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和信来托都是银自行的通道,客户和资金都是银行的,只不过出于绕开监管的需要,有时会选择信托作为通道,有时会选择券商作为通道。现在银行更多地是选择券商,因为证监会出台了新政策,对券商资管业务进一步给予鼓励和扶持!
⑵ 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股票质押融资成本一般是多少
股票质押式回购抄交易(袭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
业务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⑶ 股票质押新规影响,对谁影响大
新规要点归纳为7大点及对散户的影响单列分析总结如下:
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有大要点
1、融入方主体受限,不能是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
2、融入资金用途受限,要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
3、初始质押标的范围缩小,基金、债券不能作为初始质押标的。
4、融资规模门槛提高,首次不低于500万,后续不低于50万。
5、股票质押率上限降低,不得超过60%。
6、质押集中度降低,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
7、新老划断,存量业务不受影响,可以延期。
市场各方已经从融入方、融出方、质押标的、资金流向、证券公司多个角度对其进行了解释,但对广大散户朋友的短期及长期影响很有有单列出来的。但其实该新规不论是从散户个人进行股票质押角度,还是从市场短期影响来对散户会产生许多方面影响。
首先,散户的资金体量不大,单笔融资的需求也较小。但此次新规规定了首次参与的交易者,交易金额需要达到500万人民币,这个规定的要求远高于个人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50万人民币资产的要求,而基本达到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个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需持有5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市值)。而此后的每次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交易金额不能低于50万元人民币,这也同样限制了散户每次的融资最低下限,也就是说小型的融资就不能通过这个通道去获得资金了。
其次,资金的使用方面,不得进行新股申购、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买入上市交易股票,也就是说,散户无法用股票质押的资金再进行股票交易,追加自己的资金入市。
再次,不可用基金、债券进行初始股票质押,对持有基金、债券的散户,这部分市值就损失了这一种变现的通道。
⑷ 银行如何走资管通道
2013年12月底,沪深两市股票融资余额是882亿元。这意味着股票质押融资规模的环比增长达到19.04%。
但质押融资超1000亿的规模,并非全部来自券商自有资金,有部分是来自银行理财资金。
“国泰君安、中信、华泰、兴业、海通等很多券商都动用了银行资金,他们走的是资管通道的模式,出资方是银行,券商只是一个通道,收取不到1%的通道费。”一家券商两融负责人陈涛(化名)透露,银行资金的介入,导致券商开打价格战,利率低至7.8%。
开打价格战
券商开展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近期也开打价格战。
“公司给股票质押融资定的利率是8.8%,市场平均利率是8.5%。有些券商找银行资金对接,最低利率只有7.8%。现在很多客户抱怨利率太高,要求我们降低利率。”陈涛透露。
股票质押回购是2013年6月24日开闸的创新业务,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将持有的股票质押给券商后获得一笔融资。业务开展初期,券商普遍以自有资金借给客户,利率为8.5%至11%。
据了解,各家券商每个月会规定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利率下限,如3月的利率是8.5%或8.6%。但近期,多家券商引入银行资金对接,融资利率迅速下降。
“引入银行资金的操作模式是银行理财资金走券商资管通道,再由两融部门将资金贷给客户。”陈涛说,近期银行资金开出的价格是6.8%-7.0%,券商资管和融资融券部合计加收1个点,客户实际融资成本还不到8%。
由于融资成本更低,资管通道模式对券商自有资金做这一业务带来明显的冲击。
“我们定的融资利率底限是8.5%,但客户还是抱怨太高。经纪业务部、分支机构对我们意见很大,说客户要跑了,拼命要我们降低利率。”一家非上市券商两融负责人坦言,两融部门的压力很大。
这是很多两融负责人面临的难题:一边是公司规定的利率下限8.5%,一边是客户低于8%的融资需求,两者根本无法匹配。
“公司考虑到股票质押融资属于有风险的业务,它是高端客户的大笔金额融资,股票质押数量比较多,一旦出现违约,处置压力也比较大。”陈涛称,考虑到质押融资有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券商以自有资金贷给客户时,不愿意在利率方面让步。
于是,原本不做通道的券商,也开始找银行资金对接,降低股票质押的融资利率。
“客户要求利率降到8%,如果不给客户融资,客户就会跑到其他券商。现在逼得没办法,也只能找银行资金做。”某券商信用市场部总助透露,近期正在找银行资金,尝试走通道模式。
沦为通道
基于资管通道模式利率较低的原因,近期越来越多券商开始尝试走通道模式。这无形中拉低了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利率,导致券商的利差收窄。
