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证券交易规则里卖出可以零股委托,是什么意思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B. 什么是零股交易
你好,来所谓“零股”,即不足100股(最源小交易单位)的股票。不到一个成交单位(一手=100股)的股票,如1股、10股,称为零股。
交易规则规定:在每个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以委托卖出零股,但不能委托买入零股。在卖出股票时,可以用零股进行委托;但买进股票时不能以零股进行委托,最小单位是1手,即100股。投资者可以委托卖出零股,但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C. 零股怎样交易
你好,零股交易的一些限定:
1、零股只有卖出,不可以买进。换句话说股民要专想买入股票属得话,设定不可以低于一百股,也就是说最少的买进企业依然是一手,仅仅卖出的企业不受到限制。
2、股民在卖出零股的那时候,务必将帐户中的零股一次性所有卖出,不能再度分拆。例如股民有一百五十股某股股票,那么在卖出的那时候只有一次性的所有卖出,或是是分为一百股和五十股2次卖出,而不可以分为一百二十股和三十股。
换句话说,就算不够一手的零股,事实上在交易量的那时候,交易花费都是依照一手来测算的。因而,股民在卖出零股的那时候,也必须对交易花费有一个确立的分辨,争得在卖出股票的另外降低自身必须交纳的花费。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D. 上交所是否可以进行零股买卖
买入100的整数,卖出可以零散卖出交易,但剩余股数不足100股的必须一次性卖出
E. 卖出股票不是卖一股都可以吗我剩下50股,卖出的时候为何提示212039校验买入单位,卖出单位失败
你好,以前卖出时卖多少都行,现在不足100股的零股,只能清仓时卖出,或者把持仓中不足100股的部分单独卖出。
F. 股票交易市场中的电脑竞价撮合系统中会有零股委托卖出的现象,请帮我解释下这种现象,是什么意思。谢了!
顾名思义,零股即投资者手中握有的不足一手(100股)的零星股票。其原因大都为委托时未全部成交(如申买5000股,却因为股价涨升较快,仅成交4880股即已经升至委托价位之上,并且当天再也没有回到委托价位或以下,其中的80股即成为零股;再如卖出5000股股票时,挂单后股价仅一度达到委托价位而成交4880股,余下120 股中的20股即成为不足一手的零股;另外如某股票10送3股或配3股,而投资者原先的持股仅500股,所送配150股中的50股也就成了零股)。投资者如果不采取较好交易方法,不仅操作起来会觉得很麻烦,甚至可能会得不偿失
不到一个成交单位(1手=100股)的股票,如1股、10股,称为零股.在卖出股票时,可以用零股进行委托;但买进股票时不能以零股进行委托,最小单位是1手,即100股。
根据规定,现在深沪两市的零股均可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卖出,但须一次性委托申卖,不能分次卖(未完全成交时例外);同时申买委托必须是整手(100 股的整数倍),不可挂单买进零股,否则将成为无效委托而被拒绝(如申报4880股等含零股部分的申买委托)。比如投资者目前手中持有4880股某股票,既可将4880股一次性卖出,也可将其中的整数部分一次或分次卖出,再卖出零股,或将零股与部分整数股一起卖出,如卖出380股、580等,但不可将其中的80股零股部分拆零卖出,或将其分拆后与整数部分一起卖出,如仅卖出60股,或分次卖出1840股、3040股等。
另外,如果投资者本身所持有的含零股股票数量不大,最好在申卖时一次性卖出,不要先卖整数部分,再卖零股部分。因为目前两市的交易手续费都有一个“起征点”,即每笔交易的手续费最少收取5元,沪市还将收取一笔最低为1元的过户费,假设某一投资者拥有现价为3元的沪股204股,若其将整数部分的200 股先行卖出,其后卖出的4股所需交纳的费用和收入分别为:费用=3元×4股×2 ‰(印花税率)+5元(手续费)+1元(过户费)=6.02元,而收入则为3元×4股再减去费用=5.98 元,收入甚至少于应付出的费用,显然很不划算
G. 我挂了1股卖出,却显示不符合上交所零股交易政策,我记得以前都可以的,为什么现在不可以了
从A股开张时就一直不行 买卖最低100股
H. 股票买入卖出规则
证券交易规则
一、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例:行情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
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债券当天允许“T+0”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I. 股票交易中,不允许将整股拆成零股来卖,指的是什么意思
沪深交易所规定,购买股票的股数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卖出股票时,如果不专是全部卖出,则卖出股属票的股数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但如果是账户里同一股票全部卖出的话,是可以允许有小于100股的情况。
例如,账户持有1554股,不是卖出全部的话,那只能委托100股的整数倍。但如果全部卖出的话,则可以卖出1554股。买股的话,就只能是100股的整数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