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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金融交易税

发布时间:2021-04-29 20:22:12

⑴ 证券交易税是多少

你买入的是一只上海股票,上海股票在买入时是要收取佣金,过户费,卖出时要收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这其中佣金一般是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来收取的,起点是5元,过户费是按照成交股数的千分之一来收取,起点是1元,印花税是单向收取(只在卖出时收)按照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来收并且不设起点
成交金额=4.8*200=960
买入的佣金=960*0.003=2.88(因为不足5元要按5元收取,所以买入佣金是5元
买入过户费=200*0.001=0.2(因为不足1元要按1元收取,所以买入过户费是1元)
另外营业部可能还会收取一个4元的通讯费(有的营业部收有的不收,具体要咨询营业部)
交易后成本=(960+5+1+4)/200=4.85

⑵ 现在中国A股交易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交易抄费用:
印花税:袭单边收取,卖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0.1%)。
过户费:仅限于沪市,每1000股收取1元,低于1000股也收取1元。
佣金:买卖双向收取,成交金额的0.1%-0.3%,起点5元。可浮动,和证券公司面谈,根据资金量和成交量可以适当降低。
通讯费:买卖双向收取。沪深2地1元,其余地区5元。由各券商自行决定收不收。

⑶ 中国现行税制

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共设有25个税种,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八类: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3种。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领域中,按照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征收的。
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各类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种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生产、经营者取得的利润或者个人取得的收入征收的。
3.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种税。这些税种是对从事资源开发或者使用城镇土地者征收的,可以体现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并对纳税人取得的资源级差收入进行调节。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土地增值税4种税。这些税种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对特定对象进行调节而设置的。
5.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遗产税(尚未立法开征)3种税。
6.行为税类。包括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证券交易税(尚未立法开征)、屠宰税和筵席税7税。这些税种是对特定的行为征收的。
7.农牧业税类。包括农业税(含农业特产农业税)和牧业税2种税。这些税种是对取得农业收入或者牧业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的。
8.关税。这种税是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
并不是每个企业、单位、个人都要缴纳上述各种税收。一般说来,工业、商业企业应当缴纳增值税,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服务等类企业应当缴纳营业税,农业生产者应当缴纳农业税,盈利的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应当缴纳消费税,采矿企业应当缴纳资源税,从事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应当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的生产、经营帐册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拥有房产、车辆的企业应当缴纳房产税和车辆使用税。公民个人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的规定,部分纳税人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减税照顾。
除了税收之外,国家规定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财政收入项目有3个:教育费附加、矿区使用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省级人民政府还可以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⑷ 金融业税收政策怎么改

税收政策问题
上海金融行业的税收主要是由中央政府决定的。目前中国银行业现行税收体系是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起来的,其间虽经几次调整,但基本格局没有大的变化,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上海在税收政策上存在个人所得税税制不合理、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偏重以及营业税税率偏高和流转税负偏重等问题。

