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超期付汇如何延期
1。 书面申请(格式可上网下载)
2。 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
3。 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在核查系统中的可购付汇余额。 (可自己用电子工业口岸卡在海关系统中查,也可叫银行查询打印)
4。 该笔延期付款贸易信贷系统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
B.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延期付款问题。
你要做延期付款报告,自己做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面的企业报专告
延期付款报告:
进口报关属90天之内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报告。(但最好报告下数据会比较正常)
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需要在进口报关之日起30内在平台上面做延期付款报告。
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且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报告的,可以在报关之日起30天后、付款之前准备资料去当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延期付款现场报告)。
C. 延期付汇什么意思会计新手 很多不懂,望大家说的详细些,谢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年2月5日汇发[2005]8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贸易收付汇管理,规范进口延期付汇和远期付汇等贸易融资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外汇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外汇局”)、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其他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在收付汇和核销环节加强对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等贸易融资行为的真实性审核。
二、对于货到汇款项下凭进口日期为2005年3月1日以前、单笔报关单未付汇金额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预计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正本)(以下简称“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付汇的,进口单位应当于2005年5月1日之前,持延期付汇情况说明函、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等有效商业单证,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
三、对于货到汇款项下凭进口日期为2005年3月1日以后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进口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办理购付汇手续。但对单笔报关单未付汇金额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且预计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单位应当在报关后60天内,持延期付汇说明函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等有效商业单证,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
四、对于符合上述第二、三条所述情况的延期付汇,银行须凭进口货物报关单等符合有关结汇、售汇与付汇管理规定的凭证和商业单据,以及外汇局加盖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业务章的《贸易进口延期付汇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为进口单位办理购付汇手续,并将《登记表》第三联随《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报送至所在地外汇局。
五、对于应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而未办理,或超过《登记表》上注明的付汇日期的货到汇款项下付汇业务,银行不得为进口单位直接办理付汇手续。若确实因贸易纠纷等特殊原因不能在《登记表》上注明的期限内对外付汇的,进口单位须持情况说明函、相关证明材料及原《登记表》到外汇局办理二次延期手续,外汇局审核后,在原《登记表》备注栏内加注二次延期付款期限,再次加盖核销监管业务章。进口单位最多可办理2次延期付汇登记,二次延期后仍不能在《登记表》上标明的期限内付汇的,进口单位不得再凭该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对外购付汇手续。
六、信用证、进口代收项下已到单,进口单位要求延长付款期限的,银行应当审核有效货运单据、信用证修改函等相关商业单证。
银行应当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前,将上月发生的信用证及进口代收项下延长付款期限超过90天和90天以上远期付汇情况汇总,向当地外汇局报送《××银行贸易进口延/远期付汇统计月报表》(格式见附件2)。
七、外汇局要做好延期和远期付汇情况统计工作,各分局须于每月初10个工作日前,向总局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贸易进口延/远期付汇统计月报表》(格式见附件3)。
八、对于进口日期为1998年9月1日以前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尚未用于付汇、核销的,进口单位应在2005年5月1日以前持情况说明函、进口货物报关单及相关单证到外汇局备案或核销。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进口付汇备案表》为进口单位办理购付汇手续。自2005年5月1日起,进口单位不得凭进口日期为1998年9月1日以前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进口付汇和核销手续。
