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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05 17:21:56

1. 刑法修正案最新理解适用的图书目录

上编《刑法修正案(七)》的理解与适用
第一专题 《刑法修正案(七)》的宏观问题
一、《刑法修正案(七)》的修法背景
二、《刑法修正案(七)》的修法特点
三、《刑法修正案(七)》的亮点解读
四、《刑法修正案(七)》的缺憾反思
第二专题 《刑法修正案(七)》罪名问题 研究
一、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条的罪名
二、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2条的罪名
三、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的罪名
四、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的罪名
五、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5条的罪名
六、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6条的罪名
七、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的罪名
八、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8条的罪名
九、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9条的罪名
十、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0条的罪名
十一、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1条的罪名
十二、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2条的罪名
十三、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的罪名
十四、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4条的罪名
附: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相关条文罪名一览表——《刑法修正案(七)》第1条的理解与适用
第三专题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一、修法背景
二、内涵解读
三、司法适用——《刑法修正案(七)》第2条的理解与适用
第四专题 侵犯证券、期货交易信息犯罪
一、修法背景
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内涵解读与司
法适用
三、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内涵解读与司法适用——《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的理解与适用
第五专题 逃税罪
一、修法背景
二、内涵解读
三、司法适用——《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的理解与适用
第六专题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一、立法背景
二、内涵解读
三、司法适用——《刑法修正案(七)》第5条的理解与适用
第七专题 非法经营罪
一、修法背景
二、内涵解读
三、司法适用——《刑法修正案(七)》第6条的理解与适用
第八专题 绑架罪
一、修法背景
二、内涵解读
三、司法适用——《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的理解与适用
第九专题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一、立法背景
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内涵解读与司法适用
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内涵解读与司法适用——《刑法修正案(七)》第8条的理解与适用
第十专题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一、立法背景
二、内涵解读
三、司法适用——《刑法修正案(七)》第9条的理解与适用
第十一专题 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
一、修法背景
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内涵解读与司法适用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内涵解读与司法适用
四、提供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的内涵解读与司法适用
第十二专题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第十三专题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第十四专题 侵犯武装部队制式服装、专用标志犯罪
第十五专题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第十六专题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下编《刑法修正案(一至六)》研究综述
第十七专题 刑法修正案共性问题 研究综述
第十八专题 《刑法修正案(一)》研究综述
第十九专题 《刑法修正案(二)》研究综述
第二十专题 《刑法修正案(三)》研究综述
第二十一专题 《刑法修正案(四)》研究综述
第二十二专题 《刑法修正案(五)》研究综述
第二十三专题 《刑法修正案(六)》研究综述
附编相关资料选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1年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三、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四、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五、将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七、将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八、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九、删去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十、将刑法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十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十二、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十三、将刑法第七十六条修改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十四、将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十五、将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十六、将刑法第八十一条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十七、将刑法第八十五条修改为:“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十八、将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修改为:“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十九、在刑法第一百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二十、将刑法第一百零七条修改为:“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十一、将刑法第一百零九条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三、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十四、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十五、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修改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十六、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修改为:“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二十七、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十八、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十九、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十、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修改为:“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十一、将刑法第二百条修改为:“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十二、删去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
三十三、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十四、删去刑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
三十五、在刑法第二百一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十六、将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三十七、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十八、将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十九、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十、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修改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十二、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修改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四十三、将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修改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四十四、将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修改为:“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四十五、将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四十六、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十七、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十八、将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十九、在刑法第四百零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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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垃圾焚烧电厂的进展 悬赏分:20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5 天 22 小时 | 提问者:匿名
谁有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群的规划与进展?问题补充:

我说的是他们所有的项目有哪些???????

