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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

发布时间:2021-04-22 16:07:50

Ⅰ 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区别

1、可支配额度不同。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份额分配给会员国的一重资产,会员国可自由支配和使用;普通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交纳份额给予提款的权利,最大额度不超过所交份额的125%,其信用部分不能自由提取。

2、权力不同。

使用特别提款权等于在行使使用资金的权利,是种支出,是资产的减少。使用普通提款权等于在使用取得信贷的权利,是重借入,是负债的增加。

3、偿还不同。

使用特别提款权后不用偿还,普通提款权通常3-5年后需要偿还。

(1)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扩展阅读:

2005年11月,IMF执行董事会明确,SDR篮子的组成货币必须满足两个标准:

1、货币篮子必须是IMF参加国或货币联盟所发行的货币,该经济体在篮子生效日前一年的前五年考察期内是全球四个最大的商品和服务贸易出口地之一;

2、该货币为《基金协定》第30条第f款规定的“自由使用货币”。

自由使用货币存在两条认定要求:

1、在国际交易中广泛使用,包括该国在IMF参加国中出口所占份额、以该货币计价的资产作为官方储备资产的数量;

2、在主要外汇市场上广泛交易,包括外汇交易量、是否存在远期外汇市场、以该货币计值的外汇交易的买价差等指标。纳入SDR篮子货币要求不少于70%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投票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普通提款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特别提款权

Ⅱ 特别提款权(SDR)是什么

特别提款权,亦称"纸黄金",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回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答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其价值目前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组成的一篮子储备货币决定。 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其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其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的主要特点:
1、特别提款权是参加国(指参加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部的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户下享有的对其自有储备资产的提款权,其不同于成员国对基金组织一般资源账户下享有的借贷性提款权。
2、特别提款权是由基金组织根据国际清偿能力的需要而发行,并由基金成员国集体监督管理的一种国际储备资产。
3、特别提款权本质上是由基金组织为弥补国际储备手段不足而创制的补充性国际储备工具,其基本作用在于充当成员国及基金之间的国际支付工具和货币定值单位,同时也可在成员国之间兑换为可自由使用的外汇。

Ⅲ 人民币特别提款权是什么意思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最早发行于1970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Ⅳ 特别提款权和普通提款权的区别

普通提款权
普通提款权(General Drawing Right缩写为GDR )与特别提款权 SDR相似,普通提款权也是分配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成员国的。但与特别提款权不同的是,普通提款权是信贷,而特别提款权可以作为成员国现有的黄金和美元储备以外的外币储备。
普通提款权是为了解决会员国经常项目逆差而发放的,期限一般为3至5年,最大限额为其份额的125%。

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简称SDR,亦称“纸黄金”)

★特别提款权的创立和作用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SDR)。

特别提款权的创立经过了一个长时间的酝酿过程。60 年代初爆发的美元第一次危机,暴露出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重大缺陷,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以一国货币为支柱的国际货币体系是不可能保持长期稳定的。从60 年代中期起,改革二战后建立的国际货币体系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以美英为一方,为了挽救美元、英镑日益衰落的地位,防止黄金进一步流失,补偿美元、英镑、黄金的不足,适应世界贸易发展的需要。而以法国为首的西欧六国则认为,不是国际流通手段不足,而是“美元泛滥”,通货过剩。因此强调美国应消除它的国际收支逆差,并极力反对创设新的储备货币,主张建立一种以黄金为基础的储备货币单位,以代替美元与英镑。1964年4 月,比利时提出了一种折衷方案:增加各国向基金组织的自动提款权,而不是另创新储备货币来解决可能出现的国际流通手段不足的问题。基金组织中的“十国集团”采纳了这一接近于美、英的比利时方案,并在1967 年9月基金组织年会上获得通过。1968 年3 月,由“十国集团”提出了特别提款权的正式方案。但由于法国拒绝签字而被搁置起来。美元危机迫使美国政府宣布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后,美元再也不能独立作为国际储备货币,而此时其他国家的货币又都不具备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条件。这样就出现了一种危机,若不能增加国际储备货币或国际流通手段,就会影响世界贸易的发展。于是,提供补充的储备货币或流通手段就成了基金组织最紧迫的任务。因此,基金组织在1969 年的年会上正式通过了“十国集团”提出的储备货币方案。

