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人对国外单位汇美元有什么规定
二、居民个人外汇支出管理
(一)居民个人外汇支出的主要内容 居民个人出境旅游、探亲、会亲、朝觐、留学、就医、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用汇; 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的用汇;
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少量药品、医疗器械等用汇;
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生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情况的用汇;
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汇出的用汇;
居民个人经常项目的其他外汇支出。
(二)个人外汇支出的处理
1、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金额在下列规定标准以内的,必须向银行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银行审核后,按照规定标准兑换外汇:
(1)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标准: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含2000美元)等值外汇。
(2)自费朝觐、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含2000美元)等值外汇。
(3)其他需要兑换外汇标准: -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按照其学术团体规定标准兑换外汇汇出;
-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药品、医疗器具等特殊用汇,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以内的等值外汇;
-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生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用汇,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等值外汇汇出;
-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等值外汇汇出;
-遇有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用汇,金额在500美元(含500美元)以内的由银行兑付;
-14岁以下儿童出境的,供汇标准减半。
2、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一次性因私兑换外汇超过规定标准,并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持下文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兑换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
(2)一次性因私兑换外汇超过规定标准并在等值1万美无〈含1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转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予以供汇。
3、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必须向银行或者外汇局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居民个人因私出境旅游、探亲、会亲、朝觐、留学、就医兑换外汇除向银行提交本人户籍证明及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材料:
已办妥前往国家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和出境证明,自费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自费就医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地的地区(市)级医院证明附医生意见以及境外医院的接收证明;
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
定居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提供注有“侨”字的外国人居留证和注有返回签证的护照或外国人出入境证;
出境朝觐人员须提供省级宗教事务管理局的文件。 凡属通过旅行社组团出境旅游的居民(其护照附页备注栏内盖有“仅限一次旅游出入境有效”)由旅行社集体办理兑换外汇手续。
凡自行出境旅游的居民可向银行直接办理兑换外汇手续。
(2)居民个人因特殊需要申请兑换外汇必须向银行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须提供邀请函、电,工作单位证明及出境文件;
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须提供有关学术组织的证明文件;
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少量药品、医疗器具等特殊用汇,须凭所在地的地区(市)级医院证明附医生处方、本人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凭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证明;
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重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情况的用汇,须凭境外公证部门的有效证明,或者我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或者病人所在地(单位)的申请或者医院出具的处方;
