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内证,进口,出口信用证,国际信用证,有何区别
国内证,由于利用的不多,尤其在北方地区,认可度比较低,感觉不保险。主要是信用体系和交易习惯导致。
进口、出口信用证都属于国际信用证,涉及国际间货物和资金的流通。
理论上讲,国际信用证和国内信用证从程序和结算方式上应该是一样的,但由于交易习惯和接受程度不同,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❷ 信用证类别
1.revocable L/C/irrevocable L/C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
2.confirmed L/C/unconfirmed L/C 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
3.sight L/C/usance L/C 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
4.transferable L/C(or)assignable L/C(or)transmissible L/C /untransferable L/C 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
5.divisible L/C/undivisible L/C 可分割信用证/不可分割信用证
6.revolving L/C 循环信用证
7.L/C with T/T reimbursement clause 带电汇条款信用证
8.without recourse L/C/with recourse L/C 无追索权信用证/有追索权信用证
9.documentary L/C/clean L/C 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
10.deferred payment L/C/anticipatory L/C延付信用证/预支信用证
11.back to back L/Creciprocal L/C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
12.traveller's L/C(or:circular L/C)旅行信用证
❸ 简述信用证的性质,特点及作用。
一、信用证的含义:
1、向第三者或其指定的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
2、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
3、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付款是一种银行信用
2、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
3、信用证项下付款是一种单据的买卖
信用证的作用:
1、对出口商的作用
( 1)保证出口商凭单取得货款
( 2)使出口商得到外汇保证
( 3)可以取得资金融通
2、对进口商的作用
( 1)可保证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
( 2)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
( 3)提供资金融通
二、信用证方式的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
2、开证银行
3、通知行
4、受益人
5、议付银行
6、付款银行
三、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及其开立的形式
(一)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2、对汇票的说明
3、对装运货物的说明 4、对运输事项的说明
5、对货运单据的说明 6、其他事项
(二)信用证的开立形式
1、信开本
2、电开本
( 1)简电本 (2)全电本
( 3)SWIFT信用证
四、信用证的种类
(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1、跟单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
(二)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1、不可撤销信用证
2、可撤销信用证
(三)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1、保兑信用证
2、不保兑信用证
(四)即期付款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
1、即期付款信用证
2、延期付款信用证
(五)承兑信用证
(六)议付信用证
1、公开议付信用证
2、限制议付信用证
(七)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1、可转让信用证
2、不可转让信用证
(八)循环信用证
1、按时间循环信用证
2、按金额循环信用证
( 1)自动式循环使用。
( 2)非自动式循环使用。
( 3)半自动式循环使用。
(九)对开信用证
(十)对背信用证
(十一)预支信用证
(十二)备用信用证
❹ 信用证项下结汇方式有哪些
收妥结汇,出口押汇,定期结汇。
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国内议付行收到出口公司的各种单据后,首先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单据寄交开证银行(如有偿付银行则将单据寄交偿付银行),开证银行审核无误后,立即付款或授权偿付银行对国内议付银行付款。国内议付银行收到开证银行(或偿付银行)将货款拨人议付银行账户的贷记通知书后,立即将货款结给出口企业。
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是指企业(信用证受益人)在向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银行(议付行)根据企业的申请,凭企业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企业,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
定期结汇 是指银行在收到出口企业提交的出口单证,经与信用证有关条款审核无误后,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索汇路线,以及即期或远期等具体情况,结合银行办理各项手续必需的合理的工作日,规定一定的结汇时间,到期由银行主动将外汇结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结汇方式。
❺ 信用证是什么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其中的具体情况如下:
信用证的用处主要作为在国际贸易活动所使用的工具。不管怎样,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5)外汇信用证种类扩展阅读
信用证的相关分类
1、依信用证是否附有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通常用于总公司与分公司间的结算。
2、按开证行承担的付款责任,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必须表明是否可撤销,如未表明,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3、按信用证上是否有另一家银行的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4、按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❻ 什么是外币额度信用证
没有什么“外币额度信用证”——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的一种付款方式版。目前国内几家国权有大银行在国内贸易结算中,也引用了相关规则,开设了国内贸易信用证业务。
外币是指非本国货币,即所有非本国货币都被称为“外币”。
所谓额度一般是指一种指标。比如企业在银行贷款,一般都需要获得银行的审批,并根据借款人的抵押物或在银行资金流水情况,给予企业一个“贷款额度”,也就是允许借款人在银行贷款的限定数额——这种数额或金额被称为“贷款额度”。这是“额度”的一种。
综上所述,根据这些基本概念可知,这三个概念不可能被组合成一个概念,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什么“外币额度信用证”。
❼ 什么是信用证详细!!越详细越好!!
