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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适当税收优惠减少交易成本

发布时间:2021-04-27 02:19:49

① 我国税收的优惠方式有哪些

我国税收的优惠方式
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免税、出口退税及其他一些内容。

1、减税。即依据税法规定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它是对某些纳税人进行扶持或照顾,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和临时减税三种方式。

2、免税。即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免征某种(或某几种)税收的全部税款。一般分为法定免税、特定免税和临时免税三种方式。

3、延期纳税。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部分或全部税款的缴纳期限适当延长的一种特殊规定。
4、出口退税。是指为了扩大出口贸易,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按国际惯例对企业已经出口的产品退还在出口前各环节缴纳的国内流转税(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款。

5、再投资退税。即对特定的投资者将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新办企业时,退还已纳税款。

6、即征即退。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规定。目前,中国采取即征即退政策仅限于缴纳增值税的个别纳税人。

7、先征后返。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它属于财政补贴范畴,其实质也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目前,中国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主要适用于缴纳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8、税收抵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或财产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额。它是解决国际间所得或财产重复课税的一种措施。税收抵免是世界各国的一种通行做法。

9、加计扣除。是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的一种优惠政策。

10、加速折旧。即按税法规定对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准予采取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的办法,加快折旧速度,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11、减计收入。是指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计减应税收入。

12、投资抵免。是指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的投资额和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抵免应纳税所得额。

13、起征点。即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规定一定的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税法对某些税种规定了起征点。

比如,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确定起征点,主要是为了照顾经营规模小、收入少的纳税人而采取的税收优惠。

14、免征额。即按一定标准从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扣除一定的数额,扣除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的部分征税。

相关阅读:

② 合理避税需要牢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6号)文件规定:对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根据赞助协议及补充赞助协议向北京冬奥组委免费提供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有关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文件规定: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③ 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无论是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还是上市公司,对于股东来说,投资决策都必须考虑税收政策因素对投资回报的影响。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本文简要介绍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注册地点的选择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不同地区税负存在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投资者在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的时候,可以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贫困地区、保税区、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节省大量的税金支出。比如,我国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了分地区、有重点、多层次的做法,具体内容包括:

1. 减按15%的税率征税,其范围包括:

(1)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

(2)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3)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者外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或者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

(4)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

(5)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

(6)以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7)在国务院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8)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设立的从事国家鼓励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2. 征税范围

减按24%的税率征税,其范围包括: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投资单位组织形式的选择

一般来说,在企业的创立初期,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可以把分支机构的损失转嫁到总公司,进而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而当投资的企业进入常规运行的轨道之后,则可采用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

当然,也要警惕那些非正常流动的企业。企业非正常流动主要有以下4种类型:

1.脱壳分离型

这类企业“东边垒窝,西边注册;南边挂牌,北边生产销售”。有些企业只是在某个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登个记、挂个牌,实际生产经营地未变。有的在同一住所登记注册几家甚至十几家公司。

2.总分机构“倒置型”

有些企业原总机构在某城区,为享受优惠政策,将总机构办公住所迁移到某经济开发区,而在原地设立分支机构,造成主体税收转移或税收级次变更。

3.“全脱型”

由于各区对企业的优惠政策不一,出现了“哪里政策宽松、企业就往哪里迁”的现象。这类企业新注册地与经营地虽然是一致的,但并非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迁址,纯粹是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免缴、少缴税收和各项基金。个别企业这里享受完了优惠政策,又搬迁新址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4.“游动无照经营型”

少数企业为脱离工商、税务部门的属地管理,借变更经营场所之名搞游动无照经营。

投资方向的选择

随着社会越来越注重环保型经济的发展,环保产业和产品也会享受到税收政策的优惠。企业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来实现投资方向的调整,达到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比如深圳市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就规定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1)对新认定的生产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的优惠。对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原有“二免六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外,增加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经税务部门核实,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之后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的新项目投产后,不论该企业以前年度是否享受过所得税减免优惠,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税务部门批准,该项目所获利润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4)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转让及其技术成果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所得,年净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营业税的减免优惠