回答 共4条
你说的是不是在如东那个啊?快完工了,,, 回答者: 热心网友 | 2011-2-18 17:22
你说的是不是在如东那个啊?快完工了,,, 好像在启动还有一个,早已经投产了啊 回答者: 单身的小蚂蚁 | 二级 | 2011-2-18 17:23
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月21日公告称,17日发行的3亿元5年期中票,其发行利率为5.55%,其中基本利差为2.55%。

本期中票起息日为2月21日,按年付息,兑付日为2016年2月21日。

本期票据募集资金中,1.35亿元将用于偿还借款,1.65亿元将用于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上海市金山永久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的建设资金需求。

生活垃圾处理:五大进展与五大挑战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1-02-11

当前,我国垃圾处理产业市场模式日趋明朗,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大格局正在形成,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置得到有效推进。不少地方政府从根本上转变工作方法,通过开放参观、加强对末端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不仅改善了生活环境而且还取得了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垃圾处理五大进展

进展一:政策高度重视,迎来黄金发展

2010年,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国家各部委的高度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合作和沟通,联手应对和破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难题。垃圾处理行业在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建立行业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进展明显,行业自律风气日渐形成。大多数设市城市已普遍建成卫生填埋场,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具有了基本保障。

据预计,“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和管理方面的投资将超过2000亿元,实现我国生活垃圾处理飞跃。相关部门表示,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80%以上,36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进展二:垃圾处理方式得到民众理解

2010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指导生活垃圾处理,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明确指出了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垃圾处理方式选择进行了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逐渐得到正确认识和评价,实现了理性回归。

一些经济发达的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城市,积极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社会的关注更加偏重于垃圾焚烧的规范化设计、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

进展三: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正分步探索

2010年可谓我国餐厨垃圾处理元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支持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污染防治。我国制定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全国征集餐厨垃圾处理试点项目也在展开。在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处理方面已涌现出一批专业企业。全国有二三十个城市出台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并建设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进展四:垃圾分类由试点范围逐步扩大

经过十余年的摸索和尝试,我国对待垃圾分类有了新的认识,逐渐认识到我国垃圾分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一方面,垃圾分类是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的基础;另一方面,垃圾分类不能代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从发达国家经验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组织管理、宣传教育、设施设备配置、资金配套以及一系列法规制度的支撑。要建立良好的垃圾分类体系不仅是环卫部门一个部门的任务,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

据了解,全国各地也在探索垃圾分类模式,“十二五”期间,全国许多地市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上海市将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模式,此前的“四分法”变成以干湿分离为核心的“二分法”,通过以“家庭厨余果皮专项收集”为重点的5个专项分流减量行动的推进,申城将实现2020年生活垃圾人均处置量减少50%。

进展五:村镇垃圾处理纳入城乡统筹

2010年,我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经明显地开始从城市走向县城。总体上看,我国县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到20%,但是部分省份已有很大突破,如浙江省、河南省已经实现了县县有卫生填埋场。面临五大挑战

挑战一:渗滤液处理问题突出

填埋污染控制新标准实施后,许多渗滤液处理设施都需要进行技术改造。

挑战二:卫生填埋场建设征地越来越困难

由于生活垃圾的收运服务范围不断增加,生活垃圾成倍增长,造成已建成的卫生填埋场使用年限显著缩短,产生了扩建或新建的需求。

挑战三:非正规填埋场的治理亟待完善

随着一大批卫生填埋场的投入使用,简易垃圾堆填场随之封场,但绝大多数仅仅是简单的覆土停用。根据经验,垃圾填埋场封场后,堆填的垃圾仍会持续降解,直到稳定,大约需要10年以上时间。这些非正规填埋场的快速稳定化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包括填埋气体的收集利用和处理、渗沥液污染的控制、周边土壤的修复等等。

挑战四:城乡一体化处理有待突破

在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的理念下,我国一些地区加强了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收运体系建设。由于县市行政界线所限,区域垃圾处理设施共享有待突破。一些县市还突破行政界线的范畴,实现了区域垃圾处理设施共享,如江苏南通、如皋、靖江、通州4市共用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挑战五:融资渠道需要扩充

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仍面临资金紧张、技术环节薄弱问题。部分城市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装备配置和运营水平有待提升。

2010年,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取得的五方面进展充分表明政府相关部门及公众对垃圾治理正走向理性,2011年面临的五大挑战昭示着:在解决垃圾处理问题上,我们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回答者: 莱州月季 | 十一级 | 2011-2-23 09:07
回答者: 单身的小蚂蚁 | 二级 | 2011-2-18 17:23
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月2理。

进展三: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正分步探索

2010年可谓我国餐厨垃圾处理理。

进展三: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正分步探索

2010年可谓我国餐厨垃圾处理元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支持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污染防治。我国制定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全国征集餐厨垃圾处理试点项目也在展开。在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处理方面已涌现出一批专业企业。全国有二三十个城市出台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并建设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进展四:垃圾分类由试点范围逐步扩大