★特别提款权的分配和用途

☆特别提款权的分配
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可以自愿参加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成为特别提款帐户参加国。会员国也可不参加,参加后如要退出,只需事先以书面通知,就可随时退出。
基金组织规定,每5 年为一个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基本期。第24 届基金年会决定了第一次分配期,即自1970 年至1972 年,发行95亿特别提款单位,按会员国所摊付的基金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份额越大,分配得越多。这次工业国共分得69.97 亿,占总额的74.05%。其中美国分得最多,为22.94亿,占总额的24.63%。这种分配方法使急需资金的发展中国家分得最少,而发达国家则分得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此非常不满,一直要求改变这种不公正的分配方法,要求把特别提款权与援助联系起来,并要求增加它们在基金组织中的份额,以便可多分得一些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的用途
特别提款权的用途是:参加国分得特别提款权以后,即列为本国储备资产,如果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即可动用。使用特别提款权时需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由它指定一个参加国接受特别提款权,并提供可自由使用的货币,主要是美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日元和英镑。还可以直接用特别提款权偿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支付利息费用;参加国之间只要双方同意,也可直接使用特别提款权提供和偿还贷款,进行赠予,以及用于远期交易和借款担保等各项金融业务。
特别提款权的利息开始时较低,1970 年间仅为1.5%,1974 年6 月起提高到5%。以后,特别提款权利率的计算方法,大致是根据美、德、日、英、法5 国金融市场短期利率加权平均计算而得,每季度调整一次。

★特别提款权的定值

特别提款权不是一种有形的货币,它看不见摸不着,而只是一种帐面资产。

特别提款权创立初期,它的价值由含金量决定,当时规定35特别提款权单位等于1 盎司黄金,即与美元等值。1971 年12 月18 日,美元第一次贬值,而特别提款权的含金量未动,因此1个特别提款权就上升为1.08571 美元。

1973 年2 月12 日美元第二次贬值,特别提款权含金量仍未变化,1 个特别提款权再上升为1.20635 美元。1973 年西方主要国家的货币纷纷与美元脱钩,实行浮动汇率以后,汇价不断发生变化,而特别提款权同美元的比价仍固定在每单位等于1.20635 美元的水平上,特别提款权对其他货币的比价,都是按美元对其他货币的汇率来套算的,特别提款权完全失去了独立性,引起许多国家不满。20 国委员会主张用一篮子货币作为特别提款权的定值标准,1974 年7 月,基金组织正式宣布特别提款权与黄金脱钩,改用“一篮子”16种货币作为定值标准。这16 种货币包括截至1972 年的前5 年中在世界商品和劳务出口总额中占1%以上的成员国的货币。除美元外,还有联邦德国马克、日元、英镑、法国法郎、加拿大元、意大利里拉、荷兰盾、比利时法郎、瑞典克朗、澳大利亚元、挪威克郎、丹麦克郎、西班牙比塞塔、南非兰特以及奥地利先令。每天依照外汇行市变化,公布特别提款权的牌价。1976 年7月基金组织对“一篮子”中的货币作了调整,去掉丹麦克郎和南非兰特,代之以沙特阿拉伯里亚尔和伊朗里亚尔,对“一篮子”中的货币所占比重也作了适当调整。为了简化特别提款权的定值方法,增强特别提款权的吸引力,1980 年9 月18 日,基金组织又宣布将组成“一篮子”的货币,简化为5 种西方国家货币,即美元、联邦德国马克、日元、法国法郎和英镑,它们在特别提款权中所占比重分别为42%、19%、13%、13%、13%。1987 年,货币篮子中5 种货币权数依次调整为42%、19%、15%、12%、12%。

