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黄金交易 > 珠江实业历史交易

珠江实业历史交易

发布时间:2021-04-22 20:37:51

❶ 珠海历史

唐宋以前,西北江三角洲的滨海线处于五桂山(今中山市境内)以北,珠海全境为散落在珠江河口外的偏僻海岛。

珠海在公元前221年隶属南诲郡番禺县,汉朝隶属番禺县,晋至陈朝隶属东官郡,隋朝隶属宝安县,唐代隶属东莞县辖。当时在今山场村设立文顺乡,是香山地区最早的行政机构。宋朝以后,因这里盐业和银矿业兴旺,开始在山场村设置香山镇。至绍兴二十二年(1152)设置香山县,隶属广州府,沿至元、明、清三代;明末在前山筑城池,称“前山寨”,既是军事要塞,又兼管澳门和前山行政、外交事务。辛亥革命以后,香山县隶属广东省。1925年4月15日为纪念孙中山易名中山县。隶属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30--1934年中山县政府设在唐家。1949年10月30日,珠海内陆地区解放,1950年8月3日万山群岛海岛地区解放。1951年1月,从中山县划出鸡头角、涌口山、万山群岛、淇澳岛,从东莞县划出万顷沙、五涌、一涌、龙穴岛,从宝安县划出内伶仃、固戊、蛇口、盐田、外伶仃岛、佳蓬列岛等组成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岛管理局珠江分区,后改为珠江专区海岛管理处,隶属珠江专署。1952年7月,海岛管理处移交给中山县,同年10月,在唐家镇设立渔民区人民政府,管理48个大小岛屿和海湾。为加强海边防管理,发展渔农业生产,经政务院批准,于1953年4月20日成立珠海县,由原中山、宝安、东莞县划出部分沿海地区和海岛组成,隶属粤中行署,县址设在唐家。下设一区(唐家)、二区(前山)、三区(三灶)、四区(万顷沙)。1955年珠海划为边防区,设立上涌、下栅边防检查站和发边防居民证。1956年底,撤区并大乡,并将中山县的翠微、康济、造贝、下栅、官塘、东岸六个小乡划入珠海县。1958年10月各乡成立人民公社,不久全县成为一个大公社。1959年3月并入中山县。8月,成立珠海工委。1961年4月,恢复珠海县建制,县址设在香洲。1979年3月5日,珠海县改为省辖市建制。

1980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在珠海设立经济特区。特区面积先是6.81平方公里,1983年扩大为15.16平方公里,1988年扩大到121平方公里。1983年5月,斗门县划归珠海市辖。1984年6月,在原珠海县范围管辖区域设立香洲区,为县一级建制。以后珠海境内由广东省管辖的红旗、平沙农场划归珠海。珠海市行政管理范围包括香洲区、斗门县和三灶、万山、平沙、红旗、淇澳、珠梅港、横琴六个管理区。

珠海地处海边防,历史上都是军事要塞。南宋末年,是元军与宋军交战之地。明天启元年(1621)官府为“制澳夷”(指占据澳门的葡萄牙)在前山建立新寨,称“前山寨”,设参将府,派陆、水兵近2000名驻守。17世纪中叶,万山、东澳海域是外敌入侵、战乱频繁之地,在东澳岛建立铳城,派兵守备。清朝初年,清政府实施海禁,对澳门严加防范。清道光年间在淇澳岛设立炮台,清道光十九年(1839),林则徐任钦差大臣,驰赴广东沿海查禁鸦片,率兵到香山县前山寨视察,加强这一地区布防,并于清光绪二十一年(1841)在北岭狮子山筑炮台,派兵驻守。清光绪十三年(1887)正式建立拱北关,依据中葡北京不平等条约,开设拱北口岸。前山寨驻军减少,城池逐渐成了贸易墟市和民居。

澳门原属香山县辖,早在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至18世纪中叶,葡萄牙先后在澳门修建炮台。鸦片战争爆发,葡萄牙为英国提供炮台,攻我关闸,入侵拱北,清军败退,第一次失去对澳门地区的军事控制权。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澳督阿马喇为扩张土地,开辟驰道,恣意践踏前山农田和毁坏坟墓,为龙田村农民沈亚米所杀,葡趁机挑起战争,于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占领澳门望厦村;清咸丰元年(1851)侵占凼仔岛,清同泊三年(1864)侵占路环岛;清同治六年(1867)侵占沙梨头和沙岗等村;清光绪五年(1879)侵占龙田村;清光绪十一年(1887)3月26日在葡京都签订所谓四款“中葡会议草约”;同年12月在北京签订所谓“中葡条约”五十四款;清同治十三年(1874)葡萄牙在拱北建关闸,这是葡萄牙侵占中国领土的历史见证。

珠海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这里既是殖民主义者入侵中国的门户,又是中国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前哨阵地。清道光十六年(1836),英美战船入侵淇澳,淇澳人民奋起抗击,毙敌4人,迫使侵略者投降,赔偿白银3000两;道光二十年七月二十二日(1840年8月19日),英国战船由九洲洋驶至澳门关闸,突然开炮,强行登陆。当地军民团结一致,英勇抗敌。击沉英舰数只,击毙英官兵10余名,缴获炮弹200多发。英军只好向九洲洋逃遁。随后英人又欲侵犯前山,香山知县吴恩树用8艘船堵塞内河隘口,林则徐又增设各路兵共8000名把守,致使英舰不得逞而退却到磨刀门及伶仃洋。此次关闸和前山抗英之战,是“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取得的首次胜利。”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珠海人民为保卫疆界自发成立“香山勘界维持会”;其后,更多志士仁人走上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的道路;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中国共产党建立后,珠海人民又率先投入民族解放运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珠海东岸、南屏、上栅等地农民运动兴起;1924年叶剑英在香洲组织、培训的建国粤军第二师新编独立团,在平定军阀叛乱,参加广州起义和北伐战争均起过重要作用。1938年日军占领三灶岛,屠杀岛上同胞3000余人,修建军用机场,以此作为侵略华南的基地,珠海人民奋起反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展党组织,建立抗日先锋队,1939年3月,在南屏建立珠海地区第一个“联中”党支部。1941年12月中共中央派谢立全、谢斌到五桂山、凤凰山建立抗日根据地,发展抗日武装队伍,开展反霸除奸斗争,并粉碎了日军的武装侵略。1950年,珠海人民参军参战,奋勇支前,配合人民解放军解放珠海陆地和全部海岛。

珠海人杰地灵,古往今来,涌现出众多闻名中外的历史名人,有著名的民主革命先驱人物,也有影响重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有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也有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企业家、文学家、艺术家、教育家、体育家。中华民国第一任内阁总理唐绍仪,1931—1934年为实施中山模范县计划,回到家乡先后担任中山县训政实施委员会主席和中山县(模范县)县长。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第一批会员郑仲(南屏人),他倾心革命,悉力相助孙中山,为发动国内起义筹措急需资金,受到孙中山称赞。中共五届中央委员杨匏安(南屏北山人),是五四运动时期华南地区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也是中国共产党早期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一任委员长林伟民(三灶人),是早期中国工人运动的杰出领导人。中共中央五届政治局委员苏兆征(淇澳人)是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之一,曾领导省港大罢工,给港英帝国主义者以沉重的打击。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第一任校长唐国安(唐家鸡山人),建校后,他为学校的发展,培养了一批高等学科的毕业生并送美国留学。中国第一位在美国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生、担任过中国第一任驻美副公使的容闳(南屏人),是我国近代著名的爱国华侨和教育家。他为国服务六十年,致力于改变祖国的贫穷落后状况,主张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振兴经济,参与引进先进机器,首倡和主持了中国官派青少年出国留学事业,开创了中国近代留学教育的先河。中国第一批赴日留学生唐宝锷(唐家人),创办中国第一家水泥厂(唐山士敏土厂)。中国近代著名实业家唐廷枢,创办中国近代史上最大的煤矿——开平煤矿,建造中国自建的第一条铁路——唐胥铁路,主持制造中国第一台蒸汽车(“龙号”火车头),编辑中国第一部英汉词典,被誉为“中国第一企业家”。与唐延枢合作创办第一家保险公司(仁和水险公司)、第一家民营机器印刷厂(同文书局)、上海第一家医院——仁济医院的徐润。创建中国最大的百货公司(上海大新公司)的蔡昌(金鼎外沙人)。中国第一位世界冠军——第25届乒乓球锦标赛男子单打冠军容国团(南屏人)。中国近代集画家、诗人、和尚、文学家、革命家于一身的苏曼殊(沥溪人)。曾任民国内阁外交总长的梁如浩等等。群星灿烂,为世人瞩目。