“大家都走资管模式,逼得行业开始打价格战。”陈涛直言,为了争夺高端客户资源,券商纷纷开始降低融资利率,这让股票质押融资沦为通道业务。
“通道”不仅仅是指券商成为银行资金的一个出口,同时也意味着券商利差空间缩小到通道业务的水平。
“以自有资金做质押融资,券商融资成本不到6%,以8.5%贷给客户,有近3个百分点的利差。但若是动用银行资金,券商最多只能收1个点。有些甚至只能收千分之三、千分之五。”陈涛表示。
据了解,券商走资管通道模式做股票质押融资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纯通道,不需要保刚性兑付。若客户违约,由出资方承担。但还有一种是需要券商以自有资金兜底。
在业内看来,如果需要券商兜底,只收1%的管理费,明显是收益风险不对等。
“通道业务的利差只有1%,做100个亿,也就是收1个亿。但券商要提供通道、项目审核、盯市、贷后处理、违约处理等。一旦客户违约,还要负连带责任。”某上市券商两融人士表示。
另外一位券商信用部人士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券商将股票融资业务做成通道,是将其当作无风险业务。但其实是有风险的,就看券商如何把关风控。”这位人士直言,券商都在抢股票质押融资的客户,但抢的时候还是要注重质量。
有些券商对此并不担忧,他们更看重规模的扩张。
“很多券商找银行资金,是想在短期内先把规模做上去,把优质的客户圈到自己的范围内。如果不把客户抢进来,以后会更难做。”深圳一家非上市券商两融人士指出,其所在券商正准备走资管通道模式。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券商中走资管通道模式做得比较多的是国泰君安、华泰、中信、兴业、海通这五家大型券商。截止至2013年12月底,这5家券商资管模式做的股票质押融资规模分别为40亿元、29亿元、20亿元、10亿元和6亿元。
其中,冲规模最明显的代表是国泰君安证券。
2013年底,券商开展的股票质押融资额总共是882亿元,但国泰君安的总融资规模就达到120亿元,市场占比份额达到13.6%。其中,资管通道模式的融资额约40亿元,占其总规模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一。
“国泰君安的路径很清楚,就是先把规模做上去,确定龙头地位。虽然短期利差收窄,但从长期看,抢占了市场份额,就是抢占了先机。”前述深圳非上市券商两融人士介绍。
⑸ 证券公司指的通道业务是什么非通道业务是什么
证券公司通道业务主要指证券公司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交易、发行上市等和证券交易所对接的通道。这是证券公司所独有的业务。也就是俗称的经纪业务,传统IPO业务等。目前这些业务呈现了全面竞争的局面,利润率越来越低。
非通道业务,主要指传统通道业务以外的业务。主要包括,经纪业务中提供基金、理财产品等的代销业务,投行提供的财务顾问等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理财产品的设立与发行,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报价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等。
⑹ 一张表看懂场内股权质押和场外股权质押的异同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定义:即股票质押式回购,主要操作主体是证券公司(包括自有资金、集合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其特点是在场内(所谓场内,即交易所内)完成股票质押交收,可以在场内直接处置。
标的股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或其他经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港股通股票),但不包括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 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或其他特别处理的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登记机构:中证登(可以柜台办理,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券商营业部远程办理,实践中一般是主办券商办理)
质押期限:场内质押期限不超过3年,续期的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年。
限售股要求:限售股质押回购的期限必须大于其剩余限售期。 董监高质押比例不应高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的25%。
风险控制方式:设定预警线、平仓线,券商采用逐日盯市方式控制风险
违约处置:
1、一般在场内处置证券,处置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权人(也可以约定证券处置过户等方式进行处理)。
2、对于仍处于限售期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处理。
标的证券权益处理:
1、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
2、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
风险提示:
1、根据质押标的的流动性、股价波动性、市值、行业等考虑质押率,一般限售股、转让证券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标的,质押率相应下调10-20个百分点。