牙买加协定的签定已经有十几年时间了,它规定的把特别提款权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资产的目标远未实现。特别提款权在国际储备总额中,1971 年占4.5%,1976 年下降到2.8%,1982 年重新增加到4.8%,十几年来基本上没有什么进展。而外汇在全部国际储备中的比重多年来都高达80%左右,因而在世界储备资产中主要的储备仍然是外汇,其中主要是美元。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多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围绕国际金融领域的领导权问题的斗争依然激烈,特别提款权要成为牙买加货币体系的支柱看来不是容易实现的。

Ⅳ 特别提款权是一种货币吗为什么

特别提款权,是一种账面资产。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分配给会员国用于偿债和应付会员国之间收支逆差的。它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避免黄金退出储备货币的一种替代方案。价值目前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组成的一篮子储备货币决定。因此,特别提款权可以看作是一种国与国之间的特殊货币。

Ⅵ 什么是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最早发行于1970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1]
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SDR是IMF下设的一种国际储备资产,用以弥补成员国官方储备不足,其价值目前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组成的一篮子储备货币决定。[2] 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最初发行时每一单位等于0.888克黄金,与当时的美元等值。发行特别提款权旨在补充黄金及可自由兑换货币以保持外汇市场的稳定。
2015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宣布人民币2016年10月1日加入SDR(特别提款权)。
2016年10月1日特别提款权的价值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英镑这五种货币所构成的一篮子货币的当期汇率确定,所占权重分别为41.73%、30.93%、10.92%、8.33%和8.09%。

Ⅶ 普通提款权与特别提款权的区别

1、偿还不同。

普通提款权通常3-5年后需要偿还,使用特别提款权后不用偿还。

2、性质不同。

普通提款权储备头寸是一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自动提款权,其数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该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

特别提款权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

(7)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扩展阅读

特别提款权的创立背景:

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于1944年成型,美元的币值与黄金挂钩,其他主要国家的货币汇率盯住美元。

20世纪60年代初爆发的美元第一次危机,暴露出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重大缺陷,以一国货币为支柱的国际货币体系是不可能保持长期稳定的。

该体系下,只有黄金和美元是储备资产。黄金的供给很少,美国只能通过持续的国际收支逆差向世界提供更多美元作为国际基础货币。当时,很多国家尚在战后复苏期,劳动成本相对美国较低,盯住美元能够刺激出口,所以多数国家不愿意调整汇率。

全球国际收支调整机制的缺位,使得美国贸易逆差持续,人们对固定的美元对黄金比率的信心一点点被侵蚀。比利时裔美籍经济学家特里芬(Robert Triffin)提出的这一问题被命名为 “特里芬难题”:世界必须在全球货币流动性匮乏与对美元的信心丧失之间做选择。

为了让布雷顿森林体系继续运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创设一种补充性的国际储备资产,作为对美国以外美元供给的补充。

1968年3月,由“十国集团”提出了特别提款权的正式方案。但由于法国拒绝签字而被搁置起来。美元危机迫使美国政府宣布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后,美元再也不能独立作为国际储备货币,而此时其他国家的货币又都不具备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条件。

1969年,IMF创设SDR,初始价值被设为1单位SDR对1美元,相当于0.888671 克黄金。SDR相当于一种账面资产,也被称做“纸黄金”。

Ⅷ 什么是特别提款权听说又叫做“纸黄金”呢!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由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于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它会员国换取外汇,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作国际储备。但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特别提款权定值是和“一篮子”货币挂钩,市值不是固定的。目前每一单位特别提款权,是由0.5770美元、0.4260欧元、21日元和0.0984英镑组成的一个“一篮子”货币。由于四种货币的汇率在不断变化,因此特别提款权的价格每天都会不同。

Ⅸ 特别提款权是什么意思了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Ⅹ 特别提款权和黄金是什么关系

特别提款权可以代替黄金,但不可以兑换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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