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中附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求解答,谢谢。
附1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 姓名 国籍 证件类型及号码 提钞币种及金额 提钞银行名称 提钞账号 提钞用途 备案日期 外汇局签章 (本表一式两联,备案后第一联外汇局留存,第二联银行留存) 编辑本段附2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接入条件 一、网络结构 1.1银行网点通过银行内部网连接到其总行或数据中心。 1.2银行总行或数据中心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设置的一个接入点接入“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 二、互联协议 2.1链路层:采用PPP协议,或者HDLC协议。 2.2网络层:采用TCP/IP协议。 三、互联编址原则 3.1银行联接到外汇局个人结售汇系统设备的IP地址及网络互联地址,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编码。 四、网络可靠性 4.1银行必须使用可靠的线路及设备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本系统以专线为主,在适当的时候,提供ISDN或其它线路的备份方式。 4.2对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营业网点数目超过50家(暂定)的银行,要求通过两条不同线路接入。在系统建设初期,以一条线路为主,另一条用作备份。银行内部网及接入网须采取可靠的网络备份方案。 4.3银行负责与电信服务商签订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线路租用合同,同时负责线路的测试、连通工作,保证线路的服务与质量。 4.4银行有义务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合作,共同保证接入网的正常运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权对与外汇局直接相连的网络设备进行监测。 五、网络安全性原则 5.1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外汇局端的网络与系统的安全。 5.2银行负责银行内部网络、系统以及相关设备的安全。 5.3安全性是一个长期的目标,要逐步进行实施。各银行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实施网络安全的要求,增加并配置符合外汇局安全规划的相关产品和措施。 六、设备配置及要求 6.1银行与外汇局的联网设备应尽可能一致,便于网络连接及管理。 6.2银行联网设备配置: 外汇局向银行提供个人结售汇系统完成一笔交易的数据流量:最大页面120K字节,平均页面40K字节,最高点击次数7次,平均点击次数4次。 银行根据自己每天/每小时/每秒的交易量,参考以上提供的每笔交易流量合理配置代理服务器、路由器、申请专线带宽以及相关的联网设备。 系统采用Web模式,银行通过IE浏览器进行业务操作。要求业务用机必须专机专用,保证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正常运行。机器配置要能支持800×600的显示分辨率,浏览器采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5.0或与其兼容的高版本软件。 七、实施及维护要求 7.1银行在正式申请联网前,须根据上述原则制定自己的个人结售汇系统网络详细接入方案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中心。 7.2银行应建立日常监控和维护制度,确保接入外汇局网络线路和设备的稳定、可靠和安全。
㈡ 对于非贸易性的外汇收支,外汇管理局有什么监督行为
非贸易的外汇收支,一般只能发生在涉外酒店,涉外商店,远洋运输公司或者国际空运公司等,外贸公司一般是不能发生非贸易的外汇收支的,如果需要收支,必须事先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备案。
㈢ 如何办理非贸易对外付汇
缴纳非贸易付汇
有高额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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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性收入(如咨询费、劳务费、设计费、技术转让费)等服务类费用,都要向税务局缴纳5%的营业税和10%的预提所得税,由税务局开具完税证明,才能通过银行打款至总公司。
我们的优势(返还金优惠):
1、高额现金返点(面议)
2、全程服务我们不收取任何费用,贵公司的任何款项不会经手我司,而是由贵公司财税人员直接打款至税务局的银行帐号(有条码可识别)。
3、我们与税务局有着13年的合作关系。不会给企业造成任何政策负担。
4、正规手续,银行认可的完税证明。
5、高效、专业:1-2周完成所有手续,保证办妥(通常办理申报需要2个月,且往往会因为涉及交易而被退回。)
操作流程:
1、企业客户把要提交给税务局的申报资料快递至我司
2、我司为企业客户代理申报(1-2周)
3、税务局审核、批复,并给出税收缴款书。由我司将税收缴款书转达给企业客户。
4、企业客户将税金通过银行缴纳到制定税务局,并将付费凭证传真给我司。
5、税务局开具完税证明,并由我司将完税证明和返金(优惠款现金)交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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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钱交到非所属的税务局,那么所属的税务局是否会不承认?
我们是与浦东大团镇13所合作。缴税的税务局和开局完税证明的税务局是同一家,不会造成不承认交过税的问题。
大税法规定,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交的税,都是受法律认可的。每个片区的税务局没有从属关系,所以法规上来说,任何区的税务局是无权否认浦东新区税务局中交的税的。
2、会不会因为不是在所属税务局交的税,而导致无法把钱款汇出去?
银行与税务局之间的管理是不衔接的,所以无论那个片区的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银行都认可。只要有这个完税证明,银行都会打款。银行没有审核的责任和义务。
3、付汇完后会不会有麻烦?
非贸易付汇是不入系统的,因为等于是国内公司在替国外母公司垫付的缴税,经侦没有审查的权限。
4、通过贵公司缴纳非贸易付汇有什麽好处?正规吗?
我们是与税务局长期合作的公司,有正规的运营资质,我们有13年为跨国企业制定税收筹划以及财会咨询的经验。
通过我司缴纳非贸易付汇的优势是:快速有效(1-2周办妥,保证审批通过);安全(贵公司任何钱款都不通过我公司);与税务局13年的合作经验,不会给企业造成任何负担;正规手续,银行认可的完税证明;高额返点。
5、为什么通过贵公司缴纳非贸易付汇会有高额返点?
