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碳交易如何开户
首先,个人是可以参与碳交易的,早在2011年,就有个人投资者参与碳交易获利的先例。该投资者以30万元买进了7000吨碳排放配额(碳交易都是以吨为单位购买),两个月后获利10万元。深圳、北京、重庆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均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只不过目前全国碳交易系统还没有正式上线,具体的开户等事项还没有公告。
不过我们可以参考交易试点机构的个人投资者开户流程。
这里以天津碳排放权交易所开户流程为例。
1、开立银行账户
投资者需要先开立银行账户,目前可以在交易所结算银行全国任意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或者银行卡开户手续。之前已有对应银行卡的可以忽略这一步。(每个交易所结算银行不一样,比如天津交易所的是招商银行)2、合格投资者确认个人投资者需要符合年龄在18到60周岁,金融资产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等条件。(每个交易所开户资金门槛不同,有的更高,有的更低。)3、选择交易会员交易所实行会员管理制,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交易会员,办理交易账户开户手续。
4、联系交易会员,提交资料
个人他偶组字和开户需要提交:开户申请表、风险揭示书、身份证复印件,交易所会员审核无误后,开立交易账户。
5、签署三方存管协议
投资者到交易所结算银行签署三方存管协议。
6、入金、下载客户端
通过网银或者银行柜台,办理入金,在交易所网站下载客户端后,转账入金即可交易。
碳交易市场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而不是为了个人投资者而建立,碳交易市场是一个有多重风险的交易市场,个人投资者必须进行充分了解之后再考虑是否进入。
B. 碳排放交易所国内有几家,是不是政府机构目前有没有具体交易
中国已有3家主要的碳排放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内权交易所。
在中国容等发展中国家尚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限控义务的情况下,这些碳排放交易所希望推动自愿减排。
这三家交易所的自愿减排交易生意比较清淡,且大多具有“演示”性质。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处长王庶在此间另一个关于碳市场的边会上说,自愿减排以企业社会责任和个人觉悟作为交易前提,技术条件虽已基本具备,但在缺乏总量限制激励的情况下,需求十分有限。
C. 碳金融的国内情况
我国是最大的CDM项目供给国。按照《京都议定书》,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2012年前无须承担减排义务,在我国境内所有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可以按照CDM机制转变成核证减排单位,向发达国家出售。我国目前是CDM机制中二氧化碳核证减排量最大供给国,占到市场总供给的70%左右。而在原始CDM和JI项目需求结构中,由于 《京都议定书》规定欧盟在2012年底前温室气体减排量要比1990年水平降低8%,而且欧盟对碳排放实施严格配额管制,因此欧洲国家需求量占据总需求的75%以上。日本也有约五分之一的需求份额。据世界银行预测,发达国家2012年完成50亿吨碳减排目标,其中至少有30亿吨来自我国市场供给 。
碳金融市场处于发端阶段。我国目前有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和深圳环境交易所,主要从事基于CDM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碳交易额年均达22.5亿美元,而国际市场碳金融规模已达1419亿美元。总的来说,我国碳治理、碳交易、碳金融、碳服务、以及碳货币绑定发展路径尚处发端阶段,我国金融机构也没有充分参与到解决环境问题的发展思路上来,碳交易和碳金融产品开发也存在法律体系欠缺、监管和核查制度不完备等一系列问题,国内碳交易和碳金融市场尚未充分开展,也未开发出标准化交易合约,与当前欧美碳交易所开展业务的种类与规模都有相当差距。
碳金融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我国正在实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两型社会”的发展战略,过去“三高”(高投入、高能耗、高增长)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不具有可持续性,必须转化为“两低一高”(低投入、低能耗、高增长)的集约型发展模式。同时,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碳减排责任和义务,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我国政府郑重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这种承诺体现了我国加强碳治理的责任感和大国风范,也充分表明我国大幅减排温室气体的决心。按照这一目标,未来几年内我国碳交易和碳金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我国区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这也为我国在积极参与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同时,创设国内碳交易和碳金融市场创造了条件。 我国碳金融市场缺位使得碳资产定价权缺失。我国关于碳资产定价权的缺失严重影响我国企业的经济利益。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能源结构的调整、高耗能产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都需要较高成本,温室气体减排成本在每吨碳100美元以上,而在我国进行CDM项目投资,减排成本可降至20美元。