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流动性不同
外汇市场每日的交易量高达1.4兆美元,外汇市场毫无疑问地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资本流动性最高的金融市场,而期货市场的每日交易量只有300亿美元。所以说,资金的流动性是其一大区别。
2、交易时间不同
外汇交易最先从澳洲悉尼开始开盘,对应的美国东部时间为星期日下午五点(北京时间凌晨六点),接下来就是美国东部时间七点由日本东京开盘,美国东部时间凌晨两点开始的是英国伦敦,最后的就是美国纽约的早上八点。可以说外汇市场是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的市场。而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是有很大的限制的,美国芝加哥的期货交易时间为美国东部时间上午8:20至14:00。
相对于美国的外汇期货市场而言,例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或是费城交易所,营业时间就有一定的限制。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而言,营业时间是美东时间的上午八点二十分开始到下午两点为止,因此,如果任何伦敦或是东京重要的消息不在营业的时间内公布,则第二天开盘就会变得很混乱了。
3、成交的质量与速度
期货市场的每笔交易都有不同的成交日、不同的价格或是不同的合约内容。每一个期货的交易员都有以下的经验,一笔期货的交易往往要等上半个小时才能成交,而且最后的成交价一定相差甚远。虽然现在有电子交易的辅助及限制成交的保证,但是市价单的成交仍是相当的不稳定。外汇交易商提供了稳定的报价和即时的成交,投资人可以用即时的市场报价成交,即使是在市场状况最繁忙的时候,无法成交的情况。
在期货市场中,成交价格的不确定是因为所有的下单都要透过集中的交易所来撮合,因此就限制了在同一个价位的交易人数、资金的流动与总交易金额。而外汇交易商的每个报价都是执行的,也就是说只要投资者愿意即可成交!不会出现有价而不成交的情况!
4、交易佣金不同
在期货市场进行买卖,除了价差之外,投资人还必须额外负担佣金或手续费。所有的金融商品都有买价与卖价,而买卖价之间的差异就定义为价差,或是成交的成本。一直到今天,因为缺乏透明度,期货市场不合理的价差依旧是存在的事实。现在,投资人可以藉由线上交易平台所即时显示的买价与卖价,用来判断市场的深浅度以及真正的交易成本。外汇交易的价差比期货买卖还要低很多,特别是盘后的交易,因为期货的投资人容易受到流动性低而遭致很大的损失。
② 外汇期货的简介
外汇期货交易是指在约定的日期,按照已经确定的汇率,用美元买卖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外汇期货买卖与合约现货买卖有共同点亦有不同点。合约现货外汇的买卖是通过银行或外汇交易公司来进行的,外汇期货的买卖是在专门的期货市场进行的。全世界的期货交易所主要有: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货交易所、新加坡期货交易所、伦敦期货交易所。期货市场至少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交易市场,另一个是清算中心。期货的买方或卖方在交易所成交后,清算中心就成为其交易对方,直至期货合同实际交割为止。外汇期货和合约外汇交易既有一定的联系,在具体运作方式也有一定的区别。
③ 哪家外汇做市商可以交易期货
期货公司可以交易国内所有品种的期货,而且更有保证
④ 期货的做市商制度是怎样的
做市商制度由一名或多名做市商负责提供买卖双边报价,投资者的买卖指令会传送至做市商处并与之交易,因此做市商有责任维持价格稳定性和市场流动性。做市商制度是一种报价驱动式的交易机制,与竞价交易中的隐性报价不同,做市商同时进行显性的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主动报出的价格上实现买卖交易,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者只要投资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其情形类似于中国居民到银行柜台上买卖外汇。买卖价差是做市商的主要收入。做市商的做市行为并非完全地取决于自身的利益意愿,更不是无限制地非理性,而是来自做市商和公众投资者的相互约束,所有市场参与者也正是在这种相互制约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而不断进行各种权衡,实现各自利益,市场亦因此在理性的轨道上运作。
⑴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做市商提供的是一种交易服务,这种服务的价格是由证券买卖价差(SPREAD)来测量的。做市商的服务价格与证券价格是两码事,做市商坚持在任何时候以买进报价买进证券,以卖出报价卖出证券,即做市商在市场上提供的是即时服务。那么,做市商做市的经济效应也就体现在这种做市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上,而不是证券本身的供求。