珠海毗邻港澳,地理位置优越,历来为商家看重。据历史记载,在明代,其海域是外国商船进人广州的必经和停泊之地。明中晚期,浪白(今南水)、十字门(今湾仔东南面)是外国商船到广州贸易停泊的外港。在明嘉靖二十一年至二十七年(1554-1558),安南、占域、暹罗诸国商船,云集浪白等海域。清嘉庆二十五年(1802),外国商船停泊在外伶仃岛海域及唐家金星门,船只最多时达一百多艘,金星门一带成为商品交易市场。清道光十六年(1836),英美船只入侵淇澳岛,妄图侵占该岛作为贸易据点。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政府实施“新政”,鼓励华侨实业家回国投资。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邑人王诜和美国侨商伍于政计划集股在香洲开埠,于1909年得到清政府的批准,两广总督张人骏亲临香洲参加开幕典礼。开埠一段时间,商业兴旺,有大小铺户一千多间。清宣统三年(1911),清政府批准香洲成为自由港,后因香洲火灾和受外国厦利士税务司的阻挠而未能实行,使投资者转移资金,香洲成为一片废墟。近代先哲唐廷枢、唐绍仪、孙中山等亦曾先后计划在金星门一带建港口开商埠,但因各种历史原因而未能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年,为加强边防建设,发展渔农业生产,政务院批准设置珠海县。经过进行民主改革,建立三级政权,发展互助合作,兴修水利,改造稻田,修造渔船,改善交通,建设能源,兴办工业,渔农业生产有较大的发展,群众生活有很大改善。但由于珠海地处边防,在一百多公里的海岸线上,层层设防,自我封闭,人员进出查问很严,农渔产品向港澳出口受限制,经济发展缓慢。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曾鼓励港澳商人合作投资造船,发展渔业,成为省内渔船装备最好、渔产最高的地区之一。但这一政策被视为“依靠老板,发展生产”而受到批判。60年代初,珠海边境经济困难,边境地区人心浮动,不少群众外逃港澳。1961年,根据珠海渔农产品“全为港澳所需”的传统历史习惯,省委决定“开放边防口子”,允许部分社员赴港澳出售农渔产品,允许湾仔花农到澳门卖花,允许从港澳购买少量生产生活资料;1963年省委批准实行“小额贸易”,允许生产队的农渔产品运到港澳出售,并规划部分地区实行对外开放……这些有限的开放政策,使边境地区的经济一度得到发展,生产呈现生机,外流人员回归,人心逐步稳定。但刚迈出步子的时候,又把这些开放政策看成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受到批判。结果“边防口子”关闭,小额贸易停止,大片经济效益高的花地、传统经济作物地改种水稻,渔农产品出口锐减,错过了开放搞活经济的机遇,经济徘徊不前,一直持续到文化大革命结束。

珠海县是一个只有12万人口,以农渔业为主的边陲小县,全县仅有造船厂、农机厂、渔网厂、食品厂等十几家工厂。从1953年建县到1978年,经过25年的探索和建设,珠海的经济建设比建县初期有较大发展,但只是局限在以农渔业为主,经济结构单一。1978年,工农业总产值仅1亿元,财政收入700万元,25年的城市建筑总面积仅36万平方米。珠海县的所在地香洲,还是仅有一条街、商品经济很不发达的边陲小县城。

1979年珠海建市,1980年建立珠海经济特区,这对充分利用珠海优越条件,促进珠海经济的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特区是政策开放的基地,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特区的战略任务是:大力引进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发展外向型经济。在政策上给予特区许多优惠:如放宽审批权限,扩大企业自主权,减免税收、优惠土地使用费等等。经过珠海人民的大胆探索,勇于开拓,艰苦创业,使特区的经济迅猛发展。

珠海经济特区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1980---1985年为初创时期,主要是探索路子,总结经验,明确以“工业为主,综合发展”的方针,兴建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培养人才,积累资金。1984年邓小平视察特区,并题词:“珠海经济特区好”,为珠海经济特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极大地鼓舞了干部群众。经过这5年的努力,特区以“七通一平”为中心的特区基础工程已基本完成;海、陆空相结合的交通网已初步建立;水、电供应已基本满足特区建设的需要;邮电通讯逐步向现代化发展,并制定了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优惠措施和法规;引进和培养了一大批人才,改善了投资环境,引进外资金额越来越多,一批外向型重点工业项目上马,逐步建立起以电子、轻纺、食品、建材等四大行业为主的工业体系。在工业的带动下,全市各行各业都竞相发展。1986年,工农业总产值达9.45亿元,比1980年增长1.75倍。其中工业增长3.2倍,农渔业增长31.9%;财政收入增长3.7倍,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珠海不但改变了过去靠国家补贴过日子的状况,而且具备了自我发展的能力。第二阶段从1986--1990年,为建立工业为主的经济发展阶段。从初创阶段的“打基础、铺摊子”转到“抓生产、上水平、求效益”上来,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适应国家治理整顿时期,开拓特区经济。广泛开展外引内联,建成一批骨干工业项目,发展外向型经济,开拓国外市场,使特区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与此同时,以特区为中心,带动西部和东部地区的发展,加强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础产业的建设。到1990年,从国外引进设备4万多台(套),其中1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线80多条,引进先进技术项目133项,共签订合同4000多宗,实际投资12亿美元,来自美国、加拿大、瑞土、日本、澳大利亚、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办起外资企业500多家,内联企业380多家,投资额近6亿人民币,办起农渔业出口商品基地120多个,形成以电子、食品、轻纺、建材、和外向型农渔业为主的经济体系。1990年与1979年相比各项经济指标大幅度增长。1990年国内生产总值41.2亿元,增长16.38倍,外贸出口总值4.89亿美元,增长68.9倍,财政收入增长55.9倍,市区人均住房面积12.8平方米。并提前十年实现了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

90年代,珠海经济发展进入第三阶段。努力增创新优势,提高人的整体素质,把引进的重点转移到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高新技术项目上,把经济建设重点转移到西部地区,致力于建设道路、港口,发展高科技企业。这一阶段又使特区经济建设推向更快的速度发展。1990年,在全国城市综合实力评估中,珠海国内生产总值递增67.4%,居全国城市的第4位。国民收入递增63.3%,居全国城市第2位;人均国内生产年总值高达22546元,居全国第2位;人均国民年收入13411元,居全国第3位;人均财政年收入2504元,居全国第2位;社会劳动生产率年均25407元,居全国第2位。职工年收入4791元,人均年收入2671元。人均住房面积达17.1平方米、人均生活用电量368千瓦/小时,燃气普及率达龄69.6%。人均铺设道路13.7平方米。建成的珠海机场、珠海港两个2万吨级泊位等一批重大工程,建成珠诲大道等高级道路240公里,初步形成四通八达的网络。年客运总量达1.27亿人次。邮电通讯事业发达,人均年邮电总量824元,每百人拥有电话机18.1部。水电和燃气基本满足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需要。入均年供水量275.1吨,高于全国城市平均水严22%;入均用电量3190千瓦时,比平均水干高60%;人均年燃气供应量179.2立方米,比平均水平高19%。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9.7%,居全国城市第4位;人均绿地面积53.6%平方米,每万人拥有清洁卫生人员40.7人。珠海从昔日一个经济落后的边陲小县,一跃成为新型花园城市。一个以高科技为重点的工业体系,综合发展的外向型经济格局初具雏型;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珠海城市先后被国家、省有关部门授予“双拥模范城”、“卫生城市”、“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城市”、“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之一,“十二年征兵工作全优城市”、“园林城市”、“计划生育先进城市”等多项殊荣。

❷ 哪些是沪港通股票

沪港通包括沪来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目自前,证监会已经公布了交易标的:

1、沪股通的股票范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共568只股票。

2、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和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共有268只股票。

股票公式专家团为你解答,希望能帮到你,祝投资顺利。

❸ 000797 中国武夷后市如何操作啊.5.09元买入的.

在年报出台前,基本面是非常重要的.