尤其是,碳金融中介市场处于起步阶段,这就没有发挥金融在风险评估和管理以及价格发现的功能,也使得我国只能被动接受欧美碳资产的单向报价,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工业化国家2007年温室气体排放额度外购需求量为3亿吨左右,均价在15-20欧元区间。我国作为最大碳排放权供给国,出售价格远低于这个价格区间,我国目前碳交易价格维持在10欧元左右。有的项目甚至更低,如2006年7月,意大利碳基金通过世界银行以每吨不低于6.25美元的价格分10年时间从南钢股份购买了约65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为防止我国碳资产被 “贱卖”,发改委出台了每吨CDM项目二氧化碳8欧元的最低限价;宝钢股份2007年1月出售给瑞士信贷国际集团和英国瑞碳有限公司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也只略超10欧元;2009年6月我国出售给欧盟买家的CERs现货价格为11欧元;尽管国际市场上碳排放价格在2009出现了下降,但在欧盟内部配额市场,一吨2014年12月到期的二氧化碳期货价格仍达19欧元。
事实上,由于我国没有形成自己的碳金融市场,我国碳资产的定价权掌握在欧美需求方,我国供给的CERs被发达国家投资机构购进后,经过包装,开发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及担保品,赚取丰厚的利润。
单一的CDM供给与低成本减排领域使我国处于低端市场。 2012年前,我国在碳交易市场主要是CDM项目CERs的供给,2012年后,我国碳排放就须承担一定责任。据世界银行报告,我国已是第一大碳排放国,随着我国碳减排承诺的逐步兑现,我国在未来极有可能成为碳排放权进口国,而那时碳排放权的购买价格极有可能比现在出口价格高许多。而且,我国处于碳交易的低端市场还表现在减排产品多集中于低层次的减排领域,使得我国碳排放产品成为受制于国外企业需求的买方市场。我国现有的CDM项目主要集中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能和提高能效类型项目,此类项目减排成本低,投资力度小,技术稳定,收益预期高,多为国外投资者热衷投资项目,而对于减排成本高、技术复杂、投资多、受益期长的项目,如垃圾焚烧发电、造林和再造林、HFC-23分解消除项目却极少投资,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相关数据,这些项目占总项目比例低于1%,而能源类和提高能效类项目却占95%以上。特别是,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框架的不确定性、欧盟碳交易体系第三阶段 对CDM项目合格性的限制、漫长的等待期与高额的交易成本都使CDM交易规模呈现下降特征,因此我国开展国内碳交易和碳金融市场更具有前瞻性和紧迫性。
开发碳金融市场对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碳金融的标的物是一种虚拟产品,交易规则严格,开发程序复杂,销售合同多涉及境外客户,合同期限长,风险评级技术要求高,非专业机构难以胜任碳金融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如清洁发展机制或联合履行机制都涉及减排单位的认证,若减排项目无法获得认证则导致交付风险,会降低投资预期收益。为保证项目对投资人的吸引力,既需要熟悉减排单位需求国和具体项目所在国的认证标准和程序,了解有关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同时,还需要对交付风险和政策风险进行评级并提供担保,这样的综合性金融机构和复合型人才在目前我国是十分稀缺的。
而且,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不充分既限制了碳金融的有效衔接和发展,同时也欠缺对风险要求更高、专业服务能力更强、涉外服务水平更专业的金融服务人才。总的来说,我国还没有建立有效的碳金融交易制度,更没有建立国内碳交易市场,也没有创建碳交易平台,碳基金、碳期货、碳证券等各种碳金融创新产品更是没有开发,这就使得碳交易市场缺乏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也没有充分发挥碳金融对于碳资产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而在低碳节能环保领域,我国与发达国家差距甚微,基本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欠缺参与激烈竞争的思想准备和国家战略。碳金融具有宽阔的潜在增值空间,国际金融机构对该领域的创新和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从目前市场开发程度来看,欧盟国家先行先试,暂居市场领先,如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占全球碳交易额的四分之三以上;EU ETS掌控着EUA期货、期权的定价权;而且伦敦作为全球碳金融中心之一地位已经确立。美国国内虽没有形成政府规制严格的碳配额交易市场,但2008年美国东北部及中大西洋各州组成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egionalGreenhouse GasInitiative, RGGI)形成自愿减排单位(VER),目前RGGI已是全球第二大配额交易市场。
特别是美元作为最主要计价货币和储备货币,美国开发和参与国际碳金融市场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美国金融机构基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可以较为便利开发出碳金融产品,做大碳金融市场。国际碳金融市场交易主体基本为欧美金融机构,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近些年也推出一些碳金融服务和产品,以加入国际碳金融市场的竞争。如日本利用其先进的碳减排技术,并在日本碳交易所采用日元计价。澳大利亚可基于NSW交易平台来开发碳金融市场。各国都在积极构建自己的碳金融市场;各国似乎都在关注碳货币发展战略,即积极通过将主权货币与碳交易、碳资产、碳金融绑定来提升货币的国际地位。