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需兑换外汇时,兑换金额在规定标准以下的,凭真实的身份证明到银行办理;兑换金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凭真实的身份证明、出售证明以及携入境内的海关申报记录或境内原购物发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
居民个人遇有本办法未列入的经常项目下的其他用汇,凭本人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文件和与用汇相关的证明材料。
4、居民个人现汇帐户存款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下列规定办理:
(1)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
(2)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的,须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3)一次性汇出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汇出手续。
5、居民个人现钞帐户存款或者持有的外币现钞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
(2)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上,1万美元以下的,须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外汇携入海关申报单或者银行单据或者银行证明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3)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汇出手续。
银行、外汇局在审核外汇携入海关申报单或者银行单据或者银行证明后,须在相应的单据、证明上标注本次汇出金额和汇出日期。
Ⅱ 外汇汇率的汇率制度
所谓有效汇率,是指由贸易权重确定的外币的加权平均价格。组织测算成员有效汇率时,一般选择该国前20名贸易伙伴国,按照每一贸易伙伴国在该进出口贸总额中所占的比重确定贸易权重,该国货币的名义有效汇率等于这20个国家本币对所求外币的名义汇率的加权平均数。将名义有效汇率剔除该国当年的物价上涨因,就得到实际有效汇率。由于实际有效汇率不仅考虑了本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国货币的变动,而且剔除了通货膨胀因素,与单纯运用名义汇率相比,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一国货币的对外值。如果一国的实际有效汇率上升,意味着该国的货币对外贬值较主要贸易伙伴国货币对外贬值的平均幅度更大,该国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相对提高,有利于出口不利于进口,贸易收支容易出现顺差,反之则相反。
汇率制度又称汇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是各国普遍采用的确定该国货币与其它货币汇率的体系。是各国或国际社会对于确定、维持、调整与管理汇率的原则、方法、方式和机构等所作出的系统规定。汇率制度对各国汇率的决定有重大影响。回顾和了解汇率制度,可以使我们对国际金融市场上汇率的波动有更深刻的理解。按照汇率变动幅度的大小,汇率制度可分为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
固定汇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以本位货币本身或法定含金量为确定汇率的基准,汇率比较稳定的一种汇率制度。在不同的货币制度下具有不同的固定汇率制度。
浮动汇率制(floating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一国不规定本币与外币的黄金平价和汇率上下波动的界限,货币当局也不再承担维持汇率波动界限的义务,汇率随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而自由上下浮动的一种汇率制度。该制度在历史上早就存在过,但真正流行是1972年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崩溃以后。 a. 确定汇率的原则和依据。例如,以货币本身的价值为依据,还是以法定代表的价值为依据等。
b. 维持与调整汇率的办法。例如是采用公开法定升值或贬值的办法,还是采取任其浮动或官方有限度干预的办法。c. 管理汇率的法令、体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国外汇管制中有关汇率及其适用范围的规定。
d. 制定、维持与管理汇率的机构,如外汇管理局、外汇平准基金委员会等。 在国际金融史上,一共出现过三种汇率制度,即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
⑴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汇率制度
1880-1914年的35年间,主要西方国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国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币作为货币,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兑换及自由输出入。在金本位体系下,两国之间货币的汇率由它们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价(Gold Parity)来决定,例如一个英镑的含金量为113.0015格林,而一个美元的含金量为23.22格林,则:
1英镑=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两国货币的含金量不变,两国货币的汇率就保持稳定。当然,这种固定汇率也要受外汇供求、国际收支的影响,但是汇率的波动仅限于黄金输送点(Gold Point)。黄金输送点是指汇价波动而引起黄金从一国输出或输入的界限。汇率波动的最高界限是铸币平价加运金费用,即黄金输出点(Gold Export Point);汇率波动的最低界限是铸币平价减运金费用,即黄金输入点(Gold Import Point)。