市场上之所以产生对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主要是因为市场运行过程中对某种特定证券的一般公众购买者与出售者并非都是均衡的原因,因而要求有一个中介机构出面通过自己的中介性买卖来平抑这种暂时的失衡,这是相对于完全竞争状态市场而言的一种人为加速市场均衡的制度。
为了分析这种供求关系,我们可以用比较直观的坐标图(见图一)予以展示。假设一种证券的初始价格为P0,如果在这个价位上购买者的购买能力超过出售者,即会产生一种不平衡,其中的差额为A-B;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公众出售者与购买者不能相互匹配,这种不平衡将持续下去,这对市场效率显然是一种损伤。
在没有做市商参与的情况下,一定量的购买者因为没有相应量的证券供给而不能实现购买需求,或者只好在比P0高的价格P1的水平上购买,但这须由市场参与者的购买能力而定,即并非所有的公众参与者都有很高支付能力。如果做市商愿意在低于P1而高于P0的价位上出售该种证券,由此就会使实际价格产生一定偏离,然而这种偏离降低了所有市场购买者的购买成本,尽管交易价位仍比初始价格高,但却换来了大量交易的达成和市场参与者需求的满足,并提高了整个市场的运作效率。这就是做市商服务产生的需求基础。
当然,在任何一个市场上(包括没有做市商的指令驱动市场上),总会存在某种机制对图一列示的不平衡做出反应(比如证券、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但没有做市商的市场上的缺陷是投资者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交易,市场本身不提供即时的直接性的服务。所以,这种不平衡的自发性平抑是零星分散和滞后的,不平衡的恢复是高成本的,远没有做市商长期连续性的大规模做市服务所发挥的平抑作用那样高效率。而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在非均衡出现之前,做市商通过其做市服务活动就会限制失衡出现的机会,所以,这种反应和限制是事前的。当然此间做市服务的提供是基于经济收益而出现的,即从以低报价买进、以较高价卖出中获得收益。
实际上,在竞争性市场上,做市商买进报价与售出报价间的差额反映了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或利润,除非从做市服务获取的利润能够弥补其成本,否则,证券商不会一直从事这种做市买卖业务。图一所示的交易价格围绕真实价格的波动是通过由做市商设定的报价差额而得以限制的,说明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越高,买卖报价差额就会越大,真实价格基础上交易价格的可能波动也就会越大。由此,做市商市场的合理特征应该是:在尽量低的成本上提供做市商服务。当然这也是所有市场的一般原则,只不过这里的成本取决于一般公众交易商的经济情况以及证券商之间的竞争程度而已。
⑵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分析
做市商在证券期货市场的双向报价中,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存在价差(Spread)。这种价差的存在是合理的,基本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做市商在向公众投资者提供双向报价过程中的成本。又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购买计算机等设备和建立有关网络的费用支出、做市人员及决策人员的薪金以及传递交易单据过程的费用等;间接成本是指搜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对市场未来走势作出预测的研究开发费用等。二是做市商提供报价服务所取得的利润。做市商实行双向报价的过程中,在双向以相同数量成交的理想情况下,做市商肯定是有价差收益的。在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赚取利润。正是这种对于市场和做市商本身都互为有利的交易组织机制,确保了市场的平衡和流动性。
影响做市商买卖报价差额的决定性因素包括:
做市证券品种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差额趋向于越小。从某种程度上讲,交易量大的证券的流动性也大,可以缩短做市商持有的时间,从而可以减小其库存风险;并能够使做市商在交易时容易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也会由此减少成本,差额也就没有必要太大。
证券价格的波动性。波动性越大,其差额也会越大。因为在给定的持有期间内,波动率变动较大的证券对于做市商所产生的风险大于变动小的证券,作为对这种风险的补偿,其价格差额自然也就愈大。
证券品种价格。从价差的绝对额看,做市价格高的证券,其价差会大于价格低的证券;而从比例价差(报价价差相对于证券价格)看,证券价格越低,其比例价差越大。
市场竞争压力。做市商的数量越多,竞争性越强,各种约束力量就越是有力地限制单个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偏离程度,因而差额越小。做市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做市价差收入,相互之间进行竞争。竞争促使做市商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和利润,最终结果是逐渐缩小报价价差。而且拥有做市商数量越多的证券的交易越活跃,流动性越大,其中做市商的风险也就越小,作为风险补偿的差额也就越小。
