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机构将同业存款转到对公存款怎么处罚求解答
同业存款同业存款是指商业银行、信用社以及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的存款业务.
同业存款可分为国内同业存款和国外同业存款两方面。国内同业存款,是指国内各银行还有其他金融机构为了方便结算,在各自有关的结算地点开立存款账户,是对于接纳该笔存款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而言的。国外同业存款,是指各国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为了便于国际业务的收付,在某种货币的结算地点开立的该货币的存款账户,是对于接纳该存款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而言的。
说白了就是非银行性的金融机构在你们银行的存款,这些存款要作为你们银行的营业的现金流量,一般包括信用社、证券公司、政策性银行在你们行的存款.当然了,你们也是金融企业!:)
所以金融企业的现金流量是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现金流量,《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对金融企业特殊项目的现金流量以及归类单独作了规定,明确规定金融企业的下列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项目应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1)对外发放的贷款和收回的贷款本金;(2)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3)同业存款及存放同业款项;(4)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的资金;(5)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6)收回的已于前期核销的贷款;(7)经营证券业务的企业,买卖证券所收到或支出的现金;(8)融资租赁所收到的现金。
⑵ 什么是专用存款账户里“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哪些卡属于预付卡
就是专门用于核算
其他金融机构
存入在银行的存款,一般为
协议存款
。只与为什么要和
吸收存款
(
一般存款
)分开考核,主要是由于
同业存款
在算入
存贷比
的考核之中。
⑶ 金融机构同业外汇存款账户可以取现吗
可以的,每做一笔新开一个一般存款开户申请。
⑷ 关于银行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金额的问题
你好,我在银行做资复金制管理,对你说的同业存放源于存款准备金制度不是完全认同。
如果说外币现钞业务难以实现规模经济,那么外币的存放同业可以理解成与存款准备金制度相同。
此外的同业存放并非源于存款保证金制度,当一家金融机构满足存贷比的约束下仍有大量流动性,却没有足够生息资产时,如何对冲负债成本与负债增值成为重要问题,此时出现了存放同业。作为资金接收方的金融机构配置同业存放款项用于多项生息资产,实现资本的增值。
同业存放比率的高低只是说明该金融机构流动性充裕的指标,或者说可以实现配置同业资产的基础较好。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有具体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⑸ 同业存款能否用于银行间资金清算
同业存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属于对公存款种类,一般情况都会对其进行利率浮动,浮动比例与银行协商。
同业存款可分为国内同业存款和国外同业存款两方面。国内同业存款,是指国内各银行还有其他金融机构为了方便结算,在各自有关的结算地点开立存款账户,是对于接纳该笔存款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而言的。国外同业存款,是指各国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为了便于国际业务的收付,在某种货币的结算地点开立的该货币的存款账户,是对于接纳该存款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而言的。
存款的期限与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同业存款利率是需要同银行协商决定的,没有固定的标准,可以参照人民银行超额准备金的存款利率标准。超额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中央银行、超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用的备用资金。
⑹ 一般性存款和同业存款分别是什么
一般性存款和同业存款的存款人不同,一般性存款的存款主体为单位(企业、机构)存款和个人存款;同业存款的存款主体为商业银行、信用社以及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1、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开立数量没有限制。一般存款账户自正式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2、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自主选择不同经营理念的银行,既能享受不同银行的特色服务,又可以分散在一家银行开立账户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在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指同一营业机构)开立。
3、同业存款是指针对商业银行、信用社以及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的存款业务. 属于对公存款种类,一般情况都会对其进行利率浮动,浮动比例与银行协商。
(6)金融机构同业外汇存款账户扩展阅读:
细分种类:
1、商业银行存款:是指其它商业银行存放在本行的存款;
2、证券公司存款:是指证券公司存放在本行的存款;
3、保险公司存款:是指保险公司存放在本行的存款;
4、期货结算存款:是指用作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结算款项而在本行的存款;
5、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存放本行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