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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额度价格双轨制

发布时间:2021-06-25 09:56:56

外汇行情的外汇行情牌价

人民币自诞生以后,一直属于非自由兑换货币,其牌价由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仅作为调控进出口贸易和改善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手段。人民币牌价大致分为二个阶段即改革开放前的汇率和改革开放后的汇率。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从1949年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民币牌价不以黄金为基础,实行管理浮动制,物价为确定汇率的依据;从1955年3月至1971年11月,布雷顿森林体系处于稳定时期,人民币汇率在近16年时间内维持在2.4618元水平(1美元兑换);从1973年到1979年间,人民币汇率只做过几次调整,到1978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1.684元(1美元兑换)[1]。改革开放后,人民币汇率经历了挂牌价和调剂价的双轨制阶段、汇率并轨后的柔性盯住美元制阶段、亚洲金融危机后的刚性盯住美元制阶段、2005年7月21日的汇率制度改革。1979年至1994年汇率双轨制阶段是人民币贬值幅度最大的时期,由1979年的1.555元(1美元兑换)贬至1994年的8.619元(年度均价),贬值幅度达4.5倍。汇率双轨制期间,还存在表面上面额与人民币等值的外汇兑换券。这期间存在被政府禁止的外汇黑市,初期以炒卖外汇兑换券为主,之后直接炒卖外币,外汇(外汇兑换券与外币)黑市价大大高于官方规定的汇率,前期最高相差近一倍,之后渐渐回落直至接近官方挂牌价;进入1990年以后,场外交易的(黑市价)外汇价格转向弱低于官方挂牌价,与此同时,外汇兑换券渐渐淡出市场。从1994年开始到2005年汇率制度改革以前,人民币兑美元一直维持在8.27元以上(1美元兑换)。2005年汇率制度改革以后,人民币渐渐进入升值阶段,人民币从汇率改革前的8.2765元(1美元兑换)升值至2007年年末的7.3046元[2],升值幅度达到11.74%。

