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本控制的目标
在企业发展战略中,成本控制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如果同类产品的性能、质量相差无几专,决定产品属在市场竞争的主要因素则是价格,而决定产品价格高低的主要因素则是成本,因为只有降低了成本,才有可能降低产品的价格。
成本管理控制目标必须首先是全过程的控制,不应仅是控制产品的生产成本,而应控制的是产品寿命周期成本的全部内容,实践证明,只有当产品的寿命周期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才会显著降低;而从全社会角度来看,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达到节约社会资源的目的。
(1)成本十项管控指标扩展阅读:
控制内容
产品设计成本,加工工艺成本,物资采购成本,生产组织方式,材料定额与劳动定额水平等。这些内容对成本的影响最大,可以说产品总成本的60%取决于这个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的质量。
这项控制工作属于事前控制方式,在控制活动实施时真实的成本还没有发生,但它决定了成本将会怎样发生,它基本上决定了产品的成本水平。
2. 工业企业成本管理的指标有哪些
生产费用和成本分析内容:
成本总额分析——按产品分别进行成本总额分析;按成本项目进行成本总额分析。影响企业成本总额的因素:生产规模、技术装备、地理位置、资源条件、原材料和燃料的价格水平、市场占有率、劳动者文化水平和技术熟练程度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等。
可比产品成本分析——可以比较的产品去年与今年、上期与本期、本企业与先进企业等等。
因素分析法——产量变动对成本的影响、品种结构变动的影响、单位成本变动的影响、价格变动的影响等等。
成本习性分析——变动成本的影响和固定成本的影响。
单位成本分析——成本项目分析(材料、工资、制造费用等)。
技术经济指标对成本影响——产量变动、质量变动、劳动生产率变动、材料消耗变动。
边际利润分析法——按照成本习性,即销售成本与销售数量之间的依存关系,将销售成本分解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依靠边际利润来分析各因素变动对产品销售利润影响的方法。能将成本变动对利润的影响与销售数量变动对利润的影响严格区分开来。
成本利润率=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成本
存货周转率=产品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反映企业存货的库存时间和转移速度。该指标直接影响企业获利能力。
3. 成本管控措施有哪些
1、原材料成本控制:在制造业中原材料费用占了总成本的很大比重,一般在60%以上,高的可达90%,是成本控制的主要对象。影响原材料成本的因素有采购、库存费用、生产消耗、回收利用等,所以控制活动可从采购、库存管理和消耗三个环节着手。
2、工资费用控制:工资在成本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增加工资又被认为是不可逆转的。控制工资与效益同步增长,减少单位产品中工资的比重,对于降低成本有重要意义。控制工资成本的关键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它与劳动定额、工时消耗、工时利用率、工作效率、工人出勤率等因素有关。
3、制造费用控制:制造费用开支项目很多,主要包括折旧费、修理费、辅助生产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等,虽然它在成本中所占比重不大,但因不引人注意,浪费现象十分普遍,是不可忽视的一项内容。
成本分配将间接成本、共同成本或联合成本分配到不同的部门、工序或产品中。成本分配包括以下基本步骤:
1、确定成本对象。企业必须确定向什么部门、产成品或工序分配成本。成本对象常常是企业中的分部。如果企业中的一个分部被授予一些决策权,并成为成本对象,那么会计系统将对该分部进行业绩评价。
2、归集共同成本并分配到成本对象中。
3、选择成本分配基础。成本分配基础是与将要分配计人成本对象的共同成本有关的作业指标。共同成本通常是通过成本分配基础分配计入成本对象。成本分配基础能够大致反映成本对象对共同资源的消耗方式。
4. 求成本管理报表,包含一些考核指标的
成本报表是用以反映企业生产费用与产品成本的构成及其升降变动情况,以考核各项费用与生产成本计划执行结果的会计报表,是会计报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成本报表资金耗费和产品成本及其升降变动情况,用以考核成本计划执行结果。产品成本作为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综合性指标,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
成本报表作用:
成本情况反映成本情况的报表有产品生产成本表或产品生产成本及销售成本表、主要产品生产成本表、责任成本表、质量成本表等。这类报表侧重于揭示企业为生产一定种类和数量产品所花费的成本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通过分析比较,找出差距,明确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内部潜力提供有效的资料。
成本分析通过成本报表资料的分析,可以揭示成本差异对产品成本升降的影响程度以及发现产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从而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注意力放在解决那些属于不正常的、对成本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性差异上,这样对于加强日常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就有了明确的目标。
计划依据企业要制定成本计划,必须明确成本计划目标。这个目标是建立在报告年度产品成本实际水平的基础上,结合报告年度成本计划执行的情况,考虑计划年度中可能变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来制定新年度的成本计划。所以说本期成本报表所提供的资料,是制定下期成本计划的重要参考资料。同时,管理部门也根据成本报表资料来对未来时期的成本进行预测,为企业制定正确的经营决策和加强成本控制与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
评价考核利用成本报表上所提供的资料,经过有关指标计算、对比,可以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成本计划、费用预算过程中的成绩和差距,以便总结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企业成本费用计划预算,而努力奋斗。
种类:
对外报表对外成本报表是指企业向外部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和联营主管单位等报送的成本报表。在市场经济中,成本报表一般被认为是企业内部管理用的报表,为了保守秘密,按惯例不对外公开发表,但在我国国营企业和国有联营企业中,为了管理的需要,或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还需要分管和托管这些企业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为了监督和控制成本费用,了解目标成本完成的情况,进行行业的分析对比,并为成本预测和成本决策提供依据以及投资者等需要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效益,都要求企业提供成本资料。实际上也还是一种扩大范围的内部报表。
对内报表对内报表是指为了企业本单位内部经营管理需要而编制的各种报表。这种报表,其内容、种类、格式、编制方法和程序、编制时间和报送对象,均由企业根据自己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需要来确定。成本报表就是其中的一种,它的编制目的,主要在于让企业领导者和职工了解日常成本费用计划预算执行的情况,以便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来控制费用的发生,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同时为企业领导者和投资者提供经营的成本费用信息,以便进行决策和采取有效措施不断降低成本费用。