做市商不是庄家
在香港及台湾地区,人们习惯上把做市商等同于“庄家”,把做市商制度又称呼为庄家制度,这在国内引起了包括投资者、监管机构等市场各方对做市商制度的误解。“庄家”,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操纵股价来获取巨额收益的机构投资者, 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凭借资金和信息优势,通过各种方式有计划地控制一家或几家上市公司相当大部分的流通股票,并取得对这家或这几家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的操纵地位,进而实现暴利的机构。因此“庄家”已成为操纵市场者的代名词。从A股市场来看,庄家已存在多年,因此,市场已习以为常,甚至有“无庄不成市”一说。客观地说,对于证券市场,庄家对激发交易兴趣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相对于其对市场有效性、投资理性和资源配置的破坏,弊明显大于利。故《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严格禁止操纵证券市场价格的行为,所以,加强监管、提高证券期货市场发展的规范化程度,必然要查处庄家行为。本文认为,“庄家”与“做市商”绝非等价概念,做市商制度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法制度,庄家坐庄则是一种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来说,二者的差异体现在以下方面:
运作目的不同。实行做市商制度,从直接目的上说,是为了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以避免有行无市的现象发生。因此,做市商负有两个基本的做市责任:一是公开报价,即就其做市的股票报出“买价”和“卖价”;二是在报价范围内,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只要持股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而“坐庄”完全不同于“做市”。庄家运作的目的不在于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而在于通过坐庄来获取巨额收益。
交易风险不同。如果做市商报出某只证券的卖价后,持续无市,该做市商就必须进一步降低卖价甚至低于当初做市商的买入价,直至该只股票有一定的成交记录。在这个过程中,做市商有可能发生亏损,而这种亏损的原因在于做市商必须“做市”以保障交易连续性,因此,既是做市商的义务,也是做市商制度的内在要求。由于存在这种制度性亏损的可能,所以,要给做市商以一定的政策优惠。与此不同,庄家在坐庄中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一是信息泄漏,即坐庄信息被泄漏给其它机构时,后者选择相反的操作,在其实力与庄家相当甚至超过庄家的条件下,庄家将发生亏损;二是策略失误,即在吸筹、拉高和出货过程中,由庄家吸筹过多或过少、拉高不足或过高、出货过早或过迟等策略失误而引致亏损;三是资金不足,即庄家用于坐庄的资金总量不足以满足吸筹、拉高等操作的需要,导致坐庄失败而亏损;四是信息失误,即庄家选择坐庄时的信息是不准确的或是虚假的或是不完整的,由此导致坐庄失败;五是庄家内讧,即在由若干个机构联手坐庄中,由于利益不协调、操作意见分歧等而使一部分机构退出联手行列,由此,引致坐庄无法继续。显而易见,庄家在坐庄过程中尽管也有风险,但绝非为了保障交易的连续性,也不是制度的内在要求。 信息状况不同。在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的名单是公开的,是一种“阳光做市”。其做市行为完全依据公开的信息,严禁通过各种非正当方式收集和利用内部信息和内幕消息,严禁散布误导性信息和谣言。其交易行为要定期向监管机构上报。而坐庄是一种地下行为。除依据公开信息外,庄家想方设法收集各种内部信息、利用内幕信息甚至散布误导性信息。利用信息不对称,以诱导跟庄者“上钩入套”, 从中获利。同时庄家在坐庄过程中,对其操纵行为是严格保密的,并通过分仓等各种办法设法进行掩饰。
对市场趋势的影响不同。对于做市商来说,不准操纵股价,也不能直接影响市场价格走势。只是为了维护交易的连续性,做市商有着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的功能。在中国股市中,庄家处于远优于一般投资者的地位,他们可以利用资金实力及其它有利条件,在股价欲涨时“打压”、在股价欲跌时“抬价”,使个股价格的上扬与下落处于一般投资者难以预期的态势中,极易打乱股市的正常走势;同时,由于在坐庄中通过在从低价位大量“吸筹”然后“拉高”再到“出货”,极易形成股价过度波动;再次,由于庄家通常在高价位“出货”,使一般投资者高位“套牢”。
⑤ 外汇期货和外汇现货有什么区别在哪里开户
外汇期货和外汇现货的区别∶
1、交易场所不同:外汇现货一般是通过银行间或者是做市商进行交易,所以中间往往有买卖点差,这是银行和做市商在当中收取的成本;而外汇期货是通过交易所交易,如美国CME交易所,交易着世界上最大量的外汇期货合约买卖,属于撮合成交,成交方式类似股票,所以没有买卖点差。