经过十余年的摸索和尝试,我国对待垃圾分类有了新的认识,逐渐认识到我国垃圾分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一方面,垃圾分类是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的基础;另一方面,垃圾分类不能代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元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支持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污染防治。我国制定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全国征集餐厨垃圾处理试点项目也在展开。在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处理方面已涌现出一批专业企业。全国有二三十个城市出台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并建设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进展四:垃圾分类由试点范围逐步扩大

经过十余年的摸索和尝试,我国对待垃圾分类有了新的认识,逐渐认识到我国垃圾分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一方面,垃圾分类是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的基础;另一方面,垃圾分类不能代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1日公告称 修改回答
回答者: 热心网友 | 2011-2-23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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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虚开企业一般具有哪些风险特征

动向一:利用虚假黄金交易虚开骗税
违法分子利用黄金体积小、易于交割的特点,通过货票分流的方式达到虚开骗税目的。此类案件违法分子一般为团伙作案,作案团伙注册并操控多家公司,从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购买黄金后,直接转卖给会员单位下属黄金冶炼厂,违法分子乘机套取增值税进项发票,随后通过关联企业层层伪装,变造发票开具名录,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验证的时间差、地域差,大肆虚开虚抵、骗取出口退税,达到目的后立即注销企业走逃。
动向二:故意欠税争取骗税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48号文件下发后,随着税务机关加大打击力度,虚开、骗税违法势头有所遏制,但违法分子随后有了新的违法应对手段。其利用税务机关加快出口退税速度和涉税问题核查的制度特点,通过寻找时间差、利用地域差别等方式,采取故意欠税的方法来获取骗税时间。
从已查破案件中发现,这类违法其虚开骗税链条为:第一环节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第二环节的外省商贸企业认证并虚开给第三环节异地外贸企业后,在当月底恶意强行缺联作废已开出发票。第二环节的外省商贸企业若因发票信息比对异常、纳税申报等问题被主管税务机关核查时,由兼职会计出面“积极”配合,拖延时间,转移两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注意力,为第三环节的外贸企业骗取出口退税赢取时间。第三环节的外贸企业配齐单证骗税得手后,第一环节、第二环节的同谋企业便迅速走逃。
动向三:利用信息比对“盲区”变造票据
从近期福建省国税局查处的虚开案件来看,利用信息比对“盲区”虚开发票,已成为违法分子惯用手段。除以往采用的“变造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虚开”和“虚报农产品进项税额虚开”两种手法外,不法分子目光已盯上了运行不久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软件。
福建省国税局税务人员发现,近期有不法分子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开票软件对纳税人开票的信息清单监控不足的弱点,故意在开票时不列举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品名、规格型号、单价等信息,致使税务机关发票信息比对形成“盲区”,不法分子趁机改变发票品目信息对外虚开。