1、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该行业大势向好,象2006年的牛股泛海建设等都是此类。

2、地位所属行业:房地产管理与开发
截至日期:2006-09-30
┌————┬—————┬————————┬——┬—————————┬——┐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 |每股收益(元) |排名|主营业务收入(万元)|排名|
├————┼—————┼————————┼——┼—————————┼——┤
| 000006|深振业A |0.7170 |1 |102818.71 |13 |
| 600675|中华企业 |0.5940 |2 |102338.61 |14 |
| 600048|保利地产 |0.5500 |3 |235163.65 |4 |
| 600840|新湖创业 |0.5040 |4 |70231.24 |22 |
| 000042|深长城 |0.4717 |5 |55489.04 |29 |
| 600533|栖霞建设 |0.4400 |6 |145900.15 |8 |
| 000024|招商地产 |0.3450 |7 |144120.51 |9 |
| 000002|万科A |0.3420 |8 |846002.97 |2 |
| 000014|沙河股份 |0.3400 |9 |31275.21 |47 |
| 000616|亿城股份 |0.3300 |10 |89943.41 |16 |
| 600383|金地集团 |0.3210 |11 |167687.07 |6 |
| 600641|万业企业 |0.3100 |12 |82547.31 |18 |
| 600325|华发股份 |0.2900 |13 |47993.64 |34 |
| 000667|名流置业 |0.2816 |14 |41551.09 |37 |
| 600663|陆家嘴 |0.2700 |15 |237478.43 |3 |
| 600748|上实发展 |0.2600 |16 |72217.42 |21 |
| 600639|浦东金桥 |0.2430 |17 |77908.63 |19 |
| 600007|中国国贸 |0.2200 |18 |59489.67 |25 |
| 600256|广汇股份 |0.2100 |19 |161973.41 |7 |
| 600643|S爱建 |0.2070 |20 |52728.09 |31 |
| 600736|苏州高新 |0.1860 |21 |142837.36 |10 |
| 600606|金丰投资 |0.1620 |22 |25686.19 |50 |
| 000402|金融街 |0.1500 |23 |140181.21 |11 |
| 000031|中粮地产 |0.1400 |24 |26003.38 |49 |
| 000836|鑫茂科技 |0.1400 |25 |34434.20 |43 |
| 000608|阳光股份 |0.1300 |26 |36083.30 |41 |
| 000511|银基发展 |0.1200 |27 |54881.54 |30 |
| 600895|张江高科 |0.1200 |28 |50263.90 |32 |
| 000046|泛海建设 |0.1190 |29 |9970.88 |63 |
| 000671|阳光发展 |0.1150 |30 |24652.08 |52 |
| 600683|银泰股份 |0.1100 |31 |49153.42 |33 |
| 600638|新黄浦 |0.1060 |32 |41218.91 |38 |
| 600266|北京城建 |0.1050 |33 |115074.98 |12 |
| 600113|浙江东日 |0.0960 |34 |5531.60 |77 |
| 600082|海泰发展 |0.0940 |35 |37380.23 |40 |
| 000567|海德股份 |0.0895 |36 |9723.42 |64 |
| 000005|ST星源 |0.0800 |37 |34383.40 |44 |
| 000526|旭飞投资 |0.0770 |38 |212.52 |88 |
| 601588|北辰实业 |0.0760 |39 |225938.24 |5 |
| 600791|天创置业 |0.0610 |40 |17233.01 |56 |
| 000685|公用科技 |0.0609 |41 |4210.98 |79 |
| 600665|天地源 |0.0590 |42 |57663.61 |27 |
|◇000797|中国武夷 |0.0530 |43 |89193.73 |17 |
| 000558|莱茵置业 |0.0517 |44 |14000.48 |57 |
| 000505|*ST珠江 |0.0480 |45 |40819.91 |39 |
| 600247|物华股份 |0.0470 |46 |10948.24 |61 |
| 600684|珠江实业 |0.0466 |47 |9173.21 |65 |
| 600159|大龙地产 |0.0450 |48 |33969.20 |45 |
| 600133|S东湖新 |0.0442 |49 |8877.68 |66 |
| 600322|天房发展 |0.0427 |50 |64204.99 |23 |
| 000540|S*ST中天 |0.0416 |51 |18920.20 |55 |
| 600358|国旅联合 |0.0400 |52 |6227.17 |75 |
| 000514|渝开发 |0.0374 |53 |7257.58 |72 |
| 600872|中炬高新 |0.0362 |54 |57709.64 |26 |
| 600215|长春经开 |0.0349 |55 |10983.48 |60 |
| 600732|上海新梅 |0.0340 |56 |7802.43 |70 |
| 000546|光华控股 |0.0320 |57 |10326.75 |62 |
| 000897|津滨发展 |0.0296 |58 |72809.57 |20 |
| 600175|美都控股 |0.0278 |59 |96619.95 |15 |
| 600603|ST兴业 |0.0240 |60 |519.29 |87 |
| 600648|外高桥 |0.0218 |61 |32895.56 |46 |
| 600193|创兴科技 |0.0217 |62 |3250.02 |81 |
| 000040|深鸿基 |0.0200 |63 |44773.60 |36 |
| 000502|绿景地产 |0.0144 |64 |12277.13 |58 |
| 000573|粤宏远A |0.0139 |65 |25235.40 |51 |
| 600634|海鸟发展 |0.0108 |66 |1179.33 |85 |
| 000029|深深房A |0.0107 |67 |55701.95 |28 |
| 000628|高新发展 |0.0100 |68 |59625.98 |24 |
| 600767|ST运盛 |0.0100 |69 |30773.15 |48 |
| 000889|渤海物流 |0.0041 |70 |47728.35 |35 |
| 600240|华业地产 |0.0040 |71 |916.09 |86 |
| 600696|多伦股份 |0.0023 |72 |8756.52 |67 |
| 600753|ST冰熊 |0.0009 |73 |4880.48 |78 |
| 000656|*ST东源 |-0.0300 |74 |1736.48 |84 |
| 600890|*ST中房 |-0.0300 |75 |2110.71 |82 |
| 600823|世茂股份 |-0.0460 |76 |7557.14 |71 |
| 600620|天宸股份 |-0.0520 |77 |6314.15 |74 |
| 000592|S*ST昌源 |-0.0535 |78 |104.54 |89 |
| 000011|S深物业A |-0.0695 |79 |22828.84 |53 |
| 000537|广宇发展 |-0.0710 |80 |2082.90 |83 |
| 600275|武昌鱼 |-0.0764 |81 |-- |1 |
| 000931|中关村 |-0.0793 |82 |35988.66 |42 |
| 600246|万通先锋 |-0.1033 |83 |5893.80 |76 |
| 000007|深达声A |-0.1300 |84 |11047.23 |59 |
| 600376|天鸿宝业 |-0.1500 |85 |3325.62 |80 |
| 600381|贤成实业 |-0.1650 |86 |6350.77 |73 |
| 600393|东华实业 |-0.1900 |87 |8663.24 |68 |
| 600109|S成建投 |-0.2340 |88 |8637.16 |69 |
| 600052|S浙广厦 |-0.4800 |89 |21251.85 |54 |
└————┴—————┴————————┴——┴—————————┴——┘

地位不高。没有垄断性和优势。

3、涨幅

截至日期:2007-01-25
┌—————┬———————┬———————┬———————┐
|统计区间 |中国武夷 |同期大盘 |行业平均 |
| |涨跌幅(%) |涨跌幅(%) |涨跌幅(%) |
├—————┼———————┼———————┼———————┤
|1周 |17.04 |7.60 |5.41 |
|1个月 |17.04 |34.03 |17.80 |
|3个月 |34.58 |87.90 |67.00 |
|6个月 |30.26 |100.00 |86.81 |
|年初至今 |28.47 |29.99 |16.63 |
|1年 |118.22 |161.61 |171.93 |
└—————┴———————┴———————┴———————┘
走势还是很强劲,颇有风范!

4、经营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及原因分析
(1)..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8.92%,主要是上半年工程承包结转收入比上年同
期增加所致。
(2).. 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45.15% ,主要是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中房地产业
务收入下降15%,从而影响主营业务利润下降。
(3).. 净利润同比下降23.54 %,主要是主营业务利润下降所致。
(4)..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67.57%, 主要是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冲减管理费用所致。
(5)..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20.84%,主要是汇兑净损失增加1388 万元以及利息净
支出减少870 万元所致。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39.41 %,主要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开发、工程承包、外经外贸。2006 年1~6 月份实现主营收
入54,878.08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365.64 万元,实现净利润1,399.63 万元,报告
期内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投资开发方面。上半年,国家除了对土地和信贷这两大房地产行业经营命脉进
行严格调控外,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如通过税收,控制住宅中小面积比例等经
济杠杆,直接或间接调控房地产市场,政策效应正逐渐显现,消费者持币待购现象明
显。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发展计划,紧扣国家宏观政策导
向,加快速度,规模化开发现有房地产项目,并加大销售力度,尽快回笼资金。同时
做好已开工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大力降低项目开发成本。上半年,公司新开工房地
产面积 4 万平方米,销售面积4.5 万平方米,销售合同收入1.9 亿元。
2.外经外贸方面。公司加大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力度。大力开展中国政府援外
项目的投标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竞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报告期内共参
加商务部组织中国政府援外项目投标10 次,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竞标9 次,肯尼亚
内罗毕国际机场约3700 万美元的世行投资项目已获得中标。同时,援外在建项目工
程进展顺利,赤道几内亚米坎至涅方公路(k31-k57 )修复工程施工已全面展开,援肯
尼亚基塞沙公路项目2006 年1 月顺利通过中期质量验收。
3.工程承包方面。公司面对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公司积极参与招投标,并申报
一级工程总承包资质。公司对已承接的项目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施工,按计划进度抓
紧落实。厦门文化艺术中心、晋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德化瓷都世纪城3#、6#楼、惠
安福璟花园3#、5#楼等工程进展顺利。上半年工程承包收入1.72 亿元。
4.综合管理方面。①公司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控管理,大力倡导管理创新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成本,以实现效益最大化;②积极采取各种
措施,解决大股东占用资金历史遗留问题,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质量;③继续整合内
部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满足房地产项目开发所需之资金,以确保项目的
顺利进展;④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员工专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
(三)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
1.北京武夷、南京武夷项目的规划调整和重庆武夷的拆迁问题,影响了项目开发
进度。
2.国家加强宏观调控,银行严按房地产项目贷款规模,给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的
资金需求带来压力。