九、银行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未按照规定及时反馈情况和报送报表的,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四十九条规定处罚。
进出口单位未按本通知规定办理相应登记手续的,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
银行、进出口单位违反本通知其他规定的,按照《外汇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管理规定处罚。
十、本通知自2005年3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至所辖中心支局、外资银行和相关单位;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至所属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反馈。
附件:1、贸易进口延期付汇登记表(略)
2、银行贸易进口延/远期付汇统计月报表(略)
3、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贸易进口延/远期付汇统计月报表(略)
D. 延期付汇 可以最多能延多少时间,有限制嘛
只要延期付款90天以上来的都要在源网站
http://www.safesvc.gov.cn/powercms/chanel/wgj_main/main.jsp
进行合同登记(千万不要到120天以后),如果超出外管局给你公司的额度,需要拿材料前去外管局申请额度审批。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我问过外管局办理延期付款的工作人员,只要审批下来,什么时候付汇都行,外管局干涉不了企业什么时候付汇。
E. 去外管局办理延期付汇事宜
延期付汇是2005年3月1日以后的进口报关单,报关单总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金,付汇日期超过申报日期90天的,要在申报日期的60天内去外汇局经常项目处办理《延期付汇登记表》,有四联单,也有的外汇局需要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
《外债签约情况表》是2005年12月1日以后签约的合同,约定或实际的付汇日期超过180天,报关单总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金,需要办理,但是需要先到外汇局的资本项目处核一个额度,然后再去办理《外债签约情况表》,如果是合同约定,就要在申报日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如果因故超过180天,要在超过18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去办理
国内的借款属于国内外汇贷款,是非贸易项下;和延远期付汇不是一回事
F. 急求!如何办延期付汇
首先填个延期付汇合同登记,就是合同号、签订日期、金额等填下,保存会跳出个号码来的,那笔记下,然后就是延期付款提款登记,把前面记下来的号码、报关单、进口日期,还有金额,预计付汇日期什么的填下,很容易,然后就是等一天,因为这个是电脑次日0点统一接单的,下一天要做的就是指定银行,银行编号不知道的话问下付汇银行就好了,比方我们浙江地区就是银行编号就是3300.........这样一个。银行指定好就可以去付汇喽,这样手把手的教你,应该给我采纳了吧。
G. 外汇局新系统里面,怎么找到延期付汇申请表呀!!!急急急!!!!
如果只是做延期付汇的话,外管局有个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里面有个“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那里就可以做。
要是做不来,在进入系统前,页面上有操作手册的,下载下来看一下就知道怎么做了。
样本如下:
XXX外管局:
公司因XXX需要,进口XXX(货名,数量),合同号XXXX,由于XXXX原因 (合同约定、资金不足、贸易纠纷等等原因),该笔款项将延期至X年X月X日支付,特出说明。(公司签章、日期)
同时要填写一式4联的专用表格。
(7)延期付外汇扩展阅读:
与分期付款的区别
采用分期付款,其货款是在交货时付清或基本付清;而采用延期付款时,大部分货款是在交货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期摊付。
采用分期付款时,只要付清最后一笔货款,货物所有权即行转移;而采用延期付款时,货物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即转移。
采用分期付款,买方没有利用卖方的资金,因而不存在利息问题;而采用延期付款时,由于买方利用了卖方的资金所以就存在买方需支付利息的问题,延期付款是买方利用外资的一种形式,一般货价较高。
在采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时往往将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付款三者结合使用,即主要货款采取信用证付款方式,少量货款或货款尾数则采用汇付或托收方式。
H. 外汇延期付款
是对方银行还是对方发货人。如果是银行的话就不知了。
I. 进口付汇延期怎么办
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上签单日期90天的需要做延期, 申请延期的时间是在90~120天这之间,即你应该申请延期的单子其实都是在90~120之内的.
超过120天的,原则上是不能再申请延期了, 但是外管局会给企业1~2次的机会去申请,因为这个政策刚实施不久. 如果第三次去的话,估计不会再同意你申请了.
不申请延期付汇的具体处罚措施还未具体列出来, 应该是要罚钱,具体罚多少不知道. 但是建议你还是按要求做好延期申请,以免将来出现损失.
不超过90天的,可以直接去银行付汇.
J. 关于延期付汇
你在哪里工作呀?我的超过了120天了,还是4月份的,在网上做不了了,人家外汇局的没批。要去外管局呀~`我现在还没有办~因为没车去那里,而且我不知道要带什么资料~~~~~哎,我在东莞呐
网上只能做第一步第二步,要输放银行代码的就看不到了,所以要去外管局 ,在外管局办了,审批好了,才会有这步~
所以先要带好资料去外管局批准,我还没有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