2、合约限制不同:外汇现货,一般来说合约价值在10万美元为一标准手,正规的交易也是以手为单位进行,合约没有一定的交割期限,可以长时间持有,但是要付银行间的利息;外汇期货,交易合约基准为IMM结算体制下的标准合约。一般说来3,6,9,12的月份合约为年主力合约,但是基本每月也有月合约,交易的期限正常为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二为最后交割日,如果之前没有平仓,必须办理交割手续进行交割。外汇期货持仓是不需要任何利息的。
3、主要的投资者不同:不可否认,外汇现货的交易量也很庞大,但是更多的是银行间和做市商之间及投机者间的交易;而外汇期货则不同,从事外汇期货交易的是套期保值的需要为主要部分,这发生更多在对外贸易的行业和公司之间,而个人的投机者,只是占外汇期货交易市场当中5%的份额左右。从这点上来看,外汇期货市场的投资性质比外汇现货市场要重得多。
4、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同:无可否认,外汇期货在各个国家里都缔属于期货行业,受到各个国家监管当局的严格监管,交易的安全性高;而外汇现货交易,监管的法律和法规尚未完善,目前也没有哪个国家有很完善的监管机制对其监管,一般是事发后采用外汇期货的监管条例进行兼顾监管而已。可靠性方面,外汇期货有专门的交易所来组织交易,所以比较可靠;而外汇现货,是各国之间银行间的默契和自发行为,一旦有政治因素或者是其他因素影响,报价难免受到影响,这也是可以忧虑的原因
⑥ 中国现在有外汇期货市场吗
期货市场肯定是有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专,属 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
外汇方面主要是代理经纪商,我们所说的平台!目前国内因为很多限制还没有放开,所以是没有自己的平台的,只是代理外国平台,顶多就是合作这样!
⑦ 做市商模式的交易商(如外汇、金属、期货等的做市商)在较强的单边上涨或下跌走势情况下,是不是亏损较大
因为做市商是和客户对赌的,客户赚得钱就是它赔的钱,在单边走势下,客户专几乎都是做多属,或者都是做空,而交易商必须接下客户下的单子,所以它很可能亏损对不对?----对
如果交易者的单子是冲到市场上的,那么客户的盈利就是他在市场上交易对手的亏损对不对?---对
所以,既然是零和市场,交易对手不可能只是1个,所以亏损大一般不会出现!
⑧ 外汇期货与商品期货有着什么样的影响
外汇就是货币,
外汇期货
就是未来的货币;
商品期货
,就是未来某个时期的商品。货币和商品,
如果有未来
交易的可能,就有关系,比如三个月后要买一批货给美国人,他们用美元结算。如果你担心
美元贬值
,可以在
外汇期货市场
上抛出3个月到期的美元期货,如果到时候美元真的贬值了,你换成人民币的损失可以通过期货账户的赢利来对冲。
⑨ 外汇期货的主要交易所有哪些
国家外汇交易中心公开市场在短期内很难继续维持净投放。在这种情况下,外汇占款出现超预期下滑,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展市场的战略捷提供部署加之中小银行还面临补缴保证金存款准备金,流动性压力将会凸显。
国际货币市场主要进行澳元、英镑、加拿大元、欧元、日元和瑞士法郎的期货合约交易;
费城期货交易所主要交易欧元、英镑、加拿大元、澳元、日元、瑞士法郎等。
此外,外汇期货的主要交易所还有: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SIMEX)、东京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TIFFE)、法国国际期货交易所(MATIF)等,每个交易所基本都有本国货币与其他主要货币交易的期货合约。
在外汇市场上,存在着一种传统的远期外汇交易方式,它与外汇期货交易在许多方面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常常被误认为是期货交易。
在此,有必要对它们作出简单的区分。所谓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时约定于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确定的汇率交收一定数量某种外汇的交易方式。
远期外汇交易一般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相互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达成,交易数量、期限、价格自由商定,比外汇期货更加灵活。
在套期保值时,远期交易的针对性更强,往往可以使风险全部对冲。但是,远期交易的价格不具备期货价格那样的公开性、公平性与公正性。远期交易没有交易所、清算所为中介,流动性远低于期货交易,而且面临着对手的违约风险。
⑩ 目前国内有推出外汇期货吗
目前国内还没有推出外汇期货,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专外汇属、期货、贵金属等交易属于特许经营。要想从事相关业务须获得有权机关批准。不过你可以在香港投资外汇期货,像香港本地券商艾德证券在这一块就做得很不错,值得你考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