5、主力运作】
┌—————┬—————┬————————┬——————┬——————┐
│ 截止日期 │ 股东户数 │户均持股(总股本)│ 较上期变化 │ 筹码集中度 │
├—————┼—————┼————————┼——————┼——————┤
│2006-09-30│ 47335 │ 8228 │ 无明显变化 │ 非常集中 │
│2006-06-30│ 49302 │ 7899 │ 无明显变化 │ 非常集中 │
│2006-03-31│ 53644 │ 7260 │ 无明显变化 │ 非常集中 │
│2005-12-31│ 55184 │ 7057 │ 无明显变化 │ 非常集中 │
│2005-09-30│ 55356 │ 7035 │ 无明显变化 │ 非常集中 │
│2005-06-30│ 57354 │ 6790 │ 无明显变化 │ 非常集中 │

6、股东
大股东介绍】
股东名称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
法人代表 :悦胜利
注册资本 :32000(万元)
持股比例 :31.50%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240号
经营范围 :勘察设计、建筑装修、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等。

【3:机构主力】
基金持股
无QFII主力持股
无社保基金主力持股
无券商主力持股

可以得出结论,该股没有超级主力进驻,最近的上涨是随着大盘向上攻击。1月24日向上攻击放量。

后市能持续缩量构筑新的平台为最好,如放量过大,需要谨慎。5.09应该是在23日或24日买入,风险不大,但要关注大盘走向.可以在5.5元一线出手,低至4.48补仓.

❹ 珠江花城的开发商是大企业吗

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大型国有控股企业,是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交所证券代码为600684),是广州市第一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公司拥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2004年,广东省倡导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即“9+2” )计划启动,珠实集团控股的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4月19日的湘粤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上签定“珠江花城”项目用地协议。

❺ 靳氏家族古今名人有谁

靳姓出自芈姓,始祖是靳尚。靳尚,战国时期楚国大臣。靳歙、靳强是汉初两位开国功臣。元明清主要有靳德进、靳荣、靳义、靳学颜、靳贵、靳辅等,均在历史上有一定影响。

❻ A股买卖手续费和印花税是多少啊跟股票的多少没关系吧

印花税是每次你卖的时候才会收取,记住是卖的时候收取,而且不论交易额是多少只收取5元每笔。那么再来看你说的手续费,这个在证券这个行业有个专业的名词,叫做佣金。要看你开户的时候签的是好多的比例,一般佣金收取是交易额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具体好多呢,要跟你的业务员洽谈,当然随着你的交易次数频繁,和交易金额比较大的时候,还可以再少的呢!佣金是买,卖时都要收取的。希望能解答你的问题!