4. 现代经济信息的最新目录

宏观调控趋紧背景下的房地产项目风险探究 陈仪福
汇率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有效性分析 程雪芳,鲍芳
资源环境问题对中国当前经济的制约 唐晓丽
从经济学再到政治经济学:理解包容性增长 李晳瑶
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经济学价值 宋婷婷
菲利普斯曲线在中国的实证分析 何玲玉
城乡发展二元化困局的突破 李家瑞
浅析国家财政收入的时间序列变化 王旭鹏
绿色物流: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铺路石 徐强
铁路交通运输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赵海燕
论农地制度变革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影响及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付佳佳
从农村劳动力转移看产业结构调整 史高艳
基于截面数据的农村居民消费研究 余建
试论政府采购制度功能的经济学分析 王骏
浅析弗里德曼与凯恩斯微观货币需求理论 赖颖
对业务流程符合性监察的思考 张燕
浅析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李荣安
住房公积金实行绩效考评管理必要性和具体实施策略 茆爱华
提升企业自主研发引领创新型城市建设 费彬彬
我国工商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思考 龚雪萍
论高等数学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黄文质
基于稳定视角的国企改革刍议 李青,李朝华
内部控制制度与ISO的衔接探讨 梁子红
军品研制生产过程中如何贯彻国家军用标准 龙兴刚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 宋冀疆
关于油田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思考 王云英
关于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程序的一些思考 许雨婷
地铁运营效益管理探讨 曾政
基层事业单位人力资源规划与柔性管理 赵子芳
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研究 杨艳文
厉行节约,严格管理,精打细算出效率 张财明
基于公平与效率角度的土地征收补偿问题探讨 赵萌
企业在战略并购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文化冲突性视角 朱明明
驾驶员人性化安全管理工作探讨 黄东文
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促进环境公平的主导作用 于少青,刘霞
思想政治工作在公立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价值 张惠琴
供应链规划下的货期控制 胡淑荣
政行校企合作群落的个体移动及“活性”演化 胡炜,祝宝江
长庆油田矿区供暖节能改造浅析 黄虎,刘元甲
“以病人为中心”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改革探讨 黄离团
我国以房养老制度的可行性路径初探 贾玉洁
医院医疗经济运行分析方法研究 金家鑫
论新形势下的社区人力资源开发 万婧
物流配送管理中的车辆路径分析 杨芃博
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关系浅析 张喜广,王海,王硕
房地产销售管理系统核心模块的设计与实现分析 张晓娟
浅谈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瓶颈与对策 周栋伟
绿色品牌顾客价值、关系质量和重复购买意向的实证研究:--以绿色消费知觉控制为调节变量 吉秋月,郝晓彤
浅析如何加强施工企业设备资产的管理 林秀明
浅谈建筑的工程管理 石中华,王长江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对道路运输经济的影响 王沛宏
美国高层次人才发展策略及启示 徐志宏
国有企业党建与企业文化创新系统分析 周述民
国有外向型文化企业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宋文君,毛云聪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蔡贞
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中的作用 任海军
如何做好天然气公司的经营管理 邵东
如何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素质 王卯萍
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网络信息化的创新 杨建军
好孩子品牌国际化的渠道策略分析 宋玲玲,张伯玮
企业职能战略研究 张启海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位研究 弭伟
试析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顾晨,昂慧,赵辞瑶,开喆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分析 贾晓刚,王静
房产测绘管理机制的建立 杨建军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在中小企业的应用研究 王玢
ERP系统风险防控 王龙
改善企业医保规章以提高员工忠诚度 吴秋雷
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余俊鸿
试析如何做好国有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时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 周隽
浅谈内部控制在地勘单位的作用 陈晓英
浅谈如何合理控制电力企业工程造价 刘琪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 袁芳
试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其社会属性和价值取向 王秀芳
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 许华玉
浅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 张倩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之我见 章建锋
基建项目施工阶段管理效益最大化之我见 曾雪芳
施工企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与应用 崔战修
建材家居卖场服务营销浅析 张小伟
小议如何对棉花公证检验专项经费进行管理 高江梅
浅析我国政府采购行为中的寻租问题--以“字典门”为例 兰舟
网络环境下国有企业青年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李磊
浅谈做好国企管理者应具备的素质 王忠起
物资供应“一体化”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张宝丽
谣言传播与当前社会风险的关系研究综述 李静
探索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 张宁
现代企业经济管理模式的规范化研究 范平
电子信息时代会计档案管理的探讨 刘妍
浅析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建议 刘彦
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素质的提升策略 明杰
电力企业员工职业生涯管理探析 孙俊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作用及建设途径浅析 王秋香
浅谈提升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 魏桐明
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企业创新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以汽车制造业为例 吴双双
浅议淮北矿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流程 章建光