3.1中国“碳金融”市场蕴藏巨大商机
据有关专家测算,2012年以前我国通过CDM项目减排额的转让收益可达数十亿美元。为此,中国已经被许多国家看做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那么,依托CDM的“碳金融”在我国应该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并蕴藏着巨大商机。
由于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交易,因此,在我国,“碳金融”更多的是指依托CDM的金融活动。随着越来越多中国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活动,中国的“碳金融”市场潜力更加巨大。
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能源结构的调整,高耗能产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都需要高昂的成本,温室气体的减排成本在100美元/吨碳以上。而如果在中国进行CDM活动,减排成本可降至20美元/吨碳。这种巨大的减排成本差异,促使发达国家的企业积极进入我国寻找合作项目。
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以前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在我国境内所有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可以按照《京都议定书》中的CDM机制转变成有价商品,向发达国家出售。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在努力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通过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努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必将有大批项目可被开发为CDM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提供的CO2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预计到2012年,中国将占联合国发放全部排放指标的41%。
3.2碳金融在我国的发展障碍
首先,对CDM和“碳金融”的认识尚不到位。CDM和“碳金融”是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而走入我国的,在我国传播的时间有限,国内许多企业还没有认识到其中蕴藏着巨大商机;同时,国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价值、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等尚不熟悉,目前关注“碳金融”的除少数商业银行外,其他金融机构鲜有涉及。
其次,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CDM机制项下的碳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合同期限很长,非专业机构难以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在国外,CDM项目的评估及排放权的购买大多数是由中介机构完成,而我国本土的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另外,也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
再次,CDM项目开发时间长、风险因素多。与一般的投资项目相比,CDM项目需要经历较为复杂的审批程序,这导致CDM项目开发周期比较长,并带来额外的交易成本。此外,开发CDM项目涉及风险因素较多,主要有政策风险、项目风险和CDM特有风险等,政策风险来自于国际减排政策的变化,如2012年后中国是否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决定了2012年后合同的有效性;项目风险主要是工程建设风险,如项目是否按期建成投产,资源能否按预期产生等。在项目运行阶段,还存在监测或核实风险,项目收入因此存在不确定性,也会影响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支持。
3.3兴业银行碳金融实践
2006年5月,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针对中国在节能技术运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融资需求特点,在境内首创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这一“绿色信贷”品种。截至2008年3月底,兴业银行已经在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重庆、浙江、福建等十一个省市开办节能减排贷款业务,共发放贷款51笔,累计投放12多亿元;可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147.48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12.85万吨。
随着节能减排贷款的快速推广,部分节能减排项目已经进入碳减排交易市场。兴业银行运用在融资模式、客户营销和风险管理方面积累的初步经验,将节能减排贷款与“碳金融”相结合,创新推出以CDM机制项下的碳核定减排收入(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碳金融”模式,为寻求融资支持的节能减排企业提供了新的选择。