费用报表反映费用情况的报表有制造费用明细表、营业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等。通过它们可以了解到企业在一定期间内费用支出总额及其构成,并可以了解费用支出合理性以及支出变动的趋势,这有利于企业和主管部门正确制定费用预算,控制费用支出,考核费用支出指标合理性,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防止随意扩大费用开支范围。
5. 成本管理的相关国家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 降低成本耗费, 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社会财富,保障企业合法的经济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 包括工业企业, 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农业企业,商业、外贸和物资供销企业,金融、投资和保险企业,文教企业,城市公用企业以及其他企业,都必须依照本条例管理成本。
第三条 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 控制、 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
第四条 企业在成本管理中, 必须遵守财经法律、 法规,并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第五条 企业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厂长(包括经理、矿长、场长和其他企业领导人,下同)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果负完全责任。
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副厂长,协助厂长组织领导本企业的成本管理,正确执行成本计划,准确核算成本,并对企业的经济效果负责。
总工程师协助厂长在生产技术方面采取有效的降低成本措施,并对其经济效果负责。
大中型企业要在财务会计部门内设置专门负责成本管理工作;小型企业必须指定专业人员管理成本。
第六条 财政部按照本条例,负责全国国营企业的成本管理。
地方各级财政机关按照本条例和财政部制定、批准的规章,负责所属地方国营企业的成本管理。
各级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和财政部制定、批准的规章,负责所属国营企业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 成本开支范围
第七条 工业企业的下列费用开支,列入成本:
一、 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原价和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二、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按产量提取的更新改造资金、租赁费和修理费;
三、 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新产品试制所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费用,购置样品机和一般测试仪器的费用;
四、 按国家规定列入成本的职工工资、福利费、吨煤奖、特定原材料节约奖、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奖;
五、 按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工会经费和按规定列入成本的职工教育经费;
六、 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的费用,废品的修复费用或报废损失,停工期间支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 设备维护费和管理费, 削价损失和经同级财政机关批准核销的坏帐损失;
七、 财产和运输保险费,契约、合同公证费和鉴证费,咨询费,专有技术使用费以及应列入成本的排污费;
八、 流动资金贷款利息;
九、 销售商品发生的运输费、包装费、广告费和销售机构的管理费;
十、 办公费、旅差费、会议费、劳动保护用品费、冬季取暖费、消防费、检验费、仓库经费、商标注册费、展览费等管理费;
十一、 经财政部审查批准列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 交通运输企业的下列费用开支,列入成本:
一、 生产营运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原料、润料、材料、轮胎、轮箍、垫仓材料、备品配件、燃料、动力、装卸工器具、低值易耗品的原价和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二、 装卸费、港口费、代理费、养路(河)费、营运业务费;
三、 本条例第七条二至八项和第十、十一项所列有关的费用。
第九条 施工企业的下列费用开支,列入成本:
一、 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各种主要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其他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原价和运输、装卸、整理、保管等费用;
二、 本条例第七条第二至十一项所列有关的费用。
第十条 农业企业的下列费用开支,列入成本:
一、 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种子、种苗、幼畜、饲料、肥料、农药、兽药、燃料、动力、修理用零件、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原价和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二、 农业机械作业费、畜力作业费、运输费、灌溉费;
三、 固定资产和经济林木的折旧费、租赁费、保养修理费和产、役畜摊销费;
四、 本条例第七条第三至十一项所列有关的费用。
第十一条 商业、外贸和物资供销企业的下列费用开支,列入商品流通费:
一、 购进、储存、销售商品和物资的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广告费和保管、养护、检验、整理、转库的费用,包装、改装或组装商品的费用,以及定额内和经过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超定额商品损耗的损失;
二、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保养修理费、租赁费和家具用具摊销费;
三、 委托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代办的手续费;
四、 本条例第七条第三至五项和第七至十一项所列有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 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没有规定的其他行业,由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参照上述各条的规定制定成本开支范围,经财政部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 下列各项费用开支,不得列入生产、销售成本:
一、 应在基本建设资金、各种专项基金和专项经费中开支的费用;
二、 应在企业留用利润中开支的奖金;
三、 超出国家规定开支标准部分的各项费用支出;
四、 基本建设借款和专项借款的利息,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的罚息;