http://club.jctrans.com/archiver/tid-34488.html
❽ 信用证 汇兑
凡是外汇收付款均可能出现汇兑损益,信用证付款与TT付款都可能发生汇兑损益。因为外汇汇率是动态的,而商品的交易价格是确定的,所以当外汇货款到帐的时候与交易价格确定时的汇率可能会出现差额,或者低,也可能高,这就是产生汇兑损益的原因。
❾ 什么是信用证
L/C、T/T和D/P,是国际贸易的三种付款方式。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共包括三种:信用证(即L/C,种类繁多)、汇付(包括电汇即T/T、信汇M/T和票汇D/D,后两者用得较少)和托收(包括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一种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方)的要求和申请,向受益人(出口方)开立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汇票和出口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承诺,使受益人有了收款的保障,因此是对受益人有利的支付方式。但是受益人只有在按信用证规定提供了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才能得到款项.因此信用证是银行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对外开立信用证一般须经过以下几个环节:
(1)买卖双方就交易的商品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
(2)进口方根据合同规定填写开证申请书,连同合同副本及“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提交当地外汇指定银行,同时将信用证项下所须对外支付的资金足额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帐户中,向银行提出对外开立信用证的申请;
(3)如只能存入部分保证金,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办理备用贷款;与银行签订备用贷款合同;
(4)开证行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开立正式信用证,并通过合适的国外代理行,将信用证正本通知给出口商,同时将一份信用证副本交给进口方;
(5)银行根据信用证的金额和期限向开证申请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信用证虽然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支付方式,但它并无统一的格式。不过其主要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大体包括:
1.对信用证自身的说明:信用证的种类、性质、编号、金额、开证日期、有效期及到期地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使用本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等;
2.汇票的出票人、付款人、期限以及出票条款等;
3.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运输标志、单价等;
4.对运输的要求:装运期限、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运费应否预付,可否分批装运和中途转运等;
5. 对单据的要求:单据的种类、名称、内容和份数等;
6.特殊条款:根据进口国政治经济贸易情况的变化或每一笔具体业务的需要,可作出不同的规定;
7.开证行对受益人和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审证:
信用证一般由开证银行通过出口企业所在地的银行(通知行)转递或通知出口企业。国外客户开来信用证后,出口企业应对来证进行认真核对和审查。审核的基本要求是,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一致。审核的内容因合同而不同,一般包括以下要点:
(1).信用证在我国到期还是在开证行所在地到期,到期地点如在国外,出口企业要承担较大风险,一般不宜接受。
(2).信用证上的金额和支付货币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
(3).装运期和有效期,信用证上的装运期原则上应与合同规定一致,有效期一般应与装运期有适当间隔。
(4).转运和分批装运,一般应要求信用证允许转运和分批装运,或对此不做规定,如合同另有规定,信用证有关规定应与合同规定相符。
(5)审核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名称、地址是否无误,防止货物错发错运,影响收汇。
(6).信用证中的付款期限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
此外,应按合同条款,全面审核来证中货名、规格、数量、包装、单价、装运期、目的港、保险险别是否与合同相符,来证是否加列了特殊条款,审核来证是否不可撤销,是否在合同规定之外附加了其他保留或限制性条款,对发票、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明、检验证书等单据的内容有无特殊要求
信用证的主要类型:
A. 按基本性质分类
a. 根据是否要求受益人提交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单纯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单据是指代表货物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运输单据。如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运单等。通常还包括发票、保险单等商业单和国际贸易中一般使用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开证行仅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汇票如附有不包括运输单据的发票、货物清单等,仍属光票。
b. 根据开证行的责任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开证人及保兑行(如果有)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或撤销信用证的规定和承诺。
信用证上未注明可否撤销,即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信用证,基本上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有权随时予以修改或撤销,但若受益人已按信用证规定得到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则银行的撤销或修改无效。
c. 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为信用证加保,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保凭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保兑行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第一性付款责任。
当开证银行资信好和成交金额不大时,一般都使用不保兑的信用证。我国银行不开具要求另一家银行保兑的信用证,故我国进口企业通常不接受开立保兑信用证的要求。
d. 按信用证付款方式,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征和议付信用证四种方式
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是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Credit),议付信用证指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通常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银行扣取垫付利息和手续费后立即将货款垫付给受益人。议付信用证可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前者受益人可任择一家银行作为议付行,后者则由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一家银行为议付行。开证行对议付行承担付款责任。