❷ 什么是价格双轨制如题 谢谢了

我国境内目前使用两种货币:人民币和港币。近20多年来,笔者观察到一种实际存在的现象——人民币汇率在不断地贬值(从1978年合0.357美金到2003年合0.121美金),即贬值到原有的三分之一;而港币汇率不断地升值(从1978年合0.29元人民币,到2003年合1.06元人民币)即升到三倍还要多。2006年以后,人民币对美金的汇率才趋向于逐步(小幅度)升值。 这种现象是怎么、为什么发生的呢? 历年来人民币对美金的汇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统一发行的人民币,是一种不能自由兑换的货币。几十年间,对外贸易的汇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定和调控。 从1949年1月到1953年初,人民币对美金的汇率是根据中国出口商品比价、进口商品比价和华侨日用品生活费比价三者的加权平均数来确定的,并按照国际市场相对价格水平的变化来调整。 经过三年经济恢复时期,转入第一个五年计划,稳步发展工业、开展城乡建设,物价趋于稳定。从1953年以后,人民币汇率不再充当调节对外经济交往的工具,对外盈亏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与平衡。当时国际上“固定汇率制度”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此后十几年汇价固定在1美金=24618元(旧币)=2.4618元(新币),也就是人民币1元=美金0.40元 然后,按照1978年全国出口平均换汇成本计算,1美元兑换人民币2.80元。 1979年开始外贸体制改革,1980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1980年4月1日中国银行开始发行“外汇券”,用来在友谊商店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之类家用电器,以及洋烟、洋酒等等进口物品。 港币早就跟美金挂钩 香港自1983年10月17日实施“联系汇率制度”,将港币跟美金挂钩,中心汇率为1美元兑换港币7.8元。 1984年的1元港币,按照官方汇率可兑换人民币2角9分,调剂价格为3角3分,而黑市价格平均为4角至6角人民币。 1980年10月中国开办了外汇调剂业务,规定外汇调剂价格在官方汇率之上加10 %,形成了汇率的双轨制。此后10年来,汇率调整的依据,是国家的出口换汇成本的变化。汇率双轨制的基础是价格双轨制。官方牌价和调剂市场价格并存,又形成了新的双重汇率。此外,还存在外汇黑市或灰市,屡禁不止。 从1985年起,对境外汇给国内居民的汇款或从境外携入的外汇,准许全部保留,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调剂外汇的汇率,原由国家规定在官方汇率的基础上加一定的(如10%)幅度。 1988年3月放开汇率,由买卖双方根据外汇供求状况议定,中国人民银行适度进行市场干预。1991年11月起允许个人所有的外汇参与外汇调剂。个人出国探亲、移居出境、去外国留学、赡养国外亲属需用外汇,可以凭出境证件和有关证明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经批准后卖给一定数额的外汇,但批汇标准较低。 人民币的汇率贬值到三分之一 人民币汇率贬值的呼声一直很高。这有非常明显的利益背景,即国有外贸部门的出口利益集团,希望藉人民币贬值而扩大出口,从中获利。 从1991年4月9日起,中国政府对官方汇率的调整由以前大幅度、一次性调整的方式转为逐步调整的方式,即实行有管理的浮动, 到1993年底调至1美元兑5.72元人民币,比1990年11月17日下调了9%;同时,放开外汇调剂市场汇率,让其随市场供求状况浮动,汇率波动较大,调剂价格一度达到1美元合11元人民币。 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中国人民银行入市干预下,1993年底调剂价格返回到1美元合8.72元人民币。 1994年1月1日,实行了人民币汇率的并轨,人民币对美元的官方汇率牌价猛地由1: 5.8贬为1:8.67,一下子贬值50%,许多经济学家认为这次贬值太过分了。 在汇率大贬值的刺激下,出口大幅度增长,国营外贸部门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但也加剧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 1995年上半年我国出口创造了增长44%的历史最高记录。 20年来港币随同美金迅速升值 1985年的1元港币,按照官方汇率可兑换人民币4角左右,调剂价格为4角5分,而黑市价格平均为8角人民币。 1988年的1元港币,按照官方汇率可兑换人民币6角左右,调剂价格为7角左右。 1993年的1元港币,按照官方汇率可兑换人民币7角左右,而调剂价格与黑市价格拉平,为1.12元人民币。 1995年,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将港币汇率波动区间限定在1美元兑换港币7.75元至7.85元。这是22年来香港首次调整“联系汇率制度”。 1997年的1元港币,按照官方汇率可兑换人民币1.06元,调剂价格相同。此后,1元港币兑换人民币的官方汇率,一直为1.06元。 最终,1元港币=人民币1元。也就是认定20年来港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升值了三倍…… 港币的实际购买力 我们知道,各种货币的实际购买力、跟它的汇率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儿。那么港币的实际购买力究竟值多少呢? 1999年9月,香港的“经济学家”张无常说:“香港的困境是我们的工资、房价、物价等比中国大陆的高出四倍以上,而本领却高不出那么多。” 这就是说——港币的实际购买力,只有它面值的四分之一; 也就是说——1元港币的实际购买力,只相当于人民币0.25元。 岂不是咄咄怪事!……

❸ 一人民币等于多少日币、美币

1人民币元=0.1604美元

1人民币元专=13.0361日元
1人民币元属=0.1259欧元
1人民币元=0.1009英镑
1人民币元=1.2433港币
1人民币元=174.9743韩元
1人民币元=0.8258法国法郎
1人民币元=0.155澳元
1人民币元=0.2462德国马克
1人民币元=4.6946台币
1人民币元=5.1124俄罗斯卢布
1人民币元=8.8449印度卢比