当一国国际收支发生逆差,外汇汇率上涨超过黄金输出点,将引起黄金外流,货币流通量减少,通货紧缩,物价下降,从而提高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输出增加,输入减少,导致国际收支恢复平衡;反之,当国际收支发生顺差时,外汇汇率下跌低于黄金输入点,将引起黄金流入,货币流通量增加,物价上涨,输出减少,输入增加,最后导致国际收支恢复平衡。由于黄金输送点和物价的机能作用,把汇率波动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对汇率起到自动调节的作用,从而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35年间,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的汇率从未发生过升贬值波动。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各国停止黄金输出入,金本位体系即告解体。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各国货币基本上没有遵守一个普遍的汇率规则,处于混乱的各行其是的状态。金本位体系的35年是自由资本主义繁荣昌盛的“黄金时代”,固定汇率制保障了国际贸易和信贷的安全,方便生产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国际投资的汇率风险,推动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但是,严格的固定汇率制使各国难以根据该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执行有利的货币政策,经济增长受到较大制约。
金本位下汇率制度的特点:
是一种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该体系的汇率制度安排,是钉住型的汇率制度。
a. 黄金成为两国汇率决定的实在的物质基础。
b. 汇率仅在铸币平价的上下各6‰左右波动,幅度很小。
c. 汇率的稳定是自动而非依赖人为的措施来维持。
⑵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也可以说是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1944年7月开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国际货币合作机构(1945年12月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又称“世界银行”),规定了各国必须遵守的汇率制度以及解决各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措施,从而确定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汇率制度,概括起来就是美元与黄金挂钩,其它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双挂钩”制度。综上所述,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实质上是一种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它兼有固定汇率与弹性汇率的特点,即在短期内汇率要保持稳定,这类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汇率制;但它又允许在一国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不平衡时可以随时调整,这类似弹性汇率。
1971年8月1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美元贬值和美元停兑黄金,布雷顿森林体系开始崩溃,尽管1971年12月十国集团达成了《史密森协议》,宣布美元贬值,由1盎司黄金等于35美元调整到38美元,汇兑平价的幅度由1%扩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贬值,欧洲国家及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退出固定汇率制,固定汇率制彻底瓦解。
固定汇率制解体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与黄金储备之间的矛盾造成的。货币间的汇兑平价只是战后初期世界经济形势的反映,美国依靠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黄金储备,高估美元,低估黄金,而随着日本和西欧经济复苏和迅速发展,美国的霸权地位不断下降,美元灾加剧了黄金供求状况恶化,特别是美国为发展国内经济及对付越南战争造成的国际收支逆差,又不断增加货币发行,这使美元远远低于金平价,使黄金官价越来越成为买方一相情愿的价格。加之国际市场上投机者抓住固定汇率制的瓦解趋势推波助澜,大肆借美元对黄金下赌注,进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额供应和对黄金的超额需求,最终美国黄金储备面临枯竭的危机,不得不放弃美元金本位,导致固定汇率制彻底崩溃。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汇率制度的基本内容:
a. 实行“双挂钩”,即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b. 在“双挂钩”的基础上,《国际货币基金协会》规定,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一般只能在汇率平价+-1%的范 围内波动,各国必须同IMF合作,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汇率的波动不超过该界限。
由于这种汇率制度实行“双挂钩”,波幅很小,且可适当调整,因此该制度也称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或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度。(adjustable peg system)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汇率制度的特点:
a. 汇率的决定基础是黄金平价,但货币的发行与黄金无关。
b. 波动幅度小,但仍超过了黄金输送点所规定的上下限。
c. 汇率不具备自动稳定机制,汇率的波动与波幅需要人为的政策来维持。
d. 央行通过间接手段而非直接管制方式来稳定汇率。
e. 只要有必要,汇率平价和汇率波动的界限可以改变,但变动幅度有限。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汇率制度的作用: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度从总体上看,在注重协调、监督各国的对外经济,特别是汇率政策以及国际收支的调节,避免出现类似30年代的贬值“竞赛”,对战后各国经济增长与稳定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汇率制度的缺陷:
a. 汇率变动因缺乏弹性,因此其对国际收支的调节力度相当有限。
b. 引起破坏性投机。
c. 美国不堪重负,“双挂钩”基础受到冲击。
⑶浮动汇率制度
进行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一般讲,全球金融体系自1973年3月以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就不复存在,而被浮动汇率制度所代替。
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国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业国,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其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仍然实行钉住的汇率制度,其货币大都钉住美元、日元、法国法郎等。
在实行浮动汇率制后,各国原规定的货币法定含金量或与其他国家订立纸币的黄金平价,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国家汇率体系趋向复杂化、市场化。
在浮动汇率制下,各国不再规定汇率上下波动的幅度,中央银行也不再承担维持波动上下限的义务,汇率是根据外汇市场中的外汇供求状况,自行浮动和调整的结果。同时,一国国际收支状况所引起的外汇供求变化是影响汇率变化的主要因素--国际收支顺差的国家,外汇供给增加,外国货币价格下跌、汇率下浮;国际收支逆差的国家,对外汇的需求增加,外国货币价格上涨、汇率上浮。汇率上下波动是外汇市场的正常现象,一国货币汇率上浮,就是货币升值,下浮就是贬值。
应该说,浮动汇率制是对固定汇率制的进步。随着全球国际货币制度的不断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78年4月1日修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条文并正式生效,实行所谓“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由于新的汇率协议使各国在汇率制度的选择上具有很强的自由度,所以各国实行的汇率制度多种多样,有单独浮动、钉住浮动、弹性浮动、联合浮动等待。
a.单独浮动(Single Float)。指一国货币不与其它任何货币固定汇率,其汇率根据市场外汇供求关系来决定,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在内的三十多个国家实行单独浮动。
b.钉住浮动(Pegged Float)。指一国货币与另一种货币保持固定汇率,随后者的浮动而浮动。一般地,通货不稳定的国家可以通过钉住一种稳定的货币来约束该国的通货膨胀,提高货币信誉。当然,采用钉住浮动方式,也会使该国的经济发展受制于被钉住国的经济状况,从而蒙受损失。全世界约有一百多多个国家或地区采用钉住浮动方式。
c.弹性浮动(Elastic Float)。指一国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对钉住汇率在一定弹性范围内可自由浮动,或按一整套经济指标对汇率进行调整,从而避免钉住浮动汇率的缺陷,获得外汇管理、货币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几个国家采用弹性浮动方式。
d.联合浮动(Joint Float)。指国家集团对成员国内部货币实行固定汇率,对集团外货币则实行联合的浮动汇率。欧盟(欧共体)11国1979年成立了欧洲货币体系,设立了欧洲货币单位(ECU),各国货币与之挂钩建立汇兑平价,并构成平价网,各国货币的波动必须保持在规定的幅度之内,一旦超过汇率波动预警线,有关各国要共同干预外汇市场。1991年欧盟签定了《马斯赫特里特条约》,制定了欧洲货币一体化的进程表,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欧洲货币一体化得以实现,欧盟这样的区域性的货币集团已经出现。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过去美元在国际金融的一统天下,正在向多极化发展,国际货币体系将向各国汇率自由浮动、国际储备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趋势发展。
4.汇率制度的创新应用——香港联系汇率制度
香港联系汇率制度1
香港历史上曾实行了多种货币本位和汇率制度。1842至1935年为银本位制;1935至1972年为英镑汇兑本位制;1972年7月至1974年11月实行港元与美元挂钩的固定汇率制(1美元兑5.65港元);1974年11月1983年10月实行自由浮动汇率制;1983年10月开始,实行联系汇率制度至今。联系汇率与市场汇率、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并存,是香港联系汇率制度最重要的机理。
准确来说,联系汇率制度是一种货币发行局制度。根据货币发行局制度的规定,货币基础的流量和存量都必须得到外汇储备的十足支持。换言之,货币基础的任何变动必须与外汇储备的相应变动一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联系汇率制度的重要支柱包括香港庞大的官方储备、稳健可靠的银行体系、审慎的理财哲学,以及灵活的经济结构。
联系汇率制的实施,有着深层的政治及经济原因。
香港联系汇率制度2
1982年9月,中英就香港前途问题正式开始谈判。由于最初谈判进展缓慢,导致谣言四起,人心浮动,房地产市场崩溃,港元不断贬值。其间,香港各阶层人士多次呼吁港府出面挽救港元,但港英当局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诿。1983年9月24日,港元在外汇市场上暴跌,对美元汇价逼近1:10,港汇指数也锐挫至57.2的历史最低水平。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港英当局不得不放弃其完全不干预货币市场的原则,转而接受经济学家格林伍德的建议——建立一个钉住美元的浮动汇率制。