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是深圳某公司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利用处理项目。该公司成功引进加拿大技术,并升级开发出适用于城市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的3R循环利用技术,将原先直接排放大气的温室气体沼气作为能源回收利用,于2005年在梅州垃圾填埋场(一期)成功实施,当年在联合国注册成为CDM项目。由于该公司属于“轻资产”型的科技服务公司,资产规模小、经营收入少、资产负债率高、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抵押担保条件,因此,二期项目拓展的中长期资金需求难以通过传统的贷款运作加以满足。为解决传统贷款模式遭遇的融资难题,兴业银行运用创新的思路和项目融资模式,侧重考察第一还款来源的有效性,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作为贷款审批的主要考虑因素,并且根据项目实施的现金流和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来选择还款期限,使还款时间与现金流收入规模、时间匹配,较好地解决企业还款压力问题。最终为该公司提供了三年期750万元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该项目的实施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16万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该笔项目融资的成功运作,体现了兴业银行在环境金融创新中,节能减排贷款模式的新突破,标志着兴业银行节能减排项目贷款扩展到“碳金融”领域,也为今后探索碳保理等新兴业务奠定了基础。
3.4发展碳金融的机制调整与完善
(一)搭建交易平台。温室气体排放量是有限的环境资源,也是国家和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应借鉴国际上碳交易机制,进一步研究探索排放配额制度和发展排放配额交易市场,通过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调整不同经济主体利益,鼓励和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效分配和使用国家环境资源,落实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二)加强宣传推广。要让企业充分意识到CDM机制和节能减排所蕴涵的巨大价值,推动项目业主和开发商根据行业、自身发展计划,扩大国际合作,积极开发CDM项目,力争国家环境资源利益和企业利益最大化。
(三)推动政策研究。CDM机制不仅涉及环境领域还包括经济学、法律、管理等复杂的知识,同时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中国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对于自身参与CDM项目的潜力及规模尤其需要认真研究。
(四)培养中介市场。中介市场是开展CDM机制的关键,应鼓励民间机构和金融机构进入,重视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中介和交易中介的作用,允许金融中介购买或者与项目业主联合开发CDM项目。
(五)构建激励机制。“碳金融”具有政策性强、参与度高和涉及面广等特点,发展“碳金融”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监管部门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一系列标准、规则,提供相应的投资、税收、信贷规模导向等政策配套,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节能减排领域的投融资活动,支持低碳经济。
天津:创新试水碳金融
2013年,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以来,钢铁、化工、电力热力、石化等5个行业的114家企业成为天津碳交易市场主体。据了解,在国家确定的7个试点省市中,天津市是唯一同时参与了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及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直辖市。
专家表示,天津产业格局特色鲜明,重化工业特点显著,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大户数量和体量突出。与其他试点地区及一线城市已完成或正在大幅削减工业企业生产能耗和碳排放的形势不同,天津正处于经济快速增长阶段,是我国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面临形势和发展阶段情景的典型代表。因此,在一个经济高速增长、碳排放总量尚未达到峰值的城市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更具有典型性和样本意义。
D. 中国目前有多少家碳交易服务公司
1、目前,中国已有3家主要的碳交易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内能源交易所和天容津排放权交易所。由此延伸出来的碳交易服务公司有非常多,目前还没有这类公司数目的统计数据,所以具体数字是无法得知的。
2、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E. ccic是什么
CCIC中文全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Certification & Inspection (Group)Co . , Ltd . , 英文缩写CCIC)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迄今为止唯一的带“中国”字头以“检验、鉴定、认证、测试”为主业的跨国检验认证机构,它的成立是中国加入WTO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检公司体制改革决策的重大举措。
公司简介编辑