❹ 解释一下人民币双轨制

人民币双轨制即是人民币汇率双轨制。
1979年我国的外贸管理体制开始进行改革,对外贸易由国营外贸部门一家经营改为多家经营。由于我国的物价一直由国家计划规定,长期没有变动,许多商品价格偏低且比价失调,形成了国内外市场价格相差悬殊且出口亏损的状况,这就使人民币汇价不能同时照顾到贸易和非贸易两个方面。为了加强经济核算并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务院决定从1981年起实行两种汇价制度,即另外制定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并继续保留官方牌价用作非贸易外汇结算价。这就是所谓的“双重汇率制”或“汇率双轨制”。
1980年人民币官方牌价为1美元=1.5元人民币。从 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间,我国实行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贸易外汇1美元=2.80元人民币;官方牌价即非贸易外汇1美元=1.50元人民币。前者主要适用于进出口贸易及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后者主要适用于非贸易外汇的兑换和结算,且仍沿用原来的一篮子货币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
“双轨制”汇率:企业的出口收汇被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必须按较低的官方汇率上缴国家,余下部分可按调剂市场汇率售出或可自行根据市场供求信号进口盈利商品

❺ 们再怎么降息也没有用的,利率双轨制让实际利率飙升自

金融投资
计税方式不一
各种金融投资收益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各类金融投资品中所获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都属于个人11类应税项目中的同一类,该类税率一般为20%,当然也有特殊减免的情况。

各类存款利息: 要缴20%个税

大家最熟悉莫过于个人普通银行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以后孳生的利息,需要缴纳20%的利息税。如李先生2006年所有存款利息所得为2500元,则需要缴纳2500×20%=500元的利息税,他2006年的实际利息收入为2000元。如果李先生2006年的存款中有一笔是教育储蓄,并由此取得了400元的利息收入,则这400元的利息可以被免征利息税,这体现了国家对于教育储蓄的优惠政策。

对于个人在金融机构开设的、用于购买股票资金账户(也就是银证通、银证转账资金账户中的存款部分),所孳生的存款利息也应缴纳20%的个税。

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汇理财产品,国家尚未出台明确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实际操作中,由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主要来自储蓄收益和投资收益两部分,储蓄收益部分目前一些银行会按普通存款方式代扣20%的利息税,也有些银行并未实行代扣需要个人自行申报; 而对投资收益部分的所得税,银行通常都不代扣,理论上需要自行申报。

国债: 利息免税

不少中老年人对国债抱有一定的偏好,因为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这一点很有吸引力。根据规定,个人投资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所获得的票面利息部分免个人所得税。价差产生的资本利得部分在目前实际操作中也还没有开征。

个人投资各类企业债券则没有免利息税之优惠,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企业债券在债券到期前转让的产生的价差收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发言人曾提到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债券交易中目前还未被征收。

股票投资: 股息红利10%计税

2005年6月13日起,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且按50%的额度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也是20%,也就相当于对个人获得的全部股息红利征收10%的所得税。

而对于转让股票所获得的价差资本利得,则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目前仍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如黄小姐2006年所有股票投资取得了5000元的股息和红利,发生三笔买卖获得了3万元的价差收益,她手中持有的某只股票实行股改导致她通过对价获得了500股新股票,那么,黄小姐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10%=500元。

基金投资: 价差收入暂不征税

对个人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以及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申购和赎回中所取得的价差收入,目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基金运行中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和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已经由上市公司、发债企业以及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在获得及基金分红时,不必担心税收的问题。

新品种: 个税界定不明确

此外,信托投资收益、黄金买卖和个人炒卖外汇等近年新兴的金融投资品种,个人从中取得的投资收益,国家也没有明确的文件说明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目前还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

而投保人在参加保险后所获得的各类赔偿金是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免税的。同时,为了配合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对封闭式运作的个人储蓄型教育保险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金、个人储蓄型失业保险金、个人储蓄型医疗保险金等保单所产生的利息所得也免征所得税。但对于新型人身险种产生的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等,国家还没有明确是否征收个税,如何计税。

房屋转让
普遍采用“双轨制”计税
上海的李先生在2004年购买了一处60万元的房屋后,2006年将这所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售出。