以创新的形式培养优秀的企业政工干部 赵媛媛
浅谈酒店业成本管理存在的误区 李彩霞
高校周转房可持续性探讨 马昆龄,冯慧,左文
探讨建立政府购买污水处理服务机制的必要性 谢晓蓉
浅谈心理学在管理中的应用--管理应以人心为本 张利峰
高校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王娟英
工程档案管理对建设工程质量的促进作用分析 郭贵来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秘书职业道德建设 李仁杰
基于中国特色的媒体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探讨 李雪莱
浅谈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现状及展望 万钰
浅谈港口航道疏浚工程的管理 王玲
煤矿企业物资供应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讨 王震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综合后评价方法初探 翟大伦
县级供电企业(子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研究 张连耀
城市给排水管道施工质量的控制与管理 赵晓峰
关于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调研和思考 郑兴宏
提高医疗器材管理水平途径的初探 程端
企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根本在人才 富红玲
关于中式管理与西式管理的区别 艾雪峰
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加强企业工会建设 何勇
对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素质的思考 李志方
关于工程造价与施工成本的控制管理分析 梁谦
内部控制对企业的意义研究 魏永涛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策略研究 吴飞
浅析激励与报酬理论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刘莉
国有贸易企业的改革和升级 伍超
中核运行岗位胜任特征模型建设及其应用规划 詹应武,李燕麟
关于土地与房产抵押问题的研究 郑红雨
浅析如何做好房地产开发的风险管理 鲍雄亮
浅析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困境与改革措施 丁峰
财务人员对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 丁晓洁
试论新时期垃圾发电厂的宏观管理 房华
压力管道评审换证事宜及简要注意事项 郭春玲
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经验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赖晨捷
影响安全疏散若干因素的思考 石岩峰,刘媛媛
基于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方法的改进研究 夏继平
浅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周云仙
浅析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问题以及改革机遇 王小驹
ERP直运业务执行与生单模式分析 宋景娥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缘起及影响 段静静
我国商品低价出口的弊端及其改革 邢志敏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合理注意义务分析 袁嘉笳
试论在华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刘梦楚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分析 孙艳艳
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李可隆
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壁垒”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杨盛花
新时代背景下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沈源
国际贸易的发展利益及其实现机制 时浩淞
基于两业联动的新亚欧大陆桥物流通道发展研究 邵辉,唐向华
中美贸易摩擦新形势及应对策略 边丽娜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 张菲菲
交易特征、缔约环境与公司和农户的契约选择 喻卫斌,徐忠爱
我国劳动密集产业的变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袁芳
大庆油田海外市场开发品牌国际化战略分析与策略研究 姚少军
“营改增”对电信行业的影响分析 代军
中小企业会计诚信的建设研究 郭勇
浅议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刘萍
论房地产股债权投资的风险管理 杨新林
浅谈借壳上市 刘丽聪
浅析现代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石金昌,田文美
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的几点思索 魏艳如
论项目工程中成本核算的对象和任务 夏睿
探析财务管理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 谢江宏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对规范财务会计行为的重要性 张慧
关于高校财务审核工作量激励方案的探析 李彩霞,罗晓铠
价值链管理在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中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高瑛
房地产财务管理风险及控制 刘怡
浅议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鲍依梅,朱欣欣,傅银芳
计算机在银行审计中的应用分析 高文国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及对策 雷彦俪,林晶
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李娜
浅析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利弊 李琼香
新形势下“营改增”对企业集团财务风险管理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王玺凯,王正,王义茹,孙铭泽
浅谈如何改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 傅银芳,鲍依梅,朱欣欣
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崔永霞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冯春莉
浅谈地质勘查单位预算管理 杨晓冰
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张晓静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资产核算管理 陈泓
财务分析在银行信贷工作中的实际应用 任杰
ETL在新疆油田财务信息系统中的应用 张蓉
浅谈信息系统审计 牛婧
旅游上市公司税收筹划及风险防范策略研究 孙阳泽
浅论预算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审计对策 秦忠
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研究 樊静薇
关于国有企业集团财务制度执行的思考 高建勇
会计目标与会计环境逻辑关系剖析 韩晓庆
公司管理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研究 姜娣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税负影响分析 金任茜
省级直管下的财务保障机制应坚持的几个原则 汤春娇
