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延期付款登记的问题
关于延期付款的登记问题,涉及的是贸易信贷的问题!
不管你用什么样的结算方式和融资方式!
外管局关注的是你的货物流和资金流是否匹配!
从事实上看,你的货物流和资金流应该是不匹配的,所以外管局要你做延期付款的登记,当然,这种登记就是做一个登记就好,保证了你的贸易的真实和完整体现就好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❷ 网上外汇管理平台里,我公司有笔款项做了延期付款但是状态未确认超过了120天,这是什么情况会罚款吗
应该不会罚款的,现在延期付款超过120天的超期限核准已经取消了,企业自己在贸易信贷系统里做登记就可以了,你做了登记但外汇局没有给你确认,可能是你的延期付款额度超了吧,你去外汇局申请确认吧,企业申请“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延期付款核准,带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
企业上年度进口、购付汇(含延期付款购付汇)情况;
企业已签订进口合同主要条款;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❸ 外管局应用服务平台关于延期付款登记
把你预计付款的日期调整到你90天内付款的那个日期就好了,这个问题不太,在延期付款里面有一个调整,进去调整就可以了
❹ 外汇延期付款
是对方银行还是对方发货人。如果是银行的话就不知了。
❺ 到上海外管局现场做延期付款报告,需要带哪些材料(具体一点),请各位老师指点,谢谢!
延期付款业务,企业应在外贸合同中明确约定预计付汇日期。企业未在货物进版口实际发生日起30天内通过监权测系统向外管局报告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管局现场报告:(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具体事项和具体内容);(2)外管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等。 注意:B类和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付款业务。
❻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里如何做出口收汇做延期收款报告
1.1.2.1.1 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前30 天(含)内的出口数据新增延期收款报告操作。
1.1.2.1.2 操作步骤
1) 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
菜单。
2) 选择“延期收款报告”->“延期收款报告新增”菜单。进入延期收款报告查询页面。该页面分
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部分。
3)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报关单数据列表,如下图所示。点
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系统提供以下三种查询方式:
a) 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
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
b) 输入报关单号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忽略其他输入信息,只按照“报关单号”输出查
询结果。
c) 输入合同号时,系统忽略收汇日期查询条件,按照合同号进行查询并输出查询结果。
4) 点击查询结果的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
5) 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系统自动新增一行列表,点击预计收款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
可以选择需报告的预计收款日期,关联关系类型,点击报告金额输入框可以输入需报告的出口
金额。
6) 如有多条报告记录,可以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继续录入。输入完成后,如需删除,可
以勾选一条或多条数据记录,点击页面右下角【删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您确认删除吗?”,
点击确认框中的【确定】按钮可以删除所勾选的记录。
8) 完成新增延期收款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确认框“确定要提交这些数据吗?”,
点击页面右下角【确定】按钮,系统提示“报告新增成功!”。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
可以实现页面关闭。
1.1.2.1.3 操作注意事项
1) 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
b) 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30 天。
c) 合同号精确查询。
2) 输入新增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预计收款日期不能早于出口日期。
b) 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
c) 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
3) 对于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30 天前的数据,企业应到外汇局办理延期收款报告。
4) 已进行差额报告的数据不得进行贸易信贷报告。
5) 已进行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的数据可以同时进行贸易信贷报告,各类报告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该
笔出口数据的最大可报告金额。
6) 贸易信贷报告数据参与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金额调整。
❼ 有关外管局延期付款规定
企业进口延期付款登记包括合同登记、提款登记两个步骤,延期付款注销登记由银行来为企业办理。
1、合同登记。08年10月1日起新签约进口合同,如 约定对外付汇日期晚于进口如期超过90天以上的,应在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记手续;
2、提款登记。08年10月1日起心发生的货物进口,如报关单著名的海关签发日期后超过90天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须登陆系统办理提款登记手续,提款登记时间自海关签发之日起至海关签发日期后90天起15个工作日内。
无进口合同或进口合同约定对外付汇日期晚于进口日期不超过90天,但在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超过90天以上仍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须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
付汇日期应该是可以修改的,本来延期付款登记,只是个付款计划,如果在计划内没有付款,应该是可以修改日期的。出口的延期收款是这样的。具体的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的外管局吧,虽然态度可能差点,不过没办法,规矩是他们定的,怎么改都得听他们的。
❽ 去外管局做延期付款审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企业申请“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延期付款核准:
1.书面申请(业务申请表及《关于进口延期付款核准事项的申请函》);
2.企业上年度进口、购付汇(含延期付款购付汇)情况;
3.企业已签订进口合同主要条款;
4.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❾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延期付款问题。
你要做延期付款报告,自己做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面的企业报专告
延期付款报告:
进口报关属90天之内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报告。(但最好报告下数据会比较正常)
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需要在进口报关之日起30内在平台上面做延期付款报告。
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且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报告的,可以在报关之日起30天后、付款之前准备资料去当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延期付款现场报告)。
❿ 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关于延期付款报告登记
你写一份关于延期付款的申请拿着报关单到外汇局,直接让他们操作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