五、 应在企业留用利润中开支的各项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
六、 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 企业对于未经国务院批准收费的各种摊派款项,有权拒绝支付。
第十五条 国家统一制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除财政部有权作必要的个别调整外,任何单位都无权改变。
第十六条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各企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条例规定,结合地区和部门的特点,制定成本开支范围的补充规定,经财政部审查同意后在所属企业中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成本开支范围的具体规定,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财政厅(局)审查同意后在所属企业中执行。
第三章 成本核算
第十七条 工业企业、 交通运输企业、 施工企业和农业企业的成本,除销售费用外,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产品(或工程,下同)的统计产量(或工作量、完成工程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
商业、外贸和物资供销企业的商品流通费,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计算过程中对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的劳务,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要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
企业内部对原材料按计划价格进行核算的,与实际价格的差异,应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进行调整分配。
第十八条 一次支付、 分期摊销的费用, 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数额。分摊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九条 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 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 应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报同级财政机关备案。预提期短、年底应结清的,年终决算时,不留余额。预提期长、跨年度使用、需要保留余额的,应在年度会计决算中说明,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 低值易耗品应在领用和报废时各分摊百分之五十。 价值较大的可分期摊入成本。价值较小的可列举品名,经过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
第二十一条 产成品和在产品的成本核算, 除种植和养殖业按生产季节, 施工企业按季进行外,一律以月为成本计算期。同一个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收入和消耗,起讫日期必须一致。
第二十二条 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的准确性:
一、 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
二、 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
三、 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
第二十三条 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确定后,非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变动。
第四章 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厂长领导下按级按分工职责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 企业必须编制成本、 费用计划, 并按计划控制和管理成本。企业的成本计划,由企业主管部门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审批。企业必须采取具体措施,保证完成。
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工业企业、 交通运输企业、 施工企业、农业企业考核全部产品的计划成本和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对商业、外贸和物资供销企业考核商品流通费降低率。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企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按平均先进原则制定本企业的产量定额、工时定额、消耗定额和费用定额。各种定额必须认真执行,并定期修订。
企业应建立健全物资收发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和定期盘点的制度。
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原始记录必须准确完整,责任清楚。
第二十八条 企业财务会计部门的成本管理责任是: 制定本企业的成本管理制
度; 组织成本核算;编制、落实成本计划和预算;监督、考核成本计划的执行情
况;并对企业的成本进行预测、控制和分析。
第二十九条 企业在设计新产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提高产品设计质量,改变产品结构时,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经厂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定签署后,才能作为编制和审批计划的依据。
第三十条 企业和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人, 应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并对本单位的成本管理负责:
一、 制定和落实生产计划,组织均衡生产,减少停工、窝工损失,并保证生产统计准确;
二、 合理组织生产,采用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科学的技术组织措施,降低物资消耗,节约能源;
三、 做好产品设计工作,加强产品检验,提高产品质量,减少不合格产品和废品损失;
四、 编制商品销售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降低采购和销售成本;
五、 制定机械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计划,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减少维修费用;
六、 改进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
七、 制定劳动保护费用计划,组织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
八、 检查、分析成本计划和各种定额的执行情况,填报各种原始记录和报表,并进行与成本的预测、控制、监督、核算和分析有关的工作。
第五章 监督与制裁