1.个人所得税税制不合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依照应税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超额累进税率或比例税率。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税免征额3500元。劳务报酬所得则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上海的个人所得税从总体上存在诸多不合理, 一方面将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对个人从境内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对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单位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为个人取得的非勤劳所得,有的征税,有的轻课或免税,有失税收垂直公平原则,有碍所得税再分配作用的发挥。
这将至少从两个方面对金融、保险、证券活动产生影响: 一是总体税负水平偏高时,直接减少储蓄和投资的数量和欲望;二是从金融、保险、证券储蓄和投资获利的比重下降, 降低了金融、保险、证券储蓄和投资的吸引力。
与香港相比,上海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偏高。近年来各国、特别是中国周边的发展中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普遍呈下调趋势, 许多国家的最高边际税率已经降到40%以下(如日本、泰国为37%,韩国为36%,印度为30%,巴西为25%,英国伦敦和美国纽约分别只有34%和31%)。而且是分项征收,税前扣除项目少,扣除标准偏低。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在费用扣除标准的设计上,未能充分考虑纳税人的个体差异、纳税能力等因素,对净所得征税的特征表现不明显。综观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像中国这样费用扣除不考虑家庭支出是很少的。
2.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偏重
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国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根据新的所得税法,中国从此将逐步告别企业所得税“双轨”时代,统一后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确定为25%。应纳税所得=利润总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免除国库券利息收入+超过规定的利息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支出部分+多提的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超过规定提取的呆账准备金+超过规定比例的业务宣传费及业务招待费、超过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款+违法经营缴纳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各项赞助费支出等。
据上海市的统计,全市内资金融企业的平均实际税负高于其他内资企业的实际平均税率14.2个百分点,个别银行税负高达50%左右。外资金融企业税负率高于其他外资企业税负率3.6个百分点。2008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后,还是高于香港16.5%的税率。而且由于中国税制以流转税为主体, 同样的所得税税率给企业带来的综合税收负担已经偏重, 同时,中国银行业呆账准备金计提标准过严、呆账损失审批过严等问题尚未解决,使得呆账损失、足额的呆账准备金难以在税前扣除而增加了金融企业所得税税负。在此情况下, 若不采用较低的所得税税率, 必然导致企业总体税负过重, 缺乏竞争力。
3.营业税税率偏高,流转税负担偏重
不论从事何种应税金融业务,在中国都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按营业税税额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免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目前,中国对金融企业征收的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则因纳税人所在区域不同而不同,在市区的征税税率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则为5%,而在其他区域税率为1%。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坐落在城市或县城、建制镇内,实际适用税率多为7%或5%。教育费附加则统一按3%的附加率征收。中国现行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除娱乐业征收5%~20%幅度的比例税率外,其他税目分别按3%和5%两档税率征收。金融企业实行的是5%的税率,与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税率相同,但与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通讯等行业3%的税率相比,金融企业营业税税率仍处于较高水平。
上海的金融行业除了缴纳营业税外,还需缴纳印花税。金融业缴纳的印花税可以分为几种:贷款合同印花税、房产合同印花税以及股票交易印花税。印花税因交易凭据的不同,税率和税基都不尽相同,如银行贷款的印花税税率为0.05%。,而保险公司非寿险和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的印花税税率为1%。,基金管理公司买卖证券需要交纳的印花税税率为2%。。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
在中国,股票交易印花税除了是税收工具以外,更是成为政府调控股票市场的重要工具。股票交易印花税自1990年在深圳开征后,共调整了9次,每次税率调整无不与中国股市的牛熊交替有关,一般会在牛市中后期上调,在熊市中后期下调,中国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不稳定,调整十分频繁。虽然与其他税种相比, 印花税税率很低, 但它一般按涉及的交易额(如贷款合同金额) 全额计征,因此,从实现的营业收入角度看,印花税也占有一定的税负比例。这样,金融机构从事证券买卖,既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又要缴纳印花税。这几种税叠加后,加重了金融企业的流转税负担。
上海金融业税收政策
改革建议
上海作为人民币金融中心,正在进一步朝着建设全球金融中心而努力,设计一个合理的税收体系是必不可少的条件。目前,全球金融中心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而后起的国际金融中心要想求得生存和发展,为金融行业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是十分关键的。