CCIC 中国商品检验公司,原称是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HINA NATIONAL IMPORT & EXPORT COMMODITIES INSPECTION CORPORATION)
CCIC(商检公司)最早是1980年由商检局成立的,主要做非法检商品检验,同时辅助商检局做一些法检业务。最初商检公司的人员和办公地点均是商检局的,也就是一个实体两块牌子,有点official(官方)的意思,后来92年前后,逐渐独立出来,运作更加企业化。
在国内的分支机构很多,国内有省级商检公司40多个,沿海的大小港口多有分公司,总数近500个,国外有分公司20多家,负责检验要发到中国的三废旧机电等货物。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检集团、CCIC)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许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资质认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以“检验、鉴定、认证、测试”为主业的独立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
在30年的发展历程中,CCIC始终致力于“质量、安全、健康、环保”领域,为全球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已成为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在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跨国检验认证机构。
CCIC的服务对象包括企业、机构、政府及个人,服务范围涵盖石油、化矿、农产品、工业品、消费品、食品、汽车、建筑,以及物流、零售等重要行业。2013年,CCIC在全球拥有约300家机构,200家合作实验室,员工逾16,000人,运营网络覆盖20余个国家和地区,遍布全球主要港口、城市及货物集散地。
CCIC将根据客户需求,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提高CCIC和CQC品牌公信力,凭借丰富的国际质量服务经验、雄厚的技术实力、完善的服务网络,为全球客户提供公正、快捷、可靠、一致的本地化服务。
CCIC国内的网络非常好,服务也日趋规范,已通过国际标准ISO/IEC 17020认可。与贸易相关方关系融洽,港务局,船公司,外贸公司等等,在处理一些登轮检验业务时更加快捷、高效。检验鉴定的收费合理,容易被客户接受。
2公司资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构。
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具备开展产品、管理体系等认证项目资质。
中国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多边互认体系(CB体系)的国家认证机构(NCB)。
国际认证联盟(IQNet)正式成员。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正式成员。
亚洲认证网络论坛(ANF)正式成员。
国际机动车检测委员会(CITA)的中国唯一正式成员。
日本政府授权的中国首家PSE强制认证机构。
德国KBA认可,为中国境内申请E1/e1-Mark认证的企业提供工厂检查服务。
国家商务部授权的“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中心”。
2007年10月向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UNFCCC)执行理事会(EB)提交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指定执行机构(DOE)资质申请材料,并通过UNFCCC公示。
2008年5月,经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批准授权,正式成为CCX温室气体减排额度抵消项目的验证机构。
2008年9月,经天津排放权交易所(TCX)授权正式成为第三方温室气体核查机构。
3业务范围
CCIC检验、检测、鉴定业务范围:
2008年底2009年初,CCIC与肯尼亚、印度尼西亚等国证书签订检验合约,出口到这些国家的中国产品在发货前先由CCIC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能在目的国通关。
2009年初,根据中国跟埃及和埃塞俄比亚的双边协议,中国出口到这两个国家的货物,要由CIQ出具PSI证书,进口商凭此证书通关。此检验分为品质检验和监装两部分。因为出口埃及货物较多,一部分监装业务由CCIC按要求检验完成。
2013年4月开始,尼日利亚标准局(SON)授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在全球范围内实施SONCAP 业务。装船前合格评定程序(Standard Organization of Nigeria 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gramme,简称SONCAP)。SONCAP 这一合格评定业务要素包括:装船前物理检验、抽样、在认可实验室测试和分析、产品生产过程和体系的审核,文件审核等(产品)标准符合性评定。
BV,ITS,CONTECNA,OMIC,UL,JET等合作伙伴委托的各类检验业务。
各种产品的检验鉴定,各种客户需要的证书,
F. 哪里可以找到中国各大碳排放交易所的交易情况
碳排放交易所的交易目前国内刚刚起步,有些城市已经建立交易评估及交易平台,有专些还在准备属之中,给你几个网址,那里有些相关的信息你可以去了解一下。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http://www.chinatcx.com.cn/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http://www.cerx.cn/
中国环境能源交易网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http://www.cneeex.com/