第三十一条 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企业的成本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审计机关和财政、 税务机关按各自的职权范围负责对所辖区内企业的成本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企业接受监督检查时, 必须如实反映情况, 提供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刁难、阻挠。
第三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 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 应按照税收、财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 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
二、 随意摊提成本费用,挤占国家收入的;
三、 弄虚作假,成本严重不实的;
四、 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大量废品或其他严重损失浪费,以致成本升高的;
五、 损公肥私,挥霍国家资财,增加成本开支的。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 并有第三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企业, 审计机关或财政机关还可以通知企业主管部门,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一、 警告;
二、 处以相当于侵占国家收入金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上列行政处罚,可以单独采用,也可以合并采用。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 并有第三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个人, 审计机关或财政机关可以建议企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企业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还可以处以不超过本人三个月工资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总会计师、财会人员, 对已经知道的违法行为, 不抵制又不揭发的,应与违反本条例的直接责任人负同等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强迫或指使他人违反本条例的, 执法犯法的, 以及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的,应从重处罚。
第三十九条 企业主管部门计划不周, 指挥失误, 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区别不同情况,给直接责任人以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 企业或个人对审计机关或财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有异议, 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上一级审计机关或财政机关复议。上一级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定。逾期不申请的, 即按审计机关或财政机关的通知执行。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并构成犯罪的, 由审计机关或财政机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国家保护揭发、检举人,并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和港澳地区开办的国营企业, 实施本条例的有关事项,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其所属国营企业的成本管理办法,由特区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制定专门规定。
第四十四条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财政部可以制定本条例的实施细则和规章。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有关各类国营企业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同时作废。其他成本法规与本条例有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6. 成本会计主要分析哪些指标
1.成本核算。
--这是成本分析的基础,成本核算产出的数据能否跳出报财务报表服务于成本分析与控制,关键看你司用何种成本控制和业绩评价的方法核算,标准成本制度虽然近来被创新产业吐槽颇多,但主流制造业企业还是在用它做成本分析与控制,可鉴于民企的普遍特点(如LZ列的第3点),标准成本制度恐怕会用得走了样,如果标准都粗放或不准确,不能代表管理者合理的计划和预期,那么差异分析就没什么用了~ 如果核算不用标准成本,那么成本分析的重要基础就来源于是否有合理细致的成本计划,以及做成本计划的逻辑。所以不论是成本分析,还是财务其他什么方面的分析,“计划”都是非常重要的职能,计划职能的成熟度直接关系着你是否有足够的“基准”供你分析。
2.仓库收发的管控。(我司把生产放在第一位,账面游戏,财务和仓管自己玩)
--这点是关于存货分析的,存货是工厂财务管控分析的一项重要工作。不知道你司是怎么管控仓库的,我觉得这还是要从存货流转整套流程的完善做起(从材料入库到成品发货每一个移动事项都是一个子流程),如果流程不改进,那财务只能是case by case地去管控,这种管控都是事后的、查漏补缺型的,对改进绩效没有太大作用。
3.跑车间,BOM的核对(技术部试产后,定了BOM之后就一概不理会。)
--括号里的内容证明LZ公司的生产控制职能(ECC或PMC)的管理基础差,BOM准确度居然还需要财务去参与推进核对。。。这也证明以此为基础运行标准成本制度相当有难度。不过这现象在国内企业中挺普遍的,不仅民企,有的国企也是,我曾到一个地方性国企(规模挺大挺知名的)调研制造成本的核算过程,他们是ERP上线以后几年,产品的工艺路线却从没维护过,定额工时数据成了束之高阁的摆设,到底有没有按最新的工艺条件和生产效率进行评估修正,财务不得而知。难怪我以前做成本管理咨询时在一些并购国内企业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中都读到类似的披露——“产品成本计算所依据的各项资源消耗的定额数据粗放或陈旧,导致生产成本分析结果粗略和可信度不高”。
4.5S的推进。
--这个靠谱,5S是精益制造生产管理模式中的一部分,叫做可视化工厂,外资的制造工厂一般都比较重视。但以你司前3点的描述,推5S貌似超前了点吧,建议你们先把基础管理控制工作做好了(如改进第2-3条,好好整合仓储、采购、计划和PMC职能的流程)再搞那些高大上的玩意是正途。我曾在另一个挺知名的汽车国企听财务总监侃侃而谈他的计划,什么方面要推进搞作业成本法,什么方面要推进价值工程,我真挺无语的,其实他们公司AP的核销还搞得不清不楚呢,因为他们公司这么大了,别说没有集成的ERP,就连财务核算系统也只上了一个用友的总账模块,我真不知道以这种数据和管理基础他怎么去推作业成本法和价值工程。。。
5.刁难采购。
--路子是对的(我以前也经常干这事),不过愿闻其详LZ是怎么刁难的:我是2楼斑竹提到的《500强企业财务分析实务》一书的作者,书中第5章大多是来自我原来在某外资制造工厂从事成本与存货管理工作5年的经验总结,可供楼主参考,具体方法你不一定能用,原因就是我上面解释的那些,民营企业管理成熟度的差距造成很多先进的管理控制方法不能直接用。但是希望可以给楼主些启发,就是在考虑怎么做成本分析之前,怎样去完善运营部门的基础管理工作,从这方面入手给业务部门提建议,而不是象那位汽车国企的财务总监一样跳过这些“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去搞那些高大上的东西。
7. 成本管理业绩评价的主要指标有哪些
战略投资收益率,阶段性
战略成本计划目标下降率
战略投资实际回收期
战略产品的单件目标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