1.在所得税方面进行适应的调整
个人所得税税负偏高无疑会间接提高金融行业的人工成本,从而影响其竞争力。因此,应当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制定合理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改变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实行国际通行的综合征收与分项征收相结合、以综合征收为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其中,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等主要项目实行综合征收, 按月(次) 预征, 年终汇算清缴。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适当提高纳税人的基本扣除额, 增设赡养人口和老人、儿童、残疾人等扣除项目, 调整住房和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扣除项目, 按照社会平均生活水准合理制定并适时调整相应的扣除标准。允许资本损失从资本利得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当期的资本利得, 扣除不完的部分可以从以后的资本利得中扣除。适当降低税率, 近期可以考虑将工资、薪金所得的最高税率降为40%。
2.改革金融业营业税的征收方式并适当降低税率
中国目前金融业的间接税采用的是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而且营业税的税基是银行的贷款利息和收费等项收入,而不是针对银行的经营利润等收入征收。这使得银行业的间接税负担相对比较重。不仅无法与香港等不征间接税的城市相比,而且也比大多数有间接税的金融中心要落后,这是影响上海金融中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银行业营业税税率在目前5%的基础上可以适当降低。由于各银行总行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属于中心财政收入,为了不大幅度减少中心财政收入,可以逐年降低营业税税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直到营业税税率降至2%或更低。这样可以提高银行业的盈利能力,补充资本金,提高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此外,为了和外资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竞争,建议取消内资银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争取降低或取消金融行业印花税
虽然印花税的税率较其他税种低,但是从贷方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借方的贷款成本的角度来看,印花税也构成一定的比例。目前,很多国家都取消或降低了证券交易的印花税。例如:1999年4月1日,日本取消包括印花税在内的所有交易的流通票据转让税和交易税;2000年6月30日,新加坡取消股票印花税。欧盟国家中,大多数国家都基本取消或者通过给予银行及机构投资人印花税豁免。为了提高伦敦金融中心的竞争地位,英国也从2007年11月起免除从事股票、期权交易的金融中介印花税,同时取消股票回购和融券交易的印花税。中国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对较高,且不稳定,调整十分频繁。这几种印花税叠加后,加重了金融企业的流转税负担,应该适当降低或者取消。
4.对特定的金融服务进行适当优惠
目前,中国专门针对金融行业的税收优惠并不多。例如在营业税方面,金融行业的税率要高于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通讯等行业。针对成熟市场国家相对高的直接税收负担,借鉴国际离岸金融中心的经验,基于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的契机,上海可以考虑构筑一个“金融税收优惠的试验区”,在税收管辖权方面效仿香港,以吸引非居民来境内投资以及鼓励居民企业的境外投资。形成某种类似于国际避税地的“准离岸金融中心模式”。对比如信托、保险、退休基金等等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对上海地区的金融资产的交易免征资本利得税;协调居民和非居民的税收管辖权;向入境的离岸金融服务以及出境金融机构的离岸金融提供税收刺激。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离岸金融业务制定系统的税收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也没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因此,上海有必要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离岸金融业务税制,以促进外币和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发展。

根据“全球金融中心指数”,除了伦敦、纽约、日本、法兰克福等传统国际金融中心以外,在资金、监管及人才方面的便利使得一批小型的税收天堂,如泽西岛、开曼群岛,在竞争力方面已经超过了上海等大城市。因此与各国不断调低金融行业税收的经验相比,中国国内金融行业的税收制度调整还比较缓慢,金融行业的其他税收负担也相对较重。上海要真正成为有影响力的全球金融中心,调整金融行业的税收制度已经势在必行。

⑸ 中国现在对黄金交易是如何收税

《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关于黄金交易的品种
1、标准黄金产品 :四种成色:AU9999、AU9995、AU999、AU995; 五种规格: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 公斤;
2、非标准黄金产品 除上述四种成色、五种规格以外的黄金产品 ;

二、关于黄金交易的有关征税规定 :

1、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按照黄金交易所章程规定注册登记的会员以及按照黄金交易所章程规定登记备案的客户,通过黄金交易所进行的标准黄金产品交易[并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发票》(结算联)],未发生实物交割的,由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按实际成交价格向黄金交易所开具普通发票,并免征增值税;如发生实物交割的,由黄金交易所主管税务机关代黄金交易所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提货方会员单位或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黄金交易所留存,抵扣联传递给提货方会员单位)。对提货方会员单位或客户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准黄金实物交割"是指:会员单位或客户将在黄金交易所已成交的黄金从黄金交易所指定的金库提取黄金的行为。