G. 什么是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1997年以来,美国环保协会在中国开展了以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为代表的一系列项目,提倡在环境管理中引入市场化的经济手段,探索既有利于环保又能促进经济发展的新方法。美国环保协会与国内政府和研究部门合作,开展了排污权交易在中国政策和立法方面的研究。
1999年4月,中国总理朱镕基访问美国期间,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和美国环保署署长卡罗·布朗共同签署了《在中国利用市场机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的可行性研究》的合作意向书。1999年9月,美国环保协会与国家环保总局签署协议,在中美合作框架下开展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的研究与试点工作,本溪和南通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城市。2001年9月,江苏省南通市成功实现了我国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
2002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发环办函[2002]51号文,决定与美国环保协会一起,在山东省、山西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天津市、柳州市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开展“推动中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交易政策实施的研究项目”(简称“4+3+1”项目)。
1999年11月和2004年5月,美国环保协会先后出版了《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中国酸雨控制战略——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政策实施示范》书籍和光盘;与国家环保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共同制作了《排污权交易在中国》电视片,并于2004年10月在中央电视台成功播出。
2008年11月,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主办,美国环保协会主要协办的“排污交易国际研讨会:政策创新与商机”在南京大学召开。各省、市政府官员,国内外专家学者,各地排放权交易所等150余家单位的250余位代表围绕“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市场经济政策”、“大气排污交易”、“水环境管理与排污交易”、“碳市场与环境金融产品”四个主题,以主题报告和互动讨论的形式,进行了积极的交流。
H. 获得碳排放权交易许可
目前,中国有三家最主要的环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能回源交易所,天津排答放权交易所。
后来各地又陆续成立了多家碳交易所,比如,深圳,武汉,大连,河北,厦门,贵州,,,
这些交易所都有政府背景。
因为中国暂时不承担国际减排义务,因此中国国内碳排放交易没有起步。
中国的碳排放交易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多基于自愿交易。
如果有足够的资金,个人参与碳排放交易,做个中介什么的,应该可以。
从中介做起。
I. 是否能够注册一家碳交易贸易公司
2009年10月12日 15:21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总经理高正琦版11日在中国清洁能源国际峰会权发布会上透露,目前该所正在制定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规则,明年中国市场有望开展真正的碳排放交易。
高正琦说,目前国内没有一桩真正的碳排放交易。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资源国家和碳排放较大的国家,未来很有可能成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但是,碳交易在中国刚刚起步,中国仅是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被动参与者,只少量地加入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
在碳交易有可能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交易市场的情况下,中国制定自己的自愿碳减排标准至关重要。高正琦介绍,天津交易所正在推介一项“企业自愿减排联合行动”,选择20家企业参与设计二氧化碳减排的规则和目标,并为企业提供碳排放和碳金融知识、技术、管理及交易平台。该项目有望明年正式启动。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由中石油集团下属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府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三方出资,于去年9月挂牌成立,是全国首家综合性环保减排交易平台。(记者郑晓奕)
J. 如何准确获取碳价和碳交易情报
最准确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情况可以访问试点交易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获取,试点交易所请网络:回
北京环答境交易所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也有专门的碳咨询机构提供服务,有碳视界、碳道等。另外像万德Wind这样的数据服务商也有数据。
如果适用于学习研究,请注意多来源对比准确性。