(1)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5年免征营业税;之后3年减半征收营业税。

(2)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技术成果转让,及其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房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成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5年内免征房产税。

(2)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所签订的技术合同免征印花税。

(3)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198号),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①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 ②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③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④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同时,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①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 ②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④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减少成本

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尽可能要发票,这是避免少交税的直接也是有效的方法。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尽可能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可以抵增值税又可以抵所得税;如果是小规模企业就要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所得税。

⑤ 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纳税筹划的突破口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节税网123的灵活用工方式 ,降低了企业人工成本的投入,降低了用工过程中的风险。 通过业务流外包,由节税网123管理中心分配业务给用工人员。企业管理中心采取灵活用工方式分配任务给用工人员,也将税负大幅度降低,企业也无需为用工人员上社保。企业通过在节税网123威客平台发布内容,零散用工人员接任务,达成交易并线下完成任务。公司和零散用工人员线上达成合作,用工人员直接为公司服务降低了税负.

⑥ 如何利用降低适用税率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二、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三、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四、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充分的发挥。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可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增加当期销货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在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时,延缓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取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宜采用。
五、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在销售方式上的选择不同对企业资金的流入和企业收益的实现有着不同的影响,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也是不同的。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可在经营活动中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效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销售方式及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直接收款销售方式,以收到货款或者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的确认时间。二是托收承付或者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以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的当天为确认收入时间。三是赊销或者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日期。四是预付货款销售或者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以是否交付货物为确认收入的时间。五是长期劳务或工程合同,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以看出,销售收入确认在于“是否交货”这个时点上,交货取得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销售成立确认收入;否则收入未实现。因此,销售收入的筹划关键是对交货时点的把握和调整,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
六、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费用列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减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划分为三类:一是允许据实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等。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项目,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传费、工会经费等三项基金等,企业要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围之内,否则,将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三是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以充分发挥其抵税的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允许据实全部扣除的费用可以全部得到补偿,可使企业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列足用够。对于税法有比例限额的费用应尽量不要超过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额的部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并入利润纳税。因此,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节税点的控制。

⑦ 一般纳税人进项少、进销差价大如何合理避税

1. 设立新的机构减少纳税

有些税收优惠条件,是企业一设立就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重庆正阳工业园(邓136-2978-6283),就是入驻即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30%—50%,个人所得税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核定征收,核定后税率0.5%-3.1%,相比于什么都没有,这个算是力度蛮大,而且总部经济招商,一般都是企业注册分公司,新公司到园区,不需要实体入住的那种,企业不要付房租,不要租场地,轻轻松松避税。

如果你是北上广深的企业,完全可以考虑异地政策,毕竟在异地开立一个分公司,在哪都说的通,但大部分是需要通过纳税人采取一定方法。创造条件去适应法律的规定,才能达到减轻纳税的目的。其中设立新的机构是一种比较常用的方式。

2、从源头控制

首先,要从源头控制。企业的进项发票一般来自企业采购过程中,出售方开给我们的发票。这就要求企业的采购人员一定要有要求对方提供专票的意识,其次,在和供应商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在合同中列明对方提供的发票种类,再次,在有些采购过程中,我们的采购人员可能找到个体工商户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去采购,因为这些实体采购成本低,相应的他们不愿意提供专用发票。

其实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代开专票的,这项工作我们完全可以替他们去代开,最后,就是企业一定要重视税务这块,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经常和税务局沟通,也可向税务局进行咨询,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

(7)p2适当税收优惠减少交易成本扩展阅读:

合理避税方法技巧:

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方法如下:

1、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2、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本节内容读者可参见《推开“离岸绿洲”的门》一文)。

3、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⑧ 如何降低税收成本

只有合理的税事筹划和合法的避税才能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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