对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思考 杨纪汉
浅议如何加强医院财务内部控制 郭世英
现代企业成本管理方法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姜滢
浅析现金池模式在资金集中管理中的应用 何海军
分析电力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郭英男
完善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医保基金合理运行 侯晓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财务管理问题及措施 徐明彦
浅谈采购过程中财务风险的管控 张毓芳
浅谈信息系统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俞泽青
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改革问题研究 赵子越
试析完善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若干思考 高小平
上市公司现金持有行为分析 纪超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应用框架研究 吕涛
货币供应量对股票价格影响的实证研究 陈俊,杜欢
企业预算管控问题及策略探析 王鹏
公路施工企业加强资金管理的方法探讨 冯国艳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李慧
网络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模式探究 刘昱彤
现代财务会计发展趋势浅析 孟瑞
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思考 王玲
关于铁路运输费用营改增后对企业的影响 王晟
工业企业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吴娟
论电算化发展对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的必要性 张筠
浅析财务内部控制 朱爽
反倾销成本会计问题研究 鲍琳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陈雯
公司投资项目利润率的估算方法 陈颖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的风险管理研究 郭茵琳
对企业盈余管理的思考和分析 李瑞红
探讨企业合并报表理论的比较及实务选择 林亚文
对企业现金流量数据优缺点的分析与研究 童雪玲
浅析监狱财务信息化建设 王惠
探讨事业单位和企业在会计财务处理的异同 韦佩舒
节能服务公司税收筹划设想 杨华
谈营改增对监理服务业的影响和建议 张荣
交通运输行业内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的重要性 王涤飞
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税收筹划的应用 安宇宏
浅析中石化企业会计核算的问题与对策 刘亚丽
浅析企业现金流量管理与风险防范 邢桂云,张艳平
思考企业在工作实践中的预算管理 衣华
解析医院会计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周文清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报废资产的处置 董晓娟
论企业风险财务管理体系的构建 吴伟文
充分发挥财会职能作用提高医院经济管理水平 黄琴
浅谈新形势下的邮政企业财务管理 潘小红
邮政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探析 王虹
基于公司治理结构视角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综述与启示 吴佳佳
中小企业内部审计外包形式选择问题浅析 徐超
关于中小企业资金管理问题的思考 张小云
社会保险财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张星
国有企业会计成本控制问题探究 祝福冬
企业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利弊及对策研究 高驰
浅析集团型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刘华伟
“数字遗产”税收征管的初步探究 白方红
关于铁路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思考 耿煜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利弊影响及对策刍议 胡淑红
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刍议 史明霞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新准则下的应用--以万科集团为例 谢瓅,林婉滢,王聪,史尧磊
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许亚军
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探究 闫红
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风险及其应对 角家能
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问题分析 王星懿
企业预算管理信息化探讨 张艳秀
我国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路径探析 雷茜,陈斌,赵鸿鑫
浅谈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 陈静
论企业供应链资金管理评价的财务指标体系构建 王志龙
浅谈如何加强医院财务全面预算管理 章凯琴
关于我国基金管理与审计监督研究 孙映英
关于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问题研究 郑东华
从“中国大妈”被套论我国黄金投资理财市场发展策略 唐红亚
浅谈小微企业银行信贷融资困境原因与解决措施 严逸舟
国内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研究 何驰
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何昕
村镇银行代理清算业务发展瓶颈与建议 何燕
当前银行信贷风险与防范 常军
我国当前金融协调问题及改进措施 吉香丽,田珍荣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现状与路径选择探讨 李健平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问题分析 李明军
金融全球化下金融功能的认识 田珍荣,吉香丽
房地产信托业务的风险控制要点 冯印
电子银行的风险与控制 邹德娟
浅谈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 韩爱武
现代支付系统运行下基层国库潜在风险及防范策略 邹晓云
企业融资困境分析及破解措施研究 李莉
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化的策略研究 张健
浅析小微企业融资难 金小青
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问题研究 湛承梅
我国政府对金融安全的影响和维护 刘欢
商业银行间“钱荒”成因及其启示 陈云萍,卞泽阳
大力发展贸易融资业务打造资本节约型上市银行 麻莹
基于互联网金融的TSU BPO贸易融资浅析 郑耿
关于特变电工股票市值影响因素的模型构建与检验 银建华
国内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比较及启示 李银平,于金海
沪深300股指期货价格发现功能实证研究 许坚,朱晓阳
浅析高速铁路BOT融资的问题及对策 林静远
浅析当代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结构关系 邓文君
浅谈信息化在金融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及创新 何静
银行业房地产信贷的风险与防范 周琳玉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与分析 周子凯
经济全球化视野中的国际金融危机 廖伟
互联网金融对建行的影响分析以及对策研究 赵越