2、黄金交易所交易环节发生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应按实际成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成交价格为所提取黄金买卖双方按规定报价
方式所成交的价格,不包括交易费、仓储费筹费用。为准确计算所提黄金的实际成交价格,黄金交易所应按后进先出法原则确定。
3、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在黄金交易所开业初期,对非黄金生产会员单位或客户(不包括银行系统),应按本单位的黄金实际使用量 从黄金交易所的指定金库提取的黄金,对没有按本单位黄金实际使用量而从黄金交易所指定金库多提取的黄金,不得再向黄金交易所指定的金库存入黄金进行交易,包括黄金交易所开业之前非黄金生产会员单位或客户(不包括银行系统)在本单位的库存黄金。

4、黄金交易所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返的优惠政策,同时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5、对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的,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

三、会员单位和客户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
1. 对会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黄金生产企业除外)或客户应对在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的进项税额实行单独核算,对按取得的黄金交易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包括相对应的买入量)单独记账。对会员或客户从黄金交易所购入黄金(指发生实物交割)再通过黄金交易所卖出时,应计算通过黄金交易所卖出黄金进项税额的转出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同时计入成本;对企业当期账面进项税额小于通过下列公式计算出的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其差额部分应当立即补征入库。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单位进项税额×当期黄金卖出量。 单位进项税额=购入黄金的累计进项税额÷累计黄金购入额

2. 会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黄金生产企业除外)或客户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企业原有库存黄金,应按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相应的进项税金转出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计入成本。应转出的进项税额=销售库存黄金实际成交价格÷(1+17%)×17%。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黄金交易所应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并申请印制《黄金交易结算发票》。

2.会员单位和客户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的,可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会员和客户在黄金交易所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并由分支机构进行黄金交易的,对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可向黄金交易所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五、关于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黄金交易所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单价、金额和税额的计算公式:
单价=实际成交单价÷(1+增值税税率);
金额=数额×单价;
税额=金额×税率;
单价小数点后保留四位。

六、对会员单位和客户应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发票》作为会计计账凭证进行财务核算;对买入方会员单位和客户取得税务部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黄金交易所留存,抵扣联传递给提货方会员单位),只作为核算进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为财务核算的凭证。

七、会员单位和客户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应凭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发票》(结算联),向会员单位和客户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八、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黄金交易所应加强对会员单位和客户的基础管理工作,会员单位的自营黄金交易与代理客户的黄金交易应分别进行核算。

⑹ 金融商品转让如何缴纳增值税

转让金融商品增值税计算:

金融商品转让,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转让应交增值税=(3000-2500)/(1+6%)×6%

用售出得到的价款减去成本。

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6)中国的金融交易税扩展阅读:

金融商品转让账务处理规定:

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来账务处理。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

借:投资收益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

借:投资收益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关于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有关通知


⑺ 金融资产交易所涉及增值税吗

金融资产交易不涉及交增值税,但·要交营业税及印花税。

⑻ 金融交易税的发展历程

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之后,随着浮动汇率和通货膨胀的出现,国际金融交易尤其是一些投机性的金融交易就开始繁荣。在此背景之下,有学者提出对外汇交易以及一些金融期货、期权的交易征收交易税。其中,美国经济学家托宾就明确提出对外汇交易征收附加税。因此,后来很多人将之称为“托宾税”,国际金融交易税是托宾税的一种。
现在这个概念有一些演变,如果特指国际金融交易税,它的含义不仅仅是对外汇交易征税,而且要对跨境的、不同国籍的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随着全球浮动汇率体系建立以及各国实施金融自由化政策,如今,资本大规模跨境流动已成为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特征。这极大增加了各国宏观风险管理的复杂性,并对货币汇率体系和金融稳定产生影响。如何应对国际跨境资本流动,已成为最迫切的战略性议题。
为缓解资本大规模流动造成的汇率波动,美国已故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托宾1972年首次提出了“金融交易税”这一说法,建议对现货外汇交易课征全球统一税。
法国和德国一直主张在全球范围内征收金融交易税。2011年 8月16日,法国总统萨科齐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在巴黎共同提议在欧盟范围征收金融交易税。预计法、德政府将在今年9月向欧盟提交一份金融交易税征收方案,欧盟对此进行审议并在10月向二十国集团提交一份相关建议。
2011年6月,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曾致函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范龙佩,表示欧盟委员会已经完成了金融交易税影响评估,准备今年下半年出台正式立法建议。分析人士认为,欧盟可能率先出台金融交易税。
法国经济形势观察中心经济学家亨利·斯特迪尼亚克说,全球外汇市场每日净成交约4万亿美元,以较低的税率对金融交易课税,不仅可以减少投机性交易,还可以筹集一定资金。
“金融交易税”提案在2012年10月9日进行的欧元区财长会议上获得11个欧元区国家的支持,这项在欧盟内部引起广泛争议的税收提案就此可能加速推进。

