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后可否在交易所交易
您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后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B. 怎样能够查到所有已经成功发行的私募债的情况
普通的投资者是看不到的,只有有私募债投资资格的投资者才能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和‘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里面看到,如果你想查询只能通过发行私募债的券商或者有交易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让他们帮你查询。
C. 私募基金募集失败怎么办
基金募集失败有什么后果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
基金募集失败后,所募集的资金和资金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必须退还基金投资人,其中,资金利率选用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基金募集的步骤
一般分为申请、核准、发售、基金合同生效四个个步骤。原来是(备案、公告)五个步骤。
(一)基金募集申请
申请募集基金应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基金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
(二)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
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三)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四)基金的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200人以下;开放式基金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证监会收到验资报告和备案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确认;确认之日起,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收到确认文件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责任:
(1)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基金募集失败后,所募集的资金和资金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必须退还基金投资人。
D. 如何评价通过地方产权交易所发行的私募债的法律合规
本文作者为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的郭雳与孙天驰,原标题《互联网平台拆分销售区专域性股属权市场私募债问题探析》,对招财宝等互金平台销售地方交易所私募债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作者认为,但当今市场更需要建立系统全面的长效制度,来给不断升温的金融创新划下警戒线。招财宝等互联网平台拆分私募债模式虽然已被叫停,但以其为代表的“大拆小”、“团购”类的金融创新最近一段时间仍层出不穷,拆分的对象不仅包括私募债、信托计划,还囊括了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各大有门槛的金融产品。现实要求更具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E. 天交所私募债与深交所私募债有何不同
一、天交所私募债与深交所私募债的区别:
1、发行规模不同:上交所和深交所私募债发行规模多在亿元左右,天交所、前海股交中心、重庆股权转让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发行规模多在千万元左右;
2、服务区域不同: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区域性市场是为市场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接受省级人民政府监管。原则上不得跨区域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不得接受跨区域公司挂牌。”因此,各区域股权中心私募债发行人主要为本地中小企业。而上交所、深交所服务全国的中小企业;
3、承销机构不同:上交所、深交所承销机构为通过证券业协会审核的资质证券公司;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承销商可有注册的投资公司、担保公司、银行、私募基金担任,条件相对宽松;
4、合格投资人部分不同:深交所合格投资人为机构投资者,上交所为机构及自然人,区域股权中心基本都允许自然人投资私募债。
二、私募债券的发行相对公募而言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私募的对象是有限数量的专业投资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等。一般发行市场所在国的证券监管机构对私募的对象在数量上并不作明确的规定,但在日本则规定为不超过50家。这些专业投资的投资机构一般都拥有经验丰富的专家,对债券及其发行者具有充分调查研究的能力,加上发行人与投资者相互都比较熟悉,所以没有公开展示的要求,即私募发行不采取公开制度。购买私募债券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转手倒买,只是作为金融资产而保留。日本对私募债券的转卖有一定的规定,即在发行后两年之内不能转让,即使转让,也仅限于转让给同行业的投资者。
F. 证券交易所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几种情形
证券法规定的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法定情形包括: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例如:公司发生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规定的行为或者违法有关证券、税收、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外汇管理和海关监管等法律规定的行为,情况比较严重,应当受到惩罚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的。例如: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于某种原因提前偿还一部分本息,使得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等。
(3)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的。例如:发行该债券所募集资金没有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上,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将所募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或用于弥补亏损等。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例如发债公司对其他到期债务欠付本息,或对分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不按期支付等。
(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由于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其安全性受到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效益的直接影响,如果公司不能连续盈利,势必影响还本付息的能力;并且证券法还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如果公司连续2年亏损,其发债的实际效用即严重丧失,如果不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对交易者来讲存在较大风险。因此,需要采取暂停上市的措施。
G. ppn和私募债的区别是什么
一、性质不同
1、ppn: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称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 )。
2、私募债:是指以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预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公司债券,它非公开发行,所以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
二、优点不同
1、ppn:
(1)简化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定向融资工具只需向定向投资人披露信息,无需履行公开披露信息义务;披露方式可协商约定。这将减轻发行人,尤其非上市公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负担;
同时非公开定向发行有利于引入风险偏好型投资者,构建多元化的投资者群体,化解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行人等融资主体在传统公开发行方式的融资困局。
(2)发行规模可突破“40%”限制:《证券法》中仅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四十”的限定,对非公开发行债券并无明确规定,因此定向工具规模可突破净资产40%的限制;
(3)非公开发行方案灵活:由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利率、规模、资金用途等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
2、私募债:
(1)发行成本低。
(2)对发债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较低。
(3)可不需要提供担保和信用评级。
(4)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
(5)有利于建立与业内机构的战略合作。
三、缺点不同
1、ppn:向特定数量的投资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
2、私募债:定向发行债券的流动性低,只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流通,只能在合格投资者之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