❼ 靳姓的历史名人

靳尚(?-前311),战国楚臣。郢(今湖北江陵纪南城)人。怀王十八年(前311),秦派张仪诱使怀王绝齐,怀王发觉受骗,欲杀张仪。他接受张仪厚赂,通过怀王宠姬郑袖进言,张仪得以释归。他自请监视张仪,随同去秦;途中被魏人张旄杀死。
靳黈:生卒不详,战国时期上党郡守。公元前263年,韩桓惠王企图献出上党向秦求和,不料上党郡守靳黈抗命不尊,力主抗秦,韩王派冯亭接替靳黈。冯亭以上党归赵,引发秦赵长平之战。(见于《战国策·赵一·秦王谓公子他》)这个靳黈是继靳尚之后在史料中出现的第二位靳氏先祖。
靳歙:(公元前?~前183年),垣曲上敌原村(今山西垣曲)。著名汉朝重臣。信武侯靳歙,初以侍从官员身份跟随沛公刘邦,他是从宛朐起兵的。曾进攻济阳。击败过秦将李由的军队。又在亳县南和开封东北攻打秦军,斩杀一名千人骑兵的长官,斩获五十七首级,俘虏七十三人,受沛公所赐爵位,封号为临平君。后来又在蓝田北进行战斗,斩秦军车司马二人,骑兵长官一人,斩获二十八首级,俘虏五十七人。又率军到达霸上。当时沛公立为汉王,赐封靳歙建武侯爵位,并升他为骑都尉。靳歙随从汉王平定了三秦。高后(吕雉,吕后)五年(公元前183年),靳歙去世,谥号为“肃侯”。他的儿子靳亭代承侯爵。二十一年后(公元前162年),靳亭因驱役百姓超过了律令规定,在汉文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61年),朝廷剥夺了他的爵位,同时免除了其封地。汉宣帝元康四年(前62年)肃侯玄孙之子长安上造靳安汉诏复家。
靳强:西汉将军。汉二年(前205)以郎中骑千人从阳夏随刘邦,击项羽,以中尉破锺离眛 。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二月,受封汾阳侯。国都在今山西静乐县西。传四世:壮侯靳强-共侯靳解-康侯靳胡-侯靳石。武帝太始四年(公元前93年)五月,侯靳石“坐为太常,行太仆事,治啬夫可年,益纵年,国除”。汉宣帝元康四年(前62年)靳强玄孙长安公乘靳忠诏复家。
靳允:生卒不详,东汉末年兖州范县(今山东范县)令。
靳详:生卒年不详,三国时蜀使臣。太原(治今山西太原)人。
靳冲(?-312),十六国时汉镇北将军,被刘聪下令斩。
靳陵(?-312),十六国时汉将作大匠望都公,因奉命筑造温明、徽光二殿,逾限不成,被刘聪下令斩于东市。
靳准(?-319),十六国前赵臣,匈奴族,曾任中护军,其女为刘聪皇后。318年(麟嘉三年)刘聪死,其子刘粲即位。靳准任大将军,录尚书事,独掌大权,未几,杀刘粲自立,号为大将军,汉天王,置百官,遣使称藩于晋,不久,亦为其部下所杀。
靳月光(生卒不详)靳准之女;月华之姐。史称她和妹妹靳月华“皆国色也”。
靳月华(?—318年),汉国昭武皇帝刘聪皇后。父靳准,官大司空领司隶校尉。靳月华和姐姐靳月光,都有沉鱼落雁的美貌,史称为她俩“皆国色也”。
靳皇后(?——318年),靳氏,出身匈奴贵族,生年不详。汗国(五胡十六国)隐皇帝刘粲的皇后。刘粲立为太子时,纳靳氏为太子妃,生子刘元公。318年,刘聪死,刘粲即位,立靳氏为皇后,立刘元公为太子。不久,刘粲被大司空靳准杀死,靳准又为部将所杀,靳皇后同时遇害。
靳康女者,不知何许人也。美姿容,有志操。刘曜之诛靳氏,将纳靳女为妾,靳曰:“陛下既灭其父母兄弟,复何用妾为!妾闻逆人之诛也,尚污宫伐树,而况其子女乎!”因号泣请死,曜哀之,免康一子。——选自《晋书》列传第六十六列女
靳豚(?—350年),十六国时后赵大将。公元350年八月张贺度、段勤、刘国、靳豚会师于昌城,准备进攻邺城。魏国主冉闵亲自统领军队反击,在苍亭交战,张贺度等大败,死亡二万八千人。冉闵追到阴安,杀了靳豚,将其兵众全部俘虏后返国。
靳瑰(?—398年),十六国时南燕抚军司马。被慕容德所杀。
靳安:后燕太史令。
靳山顾:(生卒年待考),南朝梁西江督护。梁武帝大通二年(529年)与流放广州的宗室萧正则合谋袭击番禺,“招诱亡命,将袭番禺。未及期而事发,遂鸣鼓会将攻州城。刺史元景仲命长史元孝深讨之。”——《南史》卷51《临川王萧宏传附子萧正则传》
靳孝谟:(公元?~619年),武功人。著名隋朝末期官吏、唐朝大臣。隋朝末年,朝邑(治今陕西大荔)的法曹靳孝谟以蒲津(今山西永济旧蒲州城)、中潬(今河南孟县)二城归降唐高祖,因功授金紫光禄大夫。
靳裁之:(生卒年待考),颍川郡人(今河南颍川)。著名宋朝学者、经学家。靳裁之学识渊博,精通儒家学说,从小就开始精学伊洛程氏之学。后来的著名南宋经学家胡安国在入太学时,其老师就是靳裁之。
靳怀德(945—1017),博州高唐人。祖昌范,殿中丞。父隐,禹城令。怀德太平兴国中明法,解褐广安军判官。秩满,授鸿胪寺丞,历著作佐郎、太子左赞善大夫、通判相州,改殿中丞、通判广州,迁国子博士、通判沧州。历虞部、比部员外郎,又通判莫州,知德州。
靳六耶:(生卒年待考),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著名宋朝大司徒、怀远将军。
靳十耶:(生卒年待考),曲沃人。著名宋朝奉议大夫。
靳青:(生卒年待考),山西人。著名宋朝画家,善画猫,以致画猫能避鼠。
靳东发: 〔宋〕字茂远,官止州卒。其性多能,尤工画艺,人目之为靳百会。当时画手少作故事人物,颇失古规鉴之意,东发集古今谏诤百事以为图,号百谏图。——《画继、图绘宝鉴》
靳真明:(生卒年待考),曲沃人。著名金国征南大元帅。
靳秘:(生卒年待考),曲沃人。著名金国宣授大都评史。
靳德渊:(生卒年待考),曲沃人。著名元朝兵部尚书,追封西河郡侯。
靳显:(生卒年待考),曲沃人。著名元朝镇四川大元帅。
靳用:(生卒年待考),曲沃人。著名元朝廉访司使。
靳凤:(生卒年待考),曲沃人。著名元朝三务使。
靳和:(生卒年待考),曲沃人。著名元朝镇南大元帅。
靳麟:(生卒年待考),靳和长子。曲沃人。著名元朝绛阳军节度使。
靳荣:(生卒年待考),曲沃人。著名元朝奎章阁大学士。
靳昺,字克昌,绛州曲沃人。兄荣为奎章阁承制学士,奉母王氏官于朝。母殁,昺与兄荣护丧还家。至平定,大雷雨,流水骤至,昺伏柩上,荣呼之避水,昺不忍舍去,遂为水所漂没。后得王氏柩于三里外,得昺尸于五里外。诏赐《孝子靳昺碑》。——《元史》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五 孝友二
靳颉:(生卒年待考),曲沃人。著名元朝征西大将军。
靳杲:(生卒年待考),曲沃人。著名元朝奉议大夫。
靳煌(1210—1293)又名德茂,字子安,祖籍河县王封人(今河南焦作市中站区许衡街道办事处东王封村)。元代正三品嘉议大夫、怀孟路总管、尚药太医、太医院副使。生于金卫绍王完颜永济大安二年(公元1210年3月17日,元太祖成吉思汗五年,南宋甯宗赵扩嘉定三年)农历二月己卯日。
靳忠,深州静安人。以才勇为阿术所知,拔为帐下亲军。从攻樊城,又从破沙洋、新城,摄行军百户。至元十二年二月,追败宋殿帅孙虎臣,夺其乘舟,伯颜壮之。及常州破,录前后功,真授管军百户。江南平,伯颜以忠赏不酬劳,命为管军千户,佩银符。从讨建宁黄华,手刃贼首黄朝奉、王拔都,又获其骁将陈统制。行省赉白金碗二以旌之。后以伯颜荐;除武略将军、邓州翼管军下千户。二十一年,从忙古台入朝,赐金符,就擢中千户。枢密院申定兵制,又改下千户。卒。忠礼敬贤士,恂恂有儒者风。先是,诸将讨闽浙之乱,多俘良民为奴,忠令自相保任,散归乡里。其后男女相携来谢,作斋祠以为福报焉。——选自 《新元史》卷一百六十五·列传第六十二
靳德进:(生卒年待考),原籍潞州,后徙大名。著名元朝大臣。祖靳璇,父靳祥,佩金符,赠集贤大学士。靳德进尤精于星历之学。累迁秘书监、掌司天事。凡攻占取胜,皆豫克日期,无不验者。会车驾自上京还,召见白海行宫,授资德大夫、中书右丞、议通正院事。元仁宗即位,命领太史院事,理辞不允。
靳贵:(公元1464~1520年),字充遂,号戒庵;江苏丹徒人。著名明朝大臣、文士。著有《戒庵集》二十卷。
靳观明 〔明〕号浮玉,京口(今江苏镇江)人。靳贵裔孙。颇擅临池之誉,与同郡陈永年方驾。善以墨渖写山水,竹石亦复超妙。——《无声诗史》
靳义:(生卒年待考),字原礼;河南淇县人。著名明朝大臣。由太学生入仕,累官监察御史。明永乐初年(公元1403年)巡行畿辅,承办贪官,纠正冤案,每日只吃素食,无取于民,皇太子赐给他鱼米,以表彰他的廉洁。官至湖广按查副使。
靳学颜:(生卒年待考),字子愚,济宁人(今山东济宁)。著名明朝学者。靳学颜是明嘉靖十三年举乡试第一。明嘉靖十四年进士,授南阳推官,以廉平称。历吉安知府,治行高,累迁左布政使。明隆庆初年,入为太仆卿,后改光禄大夫。不久又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靳学颜内行修洁,后来见高拱以首辅掌铨,专恣甚,遂谢病归。靳学颜著作颇多,逝世后仅存十之二三。著有《雨城集》二十卷行于世。
靳学曾,靳学颜之弟,山西副使。治绩亦有闻。
靳时芳:(生卒年待考),姚安人。著名明朝大孝子。侍父赴京,父疾不能乘马,靳时芳背负而行。母病,靳时芳晨夕抱扶,历三十二年如一日。家贫教授,畦步有绳尺,游其门者,皆有规程。父严母慈,子孝妇贤,团结和睦,勤俭持家,数十年如一日。福寿延年,八十三岁逝世。
靳於中:(生卒年待考),河南尉氏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戊戌科进士,仕至大理寺正卿,刑部尚书。卸官后徙居密县,后分移登封。著有《礼记礼宗全录》四册,义释“闯王”留下美谈。
靳居,字淑孔,长垣人。崇祯进士,曾知济源、莱阳二县,有政声。
靳滋昂:(生卒年待考),河南尉氏人。著名明朝末年医学家。著有《心经楞严经注》,《黄庭内外景经注》。
靳统武,明末平阳侯。
靳辅:(公元1633~1692年),字紫垣;祖籍辽阳人(今辽宁辽阳),汉军镶黄旗人。著名清朝大臣、水利工程专家。官职是“河道总督”,他熟知水利,对古代水利工程潜心钻研,吸取前人经验,指导民众治水修渠,深受百姓受戴。后来写出一部《治河书》,是中国治水历史的总结,是水利史上重大贡献。
靳标嵩:(生卒年待考),字维岳,号赤符;河南尉氏人。著名明末清初大臣、学者。著有《疏园集》、《参同易测》、《庸行真议》等。
靳让:字益庵,河南尉氏人,清朝官吏。康熙十八年进士,授浙江宣平知县。
靳标策:(生卒年待考),河南尉氏人。著名清朝学者。著有《仲全子文集》。
靳载:(生卒年待考),河南尉氏人。著名清朝学者。著有《四书叙讲》、《四书肤见》、《读史辩》等。
靳址:(生卒年待考),河南尉氏人。著名清朝学者。著有《易经古本》,《诗经古韵》,《太极通书》,《西铭解》,《朱子语类》,《澄碧楼文集》。