简言之,汇率水平就像其他任何商品的价格一样,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如果一个国家感觉自己的货币汇率太高了,那么只要多印一点自己的货币,投放到市场上,供应量增加,其价格也就是汇率自然会下来,所以要让自己的货币贬值,政府是较容易做到的,但要让自己的货币升值,就不是完全靠主观意愿能做到的,因为政府需要用外汇来支持自己的汇率,但它自己不能印外币,所以它对该国货币的支持能力是由它所持有的外汇储备量决定的。在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印尼、韩国等最终不得不让自己的货币大幅贬值,便是由于没有足够的外汇储备,而联系汇率制度就是以一系列制度来保证有足够的外汇储备去支持事先固定的汇率,并且在制度上保证供需关系最终会自动调整到固定的汇率水平,达到平衡。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一点,就是在发行该国或该地区货币时,其数量不能超过自己的外汇储备,比如说香港政府最终把把港元汇率固定在1美元兑7.8港元左右,即每发行7.8港元,至少要相应地有1美元的储备,这样,它就能确保不至于在有人大量抛出港币时,没有足够的美元以固定的汇率买入,由于金融体系的放大作用,尽管香港政府可能只发行了一定数量的港币,但市场上实际的资金量,再加上银行存款金额,要大大超过这一数字,所以,香港特区的美金储备量要超过港币的实际投放量。
而在日常运作中,一旦对美元需求增大,港币要贬值时,香港政府便会用它的美元储备买入港元,以维持固定汇率,这时候,随着买入港元的活动越来越深入,市面上港币越来越少,获取港币的成本越来越高,也就是港币的利率水平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利率的大幅上升,也会最终使投资者感觉与其换成美元取得低利息,还不如以港币赚取高利息,这也会使抛港币、买美元的人减少,最终使其汇率稳定在固定汇率上,而无须政府继续入市干预。相反,当港币需求增大,产生升值压力时,政府会抛出港币买入美元,从而促使对港币的需求减少,对美元的需求增大。
联系汇率制度的实施,迅速地稳定了香港货币。十多年来,香港联系汇率制度受到多次的挑战。其间,经历了1987年的全球性股灾、1990年的海湾战争、1991年国际商业银行倒闭、1992年欧洲汇率机制风暴、1995年墨西哥货币危机以及1997年下半年以来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但香港货币都能一一化解风险,成功地经受住了考验。港币信誉卓著,坚挺稳定。与此同时,香港经济运行良好,其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所有这些,联系汇率制度都起到了重要的、不可磨灭的作用。
对香港而言,由于其典型的外向型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其经济对外有着强烈的依附性,外资和外贸在经济中占有极大的比重。因此,本地经济的增长往往受到各种无法预料和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这种情况下,用港元钉住美元,稳定汇率,减少了国际贸易和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外汇风险,有利于各类长期贸易及经济合同的缔结及国际资本的集系,从而给香港带来了更多的利益和机会。这些也可以说是导致联系汇率制度得以产生并持续下来的内在根源。
由此可见,联系汇率制度可以调节市场,使汇率稳定在一个固定水平上,但同时也要看到,联系汇率制度也有其不利的一面,由于政府特别关注外汇市场上的供需关系,它的货币数量不完全受到市场对其货币的供求关系的影响,比如,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港元受到投机资金的冲击,在联系汇率制度的作用下,港币利率高涨,并影响到地产、金融等行业,但香港政府却一时难以像别的国家或地区一样,通过调低利率来刺激经济,因为它的利率水平是由外汇市场决定的,所以联系汇率制度是相当严格、弹性很小的一种体制,并非对每一个国家或地区都适合。
因此,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缺点。
①它使得香港的利率和货币供应受制于美国的利率政策和货币政策,从而严重地削弱了这两个经济杠杆的调节能力。
②联系汇率制度还被认为是造成香港高通货膨胀和实际上的负利率并存的主要原因。
③由于实行了联系汇率,也无法通过汇率的手段来调节国际收支状况等等。
但是,尽管存在着种种缺陷,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有着深刻和坚实的经济基础,历史也肯定了其稳定经济和市场的作用,同时,经过十多年的风雨和考验,这一制度本身也日趋完善。
建国至今人民币汇率年表(1949年-1952年采用浮动汇率换算,53-71年都是2.462) 年份汇率2.4622.2451.9891.9611.8591.9411.8581.6841.5551.4981.7051.8931.9762.320年份汇率2.9373.4533.7223.7223.7654.7835.3235.5165.7628.6198.351 8.3148.2908.279年份汇率8.2788.2798.2778.2778.2778.09228.19177.97357.52156.93856.836.6156. 38516.298
Ⅲ 美国实行什么汇率制度不是自由浮动汇率制是什么
美国的汇率制度(american exchange rate system/American Exchange Rate Regime)
美国的汇率制度是二战后由固定汇率制度逐渐演变成浮动汇率制度。美国凭借其经济实力,建立了黄金一美元本位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使美元成为世界货币。
1971年8月15日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后,国际货币本位就变为纯粹的美元本位,各国对维持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采取了积极的合作态度,这是因为:没有其他替代办法;美元仍能兑换其他通货,即它具有“市场可兑换性”;由于在有N个国家通货的世界里,只有N-l种汇率,而美国一直愿意承担第N 个国家的被动角色,其他国家则倾向将其货币低估。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临时委员会1976年1月在牙买加召开会议,通过了以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主张的自由选择汇率制度的“牙买加协定”。实际上,该体系是当时的一种权宜之计,但浮动汇率使美元有贬值权利;通过黄金非货币化,使美国赖掉其所欠外债;而SDR一直不能成为主要储备资产,国际货币制度出现事实上的美元本位。
随着美国经济实力的下降和美元的贬值,1995年美国开始实行强势美元政策,美国联合日本、法国等七国集团成员国央行,联手干预外汇市场,拉抬美元,奠定了强势美元的基础,并将该政策维持至今。在追求强势美元的七年里,美国获得了极大的益处,外国人大量持有美元或以美元计价的资产,致使美国的资本市场实力雄厚,流动性更强。