即期付款信用证和远期付款信用证都在信用证上明确规定一家银行为付款行,不要求受益人出具汇票,仅凭提交的单据付款。承兑信用证则规定由开证行或指定的承兑行对受益人开出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以上三种信用证,是否有银行愿意议付与开证银行无关。
一切信用证都必须明确表示它适用于哪一种方式。
B. 附加性质分类
a. 可转让信用证
信用证上注有"Transferable",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使用。可转让信用证的受益人一般是中间商,第二受益人则是实际供货商。
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的授权银行(转让行),向第二受益人开出新证,新证由原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原证条款不变,但其中信用证金额、商品单价可以减少,有效期和装运期可以提前,投保比例可以增加,申请人可以变成原受益人。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第二受益人不能再转让给新的受益人。
在使用过程中,当第二受益人向转让行交单后,第一受益人有权以自己的发票和汇票替换第二证受益人的发票和汇票,以取得原证和新证之间的差额。
b.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
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可恢复使用直至达到规定次数或累积总金额为止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适用于分批均衡供应,分批结汇的长期合同,以使进口方减少开征的手续、费用和押金,使出口方既得到收取全部交易货款的保障,又减少了逐笔通知和审批的手续和费用。
循环信用证的循环方式可分为按时间循环和按金额循环。
循环信用证的循环条件有三种:
(l)自动循环。即不需开证银行的通知,信用证即可按所规定的方式恢复使用。
(2)半自动循环。在使用后,开证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停止循环的通知即可恢复使用。
(3)非自动循环。在每期使用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才能恢复使用。
c. 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信用证中规定:"远期汇票即期付款,所有贴现和承兑费用由买方负担。"这种信用证,受益人开出的是远期汇票,但议付时等同于即期汇票,不因此而增加贴息的负担。对开证申请人来说,取得了延期付款的融资方便,又利用了开证银行优惠的贴现率。
d.带电汇偿付条款的信用证(Credit with T/T Reimbursement)
即期信用证中规定,议付行在议付后可以电传方式通知开证行,要求开证行立即以电汇方式将货款拨交议付行。这种方式使出口商在议付时减少扣减贴息的计息天数,但开证行未经审查即先行付款,故开证行往往在信用证中指定一家可靠的议付行,即为限制议付信用证。
e. 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
指受益人以原证为抵押,要求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立一张内容相似的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通常由中间商申请开上给实际供货商。其使用方式与可转让信用证相似,所不同的是原证开证行并未授权受益人转让,因而也不对新证负责。
背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
f.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
指两张互相制约的信用证, 进出口双方互为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双方的银行互为开证行和通知行。这种信用证一般用于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
通常在先行开出的信用证中注明,该证需待回头信用证开出后才生效。
❿ 信用证的内容是什么常用的信用证有哪几种,谢谢
http://bk..com/view/5723.htm
信用证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即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 (《ucp5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的种类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
①不可撤销信用证。
②可撤销信用证。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可以分为:
①保兑信用证。
②不保兑信用证。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
①即期信用证。
②远期信用证。
③假远期信用证。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
①可转让信用证。
②不可转让信用证。
(6)循环信用证。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通常在 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 额的具体做法有:
①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②非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信用证才能恢复到原金额使用。
③半自动循环。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额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末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
(7)对开信用证。指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它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
(8)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开证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办法来沟通贸易。原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应高于对背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对背信用证的装运期应早于原信用证的规定。
(9)预支信用证。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即开证行付款在前,受益人交单在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预支信用证凭出口人的光票付款,也有要求受益人附一份负责补交信用证规定单据的说明书,当货运单 据交到后,付款行在付给剩余货款时,将扣除预支货款的利息。
(10)备用信用证。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指开证行根 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 定并提交开证人违约证明,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它是银行信用,对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人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