靳荣藩:(公元1726~1784年),字价人,号绿溪;祖籍山西洪洞,出生黎城麦仓村人。著名清朝官吏。先世洪洞县人,自六世祖始迁黎城。祖父靳绮,府学生员。父靳尚端官至浙江蒲江知县,山西忻州学正。清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进士。历任河南省新蔡县知县,河南乡试房考官,龙门知县、迁安知县、蔚州知州,筑“靳公坝”,遵化知州,大名府知府,五十八岁去世。 靳云鹏:(1877~1951),字翼青;山东邹城峄山镇苗庄村人。著名北洋军阀、北洋政府内阁总理。靳云鹏与冯国璋一样,也是北洋武备学堂毕业的学生。1917年“府院之争”后,段祺瑞重掌大权。靳云鹏借参战之名,编练参战军,扩充皖系势力,11月间又赴日考察,推行亲日外交。次年,靳云鹏升任参战督办公署参谋长,代表北洋政府先后与日本签订《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等三个丧权辱国条约。段祺瑞下台,徐世昌继任大总统后,靳云鹏于1919年初入阁,任陆军总长,暗中联络直奉两系,图谋组阁,徐世昌为平衡各派势力,巩固其统治地位,于1919年9月24日任命靳云鹏为国务总理,为民国陆军上将。在直奉两派通电支持和经参、众两院通过后,靳云鹏于11月5日正式受命组织内阁,并兼任陆军总长。抗日战争时期,日寇曾要靳云鹏出山维持华北局面,但靳云鹏提出日寇须撤出华北,恢复“七七”事变前的局面。后来日寇认为他下台较早,手中并无有实力而作罢。靳云鹏在晚年意志逐渐消沉,加入了“居士林”,整日诵经念佛,直至1951年病逝。
靳云鹗,字颐恕,号荐青(1881年5月一1935年7月),国民党军队上将,山东省邹城市峄(yī)山镇苗庄人。靳云鹏之弟。毕业于北京陆军大学。
靳云鹤,出生于山东省邹城市峄山镇苗庄村苗庄村普通农家,后迁往济宁。靳家兄弟姐妹7人,靳云鹤在三兄弟中居末。靳云鹤的父亲靳开端,足下有三子,长子靳云鹏,后为民国陆军上将、北洋政府国务总理、皖系四大金刚之首;次子靳云鹗,后为国民党军队上将、北洋政府河南省省长、直系悍将;三子就是靳云鹤。
靳巩(1886年-1969年)字克天、克田、环古,号古公、天老,别名桂林。山西汾阳人,今属山西孝义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收藏家。靳巩早年(1905)获官费留学日本,入东京警察学校,后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民国元年(1912年)归国,任山西高等检察厅检察官,警察公所参事,军警执法处处长。民国四年(1915年),靳巩任山西省城警察厅厅长,还兼任警察专门学校校长。后来历任泰安县知事,历城县知事。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他曾任南京国史馆纂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8月,靳巩任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1969年,靳巩逝世。享年83岁。靳巩收藏了大量中国历代金石书画,并且也是鉴赏家。
靳树梁,字栋华,1899年4月1日出生于河北省徐水县西黑山村。其父为乡村塾师,收入微薄,难以维持家庭生计。靳树梁9岁时随堂兄去河南读书。他学习勤奋,仅用3年半时间读完高小和中学,13岁考入河北公立工业专科学校应用化学科。通过学习,他认识到祖国地大物博,矿产丰富,应以先进技术开发宝藏;遂中途转学天津北洋大学采冶系。
靳书科:山西壶关人。中国国民革命军陆军少将。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在傅作义属下历任副长官部参谋、第十二战区长官部坦克大队队长、察哈尔省保安司令部警保处少将处长、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登记组组员、察哈尔省保安副司令兼张家口警备司令、城防司令等职。1949年9月19日,靳书科在绥远省主席兼省保安司令董其武率领下起义。
靳佩芬(1910—),女,安徽省舒城县范店乡人。1922~1928年在罗山小学读书,后入安庆女子中学。1933年,在北京志城中学毕业。1934~1938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化学系读书。毕业后,任西北联合大学化学系助教。1940~1944年在兰州任西北师范学院讲师。1944~1945年,在四川任东北大学讲师。1945~1946年,任桂林师范学院化学系副教授,后任长春大学化学系副教授。建国后,除短期在青岛山东大学化学系任副教授外,其余数十年来均任安徽大学化学系副教授,晚年兼任有机化学教研室主任。靳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现已退休。
靳来川:(1911~1987),河南获嘉人。1931年参加宁都起义,加入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任总后勤部卫生部副部长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院长。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靳怀刚:(1918~1996),山东邹城市峄山镇苗庄村人。靳怀刚出身于显赫家庭,父亲靳云鹗,曾当过吴佩孚的副司令和河南省省长,同于学忠有袍泽之谊。他的伯父靳云鹏,在北洋军阀政府里曾两度出任国务总理,与张作霖是儿女亲家。
靳夕:(1919.10-1997.6) 现代画家,美术电影编剧、导演。
罗兰,原名靳佩芬,1919年生于宁河县芦台镇。著名台湾作家,名震寰宇的文坛巨匠。她已出版《罗兰小语》5辑,《罗兰散文》11 辑,《绿色小屋》、《飘雪的春天》、《西风·古道·斜阳》等长短篇小说5部,“堪称新传记之范本”的自传性文学《岁月沉沙》三部曲,以及诗论、游记、诗歌 剧、广播作品31部。罗兰的作品多次获奖。
靳之林:男,1928年5月生,河北滦南人。当代著名油画家、美术教育家、中国本原文化研究学者。
靳尚谊:1934年生,河南焦作人。1953年毕业于中央美院绘画系。1957年结业于马克西莫夫油画训练班,并留校在版画系教授素描课;1962年调入油画系第一画室任教。原中央美院院长。现为中央美院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国美协主席、中国文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作品多次获得国内外大奖,并被中国美术馆等机构和个人收藏 。
靳羽西:美籍华人,祖籍广东,1946年出生在“山水甲天下”的桂林.羽西化妆品公司副总裁,世界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制作人、化妆品王国皇后、畅销书作家、慈善活动家。在美国主持的《看东方》电视节目,获得“杰出妇女奖”、“终生成就奖”。
靳树增,河北雄县沙辛庄人,1954年生,由于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只上过初中二年级便辍学。成年后应征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成为部队里的一名文艺兵,主要表演天津快板。经努力,其后担任中国亚洲电视艺术中心总裁,荣登《东方之子》节目,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后因伪造凭证实施巨额诈骗,被判处无期徒刑。
靳海涛,男,1954年2月出生,河南焦作人,中共党员,研究生,管理学硕士,经济师。靳海涛是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会长,国家科技部科技经济专家委员会专家,至今任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靳诺,女,靳诺,女,1956年12月生,汉族,北京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专业毕业,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曾任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助理(挂职)等职务,2008年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2013年4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2013年10月,当选为全国妇联副主席
靳蜀美,香港著名编剧,作品有《风流残剑血无痕》,《刺客列传》,《女杀手》等。
靳德茂,中国著名男演员、电视剧导演。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
靳建新,男,天津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书记。1974年至1981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演出队演奏员。1981年至1983年 天津美术学院。1983年9月天津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1984年9月 南开大学政治学系1987年7月 获南开大学法学学士。1987年7月至今天津音乐学院,曾任学生处干部、党委办公室秘书、音乐教育系副系主任、键盘系副书记兼副系主任、键盘系书记,现为音乐学系书记,高级政工师 。
靳克文,男,汉族,1954年9月出生,河南省项城人,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入党,大学文化程度。现任河南省政协副主席。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靳铁章,男,1959年出生于台北,台湾音乐人,代表作品为《冬季到台北来看雨》、《真的还是假的》、《带年轻的心远走高飞》等。