地方性融资平台的风险分析与应对策略 李连伟,颜廷亮
中国银行与民生银行并购后的经营绩效研究与比较分析 曹坤婧,薛明珠
基于微型企业贷款机制的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研究 邓永平
民营经济金融服务需求差异性问题研究 瑞启光
探讨大数据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及应用 欧金
从经济角度看比特币 付子豪
北京市诚信体系建设法律规范研究 姚银银
论工伤待遇与民事损害赔偿竞合的法律适用 姚秀盈
新形势下改革减免税备案制度的分析与探讨 丁海燕
探析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法律规制 谢昆谕,刘玉兰,杨倩
新形势下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思考与探索 庞杰,郭文羽
汽车租赁企业发展的问题及建议 胡燕玲
统筹城乡发展视域中大众体育长效实施机制及评价研究 兰健,徐彬,郭杰
优化粮食品种结构,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王春霞
媒介体育的演化与作用机制研究 许晓峰
城市郊区旅游市场的现状与分析 闫东梅
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例展望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应用 李楠
论黄河水利旅游发展策略 葛颖
省域经济的产业专业化集聚与产业多样化集聚研究 白玉洁
体育媒介奇观理论问题初探 许晓峰
新险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程金虎
浅谈如家快捷酒店服务营销战略 韩鑫,陶勇
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宋玉娥
我国各地区商品房销售水平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宋晨静,赵卫军
维克里拍卖原理应用于网上拍卖的可行性分析 朱丽萍
基于开发药用经济价值的荞麦黄酮复合物急性毒性实验 姜妍,金玲,王妍,高福佳,韩淑英
试析创新视角下证券行业风险管理 张小松
我国绿色食品营销存在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李伟
我国旅游产业创新与思考 张铭
陕北清涧红枣的营销与定位 杨娜
基于开发产业化的荞麦黄酮复合物对细菌性阴道炎疗效评估 姜妍,金玲,王妍,高福佳,韩淑英
简论我国道路交通的发展 段俊
探索沥青路面公路施工技术 张林章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李聃,罗玉清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效果分析 孟书宇,刘鑫鑫,车尊岳
浅谈水利工程的环保设计 方大转
浅析新经济形势下中国煤矿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李慧
中石化并购雷普索尔案例分析 李彦
浅谈生态水利工程的基本设计原则 周桃志
水利投资的发展路径分析 邱浩
数字签名在4G系统中的应用及实现过程 叶书凯
一键控制方式在ZB45型硬盒包装机空车运行的应用 白波
浅析我国医药物流现状 王亚青
浅谈我国保险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杨可言,孔凌曦
YJ27接装机水松纸抬纸辊驱动气缸定位轴的改造 申飞
关于海外代购行业的几点思考 郭雨萌
应用科技大学建设下土木工程专业校企合作模式探索 薛智升
微观经济思想史学习心得--从马歇尔到凯恩斯 李文一
关于大学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应用能力培养的研究 朱欣欣,傅银芳,鲍依梅
关于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人文景观建设的几点思考 杨文超
新形势下人才“回炉”高职院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初探 柳兴国,吴娟
浅析计算机英语开放式教学方法 徐镱闻
以新公共艺术发展带动城市升级 王曜
高职《会计电算化》课程岗位情境化形成要素分析 邹萍
大学生体育俱乐部的发展研究 于洪涛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构建探析 向凯英
体育教学中的语言研究 郑华艳
国际商务谈判中的跨文化问题探究 王昕
论中原经济区建设背景下的商务英语专业的优势与机遇 边莉娟
论商务英语专业建设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所起的经济作用 高于
如何培养商务英语教学中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吉丽芳
浅谈学好《审计学》的有效途径 史可
解析铜仁地区旅游文化经济圈的构建 龙建辉,彭虹
浅析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政策及其影响--基于公共选择视角 何娟,兰舟
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任立媛
促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策略探究 李君艳
从粉条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县域经济发展 杨娜
成渝城市群产业结构的发展研究 张芮琪,蓝玉良,戴宁益,胡祎秋,陈宵雅
公共选择下的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发展问题探析 秦学春
我国区域经济政策创新研究 王洋,任艳
渝东南乡镇企业产品开发创新策略 周奇凤,张云逸
加强创业孵化器建设,推动海西经济发展 郭皓丹
郑州市电子废弃物环境管理研究 张霞
四川人口老龄化研究 周力
浅谈番禺区加快时尚创意都会区建设的若干策略 王贤铮
山西煤炭资源型经济转型的研究分析 曹文玉,宋晓晨
强化新疆地州署府城市功能的几点思考 谭永羡
影响内蒙古能源消费结构均衡程度的主成分分析 顿楠,徐杰
浅析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成因与建议 郭海霞
基于产业升级背景下的虎门电商产业带模式的几点思考 李葆华
河北省城乡居民婚姻质量与安全感的关系研究 马红霞,刘艳
经济下行压力下山西缓缴社保费的思考 陈健辉,李岩琼
襄阳休闲旅游发展研究 何珍
辽宁省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研究 刘芷杉
深度开发江西韩国入境旅游市场的策略 马鑫
宜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现状分析与对策 史雪霞,顾乐平
江苏省农民收入区域差距问题浅议 陈州
平顶山市城市居民住房现状及需求调查分析 董亚琼
河南省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证研究 李琰
陕西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展望及金融支持策略 张磊
浅谈尤溪县价格认证的现状及思考 林兴
银行理财产品的需求分析--以无锡市为例 钱韵
浅议广东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刘菊鲜
地方债务规模与地区生产总值及实际利率关系的实证分析--基于山西省1990-2012年数据的协整分析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田鑫
基于SCP分析框架的青海清真食品产业研究 吴晓东,徐必维,朱婧
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度的影响机制和提升对策研究--以苏州为例 徐弼昉
化肥施用量对吉林省粮食产量的影响研究 张明旭,赵海英,王小禹
关于北碚区静观镇农户腊梅种植行为选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罗俊
信息化在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的作用研究--以广西为例 覃冠玉
贵州民营企业转型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张潇淼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国际借鉴 朱珂宇
刍议加快发展修文农产品加工业 陈飞
基于LMDI方法的陕西省碳排放影响因素分析 苏瑛,雷社平
实现本溪“调结构、稳增长”的现实思考 包书