⑼ 中国人在美国进行金融交易应如何纳税

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进入了国外的金融市场进行交易。如果您成功的取得了盈利,那么您接下来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税收。税收和死亡是每个人无法逃避的命运,忘了谁说的来着。本文讨论的是美国对外国人在金融交易中取得的盈利是如何征税的,如果您既非美国公民又非美国永久居民而且拥有在美国的金融市场从事交易取得的盈利,请继续往下看。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既非美国公民又非美国永久居民的人的收入分为两类: 与在美国境内的贸易或业务行为有有效联系的收入 (Income that is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a trade or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与在美国境内的贸易或业务行为没有有效联系的收入 (Income that is not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a trade or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对于来自于资本利得或者说资本收益(比如您的交易盈利)方面的个人收入,美国的税法规定,如果美国税收年度内您在美国境内停留的时间不少于183天,您将按照30%(或者由美国和您的国家间的税收协定制定的比30%更低)的统一税率缴纳所得税。如果美国税收年度内您在美国境内停留的时间少于183天,您就不用针对资本利得缴纳所得税,除非: 您的资本利得属于有有效联系的收入; 如果您的资本利得属于 有有效联系的收入 ,您将在一定的减税后,按照针对美国公民或者美国永久居民制定的分级税率缴纳所得税。如果美国和您的国家间有税收协定,您缴纳的所得税可能略少一些。 注意,有有效联系的收入 并不是定义成您的收入要直接来源于您在美国境内从事的贸易或业务行为,而是定义成只要您在美国境内从事的贸易或业务行为,那么您取得的来自美国境内的所有收入都要算作是 有有效联系的收入。比如您是一个持有F签证的留学生,那么您在美国交易股票的盈利是要缴纳所得税的,虽然您的交易盈利和您在美国的业务行为——学习,没有直接关系。下列人取得的收入通常被视为有有效联系的收入:F/J/M/Q签证的持有者; 在美国境内的贸易或业务行为的合伙人; 在美国境内从事个人服务的人; 拥有或运营美国境内从事销售服务或和产品的企业的人; 出售或转让美国境内房地产的人; 出租房地产的人(可以选择是否将自己视为有有效联系的收入的人)然而非常关键的部分在这里:如果您在美国的唯一业务行为就是通过一家美国的经纪商交易股票、证券或商品,那么您将不会被视为 在美国境内从事贸易或业务行为 。您的资本利得(交易盈利)也因此不会被视为有有效联系的收入。 举例说明:您是一个有中国国籍的人,居住在中国,在美国的税收年度内停留在美国的时间少于183天,与美国有关的唯一活动是通过某个经纪商交易Google的股票和黄金期货,那么您的交易盈利不用向美国缴税; 您是一个有中国国籍的人,居住在中国,在美国的税收年度内停留在美国的时间等于或超过183天,与美国有关的唯一活动是通过某个经纪商交易Google的股票和黄金期货,那么您的交易盈利需要根据美国和中国间的税收协定的规定向美国缴税; 您是一个有中国国籍的人,在美国留学或在美国的企业里工作但是还没有拿到美国绿卡,同时您通过某个经纪商交易Google的股票和黄金期货,那么您的交易盈利需要在一定的减税后再按照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的标准向美国纳税,或者按照美国和中国间的税收协定的规定向美国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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