靳常青,男,1965年6月生,1991年,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极端条件物理开放实验室副主任。
靳忠,男,陕西靖边人,1966年8月9日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靖边县政协副主席。
靳东,男,中国内地演员,1976年12月22日出生于山东省。2003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痴迷于戏剧表演,代表作有电影《秋雨》、《玉树花开》,舞台剧《日出》、《惊天雷》,电视剧《闯关东》、《特殊争夺》、《秘杀名单》、《开天辟地》、《东方朔》、《悲情母子》、《母亲》、《大舞台》、《伪装者》等。

❽ 求案件梳理

广州珠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中国房地产开发广州公司、谭生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26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珠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吴律师。

委托代理人:罗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房地产开发广州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谭生。

委托代理人:李生。

上诉人广州珠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投资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房地产开发广州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公司”)、谭生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0)越法民二初字第270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11月22日中房公司与珠江信托公司签订了编号为96年珠(抵)字第81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珠江信托公司向中房公司发放抵押贷款95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贷款利率为9.24‰,期限一年,第一期贷款500万元,期限从1996年11月29日至1997年11月29日,第二期贷款450万元,期限从1996年12月10日至1997年12月10日,如遇特殊原因,以实际贷款日为准。若中房公司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也未与珠江信托公司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时,珠江信托公司按银行规定加收50%的利息等。同日,双方另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为确保96年珠(抵)字第81号主合同的履行,中房公司以其位于解放北路和东风路交汇路口的广州交易广场(又名中房大厦)1001房(第10层01房)、6006房、7008-7015房(共计1341.257平方米)房产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抵押财产作价1884万元,抵押期限自1996年11月29日至1998年6月10日等。以上《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经过广东省公证处进行公证。1996年12月6日,中房公司将其提供抵押的房产办理了抵押备案手续。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分别出具了穗押备字第6951号、6952号《抵押备案证明》,注明抵押权人为珠江信托公司,抵押房产为广州市解放北路和东风路交汇路口中房大厦第10层01房、7008-7015房,抵押期限为1996年11月29日至1998年6月10日,上述合同签订后,珠江信托公司于1996年12月10日一次性向中房公司发放了贷款950万元。1997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市分行作出穗银复(1997)236号文件,批复同意珠江信托公司改建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珠江财务公司),2004年12月29日,珠江财务公司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为南方电网财务公司。1998年9月10日,因中房公司未能如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珠江财务公司就上述债权和抵押权的实现向广东省公证处申请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并于1998年9月14日持广东省公证处出具的(98)粤公证经字第28276号《强制执行公证书》向广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该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在该案执行期间,珠江财务公司与珠江投资公司及其他相关主体于2004年12月17日签订一份《回购协议》,珠江财务公司将其对中房公司所享有的上述债权及相应的抵押权全部转让予珠江投资公司。2007年8月1日,珠江投资公司与更名后的珠江财务公司即南方电网财务公司在广东省公证处的公证下以特快专递方式向中房公司寄送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告知以上债权转让事宜,中房公司于次日收取了该邮件。中房公司为借款所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广州市解放北路和东风路交汇路口的广州交易广场10楼01房、7楼7008房-7015房,均系中房公司于1996年6月7日向广州中侨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中侨公司)购买的房产,双方订立了编号为市管契字第94015402号、94015409号《房地产预售契约》,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对上述两份合同进行了监证。1999年4月23日中侨公司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出具一份文件,证明:中房公司是上述房产的业主,房款已交齐,没有办理抵押、按揭,该楼盘未办理确权手续,同意转让给谭生,请交易所协助办理转名有关手续。1999年6月14日,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作出两份《广州市预售房地产转让监证记录》(编号:预契字第94015402号、第94015409号),载明:中房公司是转让人,谭生是受让人,房产已交付使用。谭生已经取得广州交易广场1001房、7008-7015房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40115975号、第0140115984号、第0140116061号、第0140115976号。珠江财务公司于2003年10月8日以中房公司为被告谭生为第三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判决中房公司与谭生转让房产行为无效,将房产按7662000元的价值抵偿给珠江财务公司。2004年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69号民事判决驳回了珠江财务公司的诉讼请求。珠江财务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8月30日作出(2004)粤高法民一终字第145号民事判决,驳回珠江财务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该判决书认定:本案系珠江财务公司请求确认中房公司转让抵押物给谭生的行为无效而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主要围绕珠江财务公司提出的确认中房公司转让抵押物给谭生的行为无效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尽管抵押人中房公司未将转让抵押物情况通知抵押权人珠江财务公司或将抵押情况告知受让人谭生,但谭生作为受让人不仅向转让人中房公司支付了对价,而且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预售房地产转让监证手续,因此,中房公司与谭生之间的房产转让行为并未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依法应确认为有效。……至于珠江财务公司提出的其享有与中房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权问题,可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另循法律途径解决,本案不予处理,该判决另变更案由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珠江投资公司于2007年9月13日以中房公司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后依职权追加南方电网财务公司、谭生为第三人,并作出如下判决:一、确认南方电网财务公司原对中房公司的贷款本金余额720万元及其逾期还款利息的债权及对穗押备字第6951号、6952号《抵押备案证明》项下记载的抵押物广州交易广场1001房、7008-7015房的抵押权已依法转让予珠江投资公司享有。二、驳回珠江投资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谭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珠江投资公司的抵押权能否对抗抵押物买受人谭生的相关权利问题,不属该案审理的范围,当事人可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一审法院在判决理由中论述“抵押权人对转让后的抵押物仍享有直接追及权”,超出了本案的审理范围,应予以纠正,除此以外,其他部分及判决主文均正确,应当予以维持。遂于2009年12月15日作出(2009)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21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珠江投资公司向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要求追加谭生为被执行人,该院于2010年6月8日作出(2010)汕中法民二执加字第1号民事裁定,以珠江投资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推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份生效民事判决书主文内容的主要事实为由,驳回珠江投资公司要求追加谭生为被执行人的申请。珠江投资公司遂向原审法院起诉。其起诉请求:1、确认珠江投资公司享有的对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穗押备字第6951及6952号《抵押备案证明》项下记载的抵押物广州交易广场10层1001房及7层7008-7015房的抵押权可以继续行使,可以对抗中房公司向谭生转让以上抵押物后谭生的相关权利,有权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中房公司欠付珠江投资公司的贷款本金余额720万元及其逾期还款利息。2、依法判决由中国房地产开发广州公司和谭生承担围绕该案发生的全部诉讼费用。

原审法院认为,该案争议焦点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抵押备案证明》能否起到抵押登记的公示作用,根据我国担保法及有关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以房地产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案中,中房公司将其向中侨公司购买的房产广州市解放北路和东风路交汇路口中房大厦第10层01房、7008-7015房抵押给珠江信托公司,由于签订抵押合同时上述房屋尚未领取产权证,故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只能取得抵押备案证明,从谭生就上述房产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预售房地产转让监证手续并领取相关产权证的这一买卖房屋事实,可证明《抵押备案证明》并不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根本不能起到物权登记公示作用,因此该案的抵押备案证明不能认定为抵押物已经登记;同时由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相关的判决书中均认定了谭生与中房公司之间的房产转让行为并未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67条的规定,抵押物未经登记的,因转让有效,受让人取得所有权,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也无追及权。因此珠江投资公司的诉讼请求无理,原审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驳回珠江投资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珠江投资公司负担。