按照规定,从2006年8月1日起,国内居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若购入住房尚未满五年,转让的房产差价所得收益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该税率为固定的20%。当然,市民可以将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从转让所得中尽量扣除,以减少纳税的基数。

如李先生的相关装修费用、贷款利息、手续费等合费用合计共为30万元,那么李先生此次转让该房屋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为: (100-60-30)×20%=2万元。

❻ 外汇券的曾经的特权

1993年12月30日一大清早,数十位外国驻华大使、大使夫人以及来华的外商们蜂拥进北京的一家免税店,焦急地把他们看到的货架上的一切东西尽量塞满他们的购物包。
这次疯狂的购物并非是为了迎接新年的到来,而是因为前一天晚上央行的一纸公告:12月29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停止发行外汇兑换券(简称外汇券)。尽管央行的通告非常清楚地说明现存的外汇券仍然可以暂时流通,但外汇券的拥有者们还是觉得越快花完手中的外汇券心里越踏实。
这家位于北京建国门附近的免税店毗邻使馆区和许多外商办公的写字楼。在30日这一天,营业额比平时多了9倍。该店一名姓董的经理在当天接受《中国日报》记者的采访时说,“生意比圣诞节的时候都红火,看来我们元旦的假都不能放了”。
在跨国公司云集的国贸写字楼里也是一片混乱。许多当时在外企工作的中国雇员的工资都是以外汇券的形式支付的。因此,他们非常急切地想知道他们的老板是否会弥补由于外汇券停止发行而给他们带来的损失。虽然理论上讲,外汇券应该与人民币等值,但在黑市上,它们的价值比同样面值的人民币高出30%。
“我们都急死了”,一名在香港贸发局工作的中国员工告诉《中国日报》的记者。 1980年4月1日,中国开始发行外汇券。1995年1月1日,外汇券最终退出市场。在这15年间,中国实行了非常独特的双货币制度——人民币和外汇券同时在市场上流通。
在改革开放初期,来华访问的外国人、归国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日益增多,而中国的市场供应还非常紧张,国内居民的日常用品(如粮油、肉、布等)还实行定量供应。为满足来华的外国人及归侨的需要,中国兴建了一批宾馆和商店。然而,当时国内是禁止外币流通的。为了便于他们在这些场所购买物品和支付费用,同时又使他们区别于国内居民,国务院于1980年4月1日授权中国银行发行外汇兑换券。外籍人士须将所持外币在中国银行或指定的外汇代兑点兑换成外汇券,并在指定范围内与人民币等值使用。离开中国大陆时,他们可以选择将外汇券换回硬通货或留着以备下次来华时使用。很多外国人当时都管外汇券叫“旅游货币”。
外汇券有100元、50元、10元、5元、1元、5角、1角7种面值,与人民币等值,背面是具有代表性的中国风景名胜画面,如三峡、长城、天坛等。
当时,外汇券是特权货币。正如美国爱荷华大学的新闻学教授Kenneth Starck在《画龙点睛》一书中描写的那样,“如果钱能说话,外汇券的声音比人民币大50%”。Kenneth Starck于1986年来到中国,在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院教授英语新闻专业的写作课程。他对外汇券的使用深有体会,有了外汇券,人们在中国就可以买到进口商品,可以在特殊的地方消费,还可以换美元,这些都是人民币所没有的功能。
外汇券只能在特定的地方使用,如宾馆、友谊商店、免税店等等;也只有在这些地方,人们才能买到当时被视为奢侈品的高档货——人头马的洋酒、万宝路香烟、彩电、瑞士手表。一些有中国特色的手工艺品和丝绸等也能在友谊商店买到。
但渐渐地,拥有外汇券就不是外国人的专利了。有一些大陆居民从他们的海外亲戚朋友那里能得到一些外汇券。一旦拥有外汇券,他们立刻成为他们的同事、邻居和朋友眼红的对象,因为外汇券就是出入友谊商店的特殊通行证。
