航运、国际法律服务、国际商品展示等服务贸易的开展。三、金融外汇管理政策。2002年10月开始施行的《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为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创造了条件,但进口付汇方面的一些规定仍比较严格,这虽然有助于减少偷逃汇现象,但给区内企业增加许多不便之处,有些甚至限制了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主要表现为:对购汇条件限制严格,基本上不允许购汇支付,以人民币注册成立的企业购汇支付额度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的人民币投资部分;支付手续严格,如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货物销售给区外企业,由区外企业向境外支付外汇时,必须持区外企业进口报关单,但事实上许多区外企业会将货物先存放在保税区以享受延迟纳税的好处,而不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这时区内企业就不能向境外支付。 政策调整的方向应该是:经常项目下的支付应该完全放开,区内经常项目下货币可自由兑换。在外汇监管方式上,外汇管理局应该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监管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在为企业办理结售汇的同时,监管企业的外汇业务活动。以促进生产与流通,进出口贸易与转口贸易的结合。四、物流行业准入政策。物流行业是个新兴的综合性行业,涉及货运代理、集装箱运输、铁路货运、公路货运、航空运输、仓储等行业。目前,这些行业领域由不同的政府部门主管,各部门有不同的行业准入标准,特别是对于外商投资大多有一定的限制措施。因此,若想开展综合性的物流服务,企业必须向不同主管部门申领开业许可证,手续相当繁复。 如果缺乏大型物流企业,将会限制中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区的功能转型和发展。所以,政策调整的方向可包括:对于在保税区或自由贸易港区设立物流企业,审批上应该实行鼓励性政策,简化审批手续。并允许外商投资提早进入保税区或自由贸易港区的物流服务业。五、通关、检验手续和运输监管政策。中国的保税区虽然都是临港而建,但大多与港区分离,在管理上两者也分属不同部门,货物进出港口和保税区要经过二次海关通关。对于拼箱运输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区内企业开展物流运输服务。因为物流企业根据客户要求和成本核算,会将存放在不同保税区(或同一保税区不同仓库内)的货物、在不同时间运抵保税区的货物、不同供货商的货物、以及进口仓库与出口仓库货物进行拼箱运输操作。现行的海关规定中,虽然没有明文禁止上述业务操作,但由于海关监管时要求多种单据必须核对一致,使得拼箱运输事实上难以进行,阻碍了货物便捷畅通的流动。 政策调整的方向应包括:连通保税区和港区,实行区港统一监管,避免二次通关的重复手续。当因为区内企业的简单加工和运输作业而使货物的形态、数量、税号等性质发生改变时,海关在监管中可以有针对性地核对备案记录,不要求必须一致,只要基本对应即可。在仓储展示方面,允许除禁止及限制流通货物以外的商品均可进入保税区仓储、展示,有关税、费给予减免优惠,以区别于口岸和非保税区。将保税区明确定性为“境内关外”,逐步向“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不干预”监管模式过渡,向自由贸易区转型。保税区的发展模式要求它必须在通关、物流、外汇金融等方面采取更加灵活和开放的措施。现在,通关不畅、优势削弱已经成为保税区面临的共同难题。只有转型为自由贸易区或者是单纯的经济开发区,才能保证这一特殊经济区域的不断发展

Ⅶ 中国现有几个(保税区),都在什么地方

全国目前综合保税区的分布:
一、华东(江苏4个、山东2个、上海1个、浙江1个)
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
江苏盐城综合保税区
江苏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
江苏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江苏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
浙江舟山港综合保税区
山东潍坊综合保税区
山东济南综合保税区
福建厦门综合保税港区(即将建好)
二、华南(广东2个、广西1个、海南3个)
广东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
广东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即将建好)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
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
海口综合保税港区
海南洋浦综合保税港区
三、华北(北京1个、天津1个、山西1个、河北1个)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
山西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
河北唐山曹妃甸综合保税区
四、东北(黑、吉、辽各1个)
辽宁沈阳综合保税区
辽宁大连综合保税区(即将批准)
吉林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
五、西北(陕西1个、新JIANG1个)
新JIANG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
陕西西安综合保税区
六、西南(四川1个、重庆1个)
四川成都综合保税区
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
七、中部(湖北1个、河南1个)
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
湖北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Ⅷ 深圳市关内的保税区是怎么回事

每个区都有一个
罗湖、福田保税区

Ⅸ 关于申请外贸备案登记—海关备案部分

根据各地的情况,在没有熟人关系的情况下, 一般的外贸经营资格登记备案的全部过程大概需要3个月,包括外经委,工商局,海关,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税务局,检验检疫局等, 如果找代理办大概一个月左右可以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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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连保税区外汇管理局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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