每个税务局之间都会有税收指标,我们是在浦东大团镇缴税的,因为南汇刚并入浦东新区,税收压力会比较大,因此采取了鼓励税收的政策,我司以为和浦东税务局有长期合作关系,因此通过我们缴税,可以拿到高额的返点。
6、会不会和当地税务局把关系搞僵?
首先,任何税务局都无权否认企业在其他片区交的税,最多只是口头上的提醒。其次,高额的返点,可以取一部分作为一个招待费用。不仅能与直接与企业财务人员接触的税务人员保持良好关系,更能为企业赢得更大的利益。
联系我:严小姐02162875800
谢谢!
㈣ 非一般贸易进出口的境外收入,如何在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操作
能不能将这笔美金报到单子里去呀?有什么样品单什么的,否则真的无法申报诶~~
㈤ 高分求:非贸易事项外汇业务中的税务问题
外汇局的文件要求对外付汇达到一定金额必须提供税务证明,你直接去一趟税务局不就得了,不管要不要纳税,税务证明必须出具的。税务证明可能是列明你纳了多少税,也可能列明你这项业务无需纳税。
以下是办理税务证明申请表的一部分内容:
本次付汇金额涉税情况
已缴纳营业税 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已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税所得率
免予征税 □ 不予征税 □
㈥ 非贸付汇的税务法规
汇发[2008]64号明确规定 :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下列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资本项目外汇资金,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以下简称《税务证明》):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等收益和经常转移项目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益。
㈦ 公司要汇出一笔非贸易类的外汇,但开户银行说需要在外管局先进行名录登记,请问应该怎么做呢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外汇管制,所以,外汇的汇入和汇出都需要收到限制。如果是贸易收入或支付,都需要企业在外管局做收汇或付汇的登记备案,且每笔外汇收入必须有出口报关单与之对应,而付汇需要有进口报关单。非贸易付汇,也必须到外管局做备案登记,且要提供非贸易付汇的依据,即为什么要对外付汇,或根据什么对外付汇。且需要证明付汇的钱的合法性,即该笔付款是在完税后的收入,也就是“完税证明”。
㈧ 请教:非贸易付汇怎么操作详细流程和资料
目前除极个别需外汇局审批外,大多数此类业务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
因非贸易涵盖范围比较广,包括服务贸易、收益、经常性转移,以及付给个人还是机构等等,所以要求提供的付汇资料各不相同;
在公对公的情况下基本要求是: 单笔等值3万美元以下提供合同、协议或发票;3-5万之间加税务凭证;5万以上根据付汇类型还需增加其他资料
㈨ 非贸付汇的管理难点
从1999年3月1日实行“非贸易付汇提交税务凭证”规定以来,在非贸易付汇税收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难点:
国内企业对非贸易付汇涉税项目判断不清。据不少企业经办人员反映,以前付汇直接往银行跑就行了,根本没想到要去税务部门,也根本不知不履行义务还要赔缴;部分中方企业涉外合同的税收条款含糊、简单。纳税权责不明确,甚至将本应由外方承担的税收义务揽于自身;企业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主动,工作配合消极。从应税企业的申报情况来看,主动上门申报非贸易付汇税收的企业只占应税企业的1/3;税务机关与银行管理部门对一些项目是否属于非贸易出具凭证范围判断不一致。如,银行方面认为购买出口配额等业务属于非贸易付汇,税务机关则认为此类业务属正常交易行为,不需出具也无法出具证明,等等。税务机关对一些具体费用征免税如何定位较难把握。如,境外企业、机构为我国境内企业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认证,境内企业每年须支付一笔所谓的认证维持费、年审费、检查费之类的费用。为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和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汇发[2008]64号(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区分不同付汇项目是否需要付汇证明,哪些机构需要对税务证明做出审核。
跨国公司所遇到的一项重大挑战,作为全国最大跨国企业财税经验分享平台铂略咨询的报告指出,以下问题已经成为其Linked-F会员(即WOFE财税经理人)工作中的重大挑战:
1、有哪些付汇方法可供选择及如何拟定最佳付汇方案?
2、税务局对企业对外付汇办理完税凭证核查重点在哪里?
3、如何从经济背景和跨国企业管理习惯角度理解对外付汇?
㈩ 非贸付汇的税收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仅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也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因此,非贸易付汇时首先要正确判断其付汇是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0)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税务管理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如下项目不开具税务凭证:
1、我国境内企业本身在境外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差旅费、会议费、商品展销费、境外分支机构费用、境外承包工程代垫费用等)以及我国境内居民个人对外支付的因私用汇(如子女境外教育费、个人旅游、探亲等费用)。
2、外国政府贷款给我国政府和国家银行取得的利息。
3、我国进出口贸易项下发生在境外的佣金、保险费、赔偿费。
4、我国运输企业在境外从事运输业务发生在境外的各项费用。
5、国际金融组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我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所取得的利息。
对于外国船舶运输公司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所得,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及其他对外支付国际海运运费的单位或个人对外支付国际海运运费时,应开具营业税完税凭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