外汇券的这种特权引起了很多担忧,甚至是外国人的担忧。1980年9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理查?罗伯逊的来信,“我是一个对现代中国的成就深为钦佩的人,现在向你们写这封信。最近我在中国作了为期两周的访问,刚刚回到美国。所到之处,中国人民的生气勃勃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我相信到了2000年,四个现代化一定可以实现。但是我必须承认,对外国人的优待和对中国公民的歧视这种不平等的待遇使我深感不安。我指的是对非中国公民发行的外汇兑换券。凭这种外汇兑换券,外国人可以在特殊的旅馆住宿,在特殊的餐馆就餐,在特殊的商店购买东西——所有这些特殊的地方一律不接待中国公民。这种制度使人想起19世纪时清政府给予外国人的特权。此外,那些专为外国人设立的特殊的等候室等等也似乎是不必要的。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这些特殊待遇感到不安,这些特殊待遇会助长并加深优越感和自卑感。我强烈主张对此给予重新考虑”。
Starck教授在自己的书中将此双货币制度描写为“令人质疑的”和“有害的”。“外汇券贬低了官方货币的价值并鼓励了黑市交易”,他写道。
但是,大陆居民仍然试图用各种办法来获得外汇券。自20世纪80年代起,越来越多的中国居民开始走出国门,出国留学或探亲,他们需要外汇券来换美元,甚至连学生们考托福的报名费也需要用美元来交。对外汇券和美元的强烈需求直接催生了整整一代倒汇者——俗称“黄牛”。 整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外国人在北京或者其他中国主要旅游城市听到的最多的招呼也许是“换钱吗?换钱吗?”黄牛们冒着坐牢的风险在大陆居民对外汇券的渴望和外国人对人民币的需求中找到了商机。有了人民币,外国人就可以在任何商店和餐馆消费;而人民币和外汇券的价差使倒汇成为利润丰厚的职业——尽管这是非法的。
1994年以前,中国的汇率制度也是双轨的。一个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官方汇率,大概在1美元兑元人民币,另一个是企业外汇市场汇率,当时大概在1美元兑元人民币。只有大约20%的外汇交易是按官方汇率来进行的。1994年1月1日,这一双轨制度被废除。
但在双轨制废除以前,个人可以用外汇券按官方汇率换美元等硬通货。如果人们手里只有人民币,那么他们只能到黑市上换美元。通常,黑市的汇率比为企业服务的外汇市场价格还要高,常常是1美元约兑9元人民币。跟美元的黑市汇率相对应,当时外汇券的黑市价通常是130元人民币换100元外汇券。
黑市的交易常常是在阴暗的小巷里进行的,要不就是在自由市场的摊位后面。进行交易时,双方都会警觉地看看对方身后是不是有警察的身影。一旦交易完成,黄牛们迅速将外汇券换成硬通货再卖给急需美元的大陆居民,而外国人则拿着他们非法得来的人民币享受出入任何餐馆和商店的自由。
兴旺的黑市买卖迅速蔓延到了全国。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昆明等旅游城市都能看到各式黄牛的身影,老的、少的、男的、女的。他们日夜守候在繁华的商业区或旅游宾馆附近,等待商机的到来。而与此同时,在中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外面也总能看到黄牛们拦住任何一个他们认为有可能成为他们顾客的行人。“要外汇券吗?”他们常常会主动地问。
甚至在央行宣布1994年汇率并轨、停止发行外汇券后,黄牛党也没有销声匿迹。大陆居民仍然没有官方渠道去购买美元,而对美元的需求越来越高,于是黄牛们依然能找到生存的空间,只不过他们的问题从“要外汇券吗?”改成了“要美元吗?”
直到1998年中国开始逐渐放开个人购汇,情况才开始有所改变。当年,外管局规定个人因私出境一次可购汇2000美元。2003年9月,这一额度提高到个人因私出境6个月以内为3000美元,6个月以上为5000美元。2005年8月,上述个人购汇额度分别被提升为5000美元和8000美元。
从2006年5月1日开始,中国实施了年度购汇管理制度。居民每年可购买2万美元外汇。这一额度在2007年2月1日提高到5万美元。
随着中国居民购汇额度的提高,一度红火的黄牛生意一蹶不振了,黄牛们不得不另谋出路来维持生活。 需要转型的却远远不止黄牛们,友谊商店和免税店同样面临着考验。这种特殊商店中有很多已经转为普通的百货店,尽管一些店还保留着友谊商店的名称。
位于朝阳区惠新东街的外汇商品大楼曾经是北京最大的一家专收外汇券的商店之一。20世纪90年代初,用外汇券在这座大楼里购物是一件令人眼红的事情。在转型中,它摇身一变,成为了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
然而,外汇券却成了某些人的新宠——这一次是在收藏品市场上。
在北京的邮币市场上,一整套7个面值的外汇券售价可达1万元。在厦门,一张背面是天坛图案的5角面值外汇券能卖到9元,而背面是长城图案、面值为100元的外汇券则标价1000元。
专家认为,由于大部分外汇券都被中国银行回收了,现存于居民手中的外汇券数量非常有限,外汇券作为收藏品还存在巨大的升值空间。