2、妥善设置预警线、平仓线,充分保障处置证券金额能够覆盖融出资金本息。
3、做好逐日盯市,及时进行预警、处置。
4、应考虑股票质押的集中度(一般单一股票不超过5%股比)、大股东质押股票的比例,关注违约处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
定义:主要操作主体是银行、信托、基金子公司,实际上是在融资过程中出质人于中证登办理质押登记的一种担保手段,其不能直接在场内交收和处置股票。
标的股票:A股股票、基金、债券、B股、新三板、港股通股票(港 股通股票的质押规则参照A股执行)等
登记机构:中证登(可以柜台办理,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券商营业部 远程办理)
质押期限:证券质押登记不设具体期限,解除质押登记, 需由质权人申请办理。
限售股要求:对于限售股的质押登记没有特殊要求。但是在违约处置时需要遵守有关限售股、董监高减持规则等监管规定。
风险控制方式:可以在质押合同中约定预警线、平仓线,要求出质人及时补充保证金或增加质押、抵押等担保措施。可以将出质人未能满足上述措施约定为实现质押权的情况,及时处置质押标的。但由于在场外操作,存在手续相对复杂、需要出质人配合等问题。
违约处置:
1、以沪市证券出质的,质押双方可申请将“不可卖出质押登记”调整为“可以卖出质押登记”(仅限于出质证券为无限售流通股或流通债券、基金等流通证券);以深市证券出质的, 质押双方可申请将有关标的证券转托管至质押处置专用托管单元,借用质押处置专用托管单元对应的交易通道, 按照常规交易方式在场内将相关质押证券卖出;【在事先约定并签署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将股票托管到证券公司并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质押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状态,以及卖出股票等业务】
2、证券处置过户抵偿债务(需要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申请办理,适用于质押登记满一年的无限售流通证券,处置价格不应低于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签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证券收盘价的平均价的 90%。);
标的证券权益处理:
1、证券质押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予以质押登记。
2、证券质押登记期间发生配股(即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时,配股权仍由出质人行使。获配股份是否质押,由质押双方另行约定。
风险提示:
1、重点关注质押率,涉及B股、新三板股票质押时,应当充分考虑股票的流动性风险。
2、应考虑股票质押的集中度(一般单一股票不超过5%股比)、大股东质押股票的比例,关注违约处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
3、涉及限售股的,应当充分考虑违约处置时无法进行证券卖出和处置过户的风险。
4、在进行违约处置时,需要双方共同办理,需要关注出 质人的配合风险。对于非限售股,建议在签订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质权人单方办理,同时委托券商进行办理。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⑺ 证券的交易通道什么意思
交易通道是指券商向银行发行资管产品吸纳银行资金,再用于购买银行票据,帮助银行取现完成信托贷款,并将相关资产转移到表外。在这个过程中,券商向银行提供通道,收取一定的过桥费用。通道业务的主要形态曾经是银信合作(银行与信托机构),因为银监会的叫停,银行转而与证券公司开展银证合作。
在业内,通道业务指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即IPO业务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除此之外的业务统统归于非通道业务。所谓“通道类”业务指的是信托公司没有主动、系统地进行项目开发、产品设计、交易结构安排和风险控制措施,不直接、亲自参与信托资产管理的业务,这类业务仅仅是将外部资产通过信托合同的形式在信托公司履行一个文件性流程,业务回报率极低。
(7)股票质押通道扩展阅读:
按证券所载内容可以分为:
1、货币证券,可以用来代替货币使用的有价证券则商业信用工具,主要用于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报酬的支付和债权债务的清算等,常见的有期票、汇票、本票、支票等。
2、资本证券,它是指把资本投入企业或把资本供给企业或国家的一种书面证明文件,资本证券主要包括股权证券(所有权证券)和债权证券,如各种股票和各种债券等。
3、货物证券(商品证券)是指对货物有提取权的证明,它证明证券持有人可以凭证券提取该证券上所列明的货物,常见的有栈单、运货证书、提货单等。
⑻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为什么一定要做通道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⑼ 期货公司能做场内股票质押的通道方吗
股票质押只能在证券公司办理,期货公司是不能做的。
⑽ 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中银行扮演什么角色
翠花的好多话我是理解不了的,但是翠花的“辛”下部多写了一横,此错字是康熙亲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