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森达电气什么时候能停盘
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于2016年5月2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发出的《关于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备案情况的函》(闽证监函[2016]232号)。目前,公司正在接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
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关注以下重要提示:
1、公司已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阶段,未来公司一旦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或有权审核机构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公司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暂停交易。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投资者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公告编号:2016-027
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属于上述法规所规定的国有股东,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无偿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划转数量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10%。详细内容请参见《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4、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以及其他金融产品可能包含多个投资者,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持有公司股票,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股东人数不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