❼ 为什么1981年要实行汇率双轨制。。谢谢~

1.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党和国家领导人认真分析了造成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之间显著差距的原因。为了缩小这种差距,发展对外经贸关系就要以出口换汇、以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为目的。邓小平同志的指示为新时期外贸的发展在政治上、体制上解放了思想,打破了“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禁锢。而随之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则全面吹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号角。至此,利用外资,努力发展对外贸易成为新时期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2.国内关于“举借外债”的争论。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和“出口创汇,大力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思想的引导下,“大力鼓励出口,保持较多外汇储备”成为了当时汇率政策的首要目标。然而,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所执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民币汇率的长期被高估极大地破坏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囿于生产力水平的发展,我国出口产品多以资源和初级产品为主,价格较低廉,无法满足出口创汇以进口设备的需要。“六五”计划所拟的许多大项目都需要大量的外汇以大规模地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但在26.1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面前,显得捉襟见肘。面对这样的局面,一部分决策者开始考虑吸引外资或者举借外债,但在“既无内债又无外债”思想的长期束缚下,此观点很难在国内领导和干部中达成共识,是陈云同志明确指明了方向,他说:“从长远来看,现在我们的外汇不是多了,而是紧了……现在一定要抓紧组织出口货源,原则是国内销售让出口。至于国内销售可以压缩一部分,切实保证出口换汇。”

3.外贸体制改革与机构调整。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1979年,我国开始进行外贸体制改革,具体改革方案有以下三个方面:(1)整合外贸管理机制。我国的外贸管理部门原来分为四个部分,即: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和外资管理委员。至1979年7月统一合并为——对外经济贸易部。(2)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即进出口企业和其他外贸单位将收入的外汇一律按照统一的价格卖给国家,国家按一定的比例拨给相应的外汇留成。(3)放开搞活、权力下放,将外贸经营权分散到各部委及其所属的外贸公司;允许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有外贸经营权,允许各地纷纷成立外贸公司,甚至出国门到外国设立分支机构。

❽ 中国外汇管理实现“双轨制”并轨是哪一年

1994年1月1日

据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进一步改革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
结束1988年设立外汇调剂市场以来我国正式实行的汇率双轨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 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❾ 什么是价格双轨制

我国境内目前使用两种货币:人民币和港币。近20多年来,笔者观察到一种实际存在的现象——人民币汇率在不断地贬值(从1978年合0.357美金到2003年合0.121美金),即贬值到原有的三分之一;而港币汇率不断地升值(从1978年合0.29元人民币,到2003年合1.06元人民币)即升到三倍还要多。2006年以后,人民币对美金的汇率才趋向于逐步(小幅度)升值。

这种现象是怎么、为什么发生的呢?

