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A类企业还需要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 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逐笔报告么
不需要,4月份后在看你的评级,如果是B类就需要。
㈡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改革后,出口企业怎样才会被评为A类企业,需要哪些程序及资料
在“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内的企业,在核查期内企业遵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且贸易外汇收支京外汇管理局非现场或现场核查情况正常的,可被列为A类企业。
㈢ 外汇局规定A类企业必须出口报关单的90天内完成收汇和付汇,是指90个工作日还是单纯的90天啊
肯定是90个日历日,如果到了90天的到期日,恰逢节假日,就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㈣ 什么是海关A类企业
A类进出口收发货人:
(1)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2)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3)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
(4)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5)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6)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5%以下;
(7)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8)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9)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10)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11)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A类报关企业:
(1)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2)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3)连续1年代理报关的货物未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
(4)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5)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
(6)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5%以下;
(7)依法建立账簿和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所有活动;
(8)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9)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10)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㈤ 海关的A类企业与B类企业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措施不同
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海关将实施“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优先派员到企业结合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业务现场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放行手续,在进口货物起运后抵港前或出口货物运入海关监管场所前提前办理报关手续;
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
二、条件不同
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连续1年代理报关的货物未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
(六)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3%以下;
(七)依法建立账簿和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所有活动;
(八)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九)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十)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报关企业未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所列情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B类管理:
(一)首次注册登记的;
(二)首次注册登记后,管理类别未发生调整的;
(三)A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并且不符合A类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四)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5)外汇局a类企业扩展阅读:
企业管理类别的调整方法
企业类别的调整分为上调和下调管理类别。
对于企业类别上调的,必须由企业向注册地海关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注册地海关经审核后,认为企业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制发《企业分类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然后报直属海关审定。
对于不符合形式审核要求的申请,注册地海关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和材料。
对申请AA类的,海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适用或着不予适用的决定;对申请A类的,海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适用或者不予的决定。对于申请C、D类调整为B、C类的,海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调整或不予调整的决定。
海关发现企业有应当降低管理类别情形的,将按照规定下调其所适用的管理类别并制发《企业类别调整决定书》。
经海关决定调整企业管理类别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海关按照调整后的管理类别对企业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企业注册地海关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企业。
㈥ 外汇管理局B类企业怎么做可以跳上A类企业
要升回去,只有一条路,就是在监管期的一年内老老实实收付汇,不要出问题
㈦ 贸易外汇收支如何查企业是A类还是B类
贸易外汇收支从2012年8月1日外汇改革后,不管什么企业都是从A类开始的。
经外汇局登记列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资格的具体体现,企业名录由外汇局依法登记。企业办理名录登记,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核查科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外汇局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货物贸易监测系统网上开户及系统密码、用户名领用登记工作。
1、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的名录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4)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无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的名录登记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因行业或经营特殊性存在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客观需要的,应在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核查科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名录登记办理注意事项:
1、外汇局按照下列原则审核企业提供的资料,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关资质证书在有效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已按规定进行年审;
(2)企业注册地址为本外汇局管辖范围;
(3)资料完整且表面真实性;
(4)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2、8月1日起,来办理“货物贸易名录登记”的企业统一纳入“辅导期企业”管理
(1)外汇局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时,在监测系统中手工设置辅导期标识,辅导期结束后监测系统自动删除该标识。
(2)辅导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第90天。
(3)辅导期企业不纳入总量核查,外汇局对其实施专项监测。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书面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辅导期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外汇局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
总结:已结束辅导期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就是A类企业,不按规定办理“货物贸易名录登记”的企业,始终不能结束辅导期的就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如何查企业是A类还是B类关键就在于该企业是否已结束辅导期。
㈧ 有关进口企业等级分类 以及外管局的一些新政策
AA (1)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2)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1000万美元)以上;
(3)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A (1)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2)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3)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
(4)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5)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6)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7)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8)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9)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10)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11)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B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未发生C、D类企业所列情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B类管理:
(1)首次注册登记的;
(2)首次注册登记后,管理类别未发生调整的;
(3)A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并且不符合A类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4)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C (1)有走私行为的;
(2)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3)1年内有2次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D (1)有走私罪的;
(2)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
(3)1年内有3次以上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㈨ 辅导期的A类企业,如何在外汇管理服务平台操作
一、外汇局对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
二、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
三、企业做逐笔对应报告的,所需资料需要根据主管外汇局的要求来准备。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1、 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2、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3、 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
4、 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
(9)外汇局a类企业扩展阅读:
一、国家外汇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流程:
1、在该区域,输入用户的机构代码、用户代码、用户密码,系统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
2、认证通过后,如果用户是第一次登录系统,系统会要求修改密码,如果不是第一次登录系统,登录后,用户点击应用系统后,进入组装界面,进行相关的操作。
3、输入用户的原有密码、新的密码、重复密码,其中新的密码与重复密码必须相同,且不等于初始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密码修改成功”。
4、点击确定按钮,显示用户有权限访问的应用系统,用户点击应用系统后,进入组装界面,进行相关的操作。点击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维护,进入到业务操作员维护界面。
5、输入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其中用户代码与用户名称都是模糊查询,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出满足条件的业务操作员。
二、基本原则
1、实行以市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的人民币汇率。
2、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要做到外汇自求平衡,并落实外汇平衡措施。
3、《外汇管理条例》放松了对外汇境外存放的管制,不再强制要求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而是规定原则上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
4、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
㈩ 在哪里查询外汇管理局是A类企业的
查询复外汇管理局的类别有制以下两种方式:
1、企业可登陆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信息查询。
2、打电话咨询当地外管局进行查询,或者到当地外汇管理局进行查询。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分局(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10)外汇局a类企业扩展阅读:
外汇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二)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
(四)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