5. 有哪些女星被被央视“列入黑名单”

我知道的女星有赵薇、刘晓庆、杨钰莹、汤唯。

娱乐圈有很多明星在演艺生涯中中难免会犯些小过错,无可厚非,通过努力,很多人都得到了谅解,今天我为大家介绍的这四位女星犯下的“错”却被各大媒体抵触过,甚至被央视“列入黑名单”?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四、汤唯

汤唯,2007年的一部经典《色戒》想必大家都是不陌生了,汤唯在影片中的激情表演让她遭到了广电局的封杀,一切关于她的宣传和作品都被禁止播出,后来慢慢重回巅峰演绎了多部经典!

文章结束了,大家都有什么想法呢?欢迎大家留言点赞转发啊!

6. 搜集有企业名录的资源网站 譬如说 铜 橡胶 棉花 黄金 股票也可 我是做期货的 找点资源打电话 谢谢各位!

推荐使用戴特网。个人感觉,挺好用的。如果用来做营销的话。主要是功能齐全,需要的基本都有了,而且还不错,可以免费用一段时间。短信群发、邮件群发、电话、传真都支持。我比较满意的是网络通讯录功能。所有的客户资料都保存在网络通讯录里,走到哪里都可以找到客户资料。搜索也不错。找客户方便。

7. 什么是央企它包括那些股票

央企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或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领导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央组织部、国资委等其他中央部委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股票有中核科技、中国卫星、航天动力、火箭股份、中兴通讯等。

1、中核科技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字[1997]67号文批准,在对原苏阀厂进行股份制改组的基础上,由原苏阀厂独家发起而募集设立的。原苏阀厂创建于1952年7月导,1962年初成为部军工企业。

2、中国卫星

中国卫星是中国自行研制的卫星,其中最早的是1970年4月24日,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的东方红一号卫星,开创了中国航天史的新纪元。

此后,研发生产了各种特殊功能的卫星,主要包括资源卫星、气象卫星、通讯卫星、导航卫星、海洋卫星等。

3、中兴通讯

中兴通讯在香港和深圳两地上市。2015年,中兴通讯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2016年8月25日,中兴通讯发布2016年半年财报,在集团整体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净利润等方面均表现亮眼。

2016年8月,中兴通讯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150位。2017年11月,在“2017年中国大陆创新企业百强榜单”中位列梯级I。

4、航天动力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发起人为西安航天科技工业公司,是在原航天部O六七基地基础上组建的,于1993年在西安市成立,是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雷凡培。

5、火箭股份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火箭股份)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旗下从事航天电子测控、航天电子对抗、航天制导、航天电子元器件专业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股票代号60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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