历年来人民币对美金的汇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统一发行的人民币,是一种不能自由兑换的货币。几十年间,对外贸易的汇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定和调控。

从1949年1月到1953年初,人民币对美金的汇率是根据中国出口商品比价、进口商品比价和华侨日用品生活费比价三者的加权平均数来确定的,并按照国际市场相对价格水平的变化来调整。

经过三年经济恢复时期,转入第一个五年计划,稳步发展工业、开展城乡建设,物价趋于稳定。从1953年以后,人民币汇率不再充当调节对外经济交往的工具,对外盈亏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与平衡。当时国际上“固定汇率制度”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此后十几年汇价固定在1美金=24618元(旧币)=2.4618元(新币),也就是人民币1元=美金0.40元

然后,按照1978年全国出口平均换汇成本计算,1美元兑换人民币2.80元。

1979年开始外贸体制改革,1980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1980年4月1日中国银行开始发行“外汇券”,用来在友谊商店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之类家用电器,以及洋烟、洋酒等等进口物品。

港币早就跟美金挂钩

香港自1983年10月17日实施“联系汇率制度”,将港币跟美金挂钩,中心汇率为1美元兑换港币7.8元。

1984年的1元港币,按照官方汇率可兑换人民币2角9分,调剂价格为3角3分,而黑市价格平均为4角至6角人民币。

1980年10月中国开办了外汇调剂业务,规定外汇调剂价格在官方汇率之上加10 %,形成了汇率的双轨制。此后10年来,汇率调整的依据,是国家的出口换汇成本的变化。汇率双轨制的基础是价格双轨制。官方牌价和调剂市场价格并存,又形成了新的双重汇率。此外,还存在外汇黑市或灰市,屡禁不止。

从1985年起,对境外汇给国内居民的汇款或从境外携入的外汇,准许全部保留,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调剂外汇的汇率,原由国家规定在官方汇率的基础上加一定的(如10%)幅度。

1988年3月放开汇率,由买卖双方根据外汇供求状况议定,中国人民银行适度进行市场干预。1991年11月起允许个人所有的外汇参与外汇调剂。个人出国探亲、移居出境、去外国留学、赡养国外亲属需用外汇,可以凭出境证件和有关证明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经批准后卖给一定数额的外汇,但批汇标准较低。

人民币的汇率贬值到三分之一

人民币汇率贬值的呼声一直很高。这有非常明显的利益背景,即国有外贸部门的出口利益集团,希望藉人民币贬值而扩大出口,从中获利。

从1991年4月9日起,中国政府对官方汇率的调整由以前大幅度、一次性调整的方式转为逐步调整的方式,即实行有管理的浮动,

到1993年底调至1美元兑5.72元人民币,比1990年11月17日下调了9%;同时,放开外汇调剂市场汇率,让其随市场供求状况浮动,汇率波动较大,调剂价格一度达到1美元合11元人民币。

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中国人民银行入市干预下,1993年底调剂价格返回到1美元合8.72元人民币。

1994年1月1日,实行了人民币汇率的并轨,人民币对美元的官方汇率牌价猛地由1: 5.8贬为1:8.67,一下子贬值50%,许多经济学家认为这次贬值太过分了。

在汇率大贬值的刺激下,出口大幅度增长,国营外贸部门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但也加剧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

1995年上半年我国出口创造了增长44%的历史最高记录。

20年来港币随同美金迅速升值

1985年的1元港币,按照官方汇率可兑换人民币4角左右,调剂价格为4角5分,而黑市价格平均为8角人民币。

1988年的1元港币,按照官方汇率可兑换人民币6角左右,调剂价格为7角左右。

1993年的1元港币,按照官方汇率可兑换人民币7角左右,而调剂价格与黑市价格拉平,为1.12元人民币。

1995年,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将港币汇率波动区间限定在1美元兑换港币7.75元至7.85元。这是22年来香港首次调整“联系汇率制度”。

1997年的1元港币,按照官方汇率可兑换人民币1.06元,调剂价格相同。此后,1元港币兑换人民币的官方汇率,一直为1.06元。

最终,1元港币=人民币1元。也就是认定20年来港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升值了三倍……

港币的实际购买力

我们知道,各种货币的实际购买力、跟它的汇率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儿。那么港币的实际购买力究竟值多少呢?

