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台湾公平交易法是为三商法立法的么
去问
2. 台湾地区的“公平交易法”的主要内容有(
1)独占2)事业结合3)联合行为4)不公平竞争。
3. 听说直销现已在我国宝岛台湾立法为《公平交易法》
请看前面的帖子。再看看下面的政府网站,相信对你有帮助。
4. 多层次直销的直销方式
(1)发展新加入者,或者通过组织者或其他人发展其他新加入者成为参加者的下线、分支、合作伙伴、奖金中心(incomecenter)或者其它类似的计划组织体;
(2)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
(3)获取薪酬或奖金;但前提是(a)参加者获取的薪酬主要(primarily)来自于最终商品销售或服务的提供而不是来自于发展其他新加入者,也不是来自于通过发展其他新加入者成为参加者的下线、分支、合作伙伴、奖金中心(incomecenter)或者其它类似的计划组织体,并且(b)这个营销计划要建立和实施一套规则来保证这个计划并不是主要(primarily)通过发展新加入者而是从事销售来赢利的。
有学者将多层次直销定义为:“能够成功地将产品与服务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并使独立销售人员或直销商获得收入的方法”。也有将多层次直销定义为一种直销奖金制度。
根据《台湾公平交易法》第8条,台湾地区对多层次传销的定义为:“多层次传销,推广或销售至计划或组织,参加人给付一定代价,以取得推广,销售商品或劳务及介绍他人参加之权利,并因而获得佣金,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而言。前项所称给付一定代价,谓给付金钱、购买商品、提供劳务、负担债务。”由此可知台湾地区对多层次传销的定义和多层次直销的定义基本上是一致的,而台湾地区的多层次传销业就是早些年称的“传销”。这几个词都是由“Directselling”翻译而来。
正如台湾学者洪顺庆所论述,它是一种透过人员引介的方式,一层一层建构起来的庞大销售网路,也就是一种类似“传”教士布道的“销”售方式,故名传销。因此他认为,传销这种营销模式是一种缩短生产商与消费大众之间距离的直接物流的方式。虽然多层次直销被认为是一种物流方式,但多层次传销和传统的物流以及企业常使用的广告、公共关系、人员推销、促销活动都不太相同。笔者认为,多层次直销是通过直销商建立的由多层次直销员组成的网络来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并依据直销商本人的销售额和其组织下线人员的销售额来对其进行计酬的无店铺销售方式。
5. 传销在中国大陆是违法的,那么在香港、澳门、台湾合法吗
销售的东西根本没有使用价值,弄个销售名义疯狂敛财在哪里也是违法的
6. 在台湾直销行业是否立法
台湾立了,只不过他吧直销法改成了营销法
7. 台湾公平交易法对年龄的限制
没有限制。男女老少,都必须公平交易。
8. 请问台湾的直销人员应该具有那些条件
1. 台湾直销协会的定义
1)学者的定义
学者认为:“直销是人的事业,所有直销成果与活动的推动,都以人为基点,直销商、供应者、消费者,无一不是由人所组成,直销乃为服务人、满足人的需要和兴趣而存在。”
2)一般定义
简单说,直销就是:“直接于消费者家中或他人家中、工作地点或零售商店以外的地方进行商品的销售,通常是由直销人员于现场,对产品或服务作详细说明或示范。”直销以服务为目的,直销业所背负的社会使命,就如同一般生意人一样,除了尽量生产开发最理想的产品,以满足消费者喜好之外,更希望能引起消费者“再次消费”的动 机,在此前提下,售货前、售货中及售货之后的服务,就成为直销商所力行的销售重点。
2. 香港直销协会的定义
1)什么是直销?
多年来,香港市民推许直接销售(简称直销)为一种方便的购物方式。直接销售与其它如透过电子媒介或邮递的直销模式不同,直销商将产品直接送到顾客家中或工作的地方,为个别顾客或众多顾客对象详细介绍、示范产品的特点与效能,并一一解答他们的疑问。亲切周到的个人化服务,令顾客感到称心满意,可说是直销的主要特色。
2)对本港数以十万计的人来说,从事直销业务亦是一个创业良机,诸如增加额外收入、工作时间不受限制、独立自主的经营方式等。然而,如果有人想介绍你加入直销行列,究竟你在签约前需要知道些甚么呢?
无论你是消费者或有志加入直销行列的人士,此纲站的资料能助你进一步保障自己的权益。
请谨记:
9. 台湾真的有三商法的存在吗台湾三商法立法了吗
忽悠你的。传销呀。我是宜春人就是东门那边的。以前在江苏徐州搞过。赚不到钱加入要2800是吧。还要生活费。好好上班把。我回家都看到很多搞天狮的,路上2个或者3个年轻人,手里又没拿东西,说普通话的就是。早点走吧呆久了就被他们感染了。到了5 6 天后你i就会有从众感了。
什么B 级别吃呀喝呀 ,都是假的。我都2年多才到B.其实什么都是假的。到了B也是在家里一般不出来怕陪到业务员。我都亏大了浪费我3年青春了。说白了就是 空城计。其实什么都没有,却让你感觉什么都是真的
10. 现在多层次直销合法不
看公司有没有按照直销条例运作.有没有合法,有没有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