因此,从美国的汇率制度可以看出:美国的汇率制度随着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的环境而变化;美国的汇率政策以及经济力量是支持其现行的浮动汇率制度的强有力的保证。
Ⅳ 我想请教一下,国外汇款到国内的限制是指每个人一年只允许50000美元的上限么 谢谢
汇款金额没有限制,但结汇成人民币有限制。
入账操作:一万美元以下汇款入账,结汇时申报;一万美元(含)以上的通知申报后入账。结汇操作:年度累计5万美元以下(等值外汇)自主结汇;5万美元以上停止结汇,但仍可取外币现钞,每天金额有限制。
综上,汇入外汇金额无限制,结汇有限制。达到一定金额的汇款均纳入反洗钱监控。
(4)美金外汇制度扩展阅读
跨境汇款
电汇的币种多、安全、速度快、汇通全球,可直接汇达收款人账户,但是费用相对较高,比较适合已知晓收款人名称、账号及收款银行信息,并对汇款到账时间和安全性有较高要求的客户。
一般来说,电汇的费用分两部分,一部分与电汇金额有关,即1‰的手续费,另一部分与汇款的金额无关,而与笔数有关,即每汇一笔就要收取一次电讯费。不同的银行收费标准差距较大,客户在选择汇款银行时可做好比较。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汇款存在中间行扣费,且无法预知汇款过程中的扣费金额,可能导致汇出的留学学费或保证金不能足额到账,影响办理签证或进行注册。
因此,需要尽可能多汇一些。由于汇款手续费一般都有最高限额,所以每次汇的金额越多越划算,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一次多汇一些,不要分的次数太多,否则需要多支付不少手续费用。
Ⅳ 外汇管制,只针对美元的管制对吗
大家都知道,中国人民银行有个人年结汇金额50K美元的限制,那么如果你赚的外汇超过了这个数目,要怎么样突破这个限制而转移到国内呢?方法一、使用直系亲属银行账号结汇大家都知道,外汇限制只是限制了结汇金额,而对收汇金额没有限制,也就是说无论你收多少美元/外汇,央行是不管的,管的只是你将多少外汇/美元换成人民币。比方说,你年收20万美元,那么,你个人的名义结汇5万,将剩下的15万转到3个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开的银行卡,再各结汇5万美元即可(手续会有点麻烦)。这种办法优点是现汇可以直接转,不会变成现钞(现钞便宜),没有任何损失。方法二、利用香港招商银行一卡通1:打电话95555问清楚你所在的城市哪个网点可以办理招商银行一卡通;
2:5万开户一个招商银行金卡,再办张香港招商银行一卡通(如果去香港方便也可以直接过去办);
3:等待大概15-20天时间拿到招行香港分行汇来的带银联标志的招商银行一卡通;
4:Paypal免费汇到你的这张香港一卡通上(你卡里收到的是港币);
5:在国内的任意一家银联的提款机上取人民币(每日2万限额)。这样取出来的钱,不会计入你的年度结汇5W限额,当然这张卡你可以直接用它来买东西刷卡也很方便。方法三、如果你有100万港币以上资金,你可以直接在香港的汇丰银行开个人民币账号,再直接从香港的人民币账户打钱到国内的账户,这样的操作不受结汇限额的限制。方法四、直接取出美元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取出来以后,可以去黑市换取人民币,当然会有一些手续费和汇率损失。(不推荐黑市,据此操作,风险自负)方法五、各大银行的门前都有黄牛党,他们会帮你突破任何限制,呵呵,当然,我们不提倡,据此操作,风险自负。方法六、资金实在太大,可以考虑开设离岸公司避开外汇限制。其实大家都明白的,包括央行在内,按照现在的外汇管理制度你有无数办法可以资金随便转入转出,外汇管制迟早会放开的,5W的结汇限额其实没有任何的实质性意义,等你赚到了钱有的是办法哪怕开个离岸公司呢。钱不放在国资背景的银行里面是为了自己的财务状况及隐私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最本质的问题是我们所有人的金融状况对于政府而言是完全透明的,它们知道我们拥有多少资产,你没有多少钱的时候没人会在乎的,等你超过多少资金之后你会接到各种推销房产/移民服务/出国子女教育咨询等等,当然你最不希望接到的电话自然是资金来源的查账缴税电话,呵呵。我倒是觉得如果不需要的话把钱放在海外的银行里面(包括香港的非国资背景银行)更加安全一些,而且可选的合理保值投资项目也更多。推荐渣打或者汇丰,这两个我知道很确定可以支持各种转账(PP免费电汇/国际ACH转账)。不推荐花旗,是我很奇怪它们的银行卡居然是16位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不确定能否接收到ACH转账。标准的ACH转账到香港行账户只需要SWIFT跟12位以内的银行卡就可以了。办卡应该很轻松但需要本人香港柜台去办理,带上三个月以内的水电账单自己身份证办理好港澳通行证,直接杀过去就能办理了,开通网上银行可能要第二天,7天内足够你办N张卡了,注意开户的理由一定要是理财,不要提及任何转账到国内的用途(当然这个功能肯定是有的,渣打好像是50万以内只要120港币每笔)。注:不相误导大家啊,我个人还没来得及办理(想想电汇能接受就懒得办理了,年后再说),但上述是我自己把香港各大银行的客服烦的够呛的情况下得到的,应该没啥问题,或者等我办理完了再跟大家写个详细的经过啥的。
Ⅵ 国家对个人持有外汇的限制规定是什么
个人换汇每年限额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业务指定由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居民在以下情况,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机构购汇: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
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则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6)美金外汇制度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四章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七条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免申报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存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第三十六条银行应根据有关反洗钱规定对大额、可疑外汇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Ⅶ 中国外汇制度目前还是强制结汇吗为什么知乎里大都回答还是强制...