判后,珠江投资公司不服原审法院的判决,遂向本院提起称,一、支持珠江投资公司诉讼请求所需全部事实及法律判断皆有法院判决确认。1、满足抵押权继续行使法定条件的“抵押物已经登记”及“抵押物转让未通知抵押权人”的事实,业经法院生效判决清楚确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粤高法民一终字第145号民事判决,对抵押合同签订后备案登记的事实确认于其第13页第二自然段。具体为:“珠江投资公司与中房广州公司于1996年11月22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之后,已于同年12月6日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物备案手续”及,该判决第14页确认了“抵押人中房广州公司未将转让抵押物情况通知抵押权人”的事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21号民事判决,维持了“确认电网财务公司(由珠江投资公司更名)原对中国房地产开发广州公司的贷款本金余额720万元及其逾期还款利息的债权及对穗押备字第6951、6952号《抵押备案证明》项下记载的抵押物广州交易广场1001房、7008-7015房的抵押权人已依法转让予原告广州珠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即本案原告)享有”的一审判决,即确认了该案珠江投资公司享有该抵押权。2、珠江投资公司享有的抵押权可以对抗谭生受让抵押物后的相关权利的法律判断。首先,珠江投资公司享有的抵押权有效且在合法存续期间的法律判断,在前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粤高法民一终字第145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确认抵押合同有效。该判决第13页第二自然段中确认:“珠江投资公司与中房广州公司于1996年11月22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之后,已于同年12月6日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物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珠江投资公司与中房广州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应依法确认为有效”。第二、珠江投资公司享有的抵押权依法可以对抗抵押物受让人谭生受让抵押物后的相关权利,除非其代替中房广州公司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的法律判断,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穗中法民二初字第330号民事判决书中已有确认,即:“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粤高法民一终字第145号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被告(即中房广州公司)是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亦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将上述抵押权转让予本案被告谭生,虽其转让行为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为有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情况下,抵押权人仍可行使对抵押物的抵押权,即抵押权人对转让后的抵押物仍享有直接追及权,除非受让人替代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该抵押权消灭。”(第11页第12行-第13页)。该份判决的以上判断当然具有完全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只是上诉审法院认为“抵押物转让后,抵押权能否对抗抵押物买受人的问题”“超出了案件审理范围”,而非否定判断本身的正确与合法性。二、原审判决否定抵押物已经登记的事实及法律判断错误。1、抵押备案不是抵押登记的判断错误。依据办理该案抵押备案时当时有效的一九九○年六月六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广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其第六条规定“依法生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可以设定抵押”。其第二十五条规定:“抵押当事人必须于抵押合同公证之日起三十天(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订立的抵押合同则在见证或认证之日起六十天)内,持抵押合同、有关批准文件及以下文件向市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一)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二)以房屋作抵押的,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土地使用证;(三)以预售(购)房屋合同作抵押的,持生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申报备案,房屋竣工后,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三十天内,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补办登记。对证件、手续齐备的,市房地局应在受理之日起十五天内予以登记,并将他项权利证件发给抵押权人。” 珠江投资公司以为,一审法院“本院认为”部分认为“本案的抵押备案证明不能认定为抵押物已经登记”的认定显属错误。因为,以预售(购)房屋合同作抵押取得抵押备案证明,与以房屋所有权抵押取得抵押登记手续,同属“抵押登记”,不存在实质区别。2、抵押备案即抵押登记,抵押物转让行为有效的判断,皆已被生效判决确认,一审法院选择性失明失聪;抵押权,登记(取得备案证明)即对抗,无可争议。故此,珠江投资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珠江投资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谭生辩称,一、业已生效的广州市中院、广东省高院、广东省汕尾市中院的判决(裁定)并不支持珠江投资公司的请求,恰恰相反,法院判决确定谭生是涉诉房产的善意取得人,不受珠江投资公司所谓抵押权的追及,珠江投资公司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1.(200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69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谭生是涉诉房产的善意第三人,“珠江投资公司请求判决中房广州公司与本案第三人谭生之间的转让行为无效或者予以撤销并将该转让的涉诉房产抵偿给珠江公司,缺乏法律依据的支持,予以驳回。本案第三人的抗辩依法成立,应予支持。”【(200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69号民事判决书第11—12页】(2004)粤高法民一终字第145号判决也认为,“谭生作为受让人不仅向转让人中房广州公司支付了对价,而且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预售房地产转让监证手续,广州房地产交易所经审查后同意中房广州公司将房产转让给谭生并为其办理了预售房地产转让监证手续。因此,中房广州公司与谭生之间的房产转让行为并未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依法应确认为有效。……至于珠江投资公司提出的其享有与中房广州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权问题,可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另循途径解决,本案不予处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4)粤高法民一终字第145号判决书第14—15页】。2.广州中院(2007)穗中法民二初字第330号民事判决书关于抵押物追及权的论述,明显不能成立,已经被广东省高院(2009)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21号民事判决书所明确纠正,珠江投资公司以(2007)穗中法民二初字第330号民事判决书关于抵押物追及权的论述为根据提出其上诉请求,是对(2009)粤高法民二终字第l21号民事判决书的曲解,荒唐无理。3.广东省汕尾市中级法院(2010)汕中法民二执加字第1号执行裁定书也明确指出,“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证据并不能推翻广东高院两份生效民事判决中主文内容的主要事实”,对珠江投资公司在该执行程序中的请求予以驳回,同时确认谭生是涉诉房产的善意取得人【(2Ol0)汕中法民二执加字第1号执行裁定书第11一l2页】。二、《广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0)第二十五条规定表明预售(购)房屋抵押备案并不是房屋抵押登记,珠江投资公司主张其对涉诉房产的抵押备案就是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似是而非,不能成立,不足采信。《广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0)第二十五条规定,“(三)以预售(购)房屋合同作抵押的,持生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申报备案,房屋竣工后,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三十天内,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补办登记”,这一规定表明预售(购)房屋抵押必须在备案的同时,在房屋竣工和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补办登记,因此,这一规定本身就表明预售(购)房屋抵押备案并不是房屋抵押登记。因此,珠江投资公司抵押备案即抵押登记的说法不能成立。同时,更关键的是,根据当时有效的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抵押期限,换言之,抵押期限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案中,抵押备案证明明确载明,抵押期限自1996年11月29日至1998年6月10日,抵押双方没有继续到登记机关办理任何手续,这一事实的法律表述就是,该预售(购)房屋并没有办理合法的抵押登记。三、根据物权法之规定,抵押权合法登记的唯一表现形式就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珠江投资公司所提供的过期“抵押备案证明”未能起到向社会公示抵押权设立的作用,当然不能认定为合法的登记形式。公示公信是物权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根据物权法第6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之规定,第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之规定,第16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之规定可以明确:不动产物权变动公示的方法就是依法登记,即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根据物权法第187条之规定,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并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抵押权合法登记的唯一表现形式就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是否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就是判断某一不动产是否有效设立抵押权的唯一标志。换言之,登记就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公示和公信的实际效果。该案的一个基本的法律事实就是,初始债权人珠江信托投资公司与中房广州公司在抵押期限届满后并没有继续到登记机关办理任何抵押物备案或登记手续,其所谓的抵押权并没有记载于广州市房管局的登记簿上,根据物权法第14条、16条第1款之规定,这一事实的法律后果就是珠江投资公司所谓的抵押权并没有依法登记,其所提供的一纸过期的“抵押备案证明”不能认定为是合法的登记形式。四、根据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之规定,珠江投资公司过期的“抵押备案证明”也不能认定为是合法有效的登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第1款“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之规定只能作出如下理解:即该规定只能在担保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抵押期限届满,双方并没有续登记,没有向社会公示,交易第三人因相信登记部门之登记并据此进行了交易行为,则不能认定该抵押权存续,否则即违背了物权法公示公信的基本原则和保护社会交易安全和秩序的立法目的。再退一步说,即便珠江投资公司依担保法解释第12条第1款主张抵押权存续,但却无权主张该抵押权能够对抗作为善意取得人的谭生的合法所有权,而只能请求无权处分人中房广州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根据担保法解释第67条之规定,“抵押权存续”与“抵押物已经登记”存在根本区别,根据该条之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区分为两种情形并产生不同法律后果,即:情形一,抵押物已经登记,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情形二,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可见,不能认定“抵押权存续”就是“抵押物已经登记”,因为“抵押权存续”包括了“抵押物已经登记”和“抵押物未经登记”两种情形,并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结合该案事实,不能得出珠江投资公司之所谓抵押已经登记的结论,更不能产生其所谓的对抗谭生的法律效力。五、谭生的受让行为完全符合《物权法》第106条所规定之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是涉诉房产的善意取得人,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谭生在对珠江投资公司所谓的抵押情况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善意并支付了合理价格且依法定程序,即经过房管部门审查无任何瑕疵的情况下,合法受让穗押备字第6951号、6952号《抵押备案证明》涉案房产,并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完全符合《物权法》第106条所规定之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是上述涉案房产的善意取得人,依法取得了涉诉房产的所有权,其合法权益理应受到保护。综上,珠江投资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中房公司没有到庭,亦没有陈述答辩意见。

经审理查明,原审查明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另外,本院向广州市土地与房屋管理局查询了涉案抵押物抵押、过户等历史情况,在电子档案中并未见两涉案抵押物在20世纪90年代被查封的情况,并且该局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亦未显示该房产曾于20世纪90年代被查封。因该涉案抵押物于2010年才正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此前的档案未移交其扫描,工作人员最终确定答复该涉案房产并没有被查封的记录。

本院认为,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涉案《抵押备案证明》的抵押期限自1996年11月29日至1998年6月10日,该抵押的设定时间在前述司法解释出台之前,而谭生于1999年6月受让涉案抵押物,且已有生效判决认定谭生受让行为合法有效,谭生作为涉诉房产的善意取得人,珠江投资公司所主张的抵押权不能对抗谭生的所有权。上诉人珠江投资公司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广州珠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❾ 广东珠江实业是上市企业吗和长沙珠江花城有么子关系

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大型国有控股企业,是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交所证券代码为600684),是广州市第一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公司拥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2004年,广东省倡导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即“9+2” )计划启动,珠实集团控股的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4月19日的湘粤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上签定“珠江花城”项目用地协议。
复制网上的资料,自己找的,希望有帮助。。

❿ 珠江实业的上市历程

本公司是经广州抄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股字[1992]10 号文批准,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珠江实业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审字[1993]50 号文批准,1993 年9 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2,250 万,并于1993 年10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领取440101110411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18,703.94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公司总部地址在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 号好世界广场30 楼。 本公司属房地产开发行业,主要的经营业务包括:经营土地开发、承建、销售、租赁商品房。实业投资、物业管理。承接小区建设规划和办理拆迁、报建,工程咨询及自用有余的建筑物业展销。车辆保管(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阅读全文

与珠江实业历史交易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现在还能买理财产品吗 浏览:82
2019年4月19号黄金价格 浏览:670
理财师工具 浏览:857
人民币日元元汇率走势 浏览:350
个人创业贴息贷款 浏览:653
内地政府怎么保证资金 浏览:759
2万欧元多少钱人民币汇率 浏览:749
123信托网 浏览:550
三安集团安信基金 浏览:475
22纽是多少人民币汇率 浏览:294
每日基金净值查询002021 浏览:523
零首付购房融资犯法吗 浏览:612
福牌阿胶股票 浏览:583
国通信托股东 浏览:104
基金如何净值表 浏览:61
诺安基金公司价值多少 浏览:745
融资额与股价的关系 浏览:296
企业融资利息 浏览:844
国家性融资 浏览:917
公募基金发售时间 浏览: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