1999年9月,香港的“经济学家”张无常说:“香港的困境是我们的工资、房价、物价等比中国大陆的高出四倍以上,而本领却高不出那么多。”

这就是说——港币的实际购买力,只有它面值的四分之一;

也就是说——1元港币的实际购买力,只相当于人民币0.25元。

岂不是咄咄怪事!……

❿ 外汇牌价的基本概述

国家统一管理外汇的机构公布的本国货币单位兑换他国货币单位的比率。在中国,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前一日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形成的价格,每日公布人民币对其他主要国家汇率的中间价。习惯上,与“汇率”、“汇价”、“外汇行市”等同义。
在我国,外汇牌价采取以人民币直接标价方法,即以一定数量的外币折合多少人民币挂牌公布。每一种外币都公布3种牌价,即外汇买入价、外汇卖出价、现钞买入价。卖出价是银行将外币卖给客户的牌价,也就是客户到银行购汇时的牌价;而买入价则是银行向客户买入外汇或外币时的牌价,它分为现钞买入价和现汇买入价两种。现汇买入价是银行买入现汇时的牌价,而现钞买入价则是银行买入外币现钞时的牌价。
外汇,看似与普通大众很遥远,但却与全世界每个人息息相关。外汇交易也是很多人投资或理财的一种重要形式。下面与大家一起分析一下什么是外汇。
外汇的概念具有双重含义,即有动态和静态之分。
外汇的静态概念,又分为狭义的外汇概念和广义的外汇概念。 广义的外汇指的是一国拥有的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此的定义 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中国于1997年修正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国外货币,包括铸币、钞票等;二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四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五其他外汇资产。”
外汇的动态概念,是指货币在各国间的流动以及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它是国际间汇兑(ForeignExchange)的简称。
人民币自诞生以后,一直属于非自由兑换货币,其牌价由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仅作为调控进出口贸易和改善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手段。人民币牌价大致分为二个阶段即改革开放前的汇率和改革开放后的汇率。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从1949年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民币牌价不以黄金为基础,实行管理浮动制,物价为确定汇率的依据;从1955年3月至1971年11月,布雷顿森林体系处于稳定时期,人民币汇率在近16年时间内维持在2.4618元水平(1美元兑换);从1973年到1979年间,人民币汇率只做过几次调整,到1978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1.684元(1美元兑换)[1]。
改革开放后,人民币汇率经历了挂牌价和调剂价的双轨制阶段、汇率并轨后的柔性盯住美元制阶段、亚洲金融危机后的刚性盯住美元制阶段、2005年7月21日的汇率制度改革。1979年至1994年汇率双轨制阶段是人民币贬值幅度最大的时期,由1979年的1.555元(1美元兑换)贬至1994年的8.619元(年度均价),贬值幅度达4.5倍。汇率双轨制期间,还存在表面上面额与人民币等值的外汇兑换券。这期间存在被政府禁止的外汇黑市,初期以炒卖外汇兑换券为主,之后直接炒卖外币,外汇(外汇兑换券与外币)黑市价大大高于官方规定的汇率,前期最高相差近一倍,之后渐渐回落直至接近官方挂牌价;进入1990年以后,场外交易的(黑市价)外汇价格转向弱低于官方挂牌价,与此同时,外汇兑换券渐渐淡出市场。从1994年开始到2005年汇率制度改革以前,人民币兑美元一直维持在8.27元以上(1美元兑换)。2005年汇率制度改革以后,人民币渐渐进入升值阶段,人民币从汇率改革前的8.2765元(1美元兑换)升值至2007年年末的7.3046元[2],升值幅度达到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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