是的,会有限制的,每个人每年的结汇额度是5万美金的,如果想要结汇更多的话,你可以将你的美金取出来,再将你的美金存在你家人的银行卡上,拿着你家人的银行卡再去操作结汇5万美金这样的。
九年贵金属从业分析操作经验,对这个市场非常了解,有问题可以随时请教我,最后送你十六字真言:现金为皇,顺势为王,点位为相,止损至圣.
Ⅷ 什么是“与美元挂钩”的汇率制度什么是“一篮子货币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与美元挂钩就是汇率主要是订着美元的汇价波动来调整货币的汇率,一篮子货币是指选定好几种货币的汇价的波动来调整货币的汇率。
Ⅸ 中国银行外币汇款有什么规定或者限制
境内个人、境外个人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目前为每年每人等值5万美元),个人年度总额内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占用额度的个人结汇业务;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客户还可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不占用额度的个人结汇业务 。
需要注意:
1、个人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结汇,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授权书、规定的证明材料。
2、年度总额不得跨公历年度使用,对于上一年度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额度不得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3、个别小币种兑换、在线预约等产品与服务仅在部分分行办理,具体请以各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提供信息为准。
(9)美金外汇制度扩展阅读:
跨境汇款的方式
1、现金
对一次可携带的外币金额,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超过限额的,则必须办理《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并在出境时主动向海关出示。
《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可在银行办理,每份《许可证》收取约10元人民币手续费。携带现金可立即用于支付,成本低,但这种方式既不方便也不安全,现钞一旦丢失或被盗,无法得到补偿。因此,出国留学时除携带必要的少量现金外,大额外币最好通过汇款等其他方式。
2、电汇
电汇的币种多、安全、速度快、汇通全球,可直接汇达收款人账户,但是费用相对较高,比较适合已知晓收款人名称、账号及收款银行信息,并对汇款到账时间和安全性有较高要求的客户。
电汇的费用分两部分,一部分与电汇金额有关,即1‰的手续费,另一部分与汇款的金额无关,而与笔数有关,即每汇一笔就要收取一次电讯费。
不同的银行收费标准差距较大,客户在选择汇款银行时可做好比较。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汇款存在中间行扣费,且无法预知汇款过程中的扣费金额,可能导致汇出的留学学费或保证金不能足额到账,影响办理签证或进行注册。
因此,需要尽可能多汇一些。由于汇款手续费一般都有最高限额,所以每次汇的金额越多越划算,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一次多汇一些,不要分的次数太多,否则需要多支付不少手续费用。
3、外币汇票
对于初次赴境外的,没有境外账户并且所携带外币资金数额较大的,可以使用外币汇票。银行已开办的外币储蓄币种都可签发个人外币汇票,外币汇票携带及支付方便、安全、手续费低廉,可挂失和退票。
但这一方式有个明显的缺点,就是资金到账速度较慢,因为汇票在境外取款时需办理托收、且托收到账时间均需遵守境外受理行规定。因此,时间充裕的人可以选择这种方式。
4、旅行支票
在欧美国家,旅行支票像现金一样被广泛使用,可用于购物、用餐及交保费等等。旅行支票兼有现金和汇票的特点,使用起来灵活方便。
旅行支票也有一些缺点:如果不在免费兑换点兑换,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在国内银行购买的时候,要交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为票面金额的1%,且上不封顶。另外,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国家或地区可能不接受旅行支票直接消费,因此在选择使用时要先咨询清楚。
5、信用卡
国内各大银行都推出了国际信用卡,或兼具人民币和特定的外币账户,或者是专门的单外币账户,都可以在国外使用,有的银行还专门推出了留学生信用卡,基本上能够提供主要留学国家和地区的丰富币种选择。
因此,如需携带较多外币资金,可以考虑将其中一部分外币存入信用卡。不过信用卡的申请一般都需要一段时间,应提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